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436-2023堤防隐患探测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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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CCS27.140P 59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 4362023替代 SL 4362008堤防隐患探测规程Code for hidden danger detection of dike2023 - 03 - 27发布 2023 - 06 - 27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堤防隐患探测规程等2项 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23年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堤防隐患探测规程 (SL/T4362023)等2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堤防隐患探测 规程SL/T 4362023SL 436200

2、82023.3.272023.6.272堤防工程养护 修理规程SL/T 5952023SL 59520132023.3.272023.6.27水 利 部2 0 2 3 年 3 月 2 7 日前 言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 SL 1 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 SL 4362008堤防隐患探测规程进行修订。本标准共13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电法,包括自然电场法、直流电阻率法和激发极化法;电磁法,包括瞬变电磁法、磁电阻率法;探地雷达法;拟流场法;弹性波法,包括反射波法、折射波法和瑞雷波法;水下探测方法,包括水下结构探测方法和水下浅地层探测方法;温度场法;同位素

3、示踪法;钻孔全景光学成像法;锥探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第3章基本规定中增加了防汛抢险时隐患探测工作的 要求;第4章电法中增加了二维和三维电阻率成像方法,激发 极化法; 第5 章电磁法中增加了磁电阻率法;第6章探地雷达法中增加了孔内探测和三维探测方法;新增第9章水下探测方法、第12 章钻孔全景光学成像法和第13章锥探法;调整了第10 章温度场法和第11章同位素示踪法部分内容。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 4362008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本标准主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

4、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河海大学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大学上海遨拓深水装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继善高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冷元宝 王 锐 姚成林 王运生刘康和 曹 伟 陈 红 肖长安姜文龙 李长征 周 杨 张清明李姝昱 李延卓 杨 磊 李帝铨沈 勤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崔德密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郑 寓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

5、053;电话: 010-63204533;电子邮箱:bzh),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23 基 本 规 定 43.1 探测对象、方法及要求 43.2 外业工作 53.3 资料解释与验证 63.4 成果报告 74 电 法 84.1 自然电场法 84.2 直流电阻率法 94.3 激发极化法 125 电 磁 法 145.1 瞬变电磁法 145.2 磁电阻率法 166 探 地 雷 达 法 197 拟 流 场 法 258 弹 性 波 法 278.1 反射波法 278.2 折射波法 308.3 瑞雷波法 339 水 下 探 测 方 法 369.1 水下结构探测方法 369.2

6、 水下浅地层探测方法 4110 温 度 场 法 4311 同 位 素 示 踪 法 4412 钻 孔 全 景 光 学 成 像 法 4613 锥探法 48附录 A 常用物性参数 50附录 B 常用公式 55标准用词说明 59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60条文说明 611 总 则1.0.1 为规范堤防隐患探测技术要求,保证探测成果质量和探 测精度,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堤防的隐患探测工作。1.0.3 本标准的主要引用标准有:GB/T12763.8 海洋调查规范 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GB 500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SL/T 291.1 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 第1部分:物探S

7、L 734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HY/T 253 浅地层剖面调查技术要求JT/T 790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JT/T 1362 侧扫声呐测量技术要求1.0.4 探测方法与设备选择应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 合理的原则;宜通过在探测区域开展现场试验确定探测方法。1.0.5 对新方法、新装置、新设备,经现场试验确认探测效果 后,应优先采用。1.0.6 探测工作相关单位应将探测成果作为重要的工程基础信 息进行整理、保存;宜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提 高探测成果解释、分析、展示和应用水平;宜将探测成果纳入各 级数字孪生系统和工程信息化平台,实现多源信息的联动和综合 运用。1.

8、0.7 探测工作应进行项目危险源识别,明确现场安全、职业 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探测过程中,应保证检测人员和设备 安全。1.0.8 堤防隐患探测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 术 语2.0.1 堤防隐患 dike hidden danger影响或潜在影响堤防安全的堤身、堤基内部质量缺陷、薄弱部位,水下结构缺陷及其他不利因素。2.0.2 电阻率成像法 resistivity imaging method利用电极阵列,自动完成多种电极排列测量,通过数据反演 等方法对探测部位进行成像,判断隐患位置和性质的一种探测方法,包括二维电阻率成像和三维电阻率成像。2.0.3 磁电

