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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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股票代码:000671 股票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23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 8 号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6阳城02 证券代码: 112452 发行总额: 13亿元 上市时间: 2016年11月3日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签署日期:2016 年年 11 月月 2 第一节第一节 绪言绪言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阳光城”) 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3、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未经审计的2016年9月末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为172.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4.66%;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8.81%。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31 亿元(2013 年、2014 年及 2

4、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3 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

5、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公司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如果本期债券终止上市,本公司将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本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告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086,956,521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福州大都会项目、上海杨浦大桥 101 地块项目、杭州文澜府项目(杭州上塘

6、项目)、杭州上府项目、苏州愉景湾项目、苏州丽景湾项目、苏州丽景湾 PLUS 项目。该预案已经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及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 201

7、6 年 9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查询。 4 第二节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发行人简介 1、发行人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Yango Group Co.,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阳光城 5、股票代码:000671 6、注册资本:4,048,235,915.00 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林腾蛟 8、公司设立日期:1991 年 8 月 12 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64371W 10、住所: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 8 号 11、董事会秘书:廖

8、剑锋 12、证券事务代表:徐慜婧 13、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洲海路 999 号森兰国际 A 栋 15 层 14、邮政编码:200120 15、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621 16、联系传真:021-80327000 17、电子信箱: 18、互联网网址:http:/ 5 19、经营范围:对外贸易(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的商品和技术);电力生产,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电子通信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重油(不

9、含成品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化肥的销售;对医疗健康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6 第三节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16 阳城 02 债券代码:112452 二、债券发行总额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10、为 13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6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16年9月26日,已于2016年9月27日发行完毕。 (二)发行对象(二)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五、债券发行的

11、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为4.50%;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

12、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 8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

13、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 9月 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14、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15、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九、债券信用等级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9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十一、募集资金的

16、验资确认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立信中联验字 (2016)D-006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9 月 27 日,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 亿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汇入阳光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分行开立的账号为931006010000897022 的人民币账户内。 10 第四节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759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 11

17、月 3 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为“16 阳城02”,证券代码为“112452”。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11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公司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一、公司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16 年度第 1-9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18、、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发行人 2013 年度、2014 年度、 201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14)D-0088 号、立信中联审字(2015)D-0028 号及立信中联审字(2016)D-00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6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9 月月 30日日 2015 年年 12月月 31 日日 2014 年年 12月月 31 日日 2013 年年 12月月 31 日日 总资产 11,210,912.03 7

19、,017,329.66 4,622,943.66 3,271,061.99 总负债 9,490,595.72 5,643,119.45 3,915,083.74 2,841,291.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3,513.92 1,201,447.94 642,268.16 327,510.29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年年1-9月月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2013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 745,907.35 2,237,996.92 1,389,412.57 744,418.50 净利润 50,223.70 173,271.79 128,179.03 59

20、,846.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343.97 141,820.49 132,371.24 65,168.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339.98 -387,871.13 -564,093.01 -546,622.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额 653,912.60 1,022,104.14 84,713.06 164,357.98 12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9 月月30 日日 2015 年年 12月月 31 日日 20

21、14 年年 12月月 31 日日 2013 年年 12月月 31 日日 资产总额(亿元) 1,121.09 701.73 462.29 327.11 负债总额(亿元) 949.06 564.31 391.51 284.13 全部债务(亿元) 597.55 376.25 202.61 137.01 所有者权益(亿元) 172.03 137.42 70.79 42.98 流动比率 2.06 1.69 1.46 1.63 速动比率 0.68 0.64 0.34 0.5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84.66 80.42 84.69 86.86 债务资本比率(%) 77.65 73.25 74.1

22、1 76.12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9月月 2015 年年度度 2014 年度年度 2013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亿元) 74.59 223.80 138.94 74.44 营业利润(亿元) 7.88 23.49 18.77 8.87 利润总额(亿元) 7.97 23.60 18.39 8.91 净利润(亿元) 5.02 17.33 12.82 5.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3.63 14.18 13.24 6.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 14.06 13.17 6.26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37.83 -38.79

23、 -56.41 -54.66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74.24 -29.96 -3.54 -4.4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77.47 170.96 68.42 75.52 营业毛利率(%) 28.62 25.56 29.14 29.78 总资产报酬率(%) - 4.11 4.92 3.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9 20.42 32.37 24.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9 32.19 23.28 EBITDA(亿元) - 24.08 19.56 9.27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6.40% 9.65% 6.

