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竹简《老子》考释札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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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郭店竹简老子考释札记拙作从郭店楚简老子看老子其人其书1、楚简老子 与老子公案一兼及先秦哲学若干问题2等刊出后,颇得学界留意, 并在数家杂志引起讨论。另外,我还不时收到同行们的来信。我非常 感谢大家的批评指教。对所提出的问题,我会写专文回应。这几篇拙作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竹简老子属于一个早已失传 的传本系统,它出自春秋末期与孔子同时的老聃。帛书本和各种传世 本属于另一个传本系统(正因如此,笔者将它们统称为今本),它出自 战国中期与秦献公同时的太史僧。后者曾将前者全部纳入并加以改造。 在今本系统中,帛书本比通行的王弼本更接近于简本。也就是说,老 子一书,有一个从简本到帛本再到王本演化的过程。为了进一

2、步了 解竹简老子及相关问题的实情,我自1999年8月应杜维明教授和 哈佛-燕京学社之邀来美从事郭店竹简课题研究以来,便致力于对这 部竹书进行全面考释3,颇有心得。现择数条,与学者共商。一竹简残片再现重要命题郭店竹简老子乙组:上士闻道,仅能行于其中;中土闻道,若闻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 弗大笑不足以为道矣。是以建言有之:明道如X,夷道如X,进) 4道若退。上德如谷,大白如辱,广德如不足,建德如(偷,质)贞如 渝,大方无隅。大器慢5成,大音希声,天象无形,道流行的看法认为,一方面,这是道家的思想,主要根据就是老子载 有此语。另一方面,孔子持有不同的主张,主要根据是论语宪问 的一段记载:“或日:以

3、德报怨,何如?子日:何以报德?以直报 怨,以德报德。我以为,仅依这段记载作出判断是片面的。人们在 讨论这个问题时忽略了另一段相关的记载。说苑权谋:“孔子 日:圣人转祸为福,报怨以德。那么,如何看待这两段看起来互 相抵悟的记载呢?其实,孔子因材施教,他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不同的 对象常发出看起来很不一致的议论。这种现象论语可以为证: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日:“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 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日:“闻斯行之。”公西华日:“由也问闻 斯行诸,子日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日闻斯行 之。赤也惑,敢问。”子日:“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 之。”(先进)因此,“以直报怨,以

4、德报德”和“报怨以德”都是孔子的话,都 是儒家的思想。按照严灵峰先生的见解,“报怨以德”本来在今本七十九章。我 认为,文中“安”字当解作“何”,全句读作“报怨以德,安可以为 善?”依此,“报怨以德”不但不属道家思想,而且为今本作者所抨击。 这就对了!今本老子六十七至八十一章皆不见于简本,悉太史僧所 增。这个时候儒道的对立已经形成,太史僧”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 之论,正是针对儒家思想而提出的。今本此章中间多出一段:“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 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此段 思想与本章完全不符,而与甲组“其安也,易持也” 一章(相当于王本 第六十四章上段)

5、相当一致。所以此段的出现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本 章作出了错误的理解发挥,混入经文;二是本为对彼章的解 释发挥, 误置于此。至于今本的“夫轻诺必寡信” 一语,更与本章主旨不符,必为后 人妄加。三一字之证竹简老子乙组:唯与呵,相去几何?美与恶,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此章见于今本第二十章上段。“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帛本 作“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人”,王本作“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在简本出土之前刘殿爵曾指出:“今本的意思是:别人所畏惧的,自己 也不可不畏惧。而帛书本的意思是:为人所畏惧的一就是人君一亦应 该畏惧怕他的人。两者意义很不同,前者是一般的道理,后者则是对君 人者所说有关治

6、术的道理。” 1那么,此处本来应该是讲一般道理的, 还是讲治术的?从上文看,显然是讲一般道理的。因此,帛本衍“人” 字。然而,帛本又是何以衍此“人”字呢?在简本出土前,这个问题是 无法解释的。原来,在简本中,此章本来下接“人宠辱若惊” 一章(今 本第十三章)。太史僧在重新编纂老聃书时,将这两章分开。在这个过 程中,此章把本属下章第一字的“人”字一同带走,造成帛本的样子。但此“人”字毕竟致使章义阻隔,故世传本又删“人”字。我这样解释有两个重要的旁证。一是,从竹简图版看,此处正有句 读,“人”字属下读。这就是说,一定是帛本将“人”字错抄到本章。 二是,从用韵看,本章开始两句“呵”、“何”为韵,歌部

