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探析-精品文档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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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探析摘要:法律职业伦理生成规律及道德教育的实践性特征,决定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采用综合养成的教育途径。我国高校现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形式背离这一规律,必须改弦易辙。高校应强化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环节,在法律实务部门的配合下,对法科学生的职业伦理行为进行反复训练,使之构成稳定的职业习惯,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心理构造,并构成稳定的职业道德品质。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律职业;职业伦理;养成教育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不同于法律知识与法律技能教育,是一个培养法律人职业良心与职业精神的“灵魂塑造工程。反思我国高校现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单一途径及其流弊,探索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的综合

2、途径,是深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一、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的实践性特征法律职业伦理,又称法律职业道德,指在法律职业活动经过中构成的,调整法律职业关系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和道德规范的总称。它主要靠社会舆论及法律人的内心信念维系,是评价法律职业行为的善恶标准。法律职业伦理,内化为法律人的职业良心,外显于法律人的执业行为。“伦理与“道德,在一般意义上有所区别,前者侧重于社会层面,后者侧重于个体层面。但在本文中,鉴于法律职业伦理不仅表现为社会层面的规范现象,而且表现为法律人的个体道德品质现象,故对“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未作严格区分,而是交替使用。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人的职业灵魂。法律

3、人是法律的操作者,他们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将法律运用于详细的人和事。“徒善缺乏以为政,徒法缺乏以自行。再好的法律,还得依靠法律人的运作,才能实现它的价值目的。这就给法律执业者法律人,提出了特殊的职业要求。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法律人共同遵循的职业伦理原则,它对所有法律人都有拘谨力。包括崇尚法律、追求公正等核心价值要求。二是不同类别法律人分别遵循的职业伦理规范,它仅对该类别的法律人产生拘谨力。法律人按其详细职业角色不同,可区分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类别的法律人除了需要遵守共同的职业伦理原则,如公平、公正外,还要遵守特定的职业道德规范。如,法官以对当事人的“中立“公正为基

4、本准则,检察官以对国家的“忠实为基本准则,律师以对委托人的“诚信为基本准则。法律职业伦理的习得,主要依靠实践与体验。只要在反复实践中,才能将外在伦理规范内化于心,转化为法律人的人格特质,积善成德。所以,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必须以养成教育为基本形式,走实践教学之路。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教育,指高校在社会十分是法律实务部门的配合下,根据法律人职业道德品质的生长规律,运用综合手段,对法科学生的职业伦理行为进行反复训练,使之构成稳定的行为习惯,进而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心理构造,并最终构成稳定的道德品质的一种伦理教育观和教育方法。它在本质上属于德性教育和素质教育。这种教育,具有本人的特质。第

5、一,养习成德,是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的目的特征。习,在此指法律职业伦理习惯,它是法律人在职业道德实践中反复训练而构成的,反映主体内在道德需要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法律职业伦理习惯,首先表现为外在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其稳定性源于法律人已构成的内在道德意识、情感和意志;源于法律人在道德情景、道德动机与道德行为之间建立起来的恒常联络。其次,它体现了法律职业伦理价值取向,反映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存在方式。最后,它是法律人自觉、自主的行为,是长期职业伦理训练的结果。它构成的经过是漫长的,并充满了意志的争斗。但一经构成,则在道德认识、意志与行为之间建立起了“瞬时反映机制,法律职业

6、伦理习惯以近乎直觉的形式出现,法律人的自觉、自主处于隐而不彰的地位。德,在此指法律职业道德品质,也称品德,德性。它是法律人在职业道德行为中体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与倾向。道德品质与道德习惯具有一致性。“道德习惯是道德品质的动态表现,道德品质则是道德习惯的凝结化、特征化。法律职业道德品质,是法律职业伦理习惯的内容与本质;法律职业伦理习惯,则是法律职业道德品质业已构成的标志,为人所感悟的对象和载体。高尚的法律职业道德品质的构成,只能依托于良好的训练。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德性基于天性,成于习惯。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律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时,应将良好的法律职业行为和品德训练作为教育目的,将职业道德规范的讲授

7、作为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品质的前提性手段,教育的目的定位于职业道德习惯和品质的构成。教育的着力点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化,是职业良知的培育。通过对法律人良好的行为习惯训练,造就法律人的优秀品质和崇高人格,培育知行合一的真君子。第二,尚行习动,是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的方法特征。良好道德习惯的培养,离不开道德实践这一根本途径。强调实践环节,把行为的训导作为法律职业伦理养成的切入点,是法律职业道德养成教育的又一特征。道德教育应落实到“行为,早已为先哲所洞悉。孔子讲,“听其言而观其行;王夫子讲,“实体之则实知之矣。颜元批评宋明道学空谈心性修养,力倡“习行,以为只要在不断地实践中,道德才能真正提高。孙中山提出了

