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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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保保保荐荐荐荐机机机机构构构构(主主主主承承承承销销销销商商商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 。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

2、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468.02 万股 2、发行价格:7.3883245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77,878,30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460,562,243.80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468.02 万股, 将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3、 2018 年 7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本次发行结束后,在上述股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目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 1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4 二、本次发行对公

4、司的影响. 14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17 二、财务状况分析. 18 第四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9第四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9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第六节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1备查文件 . 21 一、备查文件. 21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21 释义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5、(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富春环保、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富春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和 2015 年 1 季度 董事会 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

6、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国海证券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天健/审计师/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7、014 年 10 月 15 日)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由中国证监会受理,于 2015年 6 月 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领取中国证监会核发 关于核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4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

8、不超过64,680,200.00 股(含 64,680,200.00 股)。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6 家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合计 477,878,306.00 元已于 2015 年 7 月 7 日 14:00 前存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的指定账户,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剩余部分已于2015年7月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9、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就本次发行事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天健验 201523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7 月 7 日止,国海证券实际已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4,680,2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7,878,306.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16,062.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562,243.8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陆仟肆佰陆拾捌万零两佰元整(¥64

10、,680,2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95,882,043.80 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四)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本次发行结束后,在上述股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

11、况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二)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人民币

12、普通股(A 股)共计 6,468.02 万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四)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01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7.52 元/股。 201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以截止 2014

13、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34,722,15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052,350 股,即 731,669,8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16755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4)进行现金分红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7.3883245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集团”)、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潇湘君秀”)、民生加银-西南证券鑫牛定向增发 42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牛 42 号资管计划”)以

14、及吴斌、张忠梅和张杰三名自然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的要求。 (五)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申购情况 (五)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申购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认购金额(元)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5,871,358 191,145,988.10 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7,675,314 130,590,955.40 民生加银-西南证券鑫牛

15、定向增发 4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369,839 113,557,358.00 吴斌 3,266,091 24,130,940.10 张忠梅 1,248,799 9,226,532.20 张杰 1,248,799 9,226,532.20 合合 计计 64,680,20064,680,200 477,878,306.00477,878,306.00 上述 6 个发行对象符合富春环保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量 (六)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77,878,306.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富春环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0,562,243.80

16、元。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468.02万股,由发行对象全额认购,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 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万股)认购数量(万股) 限售期(月)限售期(月)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587.1358 36 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767.5314 36 民生加银-西南证券鑫牛定向增发 4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36.9839 36 吴斌 326.6091 36 张忠梅 1

17、24.8799 36 张杰 124.8799 36 合合 计计 6,468.02006,468.0200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6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 138 号 法定代表人:孙翀 设立日期:1997 年 0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 PE、PVC 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

18、*黄金、白银销售;移动通信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3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娅楠) 设立日期:2014 年 09 月 01 日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

19、(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各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鑫牛、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鑫牛 42 号资管计划号资管计划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4201.4202-B.4203-B.4204

20、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设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3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鑫牛(2)鑫牛 42 号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号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 鑫牛 42 号资管计划资金用于投资富春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由民生加银基金发起募集设立,拟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1,536.9839 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1,355.7358 万元。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上述鑫牛 42号资管计划全部金额。 4、吴斌4、吴斌 身份证号:33012319*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5、张忠梅5、张忠梅 身份证号:33012319* 住所:浙江省富阳市

21、富春街道* 6、张杰6、张杰 身份证号:33010519*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通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自然人吴斌现任富春环保董事长,张忠梅现任富春环保董事兼总经理,张杰现任富春环保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本次非公开

2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通信集团持有本公司 37.83%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庆炎家族。 本次发行完成后, 通信集团持有公司 3,026,635,358 股股份, 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8.00%。因此本次发行后,通信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庆炎家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情况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情况 通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股份认购以通信集团为主体认购,未通过产品等其他形式参与认

23、购。 潇湘君秀以自有资金参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未通过产品等其他形式参与认购。鑫牛 42 号资管计划由民生加银基金发起募集设立,拟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富春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吴斌、张忠梅和张杰均以自有资金参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未通过产品等其他形式参与认购。 以上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借贷,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富春环保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情况。发行对象均与国海证券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 (七)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七)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

24、确定的发行对象为 6 家,其中,非国有法人 1 家,有限合伙企业 1 家,基金公司 1 家,自然人 3 名。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见证律师共同核查,发行对象中: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吴斌、张忠梅、张杰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或借款,未通过产品认购,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民生加银-西南证券鑫牛定向增发 42 号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5、、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办法要求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保荐代表人:吴晓明、郭刚 项目协办人:武剑锐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传真:0755-83700919 (二)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章靖忠 经办

26、律师:黄廉熙、金臻、黄金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联系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三)审计、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审计、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胡少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叶卫民、陈世薇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联系电话:0571-88216700 传真:0571-8821680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

27、情况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 1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76,764,000 37.83 2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36,685,401 5.01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161,008 3.71 4 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618,000 1.45 5 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 10,438,659 1.43 6 郑跃武 10,025,400 1.37 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37

28、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15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610,609 1.04 9 路云龙 6,000,000 0.82 10 路程寒 5,805,162 0.79 合计合计 401,108401,108, ,239239 54.8254.8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13 日,本次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 %) 1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302,635,358 38.00 2

