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EPC总承包及相关法律问题分析范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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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选择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步发展,项目投资急剧增加,起源于西方国家的EPC工程总承包逐渐的进入中国,并在水电、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石油、铁道、轻工等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涌现出来的EPC总承包商的经验参差不齐,水平差别很大,合格优秀的EPC总承包商不仅能够按照项目工期和业主的要求完成项目,而且能够促进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发展和形成,行业推广面不断扩大,促进总承包商企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合格的承包商不仅会影响项目的进度、质量,甚至会给业主来很大的风险,而且对我国总承包制度的推广起到阻碍作用,使企业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减退。那么怎么选择一个合格优秀的EP

2、C总承包商呢?然后本文论述和分析了在EPC工程中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风险,并总结出承包商和业主在EPC工程项目中对所承担的风险所应采取的应对方法和措施。最后本文结合在H炼油项目中选择EPC工程承包商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关键因素和方法。关键词:EPC工程;EPC承包商;招投标;层次分析法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我国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之一的改革就是EPC工程总承包,由专门的公司完成从项目立项开始,到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车和开车全过程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的EPC模式。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水电、建筑、

3、冶金、化工、石化、石油、铁道、轻工等行业相继组建了一批工程总承包公司,在管理上一直努力采用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与西方国家通行的工程管理模式接轨,取得了一些卓著的成效。EPC总承包工程虽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不足与差距。这些差距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业主认可程度还比较低,市场发育不成熟我国总承包市场需求不强。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认可度普遍偏低,缺乏总承包意识,大多数项目业主仍然习惯于传统的设计、施工、采购分开招标。虽然一些外资和民营项目的业主更多认同工程总承包方式,但以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业主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总承包在工程建设中所能发挥的显著作用。其原因是多方

4、面的: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业主在工程中都希望管得很细、很具体;由于投资主体和管理体制问题,国内的许多业主缺少工程总承包的内在动力;我国业主对承包商的能力和资信缺乏足够的信心,信任程度也不够;由于企业资质壁垒、条块分割,工程总承包项目市场准入相关的标准和手续不完善等原因,使工程总承包存在严重的市场准入障碍得到了涌现。(二)实行EPC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首先,虽然建筑法提到“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但是对如何开展总承包没有配套的法律和法规文件,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实施。其次,建设部颁布的建市xxxx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广大企业推进工程总

5、承包和项目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仍然存在法律效力和实际推进力度不够,影响范围不大的问题。(三)工程承包企业自身能力存在问题从总体上说,我国缺乏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资本雄厚、人才聚集、科技领先、管理过硬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我国设计、施工企业的规模很大,专业能力也很强。所以,在我国以施工为主体的总承包和以设计为主体的总承包都很有特色,但在总承包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都不强。而由于管理体制、文化、管理能力和方法等问题,我国设计、施工单位之间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联合经营,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也很难实现。我国的大部分工程总承包公司,有的在原先设计单位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有的是由以施工为主体的单位改制而成的

6、,有些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经营,并不完全具备从项目的策划、定义、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开机试车到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的综合功能及管理模式。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技术开发与应用能力不够。我国一些大型设计、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其技术研发机构,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普遍缺乏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也不多。我国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理念、方法、手段、组织模式、人才结构还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企业的智力密集程度不够,缺乏总承包所需要的精通项目经营和管理,精通商务和法律,具有实际工程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第一,虽然我国EPC总承包制度以及在一些行业,尤其

7、在石化行业得到了全面的推广,但我国实行EPC工程总承包的经验和管理水平还远远不够,具备在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总承包还很少,在H炼油项目参加EPC工程投标的总承包商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数承包商不具备EPC总承包的资质,因此,大多数参加EPC总承包投标的总承包商都是由两家甚至三家四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这些联合体单位有的是第一次组成联合体来投标,在以往的石化工程上从来没有合作过,有的在以往国内的石化项目中曾经合作过,但几乎没有形成长期的合作伙伴业主只承担一小部分的风险。因此通常情况下,承包商为回避这种风险,往往报价偏高。这样以来,一些优秀,成熟的承包商经过慎重的投