9、阻率法 magnetometric resistivity method(MMR)通过在堤防迎水侧和背水侧供交变电流,测量探测区域内的 磁场,分析地下电流空间分布规律,判断集中渗漏通道的一种探测方法。2.0.4 拟流场法 flow field simulation method利用编码电源建立特殊的电流场,拟合渗漏造成的异常水流 场分布,通过检测电流场强度,判断渗漏和管涌进口位置的探测方法。2.0.5 一般水下探测 normal underwater detection利用水下摄像、水下声呐等设备,在探测区域开展普查性质的快速探测。2.0.6 温度场法 temperature field me

10、thod利用温度测量设备探测堤身区域内温度场分布,判断堤防渗漏部位的方法。2.0.7 同位素示踪法 isotope tracer technique利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天然流场或人工流场中的地下水流,通过测量同位素运动、分布特征,探测渗漏、管涌的放射性测量方法。 2.0.8 钻孔全景光学成像法 panoramic digital imaging of borehole利用视频数字化全景技术,采集钻孔孔壁环向全景图片,形2成孔壁数字化图像的一种方法。2.0.9 锥探法 cone drilling method以人工或机械方式,利用探杆探测堤身隐患和堤岸防护工程根石分布的方法。33 基 本 规 定

11、3.1 探测对象、方法及要求3.1.1 探测对象应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包括堤身与堤基的洞穴、 裂缝、松散体、薄弱层、渗漏以及故河道、护坡脱空区、水下结 构缺陷及其他水下异常体、堤岸防护工程水下基础缺陷等。3.1.2 探测方法应根据各方法的适用范围、应用条件和探测对 象特点选用;有多种适用方法时,宜通过对比试验选择精度满足 要求、效率较高的方法;工程条件复杂,单一方法判断隐患位 置、性质存在困难的,宜选用2种或2种以上不同原理的方法开 展综合探测。3.1.3 探测工作可分为普查和详查;普查宜以保证工作效率为 优先目标选择探测方法和测线、测点布置方案;详查宜在普查工 作的基础上,加密测线、测点探测,

12、或在同一测区开展多方法综 合探测。3.1.4 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或校准并确认符合要求,在有效期内。3.1.5 原始记录应包括现场记录、观测数据等;原始记录应包 括纸质和电子记录,电子记录应设为不可修改格式;各阶段成果 宜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应及时备份。3.1.6 防汛抢险时的应急探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探测对象宜包括渗漏通道位置、渗漏进口位置、堤后散 浸部位等。2 探测方法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选择工作效率高、成果 直观、定位准确的方法。渗漏通道位置探测宜选择高密度电阻率 法、探地雷达法等;渗漏进口位置探测宜选择自然电位法、拟流 场法等;堤后散浸部位探测宜选择温度场法。3 内、外业工作可根据现场条件

13、进行适当调整,简化工作 步骤,提高探测效率。44 应急探测的成果报告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探测成果 应明确隐患的关键信息,如渗漏通道深度、走向,渗漏进口坐标或分布范围,散浸的区域等。3.2 外 业 工 作3.2.1 外业工作前应调查收集被探测堤段设计、施工资料,历 次洪水期间堤防运行和出险情况,以及工程养护和除险加固资 料等。3.2.2 测区、测线、测点布置方案应根据探测目的、探测方法、 工程结构和探测区域规模确定;测线、测点布置应根据堤防宽 度、走向合理规划,可选择堤顶中线、堤坡、堤脚等部位。3.2.3 探测堤段宜按照 SL 734的要求划分检测单元。3.2.4 外业工作中可根据追踪隐患的需

14、要,调整测线、测点布置。3.2.5 测区、测线、测点位置应利用测量设备定位;其定位应 以管理桩号为准,无管理桩号的,可设置工作桩号。3.2.6 探测时应填写现场记录,内容应包括堤防外观,探测日 期,探测环境、天气、人员、仪器等情况。3.2.7 每班探测前应检查仪器,并做相应记录。3.2.8 分班、分段探测时,不同班次、段次的探测范围应重合 衔接,重合范围应根据不同探测方法的特点确定。3.2.9 测线端点、曲线突变点和畸变线段、仪器参数或观测条 件改变时,应进行重复观测;重复观测平均相对误差应小 于 5 % 。3.2.10 探测过程中,发现异常点后应分析原因并进行重复观 测,并记入现场记录。3.