7、;中间两句 “恶”、“若”为韵,铎部;最后两句是“畏”、“畏”为韵,微部。如末字为“人”字,则失韵。过去我曾指此太史僧书“唯与呵,其相去几何”(依帛书乙本) 章将本为简本其上一章末句的“绝学无忧” 一同带走,造成千古疑案。 现在看来,不仅如此,它还将本为简本其下一章第一个字的“人”字 也一同带走,成为其末字。也就是说,在太史僧书中,此章增头又加尾, 另外两章反而或少头,或缺尾。因此,这个“人”字,又为简本早出说增添了一个铁证。四经文辨真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流传过程中,经典原文常常发生讹变,后 代注文混入经文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通过校读竹简老子,笔者对 此体会尤深,兹略举数例。其一,竹简老子甲组

8、:以道佐人主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 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是谓果而不强,其 事好(还)。该章见于今本第三十章上段和中段。各本的最大不同,首先表现 在语句的增减上。王本的“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过后,必有凶年” 四句,帛本只有前两句,且有异文,而简本一句也没有。七十多年前,梁任公就对这四句话深表怀疑:“这一类的话,像是经过马陵、长平等 战役的人才有这种感觉,春秋时虽有城濮、鄢陵等等有名大战, 也不见死多少人,损害多少地方,那时的人,怎会说出这种话呢?” 2 这是梁氏提出老子作于战国之末的一条重要论据。验之简本,可 以说他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只可以说这四句是后人

9、增入的,不 能据此推断老子全书晚出。将帛本和王本比较可以知道,这四句 话还不是同时增入的。我想,帛本的“(师之)所居,楚棘生之”两句, 本来是对经文“不欲以兵强于天下” 一语的注释发挥,混入正文;而 王本的“大军过后,必有凶年”两句本来又是对“ 1师之所居,楚棘 生之”两句的注释发挥,后来也混入正文。各本的不同,还表现在语序上。“其事好还” 一句,今本居“不以 兵强天下”和“师之所处”之间。蒋锡昌说:“此谓用兵之事,必有不 良之还报,下文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过后,必有凶年也。” 注家多持此说。顾名思义,所谓“好还”,犹今言“好报”,怎么可理 解为“不良之还报”呢?以简本观之,方知此句错

10、简。此句本来在“是 谓果而不强”之下,义为“果而不强”,必有好报。其二,竹简老子甲组:“临事之纪,慎终如始,此无败事矣”。 此章丙组重出,作“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人之败也,恒于其且成也 败之”。这段文字见于今本第六十四章下段。甲本作“民之从事也, 恒于其成事而败之。故慎终若始,则ini”,乙本作“民之从事也,恒 于其成而败之。故日: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王本作“民之从事, 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可以看出,甲组同丙组以及 各今本差异较大,而丙组同各今本大同小异。除“此”字丙组和各今本作“则”、“慎终如始”前无“故”或 “故日”等字样外,甲组同丙组、各今本的主要差异是,“临事之

11、纪” 一句,丙组和诸今本皆无;相当于丙组的“人之败也,恒于其且成也败 之”两句,各今本皆有,唯甲组无。丙组和各今本之间也有一些差异。一是句序不同。丙组“慎终若 始,则无败事矣”两句在前,各今本后置。二是文字不同。丙组的“人 之败也” 一句各今本作“民之从事也”(王本无“也”字)。丙组的 “其且成”甲本作“其成事”,乙本作“其成”,王本作“几成”。三 是文字增减不同。“慎终若始”前甲本有“故”字,乙本有“故日” 二字,丙组和王本皆无。细心揣摩这些情况,依稀可见各本的演变过程。“人之败也,恒于 其且成也败之”二句本来是“临事之纪,慎终如始”二句的注文,一 变而为丙组的正文。在此过程中,夺“临事之纪

12、”句。因其本为注文, 固然要在本来的正文之后。然它毕竟是前一句的注文,难避重复之嫌, 故再变而为帛本的样子,即于“慎终若始”之前增“故”或“故日” 字样,并颠倒句序。在此过程中,改“人之败也”为“民之从 事”,“其”下夺“且”字,甲本“成”下更涉上衍“事”字。这样看 起来“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是由“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事而败 之”推导出来的结论,好象天衣无缝了。不过,如再进一步推敲,“且” 字脱漏,遂使“恒于其成而败之” 一语本身就蕴含抵悟,既已“成” 矣,何言“败之”?作者之意,显然是事情将成时而“败之”。故王本 改“其”为“几”,并删“故”或“故日”等字。历此三变,经文已大 不一样了。其

