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法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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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明朝法律制度教学目的:理解明朝法律对强化专制集权制的作用;理解明朝的与诉讼程序及机构;掌握?大明律?的体例及?明大诰?的性质与内容明律的内容与特点。教学内容:立法概况法律内容的开展及其特点制度的开展变化 教学重点:明律的根本内容及特点明律对资本萌芽的摧残教学难点:明律“轻其轻者重其重者的原因明律对资本的摧残。 授课:讲授、答疑教学时数:4学时主要参考书目:北大法学院编:?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法制史卷北大2000年版武树臣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1999年版元朝末年统治腐朽经济黄河决口灾难连年。农民无法生存掀起了大规模的对抗斗争。出生佃农的朱元璋率领的一支红巾军不久在江南地区迅

2、速崛起。朱元璋是濠州人家道极为贫寒从小给地主放牧牛羊岁时旱蝗大饥父母兄弟相继饿朱元璋无所按照投奔寺庙当了云和尚。当元军围剿义军滥杀无辜和尚也做不下去的时候不得已17岁那年投奔郭子兴的农民起义军他作战英勇富有才干足智多谋,受到郭子兴的器重,被召为婿。后来这支起义军就由朱元璋指导。他擅长用人1368年朱元璋以应天为京城称皇帝建立明朝朱元璋就是明太祖。在重新统一封建之后采取了奖励开荒减轻赋税加强封建法制整顿吏制等政策使封建经济又呈现出暂时的复兴景象。为稳固明朝天下明太祖把儿子分封到各地做藩王。藩王权力日益膨胀封在北平的燕王朱棣权力尤其强大。明太祖后,朱棣为争夺帝位与建文帝发生了“靖难之役1402年朱

3、棣夺取帝位就是明成祖1421年从南京迁都到北京。明朝中以后皇帝经常不上朝大权由宦官掌握。统治阶级斗争剧烈预示着明王朝的衰败。明朝末年困苦不堪的百姓又遇到天灾。1628年明末农民战争爆发。14年李自成进入北京后被清军打败。明朝灭亡。明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后的一个重要王朝也是高度开展的君主专制集权。它继承开展唐宋时的立法成就建立起一套更为完善的法制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后世的清朝以及周边东南亚诸国的法制开展。明朝获得的立法成就是继唐朝之后的又一个顶峰在中国古代法制开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明代统治阶级的立法指导思想主要是掌握立法、行政权利的皇帝和参与立法的大臣的立法观点。当然主要

4、是朱元璋的思想他不仅将大权集于一身还以他个人的思想统一全国立法思想与他的出身相关。他崇尚法家的君主专制、主张急功近利不择手段。他的法制思想其实是以法家为主儒家为辅以严刑酷法为主德礼教化为辅法儒结合刑礼并用。这是中国法制思想史上的一大变化适应了极端专制统治的需要。一肃正纲纪重典治国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下层贫民亲身经历了元末的残暴统治及农民起义深知元朝无视法纪官吏极端腐败农民倍受困苦是导致其败亡的主要原因。因此他注意总结历史教训以元朝灭亡为鉴决心效法唐制肃正纲纪以图明朝的长治久安遂提出了重典治国的立法指导思想。朱元璋重典治法指导思想的形成是由于他认定当时面临着一个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内外矛盾交织的乱世。因

5、为明朝建立初起义农民和大量流民仍然存在元朝剩余权力还在不断对抗而且连年战争造成了经济衰败统治集团也存在争夺权利的斗争这些都对明朝统治构成严重威胁。要消除这些威胁就必须实行重典治国。重典治国首先表如今重典治吏方面。朱元璋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就是由于集权统治削弱吏治腐败。特别是随着宋元以来商品货币经济的开展地主豪绅、贪官污吏的盘剥和掠夺到达了疯狂的程度这也是激起农民起义的重要根源。因此朱元璋试图通过重典治吏到达强化集权统治的目的。他曾告诫群臣说:昔日我在时见州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饮酒废事凡疾苦视之漠然心里非常愤怒。如今务必严立法禁凡遇官吏蠹害百姓决不宽恕。重典治吏是朱元璋对历代治国经历的总结是强化君

6、主专制皇权的重要措施。重典治国的另一表现是重典治民。明朝初年由于土地和赋税等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一些参加反元起义的农民转而对抗新建立的明朝。针对这一严重威胁朱元璋主张用重刑严惩那些敢于反对明朝统治的“顽民以到达“欲民畏而不犯“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的目的。为此明初忠实执行朱元璋的重典治民思想严厉犯上作乱者的对抗活动企图以此稳定统治秩序。二明礼导民明刑弼教明太祖朱元璋虽然推行重典治国思想但同时也从历代经历教训中清醒地认识到仅靠严刑峻法一味只能获得一时成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保证明朝的长治久安在采用重典治国思想的同时他也坚持奉行礼刑并用政策曾明确提出“朕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明刑

