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例.docx

上传人:1513****116 文档编号:96786461 上传时间:2024-03-1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1.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例.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反不正值竞争的案例【篇一:反不正值竞争的案例】经典不正值竞争案例篇 1 2023 年 12 月,由北京水宜生进展研制、生产的专利产品 水宜生 微电解制水器产品大规模投放市场后,进展了大量的广告宣传,屡次获得各类奖项和荣誉,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知名度。2023 年 6 月起,市场上消灭一款名为 水益生超能纳米活性水杯 的同类产品,商品名称的读音与水宜生公司的产品完全一样,包装、装潢也极为相像。因此,北京水宜生公司认为 水益生 产品的生产者南京雄飞技术和销售者雷虹虹经营的南宁市博爱大药房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自愿、公平、诚恳信用的原则,影响了北京水宜生公司的商业声誉,属于不正值竞争行为,将南京雄飞生物技

2、术和雷虹虹告上法庭。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理认为,南京雄飞生物技术未经北京水宜生公司的许可,在一样的产品上擅自使用北京水宜生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值竞争。判决南京雄飞生物技术赔偿水宜生公司经济损失 45 万元,并赔偿水宜生公司因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费用 5 万元,同时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声明消退影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马上销毁全部与北京水宜生公司生产的微电解制水器包装、装潢相近似的超能纳米活性水杯的包装、 装潢,停顿生产、销售包装、装潢与北京水宜生公司微电解制水器包装、装潢相近似的超能纳米活性水杯。经典不正值竞争案例篇 2 一网站打着 万家灯火 的旗号,专给万家灯火装饰城的商户

3、做广告。为此,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起诉该网站,索赔 500 万元损失。昨天(31 日),海淀法院认定该网站构成不正值竞争,依据实际状况判赔 2 万元。万家灯火装饰公司称,他们旗下有一名为 万家灯火 的网站专为该公司的商户做广告。今年初,北京中商网电子商务科技经营的网站也取名 万家灯火 ,该网站显示的 公司地址 与万家灯火装饰公司的经营地址一样,而且网站中做广告的商户也都是本公司商户。 万家灯火装饰公司认为,被告网站冒充自己,收费为商户做广告,构成不正值竞争,要求法院判令注销该网站,并赔偿 500 万元损失。经典不正值竞争案例篇 3 1996 年春,北京市房山区局依据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的投诉,

4、对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进展了调查。经查,华灯牌北京醇酒是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生产的优质产品,是北京市的著名产品。为了开发、研制 北京醇 ,北京市牛栏山酒厂1992 年以来共投入研制、广告费用 8000 万元,使得市场占有率快速上升。但是,自 1995 年 10 月份开头,市场上消灭了仿冒 北京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仿冒品。其中,北京卢沟桥酒厂生产的古德牌、卢沟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与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一样,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经查,北京卢沟桥酒厂自 1995 年 4 月至 1996 年

5、6 月, 共生产古德牌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 52174 瓶,印制带有 北京醇 字样的包装盒 68000 套,已销售 47436 瓶。依据以上事实,房山区工商局认定北京卢沟桥酒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值竞争法第五条其次项关于不得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置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之规定,责令其停顿生产北京醇酒,消退现存商品上侵权的商品名称和包装物。经典不正值竞争案例篇 4 原告上海某设备(下称上海某设备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实业 (下称顺德某电器公司) 均是生产抽油烟机等家用电器的企业,上海某设备公司注

6、册了 多环+duohuan 以及图形的组合商标。2023 年 8 月9 月,有人在江西慧聪商情广告公布被告产品广告, 并在产品广告右下方公布 严峻声明 称, 系列油烟净化器是专利产品, 市场消灭的 康家 、 上海多环 等多个产品均是仿冒的。后经查实,该广告严峻失实。有资料显示,广告公布者刘某负责顺德某电器公司在江西省各地区的产品推广及产品销售。法院二审后认定刘某公布 严峻声明 的行为是被告的授权行为,刘某与被告均有过错,判令两者连带赔偿 15 万元的民事责任。看过 不正值竞争案例 的人还宠爱看:【篇二:反不正值竞争的案例】案例摘要:某地有一外资企业,是生产洗涤产品的,他们生产的无磷、无铝、无毒