13、三,竹简老子甲组:“化而欲作,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 将知足。知足)以静,万物将自定。”此段见于今本第三十七章。 帛本重“镇之以无名之朴七字,王本只重“无名之朴”四字,简本 此处无重文。易顺鼎云:“释文大书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 将无欲十四字,则今本重无名之朴四字,乃涉上文而衍。”高亨 早年亦主此说,云:“无名之朴四字,则文义隔阂,今据删。”高氏 晚年,改变初衷,谓:“易说固有征矣,但余疑此文当作吾将镇之以 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转写脱去镇之二字 耳。”帛书出土后,其经文正与此说相符合,学者遂以为定论。但简本 的出土,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愚以为简本“夫亦将知足” 的

14、“夫”字,正指“镇之以无名之朴”,也就是说,此处不必重“镇之 以无名之朴”七字,而重“无名之朴”四字,文义就更差了。简本“亦” 字使“夫”字所指更为明确,帛本夺之,或为重“镇之以无名之朴” 的缘由。依此,易氏和高氏早年之论确为卓见。另外,简本“知足”,帛本作“不欲”,王本作“无欲”。今 按,“知足”义长。以“不欲”或“无欲”来对付欲匹夫之见也, 大思想家老聃何以至此!其四,简本甲组“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 下。”此段见于今本第四十一章,其前有“以身观身” 一语。“观” 的主体是个人。对于某个主体来说,“家”、“乡”、“邦”、“天 下”都是客体、对象。所以某个人站在“家”、“

15、乡”、“邦”、“天 下”的角度分别“观”之,完全讲得通。但站在自身的角度“观”自 身,站在主体的角度“观”主体,就难讲通了。故简本没有这句话乃 老子之旧。今本增出的这句糊涂话,真让注家大伤脑筋。无奈,只好曲解了。 如林希逸注:“即吾一身而可以观他人之身”;陈鼓应注:“以自身察 照别人”。“身”只谓自身,安可指他人?在古汉语中,是用“人”字 来表示与自己相对的他人的。因此,老子如果想表达上述注家所说的 意思,他老人家一定会说“以身观人”,而绝不会说“以身观身”。或 受此语的误导,注家对以下各句也多误解。如林逸希注:“即吾之一家 而可以观他人之家,即吾之一乡而可以观他人之乡”;陈鼓应注:“以 自家

16、观照他家,以我乡观照他乡”等等。其五,简本丙组: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安有不 信?犹乎其贵言也。成事遂功,而百姓曰我自然也。故大道废,安有仁 义?六亲不和,安有孝慈?邦家昏乱,安有正臣?本章相当于今本第十七、十八两章。“正臣”,帛本作“贞臣”。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贞,假借为正。”子夏易传:“贞, 正也。”因而,帛本的所 谓“贞臣”,也就是简本的“正臣”,正直之 臣也。王本改为“忠臣”,另有隐情,参见下文。“故大道废,安有仁义” 一段,“安”字可作二解。一,“何”也;二,犹“于是”也。从语言上看,二解均通,但经义完全相反。欲求真解,不可不略加辨析。以后人之见

17、,“仁义”、“孝慈”为儒家所倡导,它们是否亦为老 子所认同,学者心存疑虑,所以不妨暂且搁置。但是,“正臣”却是个 中立概念,任何一个学派也不会否定它的。既然老子肯定“正臣”, 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老子一定同样肯定相同句式中的“仁义”、 “孝慈”。如果我们再参之以甲组“绝伪弃作,民复孝慈” 一语对恢 复“孝慈”的追求,就更加确信这种推论了。看来,这三个句子中后半 句“安有”之下的概念悉为老子所肯定,而其上半句“大道废”、“六亲不和”、“邦家昏乱”显然为老子所深恶痛绝,所以上半句与 下半句之间只能是转折的关系。换言之,“安”字只能解释为“何”。另外,本章的主要意图是讨论君主和臣民的关系。所谓“

18、信不 足”,是就君主对臣民而言的。因此,“信不足”与下文的“大道废”、 “六亲不和”、“邦家昏乱”云云应该是一回事。如果说君主不信任 臣民,以至“邦家昏乱”,便不会有正直之臣,那是合情合理的,因为 一个正直之臣是不会和一个昏君合作的。昏君身边多佞人,这已被无 数次历史事实所证实,深察宫廷内幕的史官老聃怎么会连这个简单的 道理也不知道呢?他怎么会说出“邦家昏乱”,“于是” “有正臣” 这样的糊涂话呢?这又一次说明,“安”字只能解释为“何”。此段帛本同简本的一个显着区别是多出“智慧出,安有大伪” 一 句。此语之舛逢,令人惊诧!诚然,其上半句“智慧出”同其他三句的 上半句“大道废”、“六亲不和”、“