15、2.11 探测过程中应进行检查观测,检查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线检查观测工作量不应少于测区或测线总工作量 的 5 % 。52 检查点宜在全测区内均匀分布,异常地段、可疑点、突变点应有检查点。3 检查观测误差大于要求时,该测区或测线的数据应全部重测。3.2.12 探测资料宜在当日完成初步整理,仪器内数据资料应及 时备份至其他存储介质;应检查不同测段之间是否有遗漏段,资料是否齐全;对可疑资料应核查或重测。3.3 资料解释与验证3.3.1 资料解释、验证与出具探测成果宜采用下列步骤:1 整理资料。2 绘制中间图件。3 分析探测资料,确定解释原则。4 确定隐患的性质、位置及规模。5 提出验证意见,

16、组织验证。6 根据验证结果修正解释。7 堤身质量分类。8 成果图绘制与打印。9 报告编写。3.3.2 分析探测资料、确定解释原则时,应结合堤防的历史沿 革、除险加固、洪水位、出险情况和现场记录等资料;资料解释 和验证工作应结合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开展,物性参数可参照附录 A, 计算公式可参照附录 B; 异常的解释宜参考标准隐患图谱、 工程条件类似地区的探测成果等相关资料。3.3.3 隐患性质、位置及规模可根据异常的位置、幅度和其他 特征判断。3.3.4 对物探方法发现的隐患,宜进行抽样验证;验证方法可 选择钻探、坑探、触探、测井等。3.3.5 需对探测数据进行反演处理时,宜选择标准模型数据验 证反

17、演软件效果。63.3.6 堤防分类宜根据资料解释和验证成果进行;类型可包括未发现隐患段、隐患相对发育段和隐患发育段。3.4 成 果 报 告3.4.1 探测成果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1 工作概况,宜包括堤防概况、探测任务、工作组织与实施情况等。2 方法技术,宜包括方法选择、方法原理、仪器设备。 3 工作布置,宜包括测区、测线、测点的布置情况。4 外业工作,宜包括外业工作安排、实施情况、质量控 制等。5 资料分析与解释验证,宜包括原始资料评价、资料处理 与解释方法、异常定性和定量分析、隐患推断解释、验证情况等。6 结论与建议,宜包括探测成果分析、隐患处理建议等。3.4.2 探测成果报告应附图表;附图

18、可包括测线布置图、探测 成果图等;附表可包括工作量统计表、仪器参数表、成果统计 表等。3.4.3 探测成果应经校核和审查后提交;成果报告提交后应及 时归档,归档资料应包括纸质文件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宜包括任 务书或项目合同、工作方案、现场记录、中间成果资料、成果报 告及图件。74 电 法4.1 自 然 电 场 法4.1.1 自然电场法可用于探测堤防的集中渗流、管涌通道,确 定渗漏进口位置及流向等。4.1.2 采用自然电场法应符合下列条件:1 渗流场有较大的压力差,在渗透过滤、扩散吸附等作用下形成较强自然电场。2 测区内无较强的工业杂散电流、大地电流或电磁干扰。4.1.3 仪器设备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19、下列规定:1 输入阻抗应大于8M。2 电压测量允许误差应为1%,分辨力不应大于0.01mV。3 测量应使用不极化电极。4.1.4 外业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观测方式宜采用电位观测法,也可采用梯度法;探测渗流方向时,宜增加环形观测方式。2 测线宜沿堤防轴线方向布设;快速探测渗漏管涌进水位 置时,宜距岸边0.5m 在水面设1条测线;追踪渗漏管涌进口位 置时,宜增设数条平行于堤岸的水面测线;探测渗漏、管涌通道 时,除设前述水面测线外,宜在临水和背水坡面、堤肩、堤脚、 地面等处增设平行于堤防的测线。3 探测时宜先采用510m 的点距进行普查;发现异常后,宜在异常位置附近采用小于0.5m 的点距加密探

20、测。4 各测区探测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测量不极化电极的极 差;工作开始时,极差绝对值应小于2mV, 工作结束时,极差 绝对值应小于5mV; 观测过程中应保证电极接地良好。5 测线较长或杂散电流影响较大时应分段探测,分段衔接 处应重复3个以上测点。86 每10个测点应进行1次重复观测。4.1.5 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计算单个测点的绝对误差和各测线/测区的平均绝对误 差;单个测点的绝对误差应小于3mV; 测线/测区的电位法测值 平均绝对误差应小于5mV, 梯度法测值平均绝对误差应小 于3mV。2 应根据工程、环境条件分段确定背景值,剔除干扰异常。3 应将各测点的电位换算到相应的分基点和总