7、的“绵羊牌”洗衣粉不污染环境,不危害身体,并且有抑菌作用。该厂经过宣传推广,该洗衣粉在市场上销量快速提高,对邻省洗涤剂厂家的生产、经营形成很大的冲击。2023 年 9 月,邻省的省技术监视局依据该省洗涤厂的反映,召集了某市技术监视局、 洗涤剂厂家和肥皂厂家等很多单位在省技术监视局开会。会上由主持人作了如下布置:先由某洗涤剂厂向某市技术监视局正式投诉, 某市技术监视局依据投诉的材料对“绵羊牌”洗衣粉进展抽样检查, 检查出“质量问题”,某市工商行政治理局等部门协同他们工作。9 月25 日,市技术监视局拿来了“样品”,交给省质检中心。质检中心出具了四份检验报告,以去污力、聚磷酸含量两项指标未达标为由

8、宣布“绵羊牌”洗衣粉为不合格产品,不能在本省进展销售。某市技术监视局马上各销售点的“绵羊牌”洗衣粉查封。11 月,某市技术监视局对销售“绵羊牌”洗衣粉的几个主要商场作出惩罚打算,(一)罚款1000 元;(二)限期追回已经售出的洗衣粉;(三)通知厂方更换使用说明,并在包装上注明“处理品”字样。点评:本案涉及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法限制商品流通的不正值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问题。第一、该案某市技术监视局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值竞争。依据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七条其次款规定,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技术监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违反上述规定,构成了不

9、正值竞争。其次、技术监视局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30 条的规定,该技术监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停顿违法行为,并在报刊杂志上登报澄清事实的真相;其主要的责任者应当受到肯定的行政处分;对由于这些限制流通行为而给生产 “绵羊牌”洗衣粉的外资企业造成的损害, 有关部门应予以赔偿。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二案例摘要:2023 年初,某市打算兴建一条连接本市两河岸交通的大桥,实行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某建筑公司为保证能以最低的标价中标,多方查找能获得其他建筑公司投标价的时机。在得知负责本次招标的张某是本公司一职员李某的大学同学后,该公司领导让李某去说情,并承诺假设该公司能够获得承

10、包权的话,就给李某 1 万元的好处费,张某 10 万的好处费。李某去找张某,张某同意帮助, 并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把其他建筑公司的投标价和投标文件等信息泄露给了该公司,据此该建筑公司以低于上述最低投标价 1.5 万元和其他更优待的条件在投标截止最终期限前递交了投标书。在评标、决标过程中,张某利用其负责人的地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致使该建筑公司最终获得了该大桥的施工合同。其他建筑公 司对此事很是不满足,举报到工商行政部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经 过认真的调查取证,经查证:其他建筑公司反响的状况属实,依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4 条、第 27 条判定该中标无效,并对该建筑公司处以 20 万元人民币

11、的罚款,将受贿的张某和行贿的李某及该建筑公司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点评:本案涉及到招投标中的不正值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问题。 第一、该建筑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值竞争。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5 规定:“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正竞争”。而本 案中的建筑公司利用其职员李某与招标的张某之间的同学关系相互勾结,排挤其他投标者,致使其他投标者失去中标时机,已构成不正值竞争。其次、该建筑公司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27 条规定:“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正竞

12、争的, 其中标无效。监视检查部门可以依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建筑公司的中标无效,监视检查部门可以依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三案例摘要:江苏的一个保温瓶厂在闻公布会上,公布了一条“惊世 骇俗”的消息,他们说我国百姓几十年来始终使用的保温瓶胆存在着 砒霜渗透的问题。他们为了弥补这一缺陷,经过几年的研制,生产出无毒的“金胆”,安全、牢靠,是保温瓶生产的一次革命。这一消息引起宽阔消费者的关注,很多商场也关心这一问题,大家纷纷打听如何购置所谓的“金胆”。这家企业又准时地发出广告,开展 “金胆”换“银胆”的销售活动,消费者只要交两元人民币可

