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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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平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2市防指前线指挥部和现场联合指挥部2.3 市级以下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4 专家组2.5 市防指成员单位分类3 预警与预防3.1 预警发布3.2 预警响应行动3.3 监测预报和信息报送3.4 预防准备4 信息报告及发布4.1 信息报告内容4.2 信息报送4.3 信息发布5 应急响应5.1 总体要求5.2 先期处置5.3 指挥与协同5.4 防汛应急响应5.5 抗旱应急响应5.6 防台风应急响应6 抢险救援6.1 抢险救援基本要

2、求6.2 抢险救援力量6.3 抢险救援开展时机6.4 抢险救援实施6.5 典型灾害情景与工作重点6.6 应急抢险救援结束7 保障措施7.1 队伍保障7.2 物资储备与调用保障7.3 资金保障7.4 技术保障7.5 人员转移保障7.6 综合保障8 后期处置8.1 灾害救助8.2 防汛抗旱物资补充8.3 恢复重建8.4 社会捐赠8.5 保险8.6 调查分析、后果评估和总结9 附则9.1 责任与奖惩9.2 预案管理与更新9.3 解释部门9.4 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

3、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科学、高效、有序、有力地应对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21184号)等法律法规、预案和技术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四平市行政区域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

4、)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2)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工作体系。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3)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防灾、抗灾和救灾的局面。(4)科学应对,联动高效。采取监测、预报、预警

5、、会商研判、统一指挥等手段,密切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间的联系,发挥体制和行业、专业优势,建成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洪涝、干旱、台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5)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推动建立有效的防汛抗旱防台风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防汛抗旱防台风预报预警等信息对社会公众的全覆盖;实现避险和遇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全社会普及,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洪涝、干旱、台风等危险意识,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志愿者的能动性,增强社会公众配合政府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自觉性,有效提高全社会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处置能力。

6、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体系及职责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防台风指令,组织指挥、监督、指导所辖行政区域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的防御、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专家组、工作组和办事机构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有防汛抗旱防台风任务的水利、石油、电力、通信、铁路、公路、工矿以及商业、物资等部门和单位,应当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2.1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

7、部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职责。2.1.1 市防指组成总 指 挥:市政府主要领导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市应急管理局的市政府领导分管市水利局的市政府领导副总指挥:市政府联系应急、水利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四平军分区、武警四平支队、驻平部队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

8、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市政府督查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林业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平日报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沈阳铁路局四平站、四平供电公司、中石油有限公司四平销售分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四平军分区、武警四平支队、驻平部队37个部门和单位。办事机构: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组:市防指设立专家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工作组:当市防指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防指设置若干工作组,驻市应急管理局办公。 发生全市性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市

9、防指可提请市政府调整市防指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2.1.2 市防指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职责(1)组织领导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决策部署;(3)拟定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政策及相关制度;(4)负责统一指挥防汛抗旱防台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5)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监督防汛抗旱防台风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7)协调指导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8)组织开展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督查工作;(9)监督全市影响安全度汛重大问题的整改;(10)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管理和防

10、汛抗旱物资调拨;(11)统一发布全市重大汛情、旱情、灾情;(12)承办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1.3 市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职责市委组织部。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组织、指导、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组织部门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开展考验考核干部工作,把干部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调整使用的重要参考。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全市防汛防台风工作、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相关职能部门、

11、单位开展全市防汛防台风工作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市委网信办。在市委宣传部统筹下,积极组织全市网络媒体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网络舆情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汛情、旱情网络舆情监测、报告、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风规划工作,组织审核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防汛抗洪能力提升和重点防洪工程建设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建立教育系统应对洪涝、台风的师生员工避险机制及停课机制方案;指导、协调、督促受洪涝、台风影响地区教育行政部门

12、在临灾前组织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宣传普及洪涝灾害预防有关知识。市工信局。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做好防汛抗洪所需应急工业品生产企业产能、存储等信息调度和应急生产工作;向省工信厅申请有偿使用国家储备药品;协调保障防汛抗洪重要业务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在需要时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维护抗洪抢险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指导灾区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和稳定,打击盗抢防汛抢险物料、破坏防洪工程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动用本部门的通信网络及工具,为防汛抗洪服务。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市财政局