19、邦家昏乱”一样,亦为老子所 病痛,但是,其下半句“安有”之后的“大伪”,却与相同句式中的“仁义”、“孝慈”、“正臣”相违千里!可见是语必为浅人妄增。除此语之外,帛本与简本基本相同。甲本“安”写作“案”,二字 音同义亦通。学者多将帛本的“案”和“安”释为“于是”,以上文 辨析观之,大谬。帛本的粗陋抵悟,足以让研读老子者深感不安。于是王本干 脆把“安”字统统删掉,将“仁义”、“大伪”、“孝慈”等等一律 打倒。如此可起一箭双雕之效。一方面,大大消解了帛本的矛盾。另 一方面,也对儒家放了一支冷箭。就这一点看,此举一定是后世道家为 了反对儒家所为。在他们看来,象“大伪”和儒家所提倡的“仁义”、 “孝慈”

20、固然可以弃之而后快,但如果连同“正臣”(“贞臣”)一起 抛掉,岂不有害天理!故不得不偷梁换柱,以“忠臣”代之,反正“忠” 字也是儒家的重要范畴。其六,简本丙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日兵者得 以而用之,恬淡为上,弗美也。”此段见于今本第三十一章。“故日兵者”以下缺文可容六字。王本作“兵者,不祥之器,非君 子之器,不”,甲本作“非君子之器也,11不祥之器也,不”,乙本作 “非君子之器也,兵者不祥1器也,不”。所以,简文此处有两种可能, 一是“非君子之器,不”,二是“不祥之器也,不”。李零先生补作前 者。1刘殿爵: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初探,明报月刊1982 年9月。2梁启超:论老子书作于战国

21、之末,见古史辨第四 nn /JZT o关于今本的这段文字,前人多有质疑。如纪的曰:“自兵者不祥 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似有注语杂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 作经文,今仍之。”刘师培曰:“此节王本无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 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之器释上不祥 之器也。本文当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 衍文。”马叙伦曰:“纪、刘之说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 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盖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 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两句,系二十四章错简;君子 两句,乃下文而错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释不祥之器也。”那么,如何看待各家的质疑呢?事实上,他们的疑问主

22、要集中在两 点。一是,“兵者不祥之器” 一语重复;二是,“非君子之器”是对 “不祥之器”的解释。在我看来,竹简缺文非第二种可能莫属。一方面,文子上仁篇 所引老子正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另一方 面,“非君子之器”是对“不祥之器”的解释,也就是说,“不祥之器” 是本来的经文。因此,简文乃老子原始,后人将解释“兵者不祥之器” 一语的此章见于今本第四十一章。末句“道”字下残去部分可容七、八 字。此处帛书甲本残,乙本作“道褒无名。夫唯道,善始且善成”王弼 本作“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字数皆较多。李零先生依乙本 后一句补作“善始且善成。g” 6。今按,该简残去的文字有两种可 能,

23、其一,是三个字,与乙本第一句“道”字之后的“褒无名”或王本 第一句“道”字之后的“隐无名”相同或相近。其二,是五个字,与乙 本第二句“道”字之后的“善始且善成”或王本第二句“道”字之 后的“善贷且善成”相同或相近。窃以为,非第一种可能莫属,第二种可能是完全可以排除的。首先, 简文此句的第一个字“道”字尚存,也就是说,这是一句以“道”字 开头的话,第一种可能正是以“道”字开头,而第二种可能“道”字 在句中。其次,从用韵和句式看,第一种可能与上文更密切。本章“是 以建言有之以下的文字共分三段,用韵不同。第一段的韵脚为 “昧”、“X”、“退”,物部;第二段的韵脚为“谷”(屋部)、 “辱”(屋)、“足

24、”(屋部)、“偷”(侯部)、“愉”(侯部)、“偶”(侯 部),屋、侯通韵;第三段的韵脚为“成”、“声”、“形”,耕部。第 一种可能的末字“名”正属耕部,而第二种可能的末字“成”虽然也 是耕部字,但和本段第一句的韵脚“成”字相同,于文为重复。且第一 种可能是四字句,与本段句式相同,而第二种可能为六字句,与本段句 式不一。再次,“夫唯”二字是解经文字常用的发语词。从今本和简 本的比较可以看出,今本中以“夫唯”二字开头的文字往往不见于简 本,它们本来是后人对原经文的解释或发挥,混入经文。如今本第十五“兵者非君子之器”杂入正文。对于此点,其实帛书两句都冠以“兵 者”二字已露出马脚。也就是说,后一句的“