7、所以弼教等主张强调将礼的预防犯罪职能与刑的犯罪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律手段推行德礼教化。这是对西汉以来形成的“德主刑辅思想的进一步开展。三法贵简当使人易晓朱元璋认为宋元法律比拟繁杂既不利于普通百姓知法守法也容易导致徇私枉法。因此他主张“法贵简当使人易晓要求立法简单明了便于施行反对法律“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可轻可重以防止贪官污吏出入人罪。他还进一步强调法律条文不必面面俱到而应突出立法重点集挥法律的作用。吴元年1367年律公布后朱元璋担忧百姓难以知晓影响其施行效果就曾命臣下编成?律直解?全国各地要求百姓理解其内容。这些措施对于宣传普及法律重建封建法制稳固统治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明朝的立法活动1?大

8、明律?明朝继承开展唐宋时的立法成就其法律体系更趋完善法律内容更加丰富。明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诰、例、典等其中律是主要法律形式其他形式是律的补充。但在理中其他法律形式也分别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1?大明律?大明律?是明朝根本它“草创于吴元年更定于洪武六年整齐于洪武二十二年至洪武三十年始颁示于天下前后经过四个阶段共历时三十年。 第一阶段是吴元年的草创阶段。1367年朱元璋称吴王后左丞相李善长等制定律当年十二月完成。这次编定律285条145条合称吴元年律。其中律承袭?元典章?体例依六部顺序编排引起刑律体例的变化。吴元年律公布后又编撰?律直解?为其注释以便于百姓周知通晓。第二阶段是洪武六年的更定阶段

9、。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称帝后儒臣四人会同刑部每天给他讲解唐律20条作为修订明律的参考。洪武六年冬下刑部尚书刘惟谦等草拟?大明律?至洪武七年二月成书编目仍依唐律12篇但将?名例律?放在最后律文也增至606条。这是?大明律?的正式制定。第三阶段是洪武二十二年的整齐阶段。洪武九年以后?大明律?又经过数次修改。至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大臣进展全面整理修订将?大明律?改定为7篇30卷460条又改?名例律?为首篇。经过这次整理修订?大明律?根本篇章体例内容根本定型。第四阶段是洪武三十年的正式颁行阶段。历经三十年的更定和修改至洪武三十年?大明律?最终完成并颁行全国。作为明朝的一代大法朱元璋曾下诏“子孙守之。

10、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因此?大明律?经这次正式颁行以后继任各代未再对律文内容进展修改。?大明律?历经三十年的反复修改补充改变了元朝落后的立法风俗重新确立了中华法系的立法传统成为我国君主专制社会后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成文。其主要变化和特点一是简明扼要。?大明律?全律共7篇30卷460条是此前历代中最简明扼要的一部。二是变更体例。?大明律?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分工编目改变了以往分立篇目的原那么和传统是中国古代立法制度史上的一大变化同时也表达了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后利用立法手段强化君主专制集权的意图。?大明律?的反复修订反映出明初统治者非常重视立法也代表了当时较高的立法程度。因此?大明

11、律?直接影响了清朝和东南亚各国的封建立法。?大明律?是朱元璋亲自主持制定的明朝正式。从起草、修改到公布共历时三十余年。说明朱元璋非常重视封建法制建立他不仅把个人的意志上升为全国的法律而且使其定型化、永久化。明太祖子孙代代遵守“群臣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大明律?于是成为明最重要的,也是我国封建社会后具有代表性的律典共三十卷7篇460条。后世的法律学者评议说?大明律?比唐代的?永徽律?更为复杂又新设许多篇目虽说条数减少而内容体裁非常精细很有科学的律学的楷模。后来的?大清律?也都是大部沿袭这部更定的?大明律?是极端专制统治在立法上的表达。2明?大诰?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在制定?大明律?的同时为

12、了整顿吏治戒备臣民改变世风朱元璋还亲自编纂并先后公布了?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等四编?大诰?。诰文共有236个条目由严惩臣民犯罪的典型案例、高于?大明律?效力的峻和朱元璋对臣民的训导等内容所组成主要规定了人们的行为规那么和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中多数峻有详细量刑具备了古代刑事特别法规的根本特征。由于它是御制书故具有的法律效力是明初的重要法律。明?大诰?的主要内容是惩治贪赃官吏和害民豪强的特点是法外用刑。与?大明律?相比明?大诰?有着明显的区别:A.用刑加重。明?大诰?列举的案例绝大多数是轻罪重刑。有的犯罪在?大明律?中已有规定但明?大诰?那么加重处以非常之刑。如

13、滥设官吏?大明律?仅杖一百、徒三年明?大诰?那么以其乱政而改处族诛;违限不纳夏粮?大明律?仅杖一百明?大诰?却改处凌迟;贪赃罪?大明律?计赃罪明?大诰?一律处。B.法外处刑。明?大诰?的许多规定是?大明律?所没有的。如几位有气节的文人因应征不到、回绝做官、不食皇粮明?大诰?即将其处并株连亲属。C.酷刑繁多。明?大诰?推行重典治国原那么规定了许多?大明律?所没有的酷刑如墨面纹身、挑筋去指或去膝盖、断手、刖足、阉割等等。D.重典治吏。在明?大诰?236条中治吏之条占80以上有关惩治贪官污吏和豪强作恶的案例尤多。朱元璋试图通过打击贪官污吏和豪强作恶改善吏治状况强化专制统治的整体效能通过治吏到达治民的

