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超高层建筑供水技术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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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苏苏州工州工业业园区超高园区超高层层建筑供水技建筑供水技术术指指导导意意见见1 总总 则则1.1 为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超高层建筑的供水安全,提高抗击意外事故的能力,规范超高层建筑安全供水设施建设,满足用户对水量、水质、水压的要求,达到安全可靠、节能降耗的目的,特制定本技术指导意见。1.2 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园区范围内建筑高度超过 100 米的新建、改建、扩建的超高层建筑供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管理。1.3 超高层建筑的供水系统选择要在保证供水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并在出现意外事故时保证用户的用水水质、水压、水量及连续供应,避免超压损坏、损害事故的发生以及对建筑和其它系统造成

2、影响。 2 主要主要标标准依据准依据2.1 超高层建筑供水的设计、施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为以下现行规范和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置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3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3 技技术术要求要求3.1 供水方式3.1.1 在城市供水管网服务压力范

3、围内的楼层,宜采用直供水方式; 3.1.2 超出城市供水管网服务压力范围的楼层,宜采用从低位水箱增压至高位水箱,再由高位水箱下行分区供水的上行下给方式,可多级提升,靠近顶部的楼层可采用变频调速供水方式。3.2 系统设置超高层建筑中饮用水系统须与非饮用水系统分开设置,住宅类用户的供水系统须与商业类用户分开设置,供水系统应有建筑围护结构。当扬程 50m 以上,压力 0.5Mpa 以上时,宜在长道管下方及逆止阀上方转角处各安装一只水锤消除器。3.3 压力分区3超高层供水系统的每级竖向提升压力不得超过 1.6Mpa;采用减压阀供水方式的系统,阀后配件处的最大静水压力不大于0.35Mpa,在减压阀全部失

4、效情况下不应大于 0.70Mpa。3.4 减压方式采用上行下给供水方式时,宜设置减压水箱分区供水,若设置减压阀分区供水,应采用集中式减压,且仅允许减压一次。3.5 水箱设置水箱应采用具有良好防腐性和耐久性的食品卫生级 316 以上等级不锈钢材质材料;所有水箱应设置成两个可独立切换的小水箱;水箱应设置溢流管、泄水管、防负压通气管、人孔等装置。水箱须设置消毒装置或留有连接消毒设备的接口。3.6 水泵选择水泵应选用使用寿命超过 8 万小时、单台水泵噪音低于70dB 的高效能水泵,水泵应设置在水箱外,不宜采用潜水泵。3.7 电器、设备及控制系统3.7.1 电器、设备应选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可靠、运行

5、稳定、环境适应性好、使用耐久的产品,能提供自动控制接口,满足自动运行以及远传远控各项要求。为了便于今后的统一维护管理,超高层建筑中住宅类用户供水系统所选用的电气和设备,应符合供水单位的相关选型要求;3.7.2 设备应配备具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的自动控制4系统,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设备的工作泵出现故障时,其他泵应能自动投入运行。3.7.3 自控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传输及远程监测监控功能。系统中设置相应的检测设备,如余氯监测仪、减压阀后端设置在线压力检测设备等,同时满足数据上传至泵房控制系统。住宅类用户供水的控制系统应采用供水单位的统一软件。3.8 管材和配件应选用

6、内壁光滑、防腐性能强、抗老化性能高并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要求的管材和配件;管道及配件压力等级不小于 1.6Mpa,宜采用法兰连接。3.9 隔音和降噪泵房不得设置在住宅类用户卧室的上层、下层和毗邻的房间内,且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 A 声级不应大于 37dB。4 安全保障安全保障4.1 水箱水箱应设置在安保视频监控范围内。水箱人孔处应加锁。水箱通气管口、溢流管口应设微孔过滤装置。4.2 泵房泵房应设门禁或加锁,避免非工作人员误操作影响供水安全。泵房及给水管道井应设置排水设施,泵房内地面应有不小于 0.01的坡度坡向排水设施。泵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54.3 水压高层建筑的水压应满足各用户的使用要求。为保障市政管网的水压及周边用户的供水,应设置市政管网压力保护装置。5 其他其他5.1 本标准中未明确的相关技术要求,须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5.2 本技术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规划建设局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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