25、兵者”实为多余,只有另 作的解释才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后来王本干脆把更根本的“兵者 不祥之器” 一句提前,并把“兵者非君子之器”的“兵者”二字删掉。 在这同时,将经文的“兵者不祥之器”和今本二十四章之末的“物或 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两句杂抄于本章之首。五夺字与衍字、本字与借字、正字与误字校理典籍,确定夺字与衍字、本字与借字、正字与误字,于经义的 理解,干系甚大。下面就郭店老子所存在的有关问题,略抒己见。首先,夺字与衍字。简本甲组“成而弗居”,帛本作“成功而弗居也”,王本作“功 成而弗居”,整理者据帛本认为“成”下脱“功”字。今按,此句与上 文的“作而弗始”、“为而弗恃”句式皆一致,当为原始,

26、“功”乃后 人所增。简本甲组“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王本作“天下万物生于 有,有生于无”,从残损字数看,帛书甲乙本与王本基本一致。整理者 说,简文“脱有字,即上句句末又字脱重文号,可据帛书乙本 补。”今按,简本和今本皆可通,但意义不同。简本是就各种具体事物 而言的,说它们有的生于有,有的生于无。这种看法十分朴实直观。盖 在古人看来,婴儿诞生,“生于有”者也;风雨雷电,“生于无”者也。 今本是就天下之物的总体而言的,说它产生于有,而有又产生于无。从 简本到今本,显然是一种提升。因而,简本更古朴,实乃老子原本。由此看,此处未必脱“有”字,亦未必可据帛本补之。简本甲组“贵富骄,自遗咎也”,上句

27、王本作“富贵而骄”,帛本 作“贵富而骄”,竹简整理者以为“富”下脱“而”字。今按,有无“而”字,皆通,但文义有别。“贵富骄”,指“贵”、“富”和“骄”, 三者并列独立,意味着三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会导致“自遗其咎”。“贵富而骄”,指“贵”、“富”而且“骄”,三者相互依赖,意味着 同时具备三者才“自遗其咎”。当以前者于义为长,今本增“而”以 足四字之句。另外,本句前两字简帛各本皆作“贵富”,乃老子原 本;王本颠倒二字,乃后人妄改。简本乙组“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帛书乙本作“为学者日益, 闻道者日损”,王本作“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王弼第二十章注引作“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李零先生说:“学前疑脱为

28、字, 据马甲、马乙本和王弼本补。”笔者亦曾持此说。今按,“道”乃名 词,前加一动词“为”字十分允当。但“学”本身已是动词,则不必再 加一动词“为”字,故简本当为老子原文,未必脱“为”字。简本乙组:“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宠为下也。得 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何谓宠辱”下帛本和王本 皆有“若惊”二字。李零先生说:下脱惊字。今按,下句“宠 为下也”正是解释“何谓宠辱”的。这个“也”字也很重要,它意味 着句意已完,也就是说,对“宠辱”的解释已经结束。此字甲本、王本 并失,仅乙本存。从下文“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才是解释“宠辱若惊”的。

29、盖“宠辱”是 一个特殊的概念,故老子先解释“宠辱”,然后再解释“宠辱若惊”。 故此处无“若惊”乃老子原本。据罗振玉说:“河上、景龙、御 注、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诸本乃得老子古貌。其次,本字与借字。简本甲组“罪莫厚乎甚欲”的“甚”字,整理者读为“淫”,李 零先生读为“贪”。今按,此字不必改读,它与甲组“甚爱必大费”之 “甚”的意思是一样的。说文云:“甚,尤安乐也。”段注:“尤甘 也。引申凡殊尤皆日甚。”甲组“民莫之命而自均安”的“安”字,帛本作“焉”,王本无。 整理者说,简文此字当读作“焉”。今按,此字不改读,或许于义更长。简本乙组:“XX苍,青X然,清净为天下定。”首二句整理者读 作

30、“燥胜X,清胜热”。“X”、“青”,可分别理解为“躁”、“静” 之省,故当依王本和帛本分别读作“躁”和“静”。“X”、“寒” 二字同义。“定”,整理者依今本读为“正”。今按,此字不必改读。 今本“清静为天下正”的“正”字历来有多种解释,似皆不妥。简本 此字作“定”,甚为明达。句义为,清静可以战胜社会的躁动,以使天 下安定,这就象“躁胜X,静胜热” 一样。乙组“ 1质贞如愉”的“贞”,整理者依今本读为“真”。今 按,此字不必改读,“贞”乃老子原文,陆德明经典释文正作 “贞”。释名释言语云:“贞,定也。”故“贞”与“渝”是一 对反义词,今天我们还说“坚贞不渝”。如把“贞”读作“真”,义反 隐晦。“