21、基点上,计算各测点的数据,编制各测点的绘图数据文件。4.1.6 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3个及以上测点的数据与背景值之差超过测量平均绝对误差的3倍时,可确定为有效异常。2 隐患范围应根据剖面图或平面等值线图确定,隐患规模、 埋深可根据异常分布、幅值等特点估算。3 成果图表应包括自然电位曲线图、自然电位梯度图、隐 患分布图。4.2 直 流 电 阻 率 法4.2.1 直流电阻率法可选用电剖面法、电测深法、高密度电阻 率法及跨孔、三维、时移等电阻率成像方法。4.2.2 直流电阻率法可用于洞穴、裂缝、松散体、砂层及渗漏 区域等隐患的探测;跨孔电阻率成像、三维电阻率成像可用于土 石接合部隐患探测

22、;时移电阻率成像可用于堤防的连续监测。4.2.3 采用直流电阻率法应符合下列应用条件:1 隐患和周边介质之间应存在明显的电性差异,并在仪器 设备和装置的探测范围内。2 测区内具有良好的接地条件,目标体上方无高电阻屏 蔽层。3 测区内不应存在较强的工业杂散电流、大地电流或电磁 干扰。94.2.4 仪器设备性能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输入阻抗应大于8M。2 电压测量允许误差应为1%,分辨力不应大于0.01mV。 3 电流测量允许误差应为1%,分辨力不应大于0.01mA。4 最大供电电压不应小于500V。5 最大供电电流不应小于2A。6 对50Hz 工频干扰抑制不应小于40dB。7 仪器、供电导线

23、与大地之间应绝缘,仪器外壳与电极间 绝缘电阻应大于100M; 高密度电法电缆芯线电阻不应大于240/km, 芯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M/km。4.2.5 外业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探测装置可选择四极、偶极、三极等装置。2 应根据探测任务要求、探测目标深度合理选择电极距和 测点距;采用跨孔、地面孔间或三维电阻率成像测试时,应根据探测区域合理设计观测系统。3 高密度电阻率法宜按最大电极距的1/6估计最大探测深度。4 电测深法、电剖面法、高密度电阻率法探测时,电极应沿直线布置;弯曲堤段应分段探测。5 电极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仪器要求,不宜大于10k2; 个别电极接地不良时,可通过堆土、挖坑填土等方式改善

24、接地条件。6 遇障碍物时,电极应优先垂直于测线方向移动,移动距 离不宜大于电极距的5%;当只能沿测线方向挪动时,挪动距离 不应大于电极距的2%;无法按要求避开障碍时,应分段探测, 分段间可不进行重复探测。7 每次测试开始和结束时,应进行漏电检查;探测时发现 漏电后应停止观测,并查明原因,在消除漏电影响后,对可能受到影响的测点应重新观测。8 重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现异常,应检查极距、接线和漏电情况,查看堤防10环境,排除干扰因素并进行重复观测,有关情况应记录。2)中间梯度法在移动供电电极后,应重复3个测点。3)重复观测时,宜改变供电电压或改善电极接地条件。4) 重复观测不应少于3次。重复

25、观测的精度用视电阻率 p, 值或测试电流与电压的比值的相对误差衡量,不应大于3%。9 检查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 2km 测线应进行不少于1次检查观测。2) 系统检查观测精度用均方相对误差衡量,均方相对误差不应大于3.5%。4.2.6 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数据处理前应进行资料整理,内容包括整理现场记录、检查数据的正确性及完整性等。2 数据格式整理、坏值剔除及格式转换、拼接等预处理应 根据测试记录和仪器记录信息操作;对地形起伏较大区域的探测数据,应利用实测地形数据进行地形校正。3 应利用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反演和成果图件绘制; 剖面成像宜采用反演、目标相关算法等方法。4 成果图件