8、行先知后,“其始则不知而行之,其继则行之而后知之,其终则已知而更进于行。行而后知,是个体道德养成的规律。法律人的职业道德培养,也应遵循这一规律。从职业道德行为的训练开场,经过职业道德习惯的培养,至职业道德品质的最终构成。把行为教育作为开端,教会学生面临道德冲突时,该怎样选择,应怎样去做。在行中习德,在道德实践中积累道德品质。在法律伦理教育中,把实践教学环节置于首位。第三,信法致公,是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的内容特征。法律职业伦理的要求贯穿在各种法律职业以及法律职业的各个环节、场合之中,不同法律职业角色、职业境遇的道德要求有所不同。但对法科学生这类“准法律人而言,职业伦理教育的重点在于让他们将基本

9、的职业法律原则内化为个体人格特征。首先,要着力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所谓“信法,就是要信仰法律、崇尚法律、保卫法律,以法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在法治国家,法律至上,法律拥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信仰,不仅要求人们在行为上普遍守法,而且要求人们将守法内化为道德责任与追求。“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记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记在铜表上,而是铭记在公民的内心里。具备坚定法律信仰,是法律人的首要品质。法律信仰,使法律人充盈浩然正气,刚正不阿,“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法律信仰,给予法律人解决各种道德冲突的精神气力。它让法律人知

10、道职业上的“善为何物,根据何在;知道面临道德争议时怎样构成本人的立场,以及解决争议的办法。由于法律本身内含着价值取向,法律不过是道德规范的国家意志化,是“理想法“自然法的实在法,所以信仰法律,必然会从中获取道义的气力。信仰法律,还有独立的形式价值,它有助于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与秩序观念。因而,在法科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中,严格班纪校规的施行,可以间接促进学生法律信仰的构成。坚定的法律信仰,会强化法律人为社会服务、为国家谋利的社会责任感,增进法律人推动法治进步的历史责任感。唯若如此,法律人才不会把法律知识与技能仅仅当作赚钱或谋生的工具;才会不计较个人得失,去英勇追求和实践社会正义。其次,要大力培养学

11、生的公平正义理念。公平正义是法律人的远大理想和核心价值观,也是法律职业道德亘古不变的主题。在我国公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对公正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法科学生加强公正观的教育,具有基础意义。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法律职业人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人。公平正义的实现,不仅取决法律制度的完善,而且取决于创制、适用和宣示法律的执业人员的资质和素养。法律人应该是为国家行法治、为人民争权利、为社会伸正义、为万世开太平的先行者。只要法律人树立了牢固的公正观,“天下为公的法治理想才能实现。将法律信仰、公平公正作为法科学生职业道德

12、养成教育的重点和切入口,主要是由于他们具有基础性和普适性。法律人具备了法律信仰和公正理念,便会为详细法律职业的道德人格养成奠定基础和准备条件。教育界有一种偏见,以为法科学生毕竟是学生,在学生阶段就开展职业伦理养成教育为时过早,并以为这是毕业后的职业教育任务。笔者以为,对法科学生开展职业伦理养成教育,适逢其时,并有科学的理论根据。其一,伦理学根据。养成教育,符合道德认识的性质与发展规律,有助于职业伦理的潜移默化。道德认识具有道德直觉、身心体认、整体综合和主客互渗等思维特征,它表现为主体对道德义务与责任的觉悟,在本质上属于意会认识。面临道德情境,人们往往在霎时即可认知本人肩负的责任,唤醒良知,做出

13、正确的行为选择,它无须借助语言、概念和逻辑规则做复杂的推理与判定。但它的认知完成,依靠于道德与主体的行为选择,必须身体力行,方能心领神会。其认知结果,如道德义务、道德规范等,也属于意会知识,经常伴随人的行为而以形象化的方式存在。每当我们提起“雷锋精神,就使我们联想起雷锋的形象和道德故事。对于道德知识的习得,也主要依靠模拟和行为训练完成。这一特点与规律表明,法律职业伦理的学习,不同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科学知识的学习。科学知识属于言传知识,能够在课堂中依靠语言与逻辑间接地获得。对于科学知识的教授,课堂讲授法是最有效率的方法。但法律职业伦理属意会知识,它的习得,没有捷径可走,必须设身处地,在身体力