14、目的。朱元璋对其四编?大诰?非常重视曾采用各种手段强迫推行。然而靠强权推行“御制书终究不能长久。朱元璋后明?大诰?的地位渐渐下降但其“重典治世的内容精却被沿袭下来朱元璋还以权利为后盾采用各种各样的宣传手段对大诰进展强迫性的宣传普及。他要求家家户户都要有?大诰?假如有犯笞杖徒流那么减等处刑;假设没有那么加重处刑。并各类学校讲授大诰科举考试考 ?大诰? 命乡民宣讲大诰。结果全国上下购置大诰讲读成风。有十九万的宣传队伍。3?问刑?明朝的例又称是皇帝就某一详细案件的判决所下的诏因此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灵敏性和的法律效力。例弥补常法的缺乏防止法外遗。但总体而言因为例是君主因人因事随时作出的判决它往往是君主

15、意志随意性的表达因此汇编的例也不能保障法的安康开展。它不仅能补律也能破律、代律,使律成具文,而且数量太多导致“人不知律。可见统治者的意志变化不能不破坏法的统一。明初在理中除律、诰之外曾运用。孝宗弘治14881505年年间议定?问刑?297条颁行天下与律并行。世宗嘉靖15221566年年间重修为249条。宗万历15731619年年间又增至382条并以“律为正文例为附注将与?大明律?合编刻印称为?大明律附例?。综上所述明朝中以前?问刑?一直与?大明律?并行;至万历以后又以附于律后采取律例合编形式。这一做法也为后来的清律所沿用。4?大明会典?大明会典?是仿照?唐六典?体例编纂的一部行政法律汇编。英宗

16、时为了统一典章制度使各衙门办事有所根据开场仿照?唐六典?体例编修?大明会典?。至孝宗弘治十五年完成名曰?大明会典?共180卷但未及颁行。武宗正德15061521年、世宗嘉靖、宗万历年间又分别对?大明会典?进展修订先后编纂了?正德会典?、?嘉靖续纂会典?、?万历重修会典?。目前传世仅有武宗、宗两朝?会典?。?大明会典?取材于官藏史册以各部、院、寺、监职官为纲分别记述其衙门编制员额、职掌、隶属、历年事例及遵守的准那么等典章制度和行政法规。其内容广博记述详备是我们研究明朝典章制度及行政立法的的珍贵资料。明朝会典的名称及体例也为后来的清朝所沿用。三、明律的主要内容明朝是君主专制集权制度高度开展和商品经

17、济较为兴旺的时代其法律内容与这一时的经济开展状况相适应也与以往各代有着明显差异具有本朝的特点。一刑事法律内容1.刑罚制度的变化1刑罚适用制度的变化在刑用重典、礼法结合的思想指导下明律与唐朝相比的特点是“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简称:轻轻重重,即唐律处刑重的明律处刑更重唐律处刑轻的明律处刑更轻。清人薛允升在其?唐明律合编?卷九中通过比拟得出结说:“大抵有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轻;贼盗及有并且在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就是说凡有关社会和家庭等一般性质的犯罪明律比唐律处刑轻而有关进犯专制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明律比唐律处刑重。明律的重罪范围非常广泛但最主要的是十恶大罪中的前三项即谋反、谋大逆

18、和谋叛等纯属上的犯罪其锋芒固然也指向统治集团的各级但主要是针对庶民百姓的对抗。朱元璋的经历使他更懂得只有百姓的对抗才是倒台的最直接的原因。为了维护自己的专制权利明律加重了对反逆罪的。明律规定谋反、大逆罪本人凌迟处而唐律处斩刑;明律的株连范围包括父母、子孙、兄弟、之人、伯叔侄凡16岁以上不其是否同籍和笃疾废疾统统处斩而唐律只将父和16岁以上之子处绞刑其别人不株连至;明律不分情节一律处重刑而唐律那么依“词理不能动众威力缺乏率人和“陈欲反之言心无真反之计等情节分别处刑。明律这种严酷的规定实际上是把个人的罪与其整个家族的紧紧地联络在一起了。在这种情况下百姓除非走投无路陷于绝境是不会起来对抗的。再如经济

19、方面的匪徒罪明律规定只要付诸行动即使不得财也要杖一百流三千里而唐律只徒三年;假如得财那么不多少一律处斩而唐律那么依赃数多少是否持械、有无杀伤分别处刑。对盗窃罪明律规定犯三次那么绞而唐律刑是加役流,并且明律对盗窃者增加设“刺字和“起除刺字之法即凡盗窃都在右臂上刺“盗字假设起除那么杖60、补刺假如盗窃或匪徒进犯了官有财物那性质就更为严重而列入“常赦所不原罪中。明律在贯彻“重其所重原那么的同时对和经济危害性不大的一般犯罪减轻了刑罚,这些犯罪主要集中在家庭伦常方面。如对于在父母丧而生子明律没有作出刑罚的规定而唐律要徒一年;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明律杖60徒一年而唐律流二千里;对于父母在别籍异财明律只杖一百而

