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防范要点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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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范要点一、基坑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要组织专家论证。基坑支护必须进行专项设计。二、基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超范围从事基坑工程施工。三、基坑施工前,应按规定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四、基坑施工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五、基坑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基坑主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安全。六、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七、基坑周

2、边应按要求采取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八、基坑施工必须采取基坑内外地表水和地下水控制措施,防止出现积水和漏水漏沙。汛期施工,应当对施工现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九、基坑施工必须做到先支护后开挖,严禁超挖,及时回填。采取支撑的支护结构未达到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支撑。十、基坑工程必须按照规定实施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指定专人对基坑周边进行巡视,出现危险征兆时应当立即报警。模板支架施工安全风险防范要点一、模板支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二、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从事模板支架搭设、

3、拆除作业。三、模板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四、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前,应按规定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五、模板支架材料进场验收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六、模板支架搭设、拆除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七、模板支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和剪刀撑;立杆顶部自由端高度、顶托螺杆伸出长度严禁超出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八、模板支架搭设完毕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铺设模板。九、混凝土

4、浇筑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应当指定专人对模板支架进行监测,发现架体存在坍塌风险时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十、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拆除模板支架。模板支架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脚手架施工安全风险防范要点 一、脚手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二、脚手架搭设、拆除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从事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三、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四、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应按规定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五、脚手架材料

5、进场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六、脚手架搭设、拆除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七、脚手架外侧以及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底层应当封闭严密。八、脚手架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剪刀撑和连墙件。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严禁在脚手架上超载堆放材料,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九、脚手架搭设必须分阶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十、脚手架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当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

6、拆除后再拆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风险防范要点 一、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 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超范围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拆卸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应按规定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发现不

7、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七、起重机械的顶升、附着作业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八、遇大风、大雾、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严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顶升作业。九、塔式起重机顶升前,应将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可靠连接,并应进行配平。顶升过程中,应确保平衡,不得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操作。顶升结束后,应将标准节与回转下支座可靠连接。十、起重机械加节后需进行附着的,应按照先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的顺序进行。附着装置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拆卸作业时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十一、辅助起重机械的起重性能必须满足吊装要求,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吊索具必须安全可靠,场

8、地必须符合作业要求。十二、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及附着作业后,应当按规定进行自检、检验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使用安全风险防范要点一、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二、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三、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四、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五、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六、遇大风、大雾、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起重机械。七、起重机械应当按规定进行维修

9、、维护和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八、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连接螺栓必须齐全有效,结构件不得开焊和开裂,连接件不得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零部件不得达到报废标准。九、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同一现场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塔式起重机防碰撞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十、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风险防范要点一、高处作业吊篮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三、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拆卸前,应

10、按规定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四、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作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五、在建筑物屋面进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与屋面边缘保持2m以上距离,作业场地狭小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六、高处作业吊篮的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脚轮不得受力;配重件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七、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验收,未经

11、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使用。八、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置供作业人员专用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单独设置,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连接;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并应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安全绳上。九、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篮,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十、吊篮平台内应保持载荷均衡,严禁超载运行;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输物料。十一、吊篮施工遇有五级以上大风、雨雪、大雾、风沙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范要点一、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

12、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相关人员审核和批准;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按照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等。三、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四、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坠落防护用品、其他个体防护用品和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以及

13、应急救援装备等,并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在缺氧作业环境的场所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不得使用过滤式面具。五、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通风和检测相关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狭小或密闭的缺氧空间(如:地下管道、烟道、封闭容器、涵洞、隧道、地下室等)作业前,应先强制送风,再检测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当挖孔桩开挖深度超过5M或有特殊要求时,下孔作业前,应采取机械送风,送风量不应小于25L/s;

14、当隧道施工独头掘进长度超过15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每人供应新鲜空气量不应小于3mmin,风速不得大于6m/s,全断面开挖时风速不应小于0.15m/s,导洞内不得小于0.15m/s,风管出口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15m。(二)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三)检测人员作业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四)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现场应当采取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作业环境空气中氧含量不得小于19.5%,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含氧量浓度低