14、行中不断内化。以行为训练为主导,在道德实践中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与品质,就成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必由之路。其二,心理学根据。大学生是个特殊的青年群体,他们一般处于18岁至22岁,人格心理特征尚未定型,可塑性大,是高尚人格养成的关键时期;他们开场离开父母走向独立生活,面临“心理断乳期,是培养道德自律精神的契机。十分是法科大学生,他们进入大学后,随着对本人所学专业的认识和将来法律职业理想的憧憬,适宜同步开展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培育法律人的崇高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其三,教育学根据。大学教育是专业教育,它的中心任务是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对大学生开展道德教育,不能仅仅知足于“思想品德课的设置和公民道德的教

15、育,应将职业伦理的养成教育纳入专业教育的范畴。大学教育是集约化教育,构成了一个专业特色突显、文化气氛浓郁的育人环境。校纪班风、校园文化、专业精神,提供了育人的精神环境;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活动中心等,提供了育人的物质环境;组织化的学习、生活、课外活动,提供了育人的集体环境和人际环境。这些环境,为大学生职业伦理的养成提供了“肥田沃土。大学教育,还是开放式教育。法律人才的培养,需要法学院与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严密合作,建立联合培养的长效机制。如,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为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教育,开拓了实践通道。二、对我国高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弊端的反思高校法学专业,

16、担负着为社会培养“法律人才的重任。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具备优良的专业素质,大致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知识与法律技能;二是法律职业伦理。前者构成法律专业素质的才能要素,后者构成法律专业素质的道德要素。才能要素决定了法律人才的职业能力、水平及其对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好比法律人才的“动力系统。品德要素决定了法律人才的职业价值取向及其社会责任感的强弱,好比法律人才的“方向系统。既有法律业务能力,又能把握正确的职业方向,才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早在民国初年,我国法律教育家孙晓楼先生就从法律职业的公益性视角,论及法律人才必须德才兼备,“研究了法律,不能为法律服务,为公益谋利益,而专门为本人个人寻好处求享用,

17、这不能叫做人才,更不能算做法律人才。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人才的必备素质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法学教育的重要任务。然而,我国自近代设立法律院校以来,素有重“智轻“德、重“术轻“道的积弊,学校在培养法律人才的经过中,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在民国初年,法律教育界曾对我国高校忽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象,作了尖锐的批评。杨兆龙教授指出,“我们环顾中国的法律学校,觉得设有这门功课的,几乎很少,恐怕十个里面难得有一个吧!这种现象,若是继续存在,那真是危险万分。7“我们对于法律学生,倘再不顾到他们道德的修养,那无异于替国家社会造就一班饿虎。7丘汉平教授则指出,“如今研究法律的人,太侧重功利而不

18、顾道德,法律教育对于这一点万不能忽略。8时至今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有了长足发展,但忽略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积弊,没有丝毫改变。这集中表如今:第一,在法律人才培养目的中,缺乏明确的法律职业伦理要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7月公布施行中,对法学专业的培养目的和培养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但对法律职业伦理却只字未提。培养目的中没有法律职业伦理的规定,培养要求中也没有法律职业伦理的训练项目。第二,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缺乏“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设置。我国法学教育界对高校法学教育的性质与目的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从精英教育到平民教育,从通识教育到职业教育,各种观点林林总总。9认

19、识上的模糊性,淡化了高校法学教育的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属性,使法学教育脱离了法律职业的引导。在这种背景下,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在高校自然不受重视。1997年,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了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2007年,又增加了2门,法学核心课程扩大到16门。遗憾的是,法律职业伦理未能进入法学核心课程的范围。因而,在各高校设置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法律职业伦理成了“被遗忘的角落。10第三,在法律职业伦理施教经过中,缺乏教育方法和内容的创新。偶有个别学校开设“法律职业伦理或“法律职业道德课程,一般都列为选修课。无专职老师,无统一的教学要求和教材,无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沿用“填鸭式的教义灌输

20、法,教学效果极差。有的学校甚至安排政治辅导员主讲该课,名义为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实际上讲的是大学生普通思想品德修养的内容。第四,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效果极差。法科学生的道德素质令人担忧,没有为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做好道德准备。很多法科学生没有基本的法律信仰、规则意识、诚信观念、正义理想,连做一名普通公民都不合格,更不用讲从事法律职业。就笔者所见,在法学院中,不乏考试舞弊、论文剽窃、骗贷逃贷、任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违纪现象;有的学生干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贪污公款;更有甚者,在校法科学生暴力犯罪频频发生,如,甘肃某大学法学系学生吉某杀人案,等等。这些案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大学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缺