20、唐律将其列入“不孝罪徒三年;对养杂户子孙者明律未作规定而唐律徒一年半。仅就“轻其所轻而言它使传统的家庭关系有所松动这是商品经济在法律上的反映较之过去是一种进步。但这些规定远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开展的要求而且它作为“重其所重原那么的补充是统治者为集中力量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效劳的所以这些轻罪即使不处刑也不能为个人提供一个广阔的空间从而使封建社会的家庭走出困境。2刑罚体系的变化明律仍规定五刑制度但徒刑五等分别附加杖六十至一百流刑三等分别附加杖一百。此外又增加凌迟、充军、枷等律外酷刑。凌迟刑是最重的刑也叫脔割、寸磔俗称“千万剐。凌迟作为一种刑罚始于五代宋元时继续沿用。明律五刑虽未列入这一刑名但律文规定中

21、却有13项罪名适用凌迟刑它已是明朝广泛适用的一种酷刑。充军刑源于宋朝刺配刑明初只是把犯人送到边疆开荒种地后来逐渐成为常刑。充军刑发配地点远近不等从四千里到一千里各等均附加杖一百。充军分为终身与永远两种终身是指本人充军到人刑罚执行完毕;永远是指子孙世代充军直至“丁尽户绝为止。枷是强迫罪犯在外或官衙前戴大枷示众以对其进展羞辱折磨的一种刑罚。它起始于唐末宋元时广泛使用。明朝枷的刑为一、二、三、六个月及永远五种大枷重量有十几斤至几十斤不等。该刑本来用来处分细微犯罪但有些权宦如武宗时的太监刘谨为了对付政敌往往用重达150斤的大枷把人折磨致受害者多达数千人。2.重典整饬吏治朱元璋刑用重典严厉庶民的对抗以维

22、护皇权但他没有只将目光限在庶民的身上。他深知官吏是连接君民的桥梁只有严于吏治才能使官吏上为君下治民。因此他严于治民更严于治官特别是严治朝中大臣和所有贪官污吏。这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也是很突出的。1严禁交结朱元璋很会抓主要矛盾他的治吏重点十清楚确即把朝臣特别是权重位尊的大臣作为打击的主要目的。为了维护朱明王朝和朱元璋自己的至尊地位他视权臣为对自身权利的威胁;同时他总结前朝经历以为王朝败亡的深层原因不在统治集团外部的对抗而在于即“宠、侍人、外戚、权臣、藩镇、四裔之祸甚至他把秦汉唐宋元各朝的灭亡统统归结为丞相:“专权乱政;此外他明显承受了法家“自古以来犯法为逆以成大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的思想;当然重治权

23、臣还会收到百官之效。此朱元璋撤销中书废除丞相制去除了加强皇权的障碍。?大明律?重治朝臣主要表如今三个方面。第一首创“罪。?大明律吏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均属:一是向皇帝进馋言借蒙蔽明使皇帝处刑失平降低威信。二是谏免罪暗邀人心树立个人威信触犯皇帝的审讯权。三是交结朋拉帮结伙搞宗派破坏朝纲。朝中大臣只能分头对皇帝负责严禁横向交往。四是刑部各衙门官吏不执行“王法听上司指使组织形成帮系只按长官意志办事破坏了作为皇帝意志表达的法律。五是即使小官小吏、平民百姓“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也是并务要追根问底查明来历。犯此罪者本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假设该大臣知情那么与同罪以防止朝臣在下层官吏、学者和百姓中树

24、立威信威胁皇权。可见人们只能对皇帝歌功颂德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分享。这五点概括起来就是维护皇帝的绝对权威严禁大臣结和树立个人威信。第二为强化皇权明律还严禁内官包括宦官内臣及皇帝的近待人员与外官即各衙门官吏“私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形成派系欺君罔上违者不分首从一律处斩妻子流二千里。第三剥夺权臣擅自用人的权利以防结成私。凡提拔、任命官职必须通过朝廷;如是权臣的亲属那么须奉皇帝特旨方可任用。朱元璋创立的一整套重治朝臣的法律制度在贯彻施行上更人吃惊。洪武13年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朱元璋花了整整十年时间进展大清洗前后诛杀三万余人。洪武26年大将军蓝玉谋反遭诛杀者一万五千人。仅这两案就有四万五千余人丧生。开朝夺取时