13、。负责筹措、拨付市级以上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必要时负责争取国家和省财政部门支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市因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组织指导开展较大以上地质灾害调查;提出较大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的处置措施和建议。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程治理工作。当洪涝灾害发生时,根据市防指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必要时,运用本部门的通信网络及工具优先为防汛抗洪工作服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因洪涝和台风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导因洪涝和台风灾害导致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

14、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市住建局。负责城市防洪指挥部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组织城市(指导县城)开展内涝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含县城)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指导落实城市排水排涝应急处置措施;指导协调灾区城市应急供气以及抢险工作;指导地方组织危房、施工现场、城市内涝点等隐患排查和整治;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污水处理和农村灾后垃圾处理;指导城市(含县城)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指导灾后倒损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灾损公路交通干线抢修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道路的畅通;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负责交通灾情的调查核实。指导、督促做好涉河公路(桥梁)在建工程

15、安全度汛工作,协助市防指强行清除阻碍行洪构建物。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督促各地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在建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指导协调灾区城市应急供水。指导各地严密监视全市各水库、江河堤防、拦河分洪闸坝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农村涝区治理工作。市农业农村

16、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市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和调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化肥等救灾农资供应;督促、指导灾区保护或抢收农作物;负责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渔业防台风避险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灾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灾后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企业对救灾所需成品油料紧急调拨。市文广旅局。负责协调旅游安全,提醒旅行社暂勿组团前往受灾地区,督促旅游景区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游客撤离工作。组织

17、、指导做好本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等机构参加防汛抗洪宣传报道工作,向公众发布市防指命令、公告、公示、汛情、灾情和预警等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受灾地区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和灾后防疫等工作,负责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救援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洪涝、台风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协调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和安置服务工作;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负责信息传输渠

18、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核查灾情,建立洪涝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洪涝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救助受灾群众,分配和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情况;组织、指导、协调洪涝、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指导;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期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灾区群众用食、用药安全。同时保持灾害期间市场正常秩序和

19、物价稳定。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公开募集救灾救助及灾后重建所需的物资、资金;参与受灾地区应急救援救护,提供物资救助。市政府督查室。督促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履行本部门防汛工作职责;根据市防指要求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市防指部署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向市防指报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组织做好救灾、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更)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各级林业部门加强对林场及林场经营者、从业人员的防灾安全监管;负责林业防御洪涝、台风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林木储备和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和组织灾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

20、恢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救援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指导通信运营企业提高通信设施设备抗灾能力。市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组织人工影响天气有关工作。汛期向市防指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雨情信息,为市防指指挥决策提供气象变化技术支持。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负责水文站点的测报报汛;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流域雨情、水情数据和相关洪水预报,以及为防洪应急水量调度提供技术支撑。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指导做好市区灾后垃圾处理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防汛公务

21、车辆保障工作;做好防汛抢险期间机关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四平日报社。组织所辖媒体参加防汛抗洪宣传报道工作,向公众发布市防指命令、公告、公示、汛情、灾情和预警等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负责推动建立巨灾保险和推广普惠型自然灾害保险。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保险公司及时办理灾区理赔事项。沈阳铁路局四平站。负责保障因洪涝、台风灾害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快抢通水毁铁路;保障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设备的紧急铁路运输。四平供电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应急重点部门、单位的电力供应保障;负责抢险救灾用电保障;及时组织抢修所辖受损电力线路,保障所辖电网的安全运行。中石油有限公司四平销售

22、分公司。负责及时调配抢险救灾油料的供应。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所辖消防队伍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救援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四平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武警四平支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维护抢险救灾现场安全、灾区社会治安和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2.1.4 市防办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职责市防办是市防指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防汛抗旱防台风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2)

2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部署,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落实。(3)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规划计划,制定完善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4)负责建立健全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制度并监督落实。(5)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6)负责组织编制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标准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防汛抗旱物资调拨的组织和实施。(7)负责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督查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8)承担应急值班、会商组织工作。(9)负责省、市级防汛抗旱防台风补助资金的申请、计划编制和监督使用。(10)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防