13、以用一个“银胆”换一个“金胆”,厂家大发其财。但是,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 “银胆” 销售受到影响,厂家大量积压产品。另外,很多外国商人闻听此讯, 也纷纷发出退货、解除合同等电文和 。江苏某保温瓶厂“金胆”产品的宣传、广告及销售方法,冲击了其他生产保温瓶厂家的生产、经营,给这些企业造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触怒了很多生产“银胆”的 厂家,纷纷要求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各级技术监视治理部门调查有 关事实真相,为 “银胆”平反。经过江苏省技术监视部门的技术鉴定, 作出如下结论:一、一般的保温瓶所使用的“银胆”根本不存在砒霜 渗透的问题;二、所谓的“金胆”和一般保温瓶使用的“银胆”在原材料、设计方法、外形、制造

14、工艺等方面都完全一样。当地的工商行 政部门经过调查也觉察该保温瓶厂生产的所谓“金胆”实际上就是用 换来的“银胆”冒充的;鉴于此有关部门作出了如下惩罚:一、责令 该厂马上停顿违法行为;二、在全国性的报刊杂志上登报一个月,澄清事实的真相,消退影响;三、赔偿 “银瓶”生产厂家的经济损失; 四、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点评:本案例涉及到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值竞争及其法律责任问题。第一、保温瓶厂的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不正值竞争。依据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9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会的虚假宣传的。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

15、应知的状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公布虚假广告。本案保温瓶厂宣传其他保温瓶存在着砒霜渗透的问题,并声称自己所生产的保温瓶已经抑制了该缺陷,实际上就是对其产品的性能作引人误会的虚假宣传,已经构成了不正值竞争。其次、保温瓶厂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24 条的规定,监视检查部门应当责令保温瓶厂停顿违法行为,消退影响,并依据其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四案例摘要:某经销公司所在地的夏季气候格外炎热,凉席的销路一向很好。2023 年春,该公司购置了一批井冈山产的凉席,预备在夏季卖出。但该年夏季气候反常,比往年夏季气温低很多,这样就造成该公

16、司的凉席销路不好,在仓库内积压。为了销售积压的凉席, 收回资金,该公司经理打算用嘉奖的方法来促销凉席,马上购置凉席的价款的 10%赐予购置者。恰在此时,有一企业招待所的选购员李某来到该公司购置凉席 100 张,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李某所买凉席货款的 10%称该公司给李某的嘉奖;对于这局部“嘉奖”,双方均不入财务账。在李某买走凉席后,该经销公司又用同一种方法推销其积压的凉席,库存凉席很快便销售一空。但该地的工商部门闻讯前来调查,认为某经销公司的行为属商业贿赂行为,没收了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点评:本案涉及到帐外回扣行为的认定及其处理问题。第一、该经 销公司的“嘉奖”行为实际是一种帐外回

17、扣,构成了不正值竞争。所 谓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肯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并不是全部的回扣都构成不正值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8 条规定:“在账外暗中赐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可见,只有在帐外暗中回扣的行为,才是不正值竞争行为。而本案中某经销公司给购置凉席者的“嘉奖”,承受的是暗中协商,所得“嘉奖”并不入账,实际上是一种帐外回扣,是反不正值竞争法所制止的不正值竞争行为。其次、该经销公司所应担当的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22 条的规定,对于该经销公司

18、违法行为,监视检查部门可以依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假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五案例摘要:1992 年美国鸿利公司来华投资,经营餐饮业,并将其经营的餐厅始终冠以“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至今在北京已先后设有 20 余家“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连锁店。美国鸿利公司的“红蓝白”装饰牌匾,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在我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2023 年 9 月 30 日,美国鸿利公司向我国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申请将自用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注册为效劳商标,至 2023 年 5 月仍未获批准。2023 年 4 月 1 日,北京馨燕

19、快餐厅开业。自开业始,该餐厅的横幅牌匾即打出“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牌匾的颜色依次为红白蓝三色,霓虹灯招牌上亦标有 “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 ”字样。2023 年 6 月 7 日,经美国鸿利公司恳求,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工商所责令北京馨燕快餐厅将其横幅牌匾上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以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除去。北京馨燕快餐厅仅将横幅牌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除去,将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字样改为“美加牛肉面大王”,“国”、“州”两字在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空缺处仍在。为此,美国鸿利公司遂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点评:本案涉及到侵害知名商品特有的名