25、重用文臣武将而大权到手又惟恐他们危害皇权因此采取政策这本是中国古代专制王朝的通常现象。但像朱元璋那样杀戮之多牵连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还是独一无二的。明朝统治者强化君主专制集权严厉惩办罪不仅处刑极其苛重而且不惜罗织罪名株连虐杀无辜。洪武年间宰相胡惟庸与凉国公蓝玉两案坐罪被杀的文武官吏达万人之多。朱元璋还利用胡惟庸案罢除丞相官职将其所属权利收归皇帝独揽。明成祖也曾以之名大肆建文帝近臣。后继各位君主以诛杀大臣之事史书多有记载。2严治官吏赃罪朱元璋治吏的重点是朝臣在朝臣犯罪上重治搞宗派结;在一般犯罪上那么突出惩治贪官污吏。他的每个环节都有重心。朱元璋认为:“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他说:“

26、从前我在时,见州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里恨透了。可见严法惩贪表达了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仇恨但其根本目的还在于通过惩治贪官污吏以稳固朱家的天下。明律将唐以来的“六赃罪名略加改动定为监守盗常人盗、受财枉法、窃盗和坐赃规定在第一篇名例律中并在律后附有“六赃图。另外明律有关官吏、盗窃等罪的条文也比唐律大为增多,规定也更加细、全面“受赃还专列一卷。再从量刑上看也较前大为加重。受财枉法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弹劾而元律赃一百贯以上仅杖一百零七;受财不枉法一贯以下杖六十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而元律赃三百贯以上仅杖一百零七;假设掌权的“风宪官犯赃较高其他官加重二等治罪;假设监守官

27、自盗那么有分首从并赃罪满四十贯即斩不满四十贯可免改处其他刑罚但须在右臂刺“官盗等字使其终身受辱;犯赃即予除名永不叙用。?大诰?惩贪更加严厉它的236条中惩贪的条文多达一半以上。有的按律免而?大诰?处凌迟并且家财没官家人迁往化外。朱元璋还创造了一些貌似的允许百姓监视、陈告、扭送害民官的措施。比方明律规定官吏征收税粮和摊派差役枉法被害之民可拘拿该官自下而上陈告假设上司不受理也要依法处。大诰规定对于“违旨下乡动扰于民的贪官乡间年高德重的人可率精壮之民捉拿赴京。另据?草木子?记载朱元璋还在州特设“皮场庙作为剥皮的场所。对于民愤极大的贪官在众人围观之下使用最野蛮的刑罚活剥其皮然后实之以草制皮草袋悬之于官

28、府以示儆戒。朱元璋重典惩贪进步了法律的尊严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官僚队伍维护了君权甚至也为百姓伸张了正义减轻了贪官污吏对他们的欺压之苦有其积极作用。比方洪武十八年在他的亲自过问下破获一起在中国古代专制史上虽然极为普通却从未曾彻底破获的以高级为首的有众多参加的特大集体案。当时户部侍郎郭桓与其他勾结侵吞官粮。结案后追回赃物700万石六部侍郎以下被处者达数百人之多因受牵连而下狱的直官吏达数万人。这样的案件要不是明朝初励精图治是很难解决的。王亚南在他的?中国官僚研究?一书中曾说中国一部二十四史,“实是一部史。廉吏、循吏在历史上之被重视与被崇敬乃说明这类人物是何等稀罕。历代对贪官污吏所定法律之严酷更说明这类人

29、物是如何的多。行贪是建立在落后的农业经济根底之上的专制制度的必然产物只要这种制度及其所赖以存在的根底不解体建立不起来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据刘辰的?国初记事?载在朱元璋全力惩贪时就曾大惑不解:“我欲除贪赃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他后贪赃之风愈刮愈烈甚至负责监视贪赃的风宪官也公开。绝对权利终于带来了绝对腐败。3严惩渎职渎职为了强化吏治使官吏尽职尽责明律规定了名目繁多的渎职渎职罪。在文官方面如?大明律吏律?规定:贡举非或应贡举而不贡举一人杖八十罪止杖一百;保举有过官吏杖一百撤职役不叙;官吏无故擅离任役应值班、值宿而不值者笞四十至二十;赴任过限无故不朝参、不办公笞十罪止杖八十。此外文卷失错、漏使印信、

30、收粮违限等渎职行为也要处罪。在武官方面如?大明律兵律?规定有人擅入太庙或宫殿门警卫人员未觉察或故纵者分别处杖刑直至绞刑;宿卫守卫人员私自代替各杖一百;随从车驾人员违不到或早退依职务上下分别处绞刑或杖刑。其他如失误军机、不操练、纵放歇役等都属于处刑的渎职罪。在?大明律吏律二公式?中还有“讲读律条的规定要求“百司官吏务要熟读律并能“讲明律意剖决事务。每年年终还要进展考核初犯罚俸钱一个月再犯笞四十三犯降职叙用;假设擅为更改变乱成法那么要处斩。?兵律?中的“激变良民条也规定牧民之官失于抚字行事因此激变农民聚众反叛失陷城池者也要处斩。4严设廷杖酷刑为强化皇权重治朝臣明朝还设有廷杖制度。所谓廷杖就是按照皇