31、愉”,当依王本读作“渝”。二字古音相同。“质贞如渝”,谓质地坚贞反若易变。刘师培说:“上文言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此与并文,疑 真亦当作德。盖德字正文作X,与真,相似也。 质德与广德、建德一律。广德为广大之德,与不 足相反;建德为刚健之德,与偷相反;质德为质朴之德, 与渝相反。三语乃并文也。”蒋锡昌、朱谦之等许多学者从其说。 由于帛书甲乙两本此处皆残,故其说莫能验。今以简本观之,此字本来 不但不作“德”,亦不作“真”,刘说非是。简本丙组“故杀(人众则以哀悲位之,战胜则丧礼居之”的 “位”,整理者读为“莅”。今按,此字不必改读。说文云:“列中 庭之左右谓之位。”段玉裁注日:“引申之,凡人所处皆曰

32、位。”故 “位之”正与下句“居之”同义并立。帛本作“立”,乃“位”之省 形。王本不识,讹为“泣”字,亦足“泣”矣!最后,正字与误字。简本甲组“天道员员,各复其根”的“天道”,帛书甲乙本并作 “天物”,王本作“夫物”。高明先生说:“帛书甲、乙本夫皆写 作天,笔误也。” 1今按,帛书两个抄本在同一处都出现笔误, 或属巧合,但都误成同一个字,那就太奇怪了,必有隐情。愚以为,简本 的“天道”为老子原文。帛本的“天”并不误,讹误的倒是“物” 字。原文的“道”字因与“物”形近而讹。然而,在老子中出现 “天物”,实在过于唐突。所以,到了王本又改“天”为“夫”,成为 现在这个样子。简本丙组“太上下知有之”的“

33、下”字,一本作“不”,学者多 以为作“不”义长。验之简本,“下”乃正字,作“不”为形近而讹。余论郭店竹简老子全文校毕,益信昔日所持之大致思路,但尚需有 所修正。那么,郭店老子是当时老子的一部分还是全本?我过去的 看法是,这是一个完整的传本。现在看来,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德国学者梅勒教授在对我关于老子其人其书的新说作出评论 以后,提出了另一种思路:郭店本展现了老子一书的早期阶段,即 由口传到文字的阶段。后来,这些口头文献被编成今本老子。他认 为,此书并非出自一人之手。至于郭店简的这些片断是否早于其他部 分,也尚难确定。很可能其他部分至迟在郭店本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了。 他进一步指出,郭店本是尚未经过加

34、工润色的早期老子的一部分, 因而它并不是一个更“权威”的本子,而是其中具有哲学意味的部分 (集中讨论按照无为原则进行修身和治国的思想),后来这部分才与其 他部分共同组成道德经2o高晨阳教授则举出今本老子中不见于简本部分早出之证。其 一,论语“以德报怨” 一语引自今本老子;其二,说苑敬 慎载:“叔向日:老聃有言日:天下之至柔,驰骋乎天下之至坚。 又日: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槁 枯。”所引老聃见于今本老子。其三,太平御览卷三百二十 二:“墨子日:墨子为守,故老子日: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 高先生认为:“这段文字当为墨子佚文,很可能出自墨子之口而为 其及门所记。”但从

35、行文看,前“墨子”当加书名号,而墨子不可能自 称“墨子”,故此佚文当出自墨子后学之手。其四,世传本文子多 引老子之语,有仅见于今本老子而不见于简本者3。两位先生的见解都富有启发。拜读之余,我对过去的说法提两点 修正意见。第一,郭店老子有可能并非当时老子的全部,但其全部应 该保存在今本老子里。也就是说,今本老子中可能还有其他 原属古本老子即至迟在郭店本的时代已经存在的部分。郭店老 子竹简型制不同,颇令人迷惑。对此,我是这样想的:先秦古籍,多本 系单篇,后来才编辑成书。而整书形成后,各篇仍不妨单独行世。这是 先秦古籍的通例。郭店老子依竹简型制共同分为三组,说明它们 本来是单独流传的。而甲组包含两篇

36、,则说明这两篇本来是在一起的。 既然郭店老子三组原为单独流传,那就不能保证这是古本老子 的全部。如果这种推论不错的话,那么今本老子中那些与简本思 想、语言一致的部分,尤其那些对圣以及仁义孝慈等传统道德持肯定 态度的部分(当然不一定是全章),就有可能原属古本老子。高先生 所举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至于其第一条,即论 语“以德报怨” 一语,已见上文辨析;而其第四条,因今本文子 乃东汉以后成书4,故不可为据。第二,今本老子中确实包括晚于简本的部分。上文已列出大量确凿的证据证实简本是一个原始传本,今本晚于简本。另外,从语言、 思想风格,尤其所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看,今本的许多部分已经深深地