8、标分析,而退出了投标,其他一些承包商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在投标报价中采取一些手段或者利用招标方最低价评标法的评标方法来降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质量的方案以低价中标,给后期的项目建设带来隐患,而真正中标的总承包商不一定是合格和优秀的承包商。因此,选择一个合格的EPC总承包商对项目建设至关重要,一个合格的承包商凭借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先进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有市场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按照业主的技术要求能够打造具有企业品牌的精品项目,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炼油项目,在世界上具有相当规模的炼油项目也为数不多。项目主装置工艺参数复杂、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建设一个具有精品工程的炼油项目不仅在我国甚至在国际

9、石化行业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且在我国石化行业能够建设相当规模的EPC工程的承包商的数量也不多,因此业主在选择EPC承包商不仅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招投标制度,而且要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商务实力完成对EPC工程的招投标。对EPC工程总承包商要求不仅要有相当规模的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又需要EPC总承包投入足够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来建设项目。根据上述情况,业主在选择EPC总承包商上应注意以下方面的关键因素:第一,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合同法程序和规范执行招投标程序。项目组的招评标委员会的所有参加招标、评标和定标的领导、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应加强国家招投标法和国家合同法的法律和法规的学习,仔细研究国家的

10、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招投标中的的每一个程序和规范。第二,加强对资格预审的把关;由于参加H炼油项目的EPC投标商的背景不同,设计施工管理经验参差不齐,而且大部分单位都是以联合体的主体参加投标。因此要求项目组在资格预审阶段对各个承包商要严格把关,组织专业的技术专家和商务专家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资格预审文件要清晰、明了、突出重点,资格预审的目的是考察投标商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参加所投标EPC工程的实力;是让潜在的投标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作为招标单位审查的文件。选择EPC承包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概括地讲,它是招标方同

11、投标方博弈的一个过程,招标方希望找到合格优秀的承包商,而且报价比较合理,合格优秀的投标商渴望中标,价格低的投标商中标,但并不一定是最优秀的承包商,有时投标商为了低价中标,在投标报价采用一些手段,比如不平衡报价法取得EPC合同,但在项目建设中又把降价的部分补偿回来,事实上中标方的价格并不是最低价。其他情况还很多,在这里不一一罗列,要靠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2研究意义另外通过招投标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研究,可以学习招投标中的一些方法和技巧,并把这种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过程中去,使业主在选择承包商时运用合理和科学的方法去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同时投标方使用这些方法在投标中胜出,不合格的承包商

12、由于其能力和水平不够逐渐在市场竞争机制下被淘汰,合格的承包商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项目技术、施工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把企业做大做强,为我国推广EPC工程总承包的推广做出贡献。13研究思路本文首先介绍EPC工程和我国EPC工程承包商的现状,然后阐述选择EPC承包商的过程招投标过程、评标方法的介绍和EPC工程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分析,再引伸到炼油项目的EPC工程和在炼油项目中的EPC工程项目的一些案例,最后总结出几点选择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关键,并在实际应用中推广。第2章EPC工程承包商选择的风险分析41EPC工程风险介绍4.1.1一般风险介绍风险(risk)是不确定性导致风险

13、发生,风险的发生将导致损失。一般风险有客观性、随意性、相对性等特征,风险的客观性是风险的发生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风险的的随意性是风险的发生是随机的、不确定的;风险的相对性是发生风险的程度是同不同的人和事物而不同。4.1.2EPC工程风险介绍EPC工程合同是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因此承包商承担大部分的EPC工程风险,而业主只承担小部分风险。对EPC承包商来讲,虽然他们承担大部分的工程风险,但是只要他们具有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和足够的实力,他们会得到丰厚的利润回报,对业主来讲,虽然他们付出了EPC合同价格要高一些,但他们仍然采取这种方式,因为在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当今社

14、会,只有赢得时间,才能率先抢占市场。4.1.3EPC工程风险产生的原因:EPC工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客观原因、道德原因和主观原因。1客观原因有客观原因导致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社会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自然灾害是由于EPC工程工期长,遭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机遇极大;社会政治原因是由于社会或政治因素引起的灾害,例如:战争和内乱。国有化、征用、没收外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所在国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使承包商承担额外的责任,造成较大的履约风险等。经济原因引起的风险例如:汇率波动造成的风险。通货膨胀造成的风险等。2道德原因道德原因导致的风险例如:业主不付款或拖延付款;分包商故意违