31、帝由司礼监太监监刑锦衣卫行杖在廷殿之上当众责打违犯皇帝旨意的朝文武臣的一种酷刑。其杖数无限轻者皮开肉绽重者立毙杖下。这种臣僚羞辱委屈的残忍杖责实际已成为明朝施用的“常刑。明朝的廷杖是朱元璋创立的他曾将永嘉侯朱亮祖父子杖于朝堂工部尚书薛祥也于杖下。朱元璋后其子孙继承和开展了这一传统廷杖的施行愈演愈烈。武宗正德年间一批朝臣谏止皇帝南巡结果竟有146人受廷杖11人被杖。世宗嘉靖年间群臣谏争大礼仪又有134人被廷杖16人于杖下。这种君王滥施威的结果使得当时大臣上朝前必与妻子诀别直至晚间平安返家那么全家相庆又多活一天。伴君如伴虎造成朝官大臣人人自危不知何时何事就冒犯皇帝招祸上身。3.加强思想文化专制明初

32、统治者为了稳固除以严刑峻法重惩各种犯罪外还施用高压手段加强思想文化专制禁锢百姓思想并频兴文字狱。朱元璋因出身卑微存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处处疑心别人讥讽他。他早年做过和尚因此忌讳“僧字;参加过红巾军又怕人说“贼字。有人犯讳就会受到极刑。如一些官僚人士在迎奉阿谀的贺表中有“作那么垂宪、“垂子孙而作那么、“德作那么、“睿性生知等词句即被认为是骂他“作贼和当过“僧人;“取法象魏的“取法被他当作“去发;“遥瞻帝扉的“帝扉被他当作“帝非;“体乾法坤的“法坤被解成“发髡;“藻饰太平被解成“早失太平;这些贺表的作者全都被处。又如:杭州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人为世作那么等语朱元璋览后大怒也以其讥讽自己曾为“僧

33、、“作贼遂命斩之。二民事法律内容1.所有权1土地所有权明朝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有与私有两种形式其中以各级官僚贵族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为主要形式。明朝与唐朝的不同之处在于明朝不实行均田制从法律上废除了“占田过限之类的规定。为了开展农业确保土地的使用朱元璋在建国之初就规定凡逃弃荒田一律归先占开垦者所有旧主即使回归也丧失土地所有权只可恳求返还房屋坟墓。洪武年间曾屡次下诏确认开荒者拥有土地所有权给予一定限的免税奖励。这些规定虽然使一部农民获得了一些土地所有权但也为贵族官僚地主无限制地侵占农民的土地提供了法律根据。据明孝宗弘治年间的统计当时皇帝直接占有的土地和皇族、贵戚、宦官占有的庄田占全国土地七分之一以上。

34、这是明朝高度开展的君主专制统治的经济根底。为了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全面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明朝统治者从法律上确认各种土地所有权并排除各种不法损害。凡盗卖、盗种、换易、冒认及侵占别人土地与房屋者田一亩、屋一间以下笞五十;田五亩、屋三间加一等至徒三年;假设系侵占那么杖一百、流三千里。2财产所有权在土地以外的其他财产所有权方面明朝也强调先占原那么主要表如今遗失物与埋藏物的归属方面。唐宋以来法律否认拾得人对所拾遗失物的所有权。明朝却作出相反的规定明确了拾得人的权利。?大明律户律六钱债?“得遗失物条规定:“凡得遗失之物限内送官。官物还官私物召人识认于内一半给予得物人充赏一半给还失物人。如三内无人

35、识认者全给。拾得人负有送官的义务但失主认领原物后要将其一半付给拾得人。三内无人认领拾得人就可获得该物的全部所有权。在埋藏物的归属问题上?大明律户律六钱债?“得遗失物条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假设于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并听收用。埋藏物完全归发现人所有只是“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必须送官。在财产所有权上强调先占原那么保护先占人的所有权反映了明朝社会财产私有权观念的深化。2.契约制度1借贷契约明朝规定借贷必须订立契约写明借贷双方、籍贯借款原因、数量、日和利率并附保证条款并由借贷双方及中人签字画押。?大明律户律六钱债?“违禁取利条规定借贷利息不得超过月利百分之三累计利息总额与本金相等即停顿计息利息

36、不得超过本金的百分之一百违者处笞刑四十;债务人欠债不还五贯以上满三个月者也要追究刑事责任杖六十。在债务担保方面制止债权人强夺债务人的财产抵债违者杖八十;并制止债权人“虚钱实契夺取债务人的土地房屋违者由笞五十至杖八十、徒二年。2租佃契约明朝规定土地租佃必须订立租佃契约明确租佃标的物、地租、交租限与方式、承佃人其他义务、违约责任、保人连带责任等等。租佃标的物包括归属权、数量、位置等都要在契约上载明它是租佃关系成立的前提。地租包括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三种形式必须明确租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役地租承租人要为出租人承当各种劳役;实物地租承租人要定向出租人交纳一定实物不得少欠、拖欠;货币地租承租人