20、称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案件。第一、被告的行为属于不正值竞争行为。本案中原告在北京设有 20 余家“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连锁店,连锁店经营的牛肉面在消费者中,特别是在北京地区的消费者中享有肯定的知名度,从而依法应认定原告经营的牛肉面为知名商品。本案被告使用的颜色为“红白蓝”,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的颜色为“红蓝白”,这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二者的差异难以区分。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加之原告的“红蓝白”外观设计专利是作为装饰使用的,且原告经营的牛肉面为知名商品, 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的规定,被告的行为又构成不正值竞争。其次、被告应当担当的法律责任。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

21、第 20 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担当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值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依据本条规定,由于本案被告的行为既侵害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又构成不正值竞争,被告对原告应负赔偿责任。原告可以以被告获得的不当利益或以原告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为依据,要求被告担当赔偿责任,被告还应当担当原告因调查该被告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值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和诉讼费用。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六案例摘要:清源百货大楼股份和恒兴百货公司作为竞争对手,

22、具有共同的经营范围。2023 年 3 月 7 日,为了吸引顾客,争夺市场,恒兴百货公司打算以有奖销售的方式促销。其有奖销售方式一推出,就吸引了大批顾客,其中还包括一局部原本属于清源公司的顾客。作为应对措施,清源公司董事长肖某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紧急董事会,并打算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具体方法及奖项如下: 凡一日内在本公司购物满 80 元者,皆可获赠奖券一张,本次有奖销售设特等奖 1 名,奖价值 48000 元小汽车一辆,一等奖 3 名,奖价值 4000 元彩电一台,二等奖 10 名,奖价值 1000 元洗衣机一台, 另外还有三、四、五、六等奖。与此同时,公司还开放了强大的宣传攻势

23、,在清源公司的对外播送中,公司称:本公司所设奖项皆由消费者公正竞争,而不像本市有的公司,虽然设奖,但公司内部职工知道一、二等奖的设置,实际上一、二等奖已由公司自己人摸去, 如此哄骗、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实该责备,务请宽阔消费者今后不要上当。很多消费者据此认定播送中所称的公司为恒兴公司。恒兴公司遂以清源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调查后确认, 在清源公司进展有奖销售之前,只有恒兴公司一家进展过有奖销售, 且两公司相距甚近,更易使消费者信任“哄骗、坑害消费者”的公司为恒兴公司,恒兴公司的一、二等奖是一般消费者所中。由于清源公司的虚假宣传,已使恒兴公司的商业信誉受到了影响。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

24、程中,又有消费者反映清源公司的自行车不能骑,质量有严峻问题,且特等奖被公司职工赵某买下的 4 张奖券所买中。法院判令清源公司马上停顿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5 万元,诉讼费用 862 元由被告担当,并将有奖销售的其他问题交由市工商局处理。工商局经调查觉察,公司职工赵某实为代公司买下了一等奖,而公司所设四等奖中的自行车实为伪劣产品,严峻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工商局责令清源公司马上停顿进展有奖销售,并罚款 3 万元。点评:本案涉及到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从事不正值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其应担当的法律责任的问题。第一、清源公司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构成不正值竞争。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4 第规定: “经

25、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本案中,清源公司为了战胜竞争对手,捏造、散布虚伪事实, 对外宣传恒兴公司的一二等奖由公司自己人摸去,严峻影响了恒兴公司的商业信誉,违反了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4 条的规定;其次、清源公司的有奖销售行为构成反不正值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值竞争行为。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3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以下有奖销售:一承受谎称有奖或者有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哄骗方式进展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能超过五千元”。在 本案中,清源公司的有奖销售行为存在三处违法之处: 1、有意以让内定人员中奖的哄骗

26、方式进展有奖销售。本案中清源公司特等奖被公司职工赵某买下的 4 张奖券所买中,违反了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3 条第一款的规定;2、利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清源公司所设四等奖中的自行车实为伪劣产品,违反了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3 条第二款的规定;3、最高奖的金额超过法定限额。本案清源公司进展有奖销售时其最高奖项金额为48000 元,违反了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3 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三、清源公司应当担当的法律责任。首先清源公司对因其违法行为给恒兴百货所造成的损失应担当赔偿责任,包括恒兴百货公司为此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其次,监视检查部门应当责令清源公司停顿违法行为,并可以依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