24、76%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 0.94 0.91 0.7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84 44.34 29.23 25.11 存货周转率(次) 0.12 0.43 0.35 0.32 注:2016 年 1-9 月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为年化比率。 13 (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其中,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中的长期有息债务;短期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中的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

25、务;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 E0 NP 2 Ei Mi M0Ej Mj M0 Ek Mk M0) , 其中:P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

26、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14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二

27、)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9 月月 2015 年年度度 2014 年度年度 2013 年度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9 20.42 32.37 24.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9 32.19 23.2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44 1.22 0.6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9 0.43 1.19 0.62 注:2016 年 1-9 月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化比率。 15 第六节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

28、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本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偿付能力较强。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由于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以及本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

29、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6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第四节。16 第七节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17 第八节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

30、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和中诚信证评网站()予

31、以公告。 18 第九节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19 第十节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

32、关情况 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全文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6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20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一、公司债券募

33、集资金金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 26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第二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13 亿元。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付款公司名称付款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名称名称 还款本金(万还款本金(万元)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38,0

34、00 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大支行 12,000 合计合计 130,000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可以优化债务结构,节约财务费用。 21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对子公司以外其他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关公告披露日期日期 担保担保额度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协议签署日)日) 实际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万金额(万元)元) 担保类担保类型型

35、担保担保期期 是否是否履行履行完毕完毕 是否是否为关为关联方联方担保担保 长沙武夷置业 2016 年 5 月31 日 20,000 2014 年 12 月26 日 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4 个月 否 否 福建新华都置业 2016 年 5 月31 日 53,000 2014 年 10 月29 日 53,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7.3 亿元(不包括对控股、参股子公司担保)系报告期内公司因收购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标的公司) ,暂时承接标的公司的原对外担保义务,且部分原出让方承诺解除中泛置业对外担保相关事宜后公司方才完成解除与中泛置业对外担保相等金额股

36、权转让款(即 7.3 亿元)共管事宜,数额足够覆盖公司上述暂时承担的对外担保责任,故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暂时承接对外担保义务不存在重大风险,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 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 2,176,489.74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除上述对外担保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的 1,000 万元以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22 第十三节第十

37、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 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洲海路 999 号森兰国际 A 栋 15 层 法定代表人:林腾蛟 董事会秘书:廖剑锋 联系人:徐慜婧 联系电话:021-80328621 联系传真:021-80327000 邮政编码:20012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38、项目组主办人:姜琪、赵宇驰、朱冰玉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翔驹、王川、叶瀚清、余文诗、徐浩锋、肖文彬 电话:010-60837690、7483 23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125 三、分销商三、分销商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大厦 4 楼债券发行部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桓朝娜、阮洁琼 电话:021-20333219、3395 传真:021-50498839/50810150 邮政编码:200125 四、发行人律师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

39、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1314-131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1314-1319 负责人:蓝晓东 签字律师:蓝晓东、何智娟 电话:010-88377759、010-88378703 传真:010-88378747 邮政编码:100037 24 五、审计机构五、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拿大厦 C 区 10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秋星、孟翠香 电话:0591-83311816 传真:0591-83323577 邮政编码:300384 六、资

40、信评级机构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庞珊珊、李诗哲 电话:021-80102475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七、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七、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25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

41、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 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26 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16 年

42、 1-9 月财务报表;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查意见; 3、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 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上述

43、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查阅时间二、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27 三、查阅地点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 8 号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洲海路 999 号森兰国际 A 栋 15 层 法定代表人:林腾蛟 联系人:徐慜婧 联系电话:021-80328621 传真:021-80327000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44、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姜琪、赵宇驰、王翔驹、朱冰玉、王川、叶瀚清、余文诗、徐浩锋、肖文彬 联系电话:010-60837690、7483 传真:010-60833504 投资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以下无正文) 28 (本页无正文,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29 (本页无正文,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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