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共3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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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以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

2、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第三条 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桂林市予以认定。对其技术创新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扶持,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重点培育其成长为自治区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第四条 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的建设经费由企业提供。鼓励技术中心在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

3、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五条 县(市、区)工信部门是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工信局负责对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具体负责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日常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国家认定和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有关的培育、推荐和管理等工作。第二章 技术中心的职能第六条 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组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评估和论证

4、,对企业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第七条 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负责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品。 第八条 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必需的研究开发条件,增强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吸引国内外的科技人才到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 开展产学研联合,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以及同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企业多渠道运用技术资源的能力,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创新。 第十条 收集、分析与本企业相关的全球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产品

5、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利用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发挥技术的集散和辐射、信息集聚与扩散、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技术服务与咨询、产品分析、检测、试验以及人才交流与培训等职能,在行业、区域和企业技术开发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第三章 技术中心的认定第十一条 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一般为每年的7月30日。 第十二条 申请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较好的企业经营机制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可放宽至1000万元以上)

6、。 (二)企业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企业副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技术中心主任。(三)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研究与发展经费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按行业系数调整后不低于2.0%。 (四)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队伍。(六)技术中心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能有效地开展研究开发工作,近2年内列入市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

7、目、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项。第十三条企业2年内(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认定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第十四条 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程序:(一)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相关附件。(二)县(市、区)工信局对本辖区申

8、请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四)市工信局以公文形式公布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结果。 第四章 技术中心的运行第十五条 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应依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企业技术开发体系等具体情况合理设置。 第十六条 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资金纳入企业年度经营预算,经费收支单独设立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 技术中心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技术中心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层领导担任。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项目组长或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十八条 技术中心负责研究开发方向、重点项目、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9、制订年度技术创新计划,并对技术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第十九条 技术中心可聘请企业内外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投融资决策等进行咨询评估。 第二十条 技术中心应建立合理的立项程序,项目选择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在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效益分析以及企业优势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立项的优先顺序和开发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组织评估和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 技术中心在项目安排上应统筹考虑,逐步增加中长期研究开发项目的比例,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建立开放式的运行模式,广泛吸纳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和高水平科技人才,注重产学

10、研合作和国际人才技术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二条 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技术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开展工作。技术中心应与企业生产、营销、信息、规划、财务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第五章技术中心的评价第二十三条 对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 第二十四条 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于评价年度报送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和相关附件,由各县(市、区)工信局初审、汇总和上报。市工信局对上报的评价材料等进行核查、评价。第二十五条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

11、、基本合格(警告)、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三)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65分之间为基本合格(警告)。(四)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视为基本合格(警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被警告; 3.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 第二十六条 市工信局以公文形式公布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结果。第六章 技术中心的管理第二十七条 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改制或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等重大变更事项的,应在办结相关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由企业或主管部门书

12、面报告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研究决定原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是否保留。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或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的,其下属公司的原有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调整为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的分中心。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评价不合格;(二)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三)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 (四)出现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 第三十条 桂林市工信局对调整与撤消的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公文形式公布。 第三十一条 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三年内不得申请桂林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已获得认定的撤销其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第三十二条

13、因第二十八条原因被撤销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第三十三条 对于被警告的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由县(区)工信局负责督促整改。 第三十四条 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重要条件。 第三十五条 市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安排资金扶持优秀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创新发展项目,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本办法对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管理。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对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支持。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

14、理办法(市工信科技2014183号)同时废止。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附件1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一)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和结构、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二)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三)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期目标。(二)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1)组织机构图(技术中心主任、副主任、技术研究开发部门、试验、检验部门等)。(2)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及各部

15、门职责。(3)技术中心人员编制(包含具体人员编制数、主要人员名单、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三)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与大学院校共建实验室或研发机构等)(四)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五)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主导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等。重点编写研发周期三年以内的项目情况,产学研合作项目情况,当年研发项目情况。(六)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三年内)及经济效益。附件材料:

16、1.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及工作机制等证明材料;3. 创新成果证明材料。三、县(市、区)工信局推荐意见附件2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一、 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企业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属行业主营业务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技术中心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电子邮件企业网址报告年度序号定量数据名称单位数据值1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2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3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4(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万元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万元7(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17、万元其中:(T-1)年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万元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项其中:获市级以上(含市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数项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项对外合作项目数项9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10新产品销售利润万元11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12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万美元13企业职工总数 人14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15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人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人16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人17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18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19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人20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人21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22

18、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个23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个24通过国家、国际组织和自治区认证实验室数 个25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项26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项27当年申请的专利数 项其中: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项 当年获授权专利数项 当年获授权发明专利数项28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数 项29企业获得的国家级质量品牌认定或表彰数 个次30企业获得的自治区级质量品牌认定或表彰数个次31获国家级科技、专利、创新奖项目数项32获自治区级科技、专利、创新奖项目数项33获桂林市科技奖、创新奖项目数项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县(市、区)

19、工信局审核意见:二、需提供评价表中各项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一) 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1表)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 号: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单位详细名称: 文 号:国统字(2011)82号组织机构代码:- 年 有效期至: 年 月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合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项目技术经济目标项目起始日期项目完成日期跨年 项目 所处 进展 阶段参加项目人员(人)项目人员 实际工作 时间(人月)项目经费内部支出(千元)甲乙123456789101 142345678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二) 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