37、打上了战国的时代烙印。在我看来,今本中那些与简本不一致甚至冲 突的部分,尤其那些风格玄奥的部分、那些谈论权术的部分、那些抨 击儒家思想的部分,都应该属于今本作者。有学者认为,今本系统在简本出现之前业已存在,简本乃其摘抄 本。我期期以为不可。上文从思想、语言、文字、分篇、分章、章次 等诸多方面论证简本比传世本更加原始,盖难置疑。然则如谓早出的 简本从晚出的传世本摘抄,无异于称时光倒流矣!特别值得强调的是, 今本系统打破简本原来的章次,致使其“唯与呵,相去几何”章(王本 第二十章上段)将本属简本其上一章的末句“绝学无忧”和其下一章 的首字“人”字一同带走。这个情况只能说明今本抄自简本,而绝不 是相

38、反。另外,同时出土的其他文献,尤其是见于今本礼记的缁 衣和见于马王堆帛书的五行皆非摘抄本,为什么只有老子 是摘抄本呢?从现存史料看,先秦并无摘抄本这种体例,盖当时文献皆 相当短小,不必另行摘抄本。有学者认为,竹简老子的甲、乙、丙三组乃老子的三个 抄本,甚至就是今本系统的三个抄本,其主要根据是相当于今本第六 十四章下段的部分重复。对此,我同样难以接受。如果它们是三个抄 本,则不可避免地会有大量重复,但竹简老子只有这一段重复,且 其重复事出有因。盖此段已因传本的不同造成十分明显的异文,故简 本录异本于卷末以为附录。与简本相比,今本有更多的重复段落,且这 些重复,并非出于异文。尽管如此,历史上从未有

39、人据此把今本老子看作若干抄本,为什么重复较少的简本反而被看作若干抄本呢?1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96年出版。2梅勒:老子不同传本之比较一以第十九章为主要依据, 德国华裔学志第47卷(1999年)。3高晨阳:郭店楚简老子的真相及其与今本老子的关 系一与郭沂先生商讨,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3期。4见本书绪论第X部分。章(相当于简本第一篇第五章)的“夫唯不可识”、“夫唯不盈,故能 蔽不新成”。又如今本第三十一章(见于简本丙组)的“夫唯兵者,不 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因止匕,这里的乙本和王本“夫唯” 及以下的文字也应属这种情况。然而,简文“道”字以下的残缺可容七、八字,为什么只补

40、了三个 字呢?我认为,此句是本章的最后一句,以下很可能有分章的墨点或分 篇的勾号,其下是空白简。这批老子竹简在一章末句之后空白, 属正常情况,如老子甲组图版第二十四简的分章墨点下可容六字, 完全是空白。按照笔者的分篇,此简不但是该章的最后一简,而且是全 篇的最后一简,所以有勾号的可能性最大。这样,此简勾号下当有相当 于三、四字的空白简。那么,我们到底应该补哪三个字呢?全句乙本为“道褒无名”,王 本为“道隐无名”,二者有一字之差。看来,简文作何,仍难确定。不 过,值得我们大为庆幸的是,这支竹简虽然残掉,但残片却意外地保存 了下来,这就是郭店竹简第二十一号残片。第二十一号残片写作“XX”。其中,第

41、二个字为“亡”,郭店简 文多见。第一个字如何隶定和释读呢?其实,这个字在简文中也很多见。 据笔者粗略统计,此字在郭店简中至少有以下九种写法:1, X,见于五行第十八简、性自命出第十五简和第二十七 简、成之闻之第二十九简;2, X,见于性自命出第三简、语丛四第一简;3,义,见于老子甲第十一简;4, X,见于性自命出第四十五简;5, X,见于老子甲第十七简;6, X,见于老子甲第十九简和第二十简、老子丙第十二简;7, X,见于性自命出第二十二简、第二十六简和四十六简、 成之闻之第二十三简、残片第二十一号;8, X,见于成之闻之第三十二简;9, X,见于成之闻之第五简、尊德义第六简。对以上简文,竹简

42、整理者曾隶定为四个字:1, “司”,见于五行第十八简、性自命出第三简、第十五 简和第二十七简、成之闻之第二十九简、语丛四第一简释文;2, “X”,见于老子甲第十一简和第十七简释文;3, “X”,见于老子甲第十九简和第二十简、老子丙第十 二简、性自命出第二十六简、第四十六简、成之闻之第五简、 第二十三简和第三十二简、尊德义第六简释文;4, “怡”,见于性自命出第四十五简释文。在我看来,它们是同一个字,只是写法不同。此字上部为声符,或 一笔,或两笔、或三笔,或四笔,皆为“X”的不同写法,可隶定为 “公”。下部为意符,或从“口”,或从“心”,或从“言”,繁简亦复 不同。我们知道,在古文字中,这三个意