24、汛抗旱防台风业务培训、宣传演练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信息发布和工作总结。(11)市防指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为市防指驻市应急管理局办公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12)承办市防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1.5 三级以上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期间市防指工作组构成和职责市防指启动三级以上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时,成立若干工作组驻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工作组由有关成员单位派员组成,主要任务:按照各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向市防指领导报告本工作组工作情况;为市防指领导指挥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各组人员承担所在单位联合值守工作;承担市防指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任务等。各组工作职责如下:综合协调和材

25、料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市水利局等单位参加。协助市防指领导协调市防指机关工作运行,督促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组织起草以市防指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防指领导同志讲话稿,审核市防指对外发布的其他文稿。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四平日报社、市应急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宣传报道、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监测预报预警组。市气象局牵头负责,市水利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是做好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监测,做好气象和洪水预报,及时发布预警;做好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26、。防洪调度组。市水利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承担重要水工程洪水调度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水利部门或其他承担防洪调度单位做好水工程洪水调度工作。技术指导组。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市自然资源局参加。主要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指导;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导。资金保障组。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应急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是筹措拨付抢险救灾资金,及时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和省、市级防汛抗旱经费,保障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物资保障组。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石油有限公司四平销售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为抢险救灾提供物资供应保障;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

27、供求形势监控,稳定灾区物价,协调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卫生保障组。市卫健委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通信保障组。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协调全市通信运营企业和有关专网单位,为防汛抗洪通讯提供保障。电力保障组。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水利局、四平供电公司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电网的运行安全,负责所辖供电范围内防汛抗洪和防洪工程运行的电力供应、电力调度。灾情统计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四平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洪涝、干

28、旱和台风灾情统计;指导灾区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灾情统计工作。抢险救援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四平军分区、武警四平支队、驻平部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抗洪抢险救灾。治安保障组。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交通保障组。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参加。主要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优先运送;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保障运送防汛抗旱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在响应期间,市防指

29、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工作组,调整工作组组成和职责。2.2 市防指前线指挥部和现场联合指挥部根据灾害发展和抢险救灾需要,市防指可设立前线指挥部或与地方建立现场联合指挥部。市防指前线指挥部由市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的市级领导担任前线指挥部总指挥,主要工作职责见本预案5.3.2.1节。现场联合指挥部由灾害发生地政府领导担任现场联合指挥部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指派人员担任副总指挥,主要工作职责见本预案5.3.2.2节。2.3 市级以下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有防汛抗旱防台风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指和同级政府领导下,代表政府履行本行政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职责。在汛期,有防汛抗旱

30、防台风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指和同级政府领导下,代表本级政府履行本行政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职责。2.4 专家组2.4.1 市防指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市防指会商会议,为市防指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工作建议和技术支撑;参加市防指组建的工作组,承担技术指导工作。必要时,市防指可指定与灾害或险情密切相关部门承担组建专家组任务,并确定专家组组长。2.4.2 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专家组 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设立专家组,由相关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为本级防指决策、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2.5 市防指成员单位分类为提

31、高市防指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市防指组成单位工作任务,根据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将其划为五类:监测预报预警类部门、综合保障类部门、抢险救援类部门、行业减灾类部门和宣传类部门。2.5.1 监测预报预警类部门。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等部门为监测预报预警类部门。按照职责分别承担雨情、旱情、风情(指台风)、水情、工情、灾情、地质灾害、水污染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2.5.2 综合保障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

32、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市政府督查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平日报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沈阳铁路局四平站、四平供电公司、中石油有限公司四平销售分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四平军分区、武警四平支队、驻平部队为综合保障类部门。承担市防指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组织、政策、规划、资金、物资、医疗、运输、地图、通讯、电力、油料、治安、抢险技术、木材供应等方面的保障工作。2.5.3 抢险救援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四平军分区、武警四平支队、驻平部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抢险救援类部门。按

33、照市防指命令参加抗洪抢险、搜救受困和失踪人员,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受困人员、维持抗洪抢险现场秩序等工作。2.5.4 行业防灾类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林业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沈阳铁路局四平站、四平供电公司、中石油有限公司四平销售分公司等部门为行业防灾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组织本行业开展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的防御工作,保障本行业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安全。2.5

34、.5宣传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四平日报社等部门为宣传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3 预警与预防3.1 预警发布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暴雨、干旱、台风预警;各级水利、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预警;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发布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预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发布水污染预警。3.2 预警响应行动3.2.1四平市行政区域各类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机构应在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或包含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的预防、处置等内容的应急预案中规定预警响应行动。3.2.