20、相关情况单位详细名称: 表 号: 表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是否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或区外认定的 文 号:国统字(2011)82号高新技术企业: 1.是 , 2.否 2 0 1 年 有效期至: 年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实际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实际甲乙丙1 甲乙丙1一、科技活动人员情况科技活动人员合计其中:参加科技项目人员科技管理和服务人员其中:女性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其中:全时人员二、科技活动费用情况(一)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1.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2.原材料费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4.无形资产摊销5.其他费用(二)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

21、动的经费支出其中: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对境外支出(三)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其中:仪器和设备(四)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三、科技项目情况1.全部科技项目数2.全部科技项目经费内部支出四、企业办科技机构情况1.机构数2.机构人员合计其中:博士毕业硕士毕业本科毕业人人人人人人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项千元个人人人人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3.机构经费支出4.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进口五、科技活动产出及相关情况(一)自主知识产权情况1.专利申请数其中:发明专利2.有效发明专利数

22、其中:境外授权3.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4.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二)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1.新产品产值2.新产品销售收入其中:出口(三)其他情况1.发表科技论文 2.拥有注册商标其中:境外注册3.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六、其他相关情况(一)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2.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二)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情况1.引进国外技术经费支出2.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3.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4.技术改造经费支出千元千元千元件件件件件千元千元千元千元篇件件项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千元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补

23、充资料: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科技活动机构数合计(51) 个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未列入统计局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二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三)经资质机构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四)六个证明材料附表附表1 科技活动经济支出主要内容与金额(万元)主要经费内容金额备注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劳务费2、科技活动消耗原材料费3、非基建科技活动购买与自制设备支出非基建项目4、其他支出其中:前期论证费调研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图书费水电费科研设备维修费印刷费专题会议费成果鉴定费14项小计委外经费支出5、委托外

24、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5项合计附表2 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信息序号发明专利名称申请国别申请号授权号注: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附表3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序号申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国别申请号受理日期注1:专利类型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注2:受理的发明专利需提供受理证书复印件附表4 拥有的国家、自治区级质量品牌认定或表彰信息序号质量品牌认定或表彰名称评定机关认定时间证书或文件号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附表5 获市级以上科技、专利、创新奖信息序号科技、专利、创新奖名称授予机关授予时间证书或文件号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附表6 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

25、准信息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类型标准号主持或参与颁布年月是否现行有效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注2:三年内指在T年、T-1年、T-2年三个年度内颁布的标准(T年为申报上年)注3:需提供标准名称和能证明企业作用的资料复印件(五)其他证明材料。附件3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三级指标 权重(分)单位基本要求组织与管理组织与管理10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完善,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担任技术中心主任5是技术中心有发展战略规划,并制定有技术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5有创新机制 创新投入机制20技术中心建设与运行费用是否列入企业年度预算2是科技

26、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15% 2.0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例比上年(或上次评价)增长3% 0人才激励机制5中心人员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2% 120中心人员培训费占中心人员总收入的比重 3%2合作开发机制5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有合作关系2有3年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合作研究项目及项目数3项1硬件与人才 创新队伍建设 10中级职称以上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6人5高级专家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数4人 1创新条件建设1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100有无专门的研究、实验场地5有自主研发能力10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5个5最近2年获市级以上(含市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科技计

27、划项目数5个1产出与效益技术创新产出10近2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5项 3当年获受理的专利数 3项1其中当年获授权的专利数 2项1技术创新效益 15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8%20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7%15加分扣分加分 15获国家、自治区认定或表彰的质量品牌数;主持和参与制(修)定各级标准数3个国家和自治区认证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示范企业3项 最近2年内获市级以上科技、专利、创新奖项目数3项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项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年增长率303 是扣分 10上一年度企业经营亏损 10 否说明:凡基本要求为“是否”、“有无”的指标,为“否”、“

28、无”的不得分,为“是”、“有”的,视其质量在该项指标权重分值的70%至满分之间打分;基本要求为数量或比率的指标,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不得分,达到基本要求得该项指标权重分值的70%,基本要求200%数值以上的得满分封顶,处于100%200%区间的按比例得分。扣分项视其情况在该项指标权重分值的50%100%区间扣分。二、行业系数行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航空111电子111轻工1.211轻工11.21.2船舶1.21.21.2化工1.211机械111医药111冶金1.21.41.4纺织111建材111有色1.21.41

29、.4铁道1.211石化31.21.2说明: 1、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只作为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得出上述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3、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两项指标暂按满分

30、的60%计算。 4、轻工为家电行业,轻工为轻工的其他行业。附件4桂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编写提纲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涉及企业秘密可作技术处理)。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保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之间、企业之间及国际合作情况)、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

31、开展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四、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情况。五、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附件:创新工作开展和创新成果的证明材料指标解析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 1 月 1 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

32、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3、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科技

33、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

34、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9、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10、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11、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两年之内的新产

35、品。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二大类。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12、新产品销售利润:指

36、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14、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15、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16、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 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17、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

37、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间接服务人员。18、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

38、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19、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20、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21、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2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的人员数。23、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39、: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24、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 人月。25、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指技术中心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设立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开发机 构数量。26、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指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院所、其他企业联合设立的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数量。27、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28、企业拥有的全部

40、有效发明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发明专利件数。29、当年获受理的专利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获得受理的专利件数。30、当年获授权的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获得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专利件数。31、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与制定,并已发布实施的有效期以内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数量。32、获国家、自治区认定或表彰的质量品牌数:指企业拥有的经过有权机关或其授权单位依照程序认定或表彰的质量品牌数量。33、获市级以上科技、专利、创新奖项目数:指企业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专利奖、优秀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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