21、乏实效。为了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提高法科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素质,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创新,笔者提出高校应拓展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的综合途径。三、我国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的综合途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怎样开展?在教育实践中,人们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教育途径。第一种,浸透式教育。在近当代大学法学教育产生之前,法律人才及其职业伦理的培养主要依靠传统的“学徒制。近当代大学法学教育产生后,在法学教育规范化、规模化的同时,也因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伦理目的的背离,而导致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衰落。在19世纪晚期,美国大学法学院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中普遍采用了浸透式教育。12170该途径又称“分散式,它不把法律职业伦

22、理看作独立的教学内容,不单独设立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不单独安排专职老师任教,而是将法律职业伦理内容分散融入在法学知识与法律技能的教学经过中,由各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老师任教。当前,我国多数高校仍采用这种浸透式教育途径开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固然在培养方案中提出要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但在施行经过中,无专门课程、无专门教材、无专门老师。法律职业伦理能否进课堂、哪些内容进课堂、以什么方法施教等,均无明确要求,全凭相关课程的主讲老师自由选择。浸透式教育途径存在严重缺陷。它重视法学知识与技能教育的同时,轻视职业伦理的养成;它关注的是法律与道德的宏观联络,轻视法律职业者个体道德培养,不能把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落

23、到实处。它主张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教学中附带地教授职业伦理,实际上导致了“只教法律不教道德的“道德贫瘠12175现象。第二种,浓缩式教育。随着人们对浸透式教育途径的反思与批判,提出了浓缩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途径。该途径又称“集中式,将法律职业伦理内容浓缩为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并以独立课程的方式集中开展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它把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性质理解为道德规范教育,沿袭知识教授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法等施教。教师在课堂上集中讲授道德规范,学生着重理解、背诵道德规范,课程结束后重在考试道德规范。浓缩式教育途径,看到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有其独特内容,应该独立设置课程、单独施教,表明法律职业伦理

24、教育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然而,集中式教育途径忽略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学知识、技能教育的重大区别。同样无法实现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品质养成这一目的。该途径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全部任务等同于法律道德规范的知识教学,将教育的空间固定在校内的教室,将教学的中心环节理解为课堂讲授,致使学生的知行脱节,知而不行,产生“高分低德的“伪君子现象。前述两种教育途径,均不能切合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实践性特征。为此,笔者提出法律职业伦理养成教育的综合途径综合养成形式。综合养成形式借鉴了前述浸透式分散式与浓缩式集中式的优点,并克制了各自的片面性,通过将前述形式整合实现集成创新。综合养成形式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本质特征相吻

25、合,可有效地实现品质养成这一教育目的,它是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基本形式。综合养成形式的详细途径体现为“三综合。一是教育任务的综合。它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容与任务划分为三个具有内在联络的层面。其一,法律职业伦理认知教育。主要讲授相关知识,包括:法律职业与道德的内在关系,使学生明确法律职业伦理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法律职业规范体系,使学生把握法律职业行为的道德标准,明确职业道德选择与评价理由;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范畴与理论,使学生构成法律职业伦理的知识体系,加强行为的自觉性。其二,法律职业伦理行为教育。主要训练学生面对法律职业伦理冲突时的道德判定与决策能力,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其三,法律职业伦

26、理品质教育。引导学生积善成德,构成集知、情、意、行为一体的法律职业良心。法律职业良心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品质养成的标志。二是教育方法的综合。综合养成形式根据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目的任务的层次特征,引入不同的教育方法施教。在道德认知环节,主要采用讲授法,进行集中的课堂教学;在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环节,主要采用行为导向教学法,进行分散的实践教学。三是教育空间的综合。综合养成形式全方位地开拓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场所,将教育从课堂延伸至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在课堂上,重点传播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在课外活动和法律实践中,重点养成行为习惯与品质。沿着“三综合的途径开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关键在于做好“三结合。首先,

27、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学专业技能教育相结合,寓德于技。法律职业伦理存在于各种法律职业活动中,法律人在职业活动中碰到的每一个问题,往往既有法律技能因素,也有职业道德因素。撇开法律技能教学,抽象地施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将沦为空洞的讲教。在法律实习、法律诊所教育等实践环节,很多高校往往对法律技能培养作了明确规定,但未能同步开展法律职业伦理训导,实际上是错过了职业道德教育的大好时机。其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寓德于管。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老师应通过对学生的管理和引导,促使学生培养规范意识、程序理念和公平正义信念。诸如组织学生民主竞选干部、评奖评优、召开主题班会,开展党、团组织活动等。最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律实践训导相结合,寓德于行。法科学生能否养成了良好的法律职业品德,关键看行为。高校应高度重视和公安、检察、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法律实习基地的德育功能。学校应积极创立法律诊所,并在法律诊所式教学中,引导学生明辨职业情境与价值冲突,作出合理的道德选择。在反复的职业伦理行为训练中,内化职业伦理规范,构成职业伦理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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