37、向出租人交纳规定的租银。交租有“秋收交还、“到冬交纳、“按季理还有一次清也有分交纳等形式。交租方式有承租人送租到家也有送至祠堂交纳等。承佃人其他义务主要规定“不许转佃、不许荒废;如有损坏须“照旧修补成田。违约责任是出现少欠、拖欠、转佃、荒田等出佃人可即时召佃、罚款或由地主任意理。保人连带责任是承佃人久缺租金时由保人代付。3典卖制度明朝典卖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明律规定典卖田宅必须订立书面契约缴纳“契税由州官府加盖官印;否那么“笞五十仍追田宅价钱一半入官。契税税率为契价的百分之二。过割赋税即转换土地登记及纳税人也是法定手续;否那么“一亩至五亩笞四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其田入官。明律在典卖制度方面

38、的根本精在于保护典权人的利益。如规定一物不得两典违者处刑;典届满典卖人无力回赎者可另立绝卖契纸或听其别卖归复原典价。但另一方面明律也规定典届满后典卖人“备价取赎假设典主托故不肯放赎者笞四十以保护典卖人的利益。3.婚姻制度明朝婚姻方面的法律规定根本沿用唐宋旧律。但在婚姻关系和婚姻适用刑罚上明律又有所开展和变化。据?大明律户律三婚姻?规定:“凡定婚之初如有疾残、老幼、庶出、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各从所愿写立婚书依礼聘嫁;假设许嫁方已报婚书及有私约或虽无婚书但已承受聘财而悔婚者笞五十。此外不得收容在逃囚为妻妾不得侵占良家妻为妻妾府州长官不得于任内娶部民妇为妻妾监临官也不得娶为事人妻妾或妇为妻妾违犯

39、者依法罪。在违律婚姻的处刑方面明律量刑比唐律略有减轻。如“同姓为婚者唐律规定“各徒二年而明律规定只“各杖六十。4.继承制度在爵位和宗祧继承方面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如无嫡子可立嫡长孙或立庶长子违者处刑。明律规定立嫡子者杖八十;立异姓义子者以乱宗杖六十。在财产继承方面仍实行诸子均分制。明律规定嫡庶子不问妻妾婢生只以子数均分;对户绝财产无同宗应继者由所生亲承受;无儿财产入官。妻子是特殊顺序的继承人寡妻如有子由寡妻掌家产并不发生析产问题;如无子守志寡妻应与族长择同宗应继之人立为亡夫嗣子;如无子而招进赘婿必须为者另立嗣子家产均分。三经济法律内容1.工商禁榷制度明朝是封建社会晚商品经济显著开展的时统治者为

40、了加强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确保封建的经济收入采取保护官营手工业的垄断政策在盐、茶等销售方面实行严格的制度。明朝保护官营手工业的垄断政策首先表如今建立匠籍制度上。手工业工人一旦被编入匠籍便世代为官府劳作不许脱籍没有自己经营和迁徒的。这种做法严重影响和打击了民营手工业的开展。中国历代王朝对盐、茶等都实行垄断经营。但是明朝第一次将“盐法、“茶法纳入正式。?大明律户律五课程?首次设立“盐法及“私茶专条确立对盐、茶经营的垄断地位。明律规定盐商、茶商必须经过法定手续获得“盐引、“茶引等官方发给的答应证才能经营;否那么构成私盐、私茶罪。凡犯私盐罪者杖一百徒三年;假设有军器加一等;拒捕者斩。即使买食私盐者也要杖一

41、百;假如买后又转卖者杖一百徒三年。鼓励百姓揭发私盐犯和私盐犯自首并且打击专商倒买倒卖盐引和盐货以保证盐法的顺利施行。凡犯私茶罪者同私盐法罪。其?私茶?甚至规定内地人潜往边境贩卖私茶与化外人交易那么不斤两连同知一律发往烟瘴地区充军;倘假设私茶出境和关隘失察者并凌迟处。明朝加强茶法目的在于保障以官茶换取周边的物产。明朝实行工商禁榷法规反映了封建加强了对经济关系的干预。这虽然可以增加的财政收入但却限制了商品消费与对外贸易使其受到严重的压制。2.财政金融制度税收是封建财政的重要来源是封建统治赖以存在的物质根底。而货币作为主要的支付手段对于稳定的金融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统治者非常重视财政税收与货币金融

42、方面的立法。明朝的赋税种类较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税、人口税和商税。明朝的土地税和人口税以黄册和鱼鳞册为征收根据。黄册是登记全国人户的户籍鱼鳞册是对全国土地进展丈量后绘制的图册每家每户的土地位置、大小、形状等都在鱼鳞册中标注出来。明朝初根本沿用唐宋以来的两税法。夏季所征称夏税限当年八月纳完;秋季所征称秋粮限第二年二月交清。一般纳税以实物为主除米麦等之外还可以钱、钞、金、银等折纳。明朝中由于赋役苛重百姓多有被迫逃亡消费遭到严重破坏财政陷入。宗万历年间为理解决赋役不均和征收混乱的税制弊端首辅开场推行一条法。其内容大致包括:第一简化征税手续将过去征发的所有工程合并为一条;第二实行田赋和徭役合一统一征收