15、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五)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六)在狭小或密闭空间进行电焊、油漆、明火等作业时,应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空气流通差的密闭空间,禁止进行电焊、油漆、明火等作业。(七)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气、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空气中氧的含量不得小于19.5%。六、有限空间作业其它安全管理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保持

16、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七、有限空间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将全部设备和工具带离有限空间,清点人员和设备,确保有限空间内无人员和设备遗留后,关闭进出口,解除本次作业前采取的隔离、封闭措施,恢复现场环境后安全撤离作业现场。八、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当发生有限空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禁止盲目施救。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安

17、全风险防范要点一、一般规定(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及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急救等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18、二、安全检查(一)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和重要部位安全检查。1.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各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2.定期安全检查要求每月对全厂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防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3.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年二次,分冬季防冻、防火安全检查和夏季防暑降温安全检查,确保季节变化时的安全生产。4.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消除因节日期间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人员较少等原因引起的不安全因素。5.重点部位检查是对变电所、提升泵房、生化池、仓库等在生产过

19、程中影响大、功率大、危险性大的区域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二)消防器材、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并应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检查、更新,保持完好有效。(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四)构(建)筑物及自控系统等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维修方法及其周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三、生产安全操作管理(一)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修、检测及鉴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二)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气体检测仪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三)对厂内各种工艺管线、阀门及设备应着色并标识,应符合城市污水

20、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CJ/T 158)的规定。(四)涉及特种、危险作业(如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必须遵守持证上岗规定,并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五)在设备转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设备启动和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接触转动部位。(六)非本岗位人员严禁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七)各种阀门开启与关闭应有明显标识,并应定期做启闭试验。应经常为丝杠等部位加注润滑油脂。(八)设备急停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当设备运行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停机措施。(九)各种阀门井应保持无积水,寒冷季节应对外露管道、阀门等设备采取防冻措施。(十)操作人员在现场开、停设备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工况稳定

21、后方可离开。(十一)新投入使用或长期停运后重新启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对构筑物、管道、阀门、机械、电气、自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十二)停用的设备应每月至少进行1次运转。环境温度低于0时,必须采取防冻措施。各种类型的刮(吸)泥机、刮砂机、刮渣机等设备,长时间停机后再开启时,应先点动,后启动。冬季有结冰时,应除冰后再启动。(十三)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十四)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机带电部位、润滑部位及电缆头等。(十五)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在机体温度降至常温

22、后,方可维修。(十六)各类水池放空检修或长期停用时,应根据需要采取抗浮措施,应对池内配套设备进行妥善处理。(十七)设备电机外壳接地必须保证良好,确保安全。(十八)构筑物、建筑物的护栏及扶梯必须牢固可靠,设施护栏不得低于1.2m,在构筑物上必须悬挂警示牌,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用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十九)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岗期间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二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健全进、出污泥消化处理区域的管理制度,值班室的警报器、电话应完好畅通。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内工作人员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及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进入污泥消化区的车辆应

23、安装阻火器。(二十一)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异味、粉尘和环境潮湿的场所,应进行强制通风,通风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对于厂区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严禁烟火,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与应急救援用品(防护服、防毒面具等)。使用盐酸、氢氧化钠、甲醇等腐蚀性液体的场所应配置洗眼器,并保持设备完好。(二十二)雨天或冰雪天气,应及时清除走道上的积水或冰雪。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雷雨天气,应减少安排室外维修工作,操作人员在室外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雷电。(二十三)栅渣、浮渣、污泥等废弃物的输送系统应定期做维护保养,在室内设置的除渣、除泥等系统,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条件。(二十四)对厂内操作平台

24、、桁架、桥架、盖板等进行操作和维修时,外加负载不得超过其允许的荷载,并应有允许荷载标识。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风险防范要点一、填埋场管理方面(一)生活垃圾进场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严禁接纳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严禁携带火种及明火等进入垃圾填埋作业区等。(二)加强进场道路两侧和场内建筑物(构筑物)管理,严禁在道路两侧违章搭棚、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严禁在垃圾填埋库区及甲烷聚集区域,建设封闭的地面构筑物。(三)在易发生事故安全隐患的重要部位(如库区、危化品仓库、调蓄池四周、配电房等)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标牌等装置。填埋库区、调蓄池及乙炔、液化气仓库等均应设置防爆开关和防爆照明设施

