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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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难突发事务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难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难、山洪灾难(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难)、台风暴潮灾难、干旱灾难、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难。 1.4

2、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限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平安和城乡供水平安、粮食生产平安为首要目标,实行平安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加,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

3、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担当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实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意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爱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务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依据须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务应对工作。 国

4、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卫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刚好驾驭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

5、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依据须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务,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详细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

6、应加强对当地灾难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刚好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峻水旱灾难和风暴潮灾难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打算。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刚好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供应依据。 3.l.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状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

7、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受超标准洪水攻击,以及其他不行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快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沉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精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马上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快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受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行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

8、图确定的沉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平安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刚好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状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驾驭受灾状况,并刚好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马上上报,重大灾情在灾难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状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刚好上报,为抗灾救灾供应精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

9、.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驾驭水雨情改变、当地蓄水状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状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规定上报受旱状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刚好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打算工作 (1)思想打算。加强宣扬,增加全民预防水旱灾难和自我爱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打算。 (2)组织打算。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

10、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打算。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平安度汛方案。 (4)预案打算。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卫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平安转移预案、山区防卫山洪灾难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探讨制订防卫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打算。根据

11、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肯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打算。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刚好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觉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峻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

12、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刚好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状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供应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根据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刚好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供应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难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难预警区域、级别,根据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打算工作。必要时,通知低凹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刚好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难预警 (1)凡可

13、能遭遇山洪灾难威逼的地方,应依据山洪灾难的成因和特点,主动实行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亲密联系,相互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刚好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难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难防卫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难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难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平安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难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觉危急征兆,马上向周边群

14、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刚好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难预警 (1)依据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亲密监视,做好将来趋势预报,并刚好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受台风攻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刚好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依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刚好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

15、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刚好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实行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平安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觉问题刚好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平安放在首位,快速启动预警系统,根据群众平安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难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

16、机构应针对干旱灾难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实行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难统计队伍,随时驾驭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料干旱发展趋势,依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供应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激励和支持社会力气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难的发生和扩散。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缘由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打算,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打算。 3.3预警支持系统 3.3

17、.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探讨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难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平安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卫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据须要,编制和修订防卫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难。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峻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

18、、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依据不怜悯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状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干脆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刚好报告有关工作状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难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难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

19、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状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务,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觉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马上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难,或者突发事务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刚好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状况。 4.1.7因水旱灾难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难,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实行有效措施切断灾难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难的扩散,并刚好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

20、)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与。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卫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状况上报党中心、国务 院。国家防总亲密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改变,做好汛情、旱情预料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 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心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 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

21、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 为灾区刚好供应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供应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刚好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依据须要,刚好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帮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限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供应调度参谋看法。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

22、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依据预案转移危急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刚好限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根据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详细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状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协作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

23、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峻洪涝灾难;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峻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峻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 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状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亲密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改变,做好汛情旱情预料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心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

24、。民政部门刚好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援。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亲密监视汛情、旱情发展改变,做好洪水预料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供应调度参谋看法。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依据状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详细支配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依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刚好限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根

25、据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状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协作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难;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峻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难;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峻干旱。 4.4.2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

26、出相应工作支配,亲密监视汛情、旱情发展改变,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状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料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帮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详细支配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依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详细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状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刚好救

27、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支配,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状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料预报,并将状况刚好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

28、)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详细支配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实行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状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精确、翔实,重要信息应马上上报,因客观缘由一时难以精确驾驭的信息,应刚好报告基本状况,同时抓紧了解状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

29、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纳和发布的水旱灾难、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马上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刚好实行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殊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马上报告国务院,并刚好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难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并依据须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实行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依据现场状况,刚好收集、驾驭相关

30、信息,判明事务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刚好上报事态的发展改变状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快速上岗到位,分析事务的性质,预料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快速实行处置措施,限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难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难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据事务的性质,快速对事务进行监控、追踪,并马上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据事务详细状况,根据预案马上提出紧急

31、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快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气,供应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快速开呈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根据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难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根据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削减损失。 4.9平安防护和医疗救援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平安,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

32、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状况作出确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逼的现场前,应实行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平安。参与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需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难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刚好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刚好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急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供应紧急避难场所,妥当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

33、水旱灾难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务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援所。 4.10社会力气动员与参加 4.10.1出现水旱灾难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依据事务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限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气主动参加应急突发事务的处置,紧急状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

34、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刚好、精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实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难、极度缺水得到有效限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35、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刚好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赐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帮助当地政府进一步复原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削减突发事务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l.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l.3出现突发事务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36、快速调集力气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供应通信保障。 5.l.4在紧急状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平安。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状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探讨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逼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

37、和救生器材,应能满意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与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气。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气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须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平安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平安;负责大洪水

38、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刚好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平安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当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逼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实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刚好驾驭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状

39、况,刚好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肯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峻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心财政支配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遇特大水旱灾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安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心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支配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遇严峻水旱灾难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心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

40、.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据水旱灾难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气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峻水旱灾难期间,应根据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气,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气,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阔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

41、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难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扬、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沟通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沟通,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峻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峻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

42、关注,参加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实行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实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打算和应急响应实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需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实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难的地方人民政府应

43、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应、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复原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刚好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支配,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复原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l.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气,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扩散。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状况,根据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刚好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平安和城乡供水平安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复原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复原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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