43、银两将过去按户按丁摊派的徭役归于田亩;第三以雇役制代替差役制每年征缴一次代征银各州所需力役由官府出钱雇募。一条法的推行在中国古代税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将过去的所有税目合并为一条并将徭役折银摊入地亩既简化了税制又由实物税转化为货币税有利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开展。商税是明朝税收的另一重要来源。为加强对商税的理?大明律户律五课程?有“匿税条规定:凡城镇乡村的商贸集和海港码头都由官府设置的人员专门理;凡客商匿税及酒醋店铺不纳税者笞五十货物一半入官。为奖励揭发偷税漏税者还将没收货物的非常之三给予揭发人。对客商船户发给“印信、“文簿登记其籍贯、户口、货物;假设私自交易逃避检查或纳税的要处以杖刑钱货入官。此外

44、明律要求承办茶盐的商户年终纳齐商税否那么以缺乏数额的多少分别给予笞杖刑的处分并强迫完税纳官。明朝不但重视国内税收立法而且对外商载货入境作了严格规定。凡海上贸易活动船舶一靠岸即必须向官府申报按非常之一征收进出口税;假设不报或报而不实杖一百货物入官;窝藏货物者同罪揭发者给予奖励。这一税收立法既保护了的财政收入又维护了的关税主权。在明朝以前历代都有货币理规定而且铸造和印制货币的权利始终控制在手中。任何危害货币制度破坏金融理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打击。进入明朝以后商业活动更为活泼货币流通量增大需要有更多的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为此?大明律户律四仓库?首次设立“钱法、“钞法专条确立了宝钞与铜钱并行使用的制度。按

45、照其规定各种钱币并行使用不得重钱轻钞违者处杖刑;伪造宝钞不分首从一律处斩没收财产;窝主、知情者、使用者与伪造者同罪;描改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私铸铜钱者处绞匠人同罪。甚至还严厉打击私自买卖废铜的行为违者各笞四十以防止伪钱的铸造。这些法律规定对保证货币的正常流通稳定经济秩序开展商品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四行政法律内容1.行政理体制明朝行政理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洪武十三年1380年在废除传统的丞相制度和三制度由皇帝直接控制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同时将指挥权分别由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掌握将御史台扩大为都察院并特设通政使司统一收发各部门与皇帝之间的奏章。六部尚书与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

46、政使合称“九卿为。地方行政机构分为、府、三级。各设布政使司掌行政按察使司掌和都指挥使司掌合称“三司同为一长官。府设知府设知统掌所辖行政、等事务。明朝将一切政务决策权集中于皇帝但实际上皇帝不可能事必躬亲。因此从朱元璋开场由皇帝指定一些翰林学士为皇帝审阅奏章、草拟“旨。这些翰林学士在宫殿“大内办公冠以“某某殿阁大学士的官衔简称“内阁逐渐成为上的决策机构。大学士官阶仅正五品比地方知府官阶正四品还低但实际权利很大而且他们后来一般兼任某部尚书。首席大学士称“首辅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职。2.职官理制度明朝的官吏选拔由吏部负责科举取士是的主要来源但吏员经假设干年服役也可以选官一般只任辅助性的低级官职。官职

47、一般每三年轮换一次。在地方官的任免上严格实行“北人官南南人官北的籍贯回避制度。明朝中起吏部还以抽签的方式的任职地方。满六十岁退休回乡称“乡宦仍享有免役与特权。明朝的科举取士制度有所开展只有官学官办学校的学生才可参加科举考试。设国子监为学府学生称“监生由各地官学选送。各府州都设官学学生有固定数额称“生员俗称“秀才。士人考取生员就享有免役和免受笞杖刑及刑讯的特权并可以礼见长官。生员可以经考试推荐为“监生也可以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级考试考取即为“举人。举人经六年一次的“大挑可直接任官监生也可被选拔为官。举人、监生出身者开场一般只任教官或辅助性官职。举人可以参加每三年一次的会试全国性考试会试合格后

48、再经殿试合格即为“进士。进士可以直接任知(正七品)前几名进士一般选入翰林院任职。为了稳固君主专制统治保证效忠于朝廷明朝严禁生员议时事。各级科举考试的考题全都选自儒家经典对经典的解释一律以宋代理学家的注解为准。答题必须模拟古人语气不得言及时事不得发挥考试文体为强调排比对偶的八股文故这一时的科举取士又称八股取士。明朝的官吏考课制度更趋严。考课分两种:第一种称“考满由上级主对任届满的下级进展考察评定并根据被考察任内的政绩表现作出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类“考语即评语;称职者升官平常者复职(在同一级别内转任其他官职)不称职者降级调用。第二种称“考察又分为“京察、“大计两种。京察由都察院主持考察在京各级每六年举行一次;大计由各地上级对下级进展考察每三年举行一次。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按“八法纠查渎职。考察现官吏有营私舞弊行为按保举连坐法严惩。3.行政制度明朝的行政权主要由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掌握。都察院称“风宪衙门、“天子耳目其长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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