27、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七案例摘要:2023 年 8 月,春花纸厂推出“玫瑰”牌餐巾纸,每箱价格为 30 元。该品牌投放市场以后,以其低廉的价格,良好的质量赢得宽阔消费者的青睐。与此同时,云兰纸厂的“沙龙”牌餐巾纸在市场上却无人问津。云兰纸厂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式,作出战略调整,以每箱 28 元的价格投放市场。因云兰纸厂的产品质量也不错,很快就赢得了肯定的市场份额。2023 年 3 月,春花纸厂将产品价格降为 25 元每箱。于是,双方打起了价格大战。2023 年 7 月,云兰纸厂为了彻底击垮对手,作出了大胆打算,以低于本钱价的每箱 18 元的价格投放市场,并同时优化纸质。2023 年

28、2 月,云兰纸厂凭借其雄厚的实力最终将对手击垮。2023 年 2 月 19 日,春花纸厂因产品滞销、财政困难而停产。2023 年 3 月 13 日,春花纸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云兰纸厂的不正值竞争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点评:本案涉及到以低于本钱价格销售商品以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值竞争行为及其应担当的法律后果。第一、云兰纸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值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1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值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 处理有效期马上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9、。”依据该条规定,本 条所称的不正值竞争行为必需满足三个条件: 1、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 2、以低于本钱的价格销售商品; 3、不属于法定的例外情形。而本案中云兰纸厂以明显低于本钱价每箱 18 元的价格销售餐巾纸,其目的是击垮其竞争对手春花纸厂,且不属于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1 条规定的四种例外情形,由此认定其行为构成不正值竞争。其次、云兰纸厂应当担当的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云兰纸厂应当担当其行为给春花纸厂所造成的损失 及其在因此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八案例摘要:镉镍电池制造技术是原告某争论所于 1965 年争论开发出的技术成果。该成果于 1992 年 8 月

30、通过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鉴定, 该鉴定认为此技术性能到达国际同类产品八十年月以来先进水平, 并居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地位。氢镍电池技术是国家下达的重点工程工程,该所于 1990 年开头研制,于 2023 年通过所级鉴定,结论为其能量高于镉镍电池 1.5 一 2.0 倍,综合性能居国内领先地位。上述两种电池制造技术成果均已经过中试,形成生产力量。该争论所已向国内多家企业有偿转让该技术,每家技术转让费为人民币 300 一 350 万。被告孙 xx 于 1977 年至 1989 年在该所任镉镍电池课题组长,1990 年至 2023 年 7 月任氢镍电池课题组长,高级工程师。该所为了保护其商业隐秘,于 1

31、985 年制定(85)所字第 122 号保密工作暂行规定,其中保密范围包括镉镍、氢镍电池制造技术。1991 年 3 月,孙 xx 在该所制定的“谁主管谁负责,防丧失和泄密” 的班组长治安安全工作保证书上签字。2023 年 5 月,被告开关厂与被告经委到该争论所处洽谈转让镉镍、氢镍电池制造技术事宜,该所由孙 xx、鲁 xx 出面洽谈,但未能达成协议。同年 8 月,上述二被告与孙 xx 达成协议,商定给付孙 xx、邵 xx 夫妇 20 万元风险金, 供给住宅一套,孙 xx、邵 xx、鲁 xx 将其把握的镉镍、氢镍电池技术作为股份投资共同建立抚天公司。2023 年 1 月 xx 公司成立,同年 6

32、月生产出镉镍、氢镍电池。2023 年 10 月 30 日,孙 xx 调离原争论所,调离时未按规定将其使用的技术手册交回。2023 年 3 月, 孙 xx 进入 xx 公司任总工程师,并获得该公司供给的 20 万元存单, 同年 12 月搬人上述住宅。点评:本案涉及到侵害商业隐秘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其责任担当问题。 第一、本案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侵害商业隐秘的不正值竞争行为。所谓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有用性,并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镉镍、氢镍电池制造技术是原告争论开发且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成果,具有有用价值和竞争优势,能带来较高的经济

33、效益, 原告对其实行了保密措施,故应认定镉镍、氢镍电池制造技术是受法律保护的商业隐秘。被告开关厂、经委承受供给风险金、住房和入股等物质利诱手段,与原告技术负责人孙 xx 等三人私下签订组建xx 公司的协议,猎取孙 xx 等三人向该公司披露该所的技术隐秘。开关厂、经委的上述行为显属引诱他人披露商业隐秘的不正值竞争行为。孙 xx 等三人明知其把握的技术属争论所的技术隐秘,却在物质利诱下,擅自披露、使用,因此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10 条的规定,开关厂、经委和孙 xx 等三人已经侵害原告的商业隐秘。其次、开关厂、经委和孙 xx 应当担当的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其次十五条的规定,监视检查部门应当