26、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曲线宜居于图幅中间。2) 同一测区宜统一图件比例、等值线间隔和色标设置。3) 图件应突出异常。5 绘制视电阻率剖面图可采用圆滑技术,并在报告中说明。 4.2.7 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解释原则确定和探测资料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 背景值宜根据视电阻率曲线平稳程度,采用数理统计 方法选取。2) 可靠异常幅度,未圆滑的曲线,宜取背景值的30%;圆滑过的曲线,宜取背景值的20%;背景值平稳的堤11段,可降低5%10%。3)划分土质不良堤段,应以视电阻率背景值为准,参考地质资料确定;若堤身中有较大范围的不均匀体时,应视为土质不良区域。4) 资料对比解释宜结合已知地质剖

27、面、钻孔等资料及其他探测方法成果。2 成果图件可为视电阻率剖面曲线图、测深曲线图,二维 电阻率等值线图、电阻率色谱图、相关系数成像图,三维电阻率 分布图、切片图等;解释成果宜包括隐患分布图、隐患探测成果表、堤身质量分类表等。4.3 激 发 极 化 法4.3.1 激发极化法可用于渗漏区域探测。4.3.2 仪器设备性能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具有显示视极化率、视激发比、半衰时、衰减度等综合激电参数、电极参数等功能。2 应具有自然电位、漂移及电极极化补偿功能。3 供电电极应采用铜电极或不锈钢电极,测量电极应采用 不极化电极。4 不极化电极极差不应大于2mV, 且相对稳定。4.3.3 外业工作应符

28、合下列规定:1 探测装置宜选择对称四极装置;进行长剖面探测时,可 用中间梯度装置。2 对称四极装置的最大供电电极距 AB 应大于探测深度的3倍。3 供电导线与测量导线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m, 且应随导 线长度增加而增大。4 观测供电时间宜大于30s。5 出现二次场电位差U 小 于 1mV 、视激发比值J, 大于或接近视极化率值s 、视衰减值 D。大于或接近100%时应重复12观测。4.3.4 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计算、绘制每个测点的ps、s、J,、D,、S.s 值和曲线。2 应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分段确定背景值,也可将已知地 下水位以上或干孔旁测得的ps 、. 、J, 、D, 、So.s

29、 数据作为背景值,剔除干扰异常。3 相邻3个及以上测点的数据与背景值之差超过测量平均 绝对误差的3倍,可确定为异常,并应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分布范围。4.3.5 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1 资料解释应结合电阻率和多种激电参数综合分析。2 可结合其他方法的验证资料确定异常极化体形状、大小、埋深。135 电 磁 法5.1 瞬 变 电 磁 法5.1.1 瞬变电磁法可用于探测渗漏通道、松散体、砂层等隐患; 探测大范围松散体、砂层等隐患宜选用重叠回线装置;探测渗漏 通道和小范围松散体、砂层等隐患,宜选用中心回线及定源回线 装置。5.1.2 采用瞬变电磁法探测堤防隐患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堤防表面平坦,便于布

30、设探测线圈。2 堤防隐患与周边介质有明显的电阻率差异,并在装置探 测深度内。3 测线应避开金属物体、高压电力线、路面积水以及其他易引起电磁噪声干扰的物体。5.1.3 仪器设备性能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发射电流关断时间应小于接收信号采样延时。2 当使用单匝、边长110m 回线框时,发射电流关断时间应小于2s。3 接收机分辨率优于2V。4 接收机动态范围应大于120dB。5 对于多道接收机,各道幅频特性和相频特性均应一致, 相对偏差不应大于5%。5.1.4 外业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探测装置可采用中心回线、重叠回线、偶极、定源回线 等装置。2 测线宜顺堤防桩号在堤顶布设,测点距可根据探测任务

31、 调整;发现异常时可进行加密探测,中心回线加密探测时,每次 移动的距离可为发射回线边长的1/2;探测渗漏通道时,宜在前 后坡面、堤肩、堤脚、地面等处增设平行于堤防的测线。143 测区内有其他方法的测线、测点或钻孔等验证点时,测线宜与其重合或接近。4 回线边长、匝数及供电电流应根据探测要求选择,应保 证发射磁矩满足探测要求;探测发射框规格宜为1m1m 、2m2m 、4m6m。5 宜采用电阻小、绝缘性能好的导线,导线电阻应小于6/km。6 线框铺设完毕,若线架上还有导线,应将剩余导线按 S形铺设。7 扩散深度宜按附录 B 中 B.0.10 条的公式计算;探测深 度可按扩散深度的半值估计。8 电磁噪