15、约造成项目工期的拖延;参与工程的各级管理人员有不诚实或违法行为等风险。4.1.4EPC工程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1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由于各种风险产生导致承包商或者业主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例如:承包商因履行了合同责任范围外的责任义务或为避免非承包商所应承担的风险而造成额外成本支出。业主的图纸技术文件范围不明确造成的工程总价的增加。业主付款拖延或拒付部分或全部合同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由于承包商违约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延迟付款;由于业主的原因而由承包商承担其不付款或延迟付款;由于合同以外第三者的影响而导致业主对承包商的不付款或迟付款,如分包商违约等;承包商与业主都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意外事件的发生而导致的业

16、主不付款或迟付款。2企业信誉损失企业信誉损失表现在业主不付款使业主的信誉受损;由于承包商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被业主纳入黑名单;4.1.5EPC工程风险管理与控制EPC工程风险管理与控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与处理。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风险因素未被识别或者识别不够将会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企业声誉受损。EPC工程项目的风险识别是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类型和产生原因进行判断分析,以便对风险进行分析、控制和处理。在此阶段需要判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存在着什么风险;找出风险的原因。对所要面临的风险及其成因的分析应分三步进行:首先要了解项目情况,如项目来源,项目资金来

17、源、项目技术水平、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工期、工作范围和业主的风险等等这些资料,同时还应了解项目的背景资料、业主的资信情况等,从中可以发现很多具体的风险因素。业主需要了解承包商的项目业绩、经验、履约情况和财务能力。2风险分析EPC工程中对于风险分析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治。考察工程所在国家的政治局势是否稳定;是否近期有战争的发生;与邻国的外交状况和是否有潜在的战争危险,研究其国内政治状况,宗教纠纷,分析国内政治斗争的情况。业主需要考察承包商所在国的政治状况、承包商的性质。42投标商的风险分析4.2.1EPC合同风险介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划分,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承办补偿合同三

18、种类型。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单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管理费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工程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化。这要求精确的设计图纸、详细的工程描述和承包商准确地计算,报价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4.2.2EPC合同条款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EPC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将工程的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一般来说,在传统合同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外界风险等,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另外,出现不可抗力风险时,业主一般只负担承包商的直接损失。1.盲目参与投标在EPC模式下,投标人在投标时要花费相当大

19、的精力和费用,其投标活动造成的费用可能要占整个项目总投资的0.30.6%。如果在没有很大中标把握的情况下盲目的参与投标,那么投标费用对承包商来讲可能就是一笔不小的浪费。EPC项目比较复杂,加之业主要求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承包商如果没有足够的综合实力,就是中标了,也可能无法完成工程建设,承包商最终将蒙受更大的损失。2.合同文件存在缺陷一般情况下,合同文件存在缺陷的风险也应由承包商来承担。除了预期目标、功能要求和设计标准的准确性要由业主负责之外,承包商要对合同文件的准确性和充分性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文件中存在错误、遗漏、相互矛盾等,即使有关数据或资料来自业主,业主也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

20、期延长的责任。虽然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修改招标书的合同条件(含通用条款和特殊条款)的机会较小,但是,仍然可以在投标书中针对一些关键问题向招标方提出澄清、偏差或者要求删除的可能。在EPC合同中,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于整个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每一个附件。在审核合同条款以及有关附件时,应该从头到尾仔细检查审核,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以下是对EPC合同的风险的防范:4.2.3EPC模式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应对承包商在参与EPC项目时,一般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风险防范:1.谨慎参与EPC项目投标承包商在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前,应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包括仔细研究项目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识别和评估项目存在的

21、风险,作出投标决策。承包商还要考虑投标竞争对手的实力,分析中标的可能性。决定投标后,承包商应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在投标报价中加入适当的风险费用。2.合理应对合同文件本身的风险在投标前,承包商应尽量明确业主的要求,发现合同文件模糊的地方应及时要求业主加以澄清,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签约后,如果合同文件中仍然存在错误、遗漏或不一致,承包商应尽早发现并更正这些错误,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结论本文首先引入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选择的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展开论述和研究,在研究中,注重把握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过程即招投标的过程,总结出EPC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关键因素,结合管理学、运筹学、