34、责令三被告停顿违法行为,并可以依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九案例摘要:xx 电器成立于 2023 年,由于公司治理落后, 不留意开发产品,公司生产的小型收录机、变压器、耳机等电器 产品在市场上销售量很小,两年来公司的亏损额己达几十万元。公 司总经理苏某忧心忡忡,想着翻开产品销路的问题,听别人谈及给人回扣的方法,格外感兴趣。在一次贸易沟通洽谈会上,苏某结识了该省某百货商场的经理刘某,两人就购销 xx 公司的电器产品一事进展了商谈,打算刘某去 xx 公司看货后签订购销合同。刘某和其商场家电部主任一道去 xx 公司看货,家电部主任认真查看和试用了 xx 公司的电器产品

35、后向刘某汇报,指出 xx 公司电器产品的质量一般, 式样陈旧,且价格较高。晚上,xx 公司邀请刘某、家电部主任共往“金月酒楼”具体商谈签订购销合同之事。苏某在酒桌上提出,只要两人情愿帮助销售 xx 公司的电器产品,将赐予两人 8%的回扣作为答谢。刘某和家电部主任为丰厚的回扣所诱惑,同意购置 xx 公司价值 20 万元的电器产品,包括小型收录机、变压器、耳机等。合同签订后,苏某马上 16000 元交到两人手中。xx 公司的电器产品于几日后由公司送往百货商场。点评:本案涉及到苏某的回扣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值竞争及其法律责 任问题。第一、苏某的回扣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值竞争。所谓回扣是 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

36、经营者从所得价款中提取肯定比例的现金或 者额外以定额的方式支付给对方的货币。并不是全部的回扣都构成不正值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8 条规定:“在账外赐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 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可见,只有在帐外暗中 回扣的行为,才是不正值竞争行为。而本案苏某以隐秘的方式赐予其对方 16000 元的回扣,而且没有入帐,已经构成不正值竞争行为。其次、苏某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22 条的规定,经营者承受财物或其他手段进展贿赂以销售或购置商品构成犯罪的或者购置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

37、成犯罪的,监视检查部门可以依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十案例摘要:1990 年,原告长春市通达化工技术试验厂研制开发成功了一项型“橡胶防老剂”技术成果,并用本厂技术副厂长王延耀和生产副厂长韩长城姓名的汉语拼音字头的组合,命名为“wh 系列型橡胶防老剂”。在该系列产品中,“wh-o2”产品是专用于轮胎橡胶 配方中的防老剂。1992 年,原告开头批量生产“wh-o2”产品,投人市场后受到用户好评。投产后,该产品的年产量及销售量均在一千吨左右,每吨可获利近 2023 元,经济效益较好。中国橡胶、橡胶工业、轮胎工业对橡胶防老剂作过专题介绍和评论。2

38、023 年,原告生产的“who2 型橡胶防老剂”技术成果被长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列为国家火炬打算工程;2023 年,此技术成果被其次届中国长春电影节“高技术科技成果展览会”评为优秀成果一等奖;同年,原告被长春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治理委员会评为“先进高技术企业”。2023 年 3 月,原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wh 橡胶防老剂”的商标注册申请。至诉讼时,国家商标局尚未核准注册。2023 年,原告觉察被告长春市橡胶助剂厂冒用其“wh 一 02”橡胶防老剂产品的名称和商标,生产“wh 一 o2”橡胶防老剂产品,销售给天津、河南、杭州等地的轮胎生产企业。原告认为被告侵害了自己知名商品的名称权和商标权,经与被告

39、屡次交涉未果,起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恳求判令被告马上停顿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20 万元。点评:本案涉及到知名商品特知名称的保护问题。第一、被告的行为构成了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知名称,引人误会的不正值竞争侵权行为。要理清本案的法律关系,就必需知道知名商品的含义。就知名商品而言必需具备两个特性:第一、即商品的知名度。其标准应依据该商品在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内的消费者知名程度。只要商品在本领域内、本行业里为绝大多数人所知晓,并享有较高的声誉,就可称之为知名商品。那么依据案情陈述可知,本案“wh 一 o2”橡胶防老剂已经到达了上述标准。其次、商品名称的特有性。所谓特有性是指自己特别具备的