32、声电平应在每个测点或相隔几个测点上测定。9 采用大尺寸回线或多匝回线时,应评估发射波形斜波关 断时间,宜与接收信号延时采样匹配,可参照附录 B 式 (B.0.10-4) 估算。10 叠加次数应根据数据信噪比及探测速度确定。11 时间窗口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并应采用多通道观测 U/I 或B/I。12 每个测点观测完毕,应对数据和曲线进行检查,符合测 试要求后方可移动测点。13 重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最后35道外,观测值在噪声电平以下时,应查明原因,并采用增加叠加次数等方法重复观测。2) 测点曲线出现畸变时,应查明原因后重复观测;若测 点附近存在干扰源,可移动点位避开重测,并做记录。3)

33、 在异常附近应加密测点,若曲线衰减变慢时,应扩大 时间范围重复观测。4)单个测点的观测、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曲线的形态和 幅值应一致,且各观测道的总均方相对误差 m 应小 于10%。155) 一 条测线或测网检查的总均方相对误差 m 应小 于15%,5.1.5 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对早期电磁响应进行地形校正。2 可对成果数据进行滤波处理。3 视电阻率深度、视时间常数深度、电压幅值比值、 视纵向电导深度断面图应通过专业软件处理和绘制。5.1.6 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1 资料解释时,应根据瞬变电磁的响应时间特征和剖面曲 线类型划分背景场及异常场,确定地电模型、划分异常。2 应结合测点临

34、近区域的钻探、物探、地质等有关资料进 行综合解释分析,宜通过已知资料建立异常性质、深度、范围的对应关系,并据此对同测区其他视电阻率剖面进行解释。3 解释应与资料处理工作交互进行,应结合垂直断面剖面与水平切面资料进行解释。4 成果图件应包括视电阻率剖面图、解释成果剖面或平面图。5.2 磁 电 阻 率 法5.2.1 磁电阻率法可用于渗漏通道探测。5.2.2 采用磁电阻率法探测堤防隐患应符合下列条件:1 渗漏通道与周围介质存在明显的电性差异。2 测区内无金属物体等易引起干扰的物体。5.2.3 仪器设备性能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三分量磁探头。2 接收机最大量程宜大于1mT。3 接收机分辨率宜

35、小于10pT。4 接收机带宽不宜窄于3kHz。5.2.4 外业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线或测网应覆盖目标探测区域,应根据工作任务、现16场条件等布置。2 测线宜平行堤防轴线布置。3 测线、测点间距应根据探测水平定位精度要求确定,线 距宜为520m, 点距宜为520m。4 应根据外业工作条件选择水平布置装置和垂直布置装置,堤防隐患探测宜选用水平布置装置。5 供电电缆宜远离测区边缘,距离宜大于测区边长。6 供电电流宜采用直流电或低频交流电,并避免采用电网 工频。7 供电电流不宜小于0.5A。8 数据采集前,应设置基站并监测磁场变化。9 雷雨天气不宜进行野外作业,突遇雷电应关机,断开仪器接线。10

36、 每次测试应记录测区内金属管道、金属栏杆、电缆等物 体的分布情况。11 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出现异常、曲线畸变的测点应重复观测。2) 重复观测点均方相对误差大于10%时,应查明原因, 消除误差;必要时,可移动点位重测,并记录。3) 每个测区的检查点不应少于测点总数的5%。4) 检查测点应在测区均匀分布,异常地段、可疑点、突变点应设检查测点。5) 单个测点的观测、重复观测或检查观测曲线形态应 一致。6) 测线或测区检查的总均方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0%。5.2.5 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整理测区全部测点或测线的曲线记录。2 应剔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应对数据进行系统分析

37、和评价,确定合理的滤波、圆滑、校正等预处理方法。3 应对比分析处理前后各测点和测线的数据,必要时可调17整方法和参数重新处理。5.2.6 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定性解释应结合地质资料、现场记录及已有物探成果。2 可在定性解释的基础上进行反演与定量解释;定量解释 时,应结合已有资料和电性参数,确定背景值和目标体的划分标 准,确定隐患的空间分布。3 数据反演计算过程中应选择不同的反演方法和参数,对 比分析不同反演方法的结果,并与已知资料对比,确定合理的反演结果。4 成果图件应包括电阻率分布图、定性解释成果图;反演和定量解释成果还应包括反演成果图,定量解释成果图。186 探 地 雷 达 法6.