22、博弈论等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在对EPC工程和EPC工程承包商章节中,对EPC工程的过程、特点及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和对我国EPC工程承包商的特点、问题和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目的在于对本篇论文的选择客体有比较全面的认识。2在确定合格的EPC承包商章节中,主要对招投标的程序、过程和关键点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在评标方法的论述中,在传统的最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标法的基础上引入了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科学客观的特点可以避免各个评委对评价标准持有不同看法而造成的差别。3在EPC工程承包商的选择的风险分析章节中,对在EPC工程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总结出承包商和业主在E

23、PC工程项目中对所承担的风险所应采取的应对方法和措施,目的在于在选择EPC工程承包商的过程中使承包商和业主的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业主和承包商双赢的目的。EPC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过程中值得研究的问题很多,本文只对所碰到的问题而引发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资料等条件限制,使本文存在很多不足,恳请老师、同学加以指正。谢谢!EPC总承包及相关法律问题分析xx-02-xx:28:00EPC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

24、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包模式。EPC是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首字母的缩写。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目前在我国国内的建筑、机电、煤制油等大型项目中也被广泛采用。一、EPC总承包模式的适用范围及特征EPC总承包模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xx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xx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银皮书)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适用范围:可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加工或动力设备、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或

25、其他类型开发项目。这种方式,(1)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2)由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雇主介入很少。交钥匙工程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转动钥匙时”)即可运行。特点:(1)承包商进行全部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具有连贯性,有利于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使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的工作合理交叉、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2)价格固定,工期不变。3)不允许业主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业主介入很少,管理相对简单。二、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工程承包模式的不同1、工作

26、范围不同。在传统模式下,承包商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包工包料,直至竣工及保修完成。一般来说,工程所需要的混凝土、钢筋等大宗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塔吊等各种施工设备与工具均由承包商负责,对于重要机电设备,业主有时也会以甲供材的方式自己采购,也可指定分包商或供应商。在epc模式下,承包商不仅要负责工程施工与保修,而且要负责整个工程的勘查设计,并且重要设备也由承包商采购。2、工程管理模式不同。在传统模式下,业主处于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为更好完成工程,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通常由业主聘请独立工程师或监理公司实施。在epc项目下,不设立独立工程师或聘请监理部门进行管理,而是由业主委派代表直接进行工

27、程项目的管理,或聘请工程咨询公司协助管理,但是他们都不是独立工程师,也没有独立工程师的权利。3、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同。在传统模式下,承包商的义务是照图施工,工程建成后能否达到设计性能和合同规定的目的,承包商一般不承担责任,应由设计方承担责任,除非是承包商的施工原因导致的。而epc项目下,承包商的义务不仅包括工程建设,而且还包括使工程达到合同预期目的。为达到合同预期目的,承包商应应完成工程所需的隐含工作。Fidic条款中承包商一般义务的规定:工程应包括为满足业主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为工程的稳定、完工、安全好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4、承担风险的范围不同。在传统模式下,业主

28、和承包商的风险分担一般是遵循两个原则:合同各方对己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自身过失造成的风险负责,在发生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的情况下,风险一般由业主来承担。例如,传统模式下,经常采用单价合同,对于单价合同,业主承担工程量估计不准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单价报价失误的风险。在epc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全部由承包商来完成,业主希望由承包商来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绝大部分风险,业主过失风险往往由承包商来承担。如,现场数据的风险:通常规定,承包商保证已经检查、完全理解并考虑到了业主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内容。业主提供技术信息、设计数据或其他信息的不准确或不充分不能免除承包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29、。同时,业主对这些现场资料和现场勘测报告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不可预见的风险:通常规定,承包商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所有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情况的全部必要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气候条件、地质变化、地上和地下隐蔽设施、构筑物等所有可能带来不可预见的事项。承包商确认负责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不可预见的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估价风险:epc合同是固定总价,业主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价格由承包商根据自己的经验估算,工程量估算不准确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三、epc总承包的相关法律问题(一)关于EPC总承包的主体资质问题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

30、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xx年建设部颁布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xx30号)规定,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提高融资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在其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

31、业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建设部办公厅在建办市函xx573号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的复函中进一步指出:按照我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xx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废止之后,对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不专门设立工程总承包资质。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因此,工程设计企业可以在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但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根据上述规定,我国现行的资质管理将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等