25、,必要时安装可燃气体检测仪。(四)加强进场人员及设施、设备管理,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使用或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施设备。(五)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场内消杀工作,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六)严禁在办公室(中控室),生产重要部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烧水、炊事及取暖。垃圾填埋区的临时用电须符合相关规定。二、垃圾填埋作业方面(一)加强推土机、挖掘机、垃圾压实机等作业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无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使用。(二)加强垃圾运输车等进入填埋库区后的安全管理,控制好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行驶。(三)加强垃圾运输车卸料时的卸料安全管理,严禁垃圾车卸料时车后站人。(四)加强钢板路基箱的拼接和拆卸

26、管理,确保安全。(五)加强吊装、压实设备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业时严禁进入作业半径。(六)严禁人员在正在填埋作业的垃圾堆体下方作业,防止垃圾堆体坍塌。三、垃圾堆体管理方面(一)加强垃圾堆体安全检查巡查,防止垃圾堆体失稳、坍塌。(二)加强垃圾堆体导气井设施管理维护,防止产生压力爆炸和填埋气表层聚集,遇明火爆炸等。(三)加强场区内雨污分流设施检查维护,及时导排垃圾堆体内的渗滤液,防止堆体失稳、不均匀沉降等。(四)控制作业面并及时覆盖,防止雨污混流出现环境问题或隐患,保持垃圾堆体稳定等。四、垃圾渗滤液处理方面(一)加强盐酸、硫酸、甲醇等危化品的贮存、管理,操作使用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二)

27、加强调节池管理,控制好存量,做好雨污分流等工作。(三)加强渗滤液处理站日常管理,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伤害,防止机械伤害,防止触电、漏电伤害。(四)加强末端出水口(排污口)管理,做好日常监控和数据流转等工作。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一)加强渗滤液调节池、原液处理罐、硝化池、反硝化池、沉淀池等场区内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落实运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二)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加强事中监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坚决杜绝盲目施救。(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装备配备,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和运行维护个人必须配备通风、

28、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并定期维护更换。(四)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施工作业前一律先由专业人员专用设备探测,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顶管作业安全风险防范要点一、顶管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顶管设备、配套设备和辅助系统应有产品合格证;顶管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所有设备、装置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三、顶管施工起重机械应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

29、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验收;起重机械的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和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标准允许范围内;起重作业前应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起重臂及吊物下有人员作业、停留或通行。四、工作井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能满足井壁支护及承受顶管推进后坐力要求;工作井施工应按先支护后开挖的顺序进行开挖;工作井周边堆载应在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机械设备与井边的距离应符合设计安全距离要求;顶管进出洞口的土体应根据地质情况、顶管机选型、管道直径、埋深和周围环境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五、顶管施工前应对施工沿线进行踏勘,

30、了解结构物、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顶进装置安装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平行、对称;顶进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顶铁上方及侧面停留,并应随时观察顶铁有无异常现象;千斤顶和油表应配套使用,不得混用;手掘式顶管时,严禁挖土人员走出工具管进行作业;一次顶进距离大于100m时,应采用中继间技术;顶管作业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六、顶管施工应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应包括工作井基坑和管道沿线影响范围内的地表、临近结构物、地下管线,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顶管施工过程中,应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当监测值大于所规定的报警值时,应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七、顶管设备、配套

31、设备和辅助系统应进行验收,并应形成记录,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井施工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并形成验收记录;检查验收内容和指标应有量化内容,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验收合格牌。八、作业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降水措施;工作井四周地面应设置截、排水设施;管道内应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九、工作井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作业区应设置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域;工作井内应设置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地面与顶管工作面之间应设置联络通信设备。十、顶管施工应设置备用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动力、照明应分路供电;井内与管内照明应采用不超过36V的低压防爆灯;管内供电系统应安装有效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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