40、,不同于其他同类产品的名称。本案中的原告在研制成功橡胶防老剂这一型产品后,便以该厂技术副厂长王延耀和生产副厂长韩长城两人姓名的汉语拼音字头的组成形式命名了产品的名称,其中包括了“wh-o2”橡胶防老剂,而“wh- o2”并不属于同类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国家标准中的排名序号。因此,“wh-o2”橡胶防老剂名称无疑具备特有性。经过上述分析可知, 本案中的“wh-o2”橡胶防老剂具备知名商品的条件。尽管原告“wh-o2”橡胶防老剂产品名称在诉讼之前尚未获得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注册, 但依据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五条其次款“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

41、、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置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原告对“wh-o2”橡胶防老剂这一特知名称仍旧享有专用权。而作为与原告地处同一城市,在同一领域并生产同一类产品的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状况下,将自己的橡胶防老剂也以“wh 一 o2”命名,虽然被告在“wh-o2”橡胶防老剂上冠用了“春城”牌商标,并在也在包装上注明白生产厂家、地址,但这并不能完全消退与原告生产的“wh-o2”橡胶防老剂的混淆,易使购置者误认为 被告的产品同是该知名产品。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第 5 条的规定,这种行为明显构成了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知名称,引人误会的不正值竞争侵权行为。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其次十一

42、条的规定,监视检查部门应当责令被告停顿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并可以依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可以撤消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反不正值竞争法案例(十一)案例摘要:xx 市自来水公司自 2023 年以来始终使用 xx 市给水设备 厂生产的 2kg 一 b 型全自动给水设备,2023 年 1 月,市自来水公司与某电脑给水设备厂达成代销其给水设备的协议,销售利润实行 3: 7 分成,自来水公司每名职工集资入股 300 元成立了“xx 电脑给水设备加工厂”,经查该厂无厂房,无设备,根本不生产给水设备,只是代销某电脑给水设备厂的设备而从中获利。为

43、了取得销售优势,市自来水公司和市给水办于 2023 年 11 月 5 日联合下发关于试验二次加压给水设备统一治理规定的通知(20235 号)并于 11 月 19 日至 28 日在该市电视台播发。该通知其次条规定:“二次加压给水设备必需承受指定的定型产品,我市一律用某电脑给水设备厂生产的 dws 系列定时、定压、高频调速全自动节能型微机掌握给水设备,一律取消气压式给水设备,如承受气压式给水设备,自来水公司将不予供水,节水办不予办理各种用水手续。”该文件的实施,影响了该市另一给水设备厂的产品销售。该市工商局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正竞争,制止不正值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六

44、条、其次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以下惩罚打算:一、责令市节水办、市自来水公司停顿实行20235 号文件中其次条规定;二、责令市自来水公司在该市电视台发表声明或公告,消退影响,以正视听。由于 xx 电脑给水设备加工厂无厂房、设备、注册后也从未生产给水设备,该市工商局依法撤消该厂的营业执照。点评:本案涉及到经营者利用其独占地位强迫进展交易的法律后果及 其责任担当问题。第一、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正竞争的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 购置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45、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值的经营活动。”关 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假设干规定该条中所谓“公用企业”是指城镇中为适应公众的生活需要而经营的公共利益性质的企业。本案中 xx 市自来水公司供给自来水,办理用水手续,是典型的公用企业。该强迫用户必需购置其代销的设备,并以不给供水,不给办理用水手续为挟制,其目的也是为了排挤该市另一给水设备厂的产品销售, 因此自来水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值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依据该法其次十三条的规定,可以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视检查部门责令其停顿违法行为,并可依据情节处以 5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其次、同时市节水办作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商品,也应当担当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而市节水办正是政府所属部门之一,其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已经构成滥用其行政权力,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第三十条规定,应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由同级或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篇三:反不正值竞争的案例】如询问涨工资、退休金等法律常识问题,建议去版块或者查找答案, 如还没解决,可免费拨打热线直接询问律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