32、分门别类地分别授予资质,没有将不再设置一个适合epc工程总承包的资质类别。具有某一类别资质的企业只能在其相应的资质范围内从事总承包,而从事epc总承包的企业必须具有设计和施工的相关资质。因此,根据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从事epc总承包的承包商有两类,一类是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经改造和重组后形成的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一类是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企业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竞标签约。(二)关于工程索赔的时效问题所谓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己的过错,导致工期延长或产生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

33、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根据建筑市场的惯例,经常称的索赔是狭义的索赔,仅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fidicepc条款规定,如果承包商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他有权的得到竣工时间的任何延长期或任何追加付款承包商应向雇主发出通知,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和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在承包商察觉或已察觉该事件或情况后的28天发出。根据上述规定,只要承包商认为其有权要求工期延长或追加付款,他就有向雇主索赔的权利。但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28天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则竣工时间不得延长,也无权获得追加付款而雇主应免除有关该索赔的全部责任。xx年,原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

34、工合同(GF一xx-xx),作为示范文本在全国推广使用,该文本规定了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xx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xx年版)增加了“承包人未在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内容。xx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xx-xx)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xx-xx),第19.1条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

35、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索赔制度引入我国以后,对于索赔期限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工程索赔是一项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同时,双方通过约定的形式约定索赔时效,改变了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规定,因此,这样的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对当事人没有拘束力。有人认为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出索赔主张,则在该期间届满时导致该实体权利的消灭,符合除斥期间的法律规定,属于除斥期间。还有人认为索赔期限的

36、规定符合我国民法的默示规定,属于默示。笔者认为,索赔是一种请求权,按诉讼制度,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超过时效丧失了胜诉权并非实体权利,而索赔超过期限却丧失了实体权利。虽然从后果上看,索赔符合除斥期间的规定,但除斥期间适用的是形成权,而且是由法律规定,不能约定创设。索赔期间也不是默示,默示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在一定期限内明确表示意见,视为接受的,可认定为默示。索赔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系提出权利方当事人以不作为方式作出了放弃提出权利的意思表示,并不符合民通意见第66条规定默示制度的适用主体。笔者认为,索赔期间兼具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个别性质,索赔期限是一种适用于建

37、设工程的特殊时效。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索赔以及超过一定期限失去或放弃相关索赔权利的期限。因此,承包人要重视索赔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申请索赔,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关于银行保函的问题在epc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为了制约承包方,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通常要求承包商在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提供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金保函等三个银行保函,一旦承包人未能履约,银行无条件地将保函中约定的款项支付给业主。保函是一种很好的现金保证金替代形式,对双方均有利:对承包方来说,可以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对业主来说,可以合理制约承包人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38、,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但在设置保函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预付款保函应在承包商收到业主全部预付款之时才同时生效,而且保函的金额以实际收到的预付款金额相等;应当规定担保金额递减条款,比如随着工程的进度用款,预付款金额逐步扣减直至扣完。二是履约保函的生效尽量争取以承包商收到业主的全额预付款为前提;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应该不超过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如10%。三是质保金保函的生效应该以质保金的支付为前提条件。避免在业主还未交付质保金的情况下,承包商的质保金保函却提前生效的规定。四是避免预付款保与履约保函并行有效直至完工日,否则,无异于将预付款保函变成了履约保函,这样对承包

39、商来说是双重担保,增加承包商的担保额度及风险。五是避免质保金保函与履约保函的重叠,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不应涵盖质保金保函的有效期,在质保金保函生效之前,履约保函应失效,否则会增加承包商的风险。(四)关于纳税问题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一般会涵盖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土建施工等相关建设内容,在原有流转税体制下,EPC总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务合同,仅涉及营业税这一单一税种。但是,在增值税转型以及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税种及相应的税率发生了变化。1、增值税转型后,部分设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xx年11月5日,国务院第决定自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颁布了修订版中华人

40、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后的税法规定:单位购进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抵扣。2、设计费征收增值税。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规定,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列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epc总承包合同中的设计费征收增值税。3、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

41、额不缴纳营业税。第十六条的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根据上述两条规定,承包人销售自产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征收增值税。业主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不计入承包商的营业额范围,不征收营业税。通过上述的分析,epc总承包中设备材料如何开票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进行抵扣,也关系到承包商是否被重复征税的风险。在EPC总承包项目模式下,业主与总承包商只签订一个总承包合同,包含了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在这其中总承包商向业主销售设备材料,同时又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而销售的设备材料大多是外