43、符是相通的,所以它们皆可隶 定为“口”。这样,此字就可隶定为“台”。说文日:“台,从 口,X声。”在郭店简中,这个“台”字皆需破读。大约有五种读法:1,读为“始”,见于老子甲第十一简、第十七简和第十九简、老子丙第十二简、五行第十八简、性自命出第三简、第十 五简、第二十二简、第二十六简、第二十七简和第四十五简。其中, 竹简整理者将性自命出第二十二简读为“词”;将同篇第二十七 简隶定为“司”,第四十五简隶定为“怡”,均未破读;2,读为“治”,见于成之闻之第三十二简、尊德义第六简;3,读为“怠”,见于成之闻之第二十三简,此字整理者读为“词”;4,读为“殆”,见于老子甲第二十简;5,读为“辞”,见于性

44、自命出第四十六简、成之闻之第五 简和第二十九简、语丛四第一简。以上五种读法,和“台”字一样,都是上古之部字,且前四种读法 皆从“台”声。如此看来,李零先生把第二十一号残片归类为和老子简同一 种字体的残片,并隶定为“台亡”,是完全正确的,只可惜未 破读。窃以为,该残片,应该读为“始无”(老子甲组和老子乙组的“无”字都写作“亡” )o那么,第二十一号残片应该接于何处呢?仔细揣摩残片的形状和 字体风格,不难发现它和本章这支残简,也就是老子乙组第十二号 简,一脉相承,所以应该接于此处。“无”下所残的那个字,应据今本 补为“名”。这样,全句就是“道始无名”。“始”字讹变为乙本的“褒”,或由音近所致。“始

45、”字是之部字,“褒”是幽部字,古音之、幽旁转。但王本的“隐”字,与“始”、 “褒”古音皆较远,当出于浅人篡改。由此,我们可以对帛本“夫唯道,善始且善成”和王本“夫唯道, 善贷且成” 一语的形成作一些推测了。帛本的这句话,本来是对经文 “道始无名” 一语的发挥,混入经文。其“始”字,即来自“道始无名” 的“始”。至于王本的“贷”字,与经义不合,自古注家多作曲解。于 省吾云:“敦煌贷作始,乃声之转。周语纯明则终 注:终,成也。又故高明令终注:终犹成也。书皋陶 谟萧韶九成郑注:成,犹终也。是成、终互训 义同。然则善始且成即善始且终也。”验之帛本,于说至确。在本章中,“道始无名”是最关键的一句话。本章

46、的核心是论道。 自“是以建言有之以下的文字,都是为了说明“道始无名”而 铺设。至于第一段谈“上土”、“中土”、“下土”“闻道”后有不 同的反应,那是由于“道始无名”的缘故。因“道始无名”,故“道” 不可言谈,难以琢磨,深不可测,这就导致不同层次的“土”对“道” 有不同层次的理解,以至“闻道”后有不同的反应。在郭店老子中还有几处涉及到“道”和“名”的问题。如第 一篇第十章:“道恒无名。朴虽微,天地弗敢臣。侯王如能守之,万物 将自宾”;第二篇第一章:“有状混成,先天地生,寂寥,独立,不改,可 以为天下母。未知其名,字之日道,吾强为之名日大。”这些论述可以 归纳为两方面。一是,就其永恒本性而言,“道

47、”是“无名”的;二是, 尽管如此,我们又不得不谈论它,故不得已而勉强对它加以命名,于是 有了 “道”、“大”、“朴”等名称。但是,稍加体察不难发现,“道 始无名” 一语同时涵盖了这两个方面。一个“始”字明确地透露出这 样的信息:“道”起初是没有“名”的,或者说“道”本来是没有“名”的,后来才有了 “名”。因此,在这个问题上,“道始无名”是 概括性最强的一个重要命题。显而易见,“道始无名”这个重要命题与竹简老子一书及其 思想,本浑然一体。经过今本的讹变和篡改,老子的古意,已失传 两千余年了,直至今天简本的出土,方得再现。如所周知,“道”和“名”也是为今本老子注重的一个问题。道经开篇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帛本作“道 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通行本因避汉帝刘恒讳改“恒”为“常”,并删去四个“也”字)在人们的观念中,这几乎是老 子的最有名的睿语了,岂不知它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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