29、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36,485,401 4.58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440,408 3.57 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7,974,511 2.26 5 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7,675,314 2.22 6 民生加银基金-建设银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369,839 1.93 7 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 10,438,659 1.31 8 郑跃武 10,210,400 1.28 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26 10 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9,700,000 1.22 合计合计 45

30、8,929,890458,929,890 57.6357.6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股份类别股份类别 发行前发行前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发行后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64,680,200 64,680,200 8.1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1,669,800 100.00% - 731,669,800 91.88% 三、股份总数 731,669,800 100.0

31、0% 64,680,200 796,35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共获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460,562,243.80 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债务偿还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787.8306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这将有效增强公司偿债能力,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扩张需要,做大做强固废处理和节能产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

32、的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公司仍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仍然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

33、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导致出现新的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最近一年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最近一年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4年12 月 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 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项目 期间期间 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后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 2014

34、年 12 月 31 日 2.99 3.22 每股收益 2014 年度 0.24 0.22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去 2014 年度分红,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后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2012 年、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审

35、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一季报未经审计。 本节分析内容以发行人 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2015 年一季报为基础。 (一)最近三年一期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最近三年一期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项 目目 20152015- -0303- -3131 20142014- -1212- -3131 20132013- -1212- -3131 20122012- -1212- -3131 流动资产合计 129,263.98 121,694.05 118,438.92 123,691.

36、15 固定资产 147,956.17 146,952.40 141,321.58 114,718.80 无形资产 24,089.66 24,256.83 21,979.16 18,785.9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2,633.99 260,083.01 239,766.71 162,448.90 资产总计 391,897.97 381,777.06 358,205.63 286,140.05 流动负债 96,918.08 90,363.90 86,038.11 27,663.3454 非流动负债 44,114.25 44,180.03 44,561.68 49,362.31 负债合计 141,

37、032.34 134,543.93 130,599.80 77,025.65 股东权益 250,865.64 247,233.13 227,605.84 209,114.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1,418.41 218,435.73 201,439.84 197,218.73 (二)最近三年一期简要合并利润表 (二)最近三年一期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项 目目 20152015 年年 1 1- -3 3 月月 20142014 年度年度 20132013 年度年度 20122012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 81,844.27 373,006.85 316,775.29 270,6

38、12.12 营业利润 4,133.99 24,578.98 18,894.91 29,168.74 利润总额 4,550.71 26,788.65 21,282.67 31,137.09 净利润 3,632.51 21,872.17 18,082.09 25,380.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82.68 17,276.12 14,297.75 23,376.90 (三)最近三年一期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最近三年一期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项 目目 20152015 年年 1 1- -3 3 月月 20142014 年度年度 20132013 年度年度 2012201

39、2 年度年度 一一、经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480.05 446,610.57 388,653.50 300,143.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076.51 406,423.79 331,934.05 280,767.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6.46 40,186.78 56,719.45 19,376.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0.00 6,539.10 4,127.27 742.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58.79 33,831.38 85,93

40、7.96 54,346.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58.79 -27,292.28 -81,810.69 -53,604.58 三、筹资活动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00.00 51,160.26 46,626.81 46,98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84.81 56,372.79 37,819.98 28,496.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4.81 -5,212.53 8,806.82 18,491.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1、额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40.06 10,440.06 7,681.97 7,681.97 - -16,284.41 16,284.41 - -1515,736.39 ,736.39 (四)主要财务指标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项 目目 20152015- -3 3- -3131 20142014- -1212- -3131 20132013- -1212- -3131 20122012- -1212- -3131 流动比率 1.33 1.35 1.38 4.47 速动比率 1.21 1.18 1.17 4.09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99 35.24 36.46

42、 26.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43 30.91 30.21 24.81 项项 目目 20152015 年年 1 1 季度季度 2012014 4 年度年度 20132013 年度年度 20122012 年度年度 毛利率 9.42 11.02 11.51 14.82 净利率 4.44 5.86 5.71 9.38 总资产收益率(%) 1.45 4.67 4.44 9.4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30 5.96 5.07 18.18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4 0.55 0.77 0.4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85 1.01 0.98 1.09 应收账款周

43、转率(次) 7.56 8.84 6.92 6.76 存货周转率(次) 24.64 24.81 23.92 29.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 8.22 7.32 12.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35 6.94 12.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06 0.24 0.20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06 0.24 0.20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9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9 0.31 注:计算 2015 年 1

44、季度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时,营业收入和营运成本为按照 1 季度数据折算为全年的数额。 二、财务状况分析 二、财务状况分析 本节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第四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合法

45、、合规。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与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方案一致。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通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自然人吴斌现任公司董事长,张忠梅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杰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发行对象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发

46、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吴斌、张忠梅、张杰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或借款,未通过产品认购,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深圳潇湘君秀投资企

47、业(有限合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民生加银-西南证券鑫牛定向增发 42 号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办法要求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均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对象均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发行

48、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并且符合规定;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六节第六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

49、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 188 号 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0571-63553789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电话:0755-83707473 传真:0755-83700919 (三)查阅时间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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