42、购设备材料,这可能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这样一来,要么全部缴纳增值税,要么全部缴纳营业税。如全部缴纳增值税,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又有可能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要求承包商设备缴纳营业税,面临重复纳税的风险。这一问题在项目所在地与总机构所在地不同的情况下变得更加复杂。且即便地方税务局同意设备部分缴纳增值税,对于总承包商来说,还面临着材料部分如何划分成设备主材和施工材料的难题;如全部缴纳营业税,则业主无法从总承包商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无法实现购建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增值税的抵扣,这对业主来说是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尽量避免这类问题产生,可采用以下办法:一是总承包商可以成立一个经营范围

43、具有设备采购的子公司,该子公司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业主和总承包商下属子公司签订总包拆分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业主为设备材料的购买方,总承包商下属子公司为设备材料的销售方并与各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总承包商负责设备材料的选择、验收。总承包商对建安业务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子公司对设备材料销售业务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这种形式可以从根本上避免被认定为混合销售,但实际上是打破了EPC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限制了工程总承包商整体实力的发展。二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将总承包合同拆分为设备采购合同和工程建设合同两个合同。工程总承包商对工程项目总体负责。对工程设备采购的增值部分缴纳增值税

44、,向业主提供增值税发票;就工程建设部分缴纳营业税,向业主提供建筑业发票。但该方法税收风险较大,很容易被理解为混合销售行为。赠送: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及其运作一、EPC典型组织结构二、项目关键人员的职责分工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是EPC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授权代表,代表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合同项目中所规定的总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经理负责按照项目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以及约定的项目工作周期、质量标准、投资限额等合同要求全面完成合同项目任务,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项目经理按照总包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授权,全面组织、主持项目组的工作。根据总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

45、对开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经理的主要工作任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承包商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干系单位、雇主和雇主工程师、分包商和供货商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项目工作组,并对项目组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负责项目的策划,确定项目实施的基本方法、程序,组织编制项目执行计划,明确项目的总目标和阶段目标,并将目标分解给各分包商和各管理部门,使项目按照总目标的要求协调进行。负责项目的决策工作,领导制订项目组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审批各部分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指导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开车以及项目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进度

46、管理、投资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对项目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负责,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项目出现的问题。定期向公司的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请求公司主管和有关部门协调及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合同规定的工程交接、试车、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财务结算,组织编制项目总结、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项目的完工报告。2现场经理现场经理的职责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全面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负责项目合同的施工、设计修改、工程交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现场财务结算工作。现场经理的主要工作任务现场经理由总包公司任命,代理项目经理履行由项目经理授权的项目施工现场工作的项

47、目经理负责的管理职责,经项目经理授权,现场经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对施工现场的项目组内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分包商、供货商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代表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与雇主代表的协调、沟通工作。授权范围内签订项目现场的小额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分包、设计变更修改、工程量增减变更等工作。3设计经理设计经理的职责在项目经理的总体领导下,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全面保证项目的设计进度、质量和费用符合项目合同的要求。在设计中贯彻执行公司关于设计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经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根据项目合同,与雇主沟通,编制设计大纲,组织和审查设计输入。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组织设计团队,确定设计标准、规范,制订同意的设计原

48、则并分解设计任务。组织召开设计协调会议,负责与其他设计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根据项目经理、现场经理的要求执行和审查设计修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向采购部门提交必须的技术文件,并要求采购部门及时返回供货商的先期确认条件作为施工设计的基础文件。组织技术人员对采购招标的技术标评审。会同商务经理、控制经理就投资费用的控制、进度等召开协调会议,并就在进度、费控方面的问题及时报告给项目经理。协同安全经理,对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环保问题的审查。组织处理项目在采购、施工、开车和竣工保修阶段中出现的设计问题。组织各设计专业编制设计文件、并对设计文件、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编写设计完工报告、总结报告。4施工经理施工经理的职责负责项目的施工的组织工作,确保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和费用指标的完成。负责对分包商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未设现场经理时,在项目经理的授权下代行现场经理职责。施工经理的主要工作任务在项目设计阶段,从项目的施工角度对项目工程设计提出意见和要求。按照合同条款,核实并接受业主提供的施工条件及资料,如坐标点、施工用水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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