38、0.1 探地雷达法可用于堤防隐患普查和详查,探测洞穴、松 散体、砂层、裂缝、软夹层、故河道、老口门、渗漏通道、护 坡、衬砌或闸室底板脱空等与周边介质存在明显介电常数差异的 目标体。6.0.2 探测方式应根据探测目的、隐患性状和环境条件选择, 可选用剖面法、透射法、宽角法、共中心点法、孔内探测法和三维探测法。6.0.3 采用探地雷达法探测堤防隐患应符合下列条件:1 隐患与周边介质的介电常数存在明显差异,电性相对稳定,电磁波反射信号明显。2 相对于天线尺寸,探测表面宜平整,无障碍。3 隐患上部不应存在高电导率屏蔽层。4 测区内不宜有大型金属构件或较强的电磁干扰。5 隐患规模及埋藏深度应在探地雷达的

39、有效探测范围内; 隐患垂直方向上的厚度应大于探测时电磁波在周边介质中有效波 长的1/4,水平方向上的长度应大于电磁波在周边介质中的第一菲涅尔带直径的1/4。6 需识别两个水平相邻的隐患时,隐患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应大于第一菲涅尔带直径。7 宽角法与共中心点法测线范围内,目标层底界面宜与测试表面近似平行,测试的介质应均匀。8 孔内探测时,钻孔应无金属套管。9 三维雷达探测工作面应满足探测隐患空间分布范围的 要求。10 介质电磁波速度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利用地层参数计算。192) 由钻孔或已知深度的目标体标定。3) 用线状目标体几何扫描法推算。4) 用两临空面透射或钻孔透射等透射法、宽角法或共中心

40、点法确定。6.0.4 仪器设备性能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雷达主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脉冲重复频率不应小于100kHz。2) 仪器增益不宜小于150dB。3) 数据采集记录位数不应小于24bit。4) 最小采样间隔不应大于0.05ns。5) 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增益调节功能,增益点数不应少于3个。6) 应具有32 次以上信号静态叠加功能。7) 应具有滤波功能。2 雷达天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心频率宜为161600MHz。2) 天线中心频率允许偏差应为5%。3) 用于孔内探测的天线,水密性应大于1MPa。4) 频带低值不应大于中心频率的1/4,高值不应小于中 心频率的2倍。6.0.5 外业工

41、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表二维探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普查时,点测模式下测点间距应为0.51.0m, 连测模式下天线的移动速率宜采用较大值。2) 详查时,点测模式下测点间距应为0.10.5m, 连测模式下天线的移动速率宜采用较小值。3)探测堤身内部隐患时,应根据探测深度和分辨率合理 选择中心频率。4) 探测护坡脱空及破坏范围时,宜选用中心频率250MHz及以上的天线。205) 记录时窗宜按最大探测深度与上覆介质平均电磁波速度之比的2.53.0倍选取。6) 采样率宜为天线频率的1520倍。7) 剖面法探测时天线标示的测量方向应与测线方向一致,天线中心线偏离测线的距离不应大于天线宽度的1/3。8

42、) 宽角法与共中心点法天线移动步长应小于电磁波在测 试介质中有效波长的1/4,并按设计测试步长预先标 识测点位置,发射和接收天线最大距离宜大于反射界 面埋深的2 倍。9) 探测过程中,天线宜紧贴探测面,保持耦合良好。10) 连续测量时,天线的移动速度应均匀,并与仪器的扫 描率相匹配,天线移动速度宜为620m/min, 每 10m 应至少校对1次测量桩号,允许误差为1%; 点测采样时应保持天线静止。11)测线定位标注应与测线桩号一致,应避免仪器线缆干扰天线工作信号。12) 应记录测线上及邻近处存在的可能对雷达测量造成影响的物体及环境因素。13) 多天线探测时应保证各天线测线重合。2 钻孔雷达探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孔位置应根据探测目的、工程及地球物理条件布置。2) 对隐患方位定位时,应采用2孔或3孔测量方式,采用3孔测量方式时宜在平面上按三角形布置。3) 探测距离小于10m 时,宜选择收发一体天线;探测距 离大于10m 时,宜选择分体式天线。4) 探测孔宜采用地质钻造孔,孔径不应小于56mm, 孔深应深入探测下限5m 以上。5)探测前宜进行探孔并测量孔斜。6) 探测时宜保持探测孔段满水或无水状态;孔中有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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