35、2 市防指采取的主要预警响应行动如下:本节中规定的市防指预警响应行动,包括了对某类预警所有级别的应对措施。实际工作中,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1)当发布暴雨预警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市防指。对市防办提出的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进一步会商研判,根据研判结果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针对预计受影响的区域,部署有关地方政府、防指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雨情监测;加密天气、河流和城市内涝预报作业;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防洪、自保工程巡查,做好险情处置准备;做好搜救失踪、被困人员准备;加强对影响安全度汛薄弱环节的监视、管控和应急处置准备;根据洪涝和台

36、风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采取停工、停产、停业、停运、停课措施,提前疏散、转移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封闭危险区域直至危险解除。必要时,市防指向预计受影响区域预置市级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市防办。应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向市防指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和工作部署建议;掌握汛情发展变化并及时组织研判防汛形势,调度有关地方防指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向市政府报告重要信息;向有关地方防指传达市防指工作部署并监督落实;抽查有关地方防汛抗旱责任人上岗履职情况;加强值班工作;加强对各地防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气象局。加强暴雨天气的监测,滚动开展天气预报和订正,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向市防指及时报送重要气

37、象信息。市水利局加强水情监测,组织开展重要河湖库水情预报,及时发布河流洪水预警,调度重要河湖库拦蓄或预泄洪水;指导监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调度运用,做好水利工程维护和日常巡查工作。组织水利部门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的准备工作。 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负责水文站点的测报报汛;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流域雨情、水情数据和相关洪水预报,以及为防洪应急水量调度提供技术支撑。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指导监督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准备,必要时提前向重点区域预置市级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

38、;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做好防范暴雨的准备。市文广旅局。组织、指导、监督各地文旅部门及时发布景区旅游安全提示信息,情况紧急时,暂时关闭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暂停旅行社等企业在危险区域内开展旅游业务,监督景区管理单位妥善安置滞留游客。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主流媒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其他市防指成员和有防汛抗旱防台风任务的单位,按照市防指安排部署做好工作落实,组织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2)当发布河流洪水预警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市防指。对市防办提出的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进一步会商研判,根据研判结果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针对预计受影响的区

39、域,部署有关地方政府、防指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防汛抗洪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雨情、河流水情监测;滚动开展天气、河流洪水预报和订正;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沿河流防指做好堤防巡查和险情处置准备,密切关注汛情发展变化,做好抢险队伍、物资、装备、方案的准备;对防洪工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工作;对可能受洪水威胁区域提前疏散、转移受影响人员,封闭危险区域直至危险解除。必要时,市防指提前预置市级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市防办。应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向市防指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和工作部署建议;掌握汛情发展变化,及时组织研判防汛形势,调度有关地方防指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防指报告;向市

40、政府报告重要信息;向有关地方防指传达市防指工作部署并监督落实;抽查有关地方防汛抗洪责任人上岗履职情况;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各地防办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气象局。加强天气监测,滚动开展天气预报和订正,及时发布预报预警。按市防指要求提供有关流域的天气预报。市水利局。加强水情监测,密切监视水情变化,组织开展重要河湖库水情预报,及时发布河洪水预警;实施、督导有关地方水利部门开展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提出防御洪水工作建议;指导监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进行水工程调度运用,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日常险情处置;做好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负责水文

41、站点的测报报汛;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流域雨情、水情数据和相关洪水预报,以及为防洪应急水量调度提供技术支撑。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必要时提前向重点部位预置市级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做好支援受灾地区抢险救援工作的准备;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做好防洪准备。市交通局。指导监督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行洪河道内桥梁、受洪水威胁重要交通道路的巡查、监视,及时发布道路通行、航道通航预警信息,加强道路管护和通航安全管理,做好水毁道路抢修准备。其他市防指成员和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单位,按照市防指安排部署做好工作落实,组织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42、(3)当发布山洪预警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市防指。对市防办提出的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进一步会商研判,根据研判结果采取不同工作措施。针对预计受影响的区域,部署有关地方政府、防指采取相应具体措施:加强雨情、水情监测;滚动开展天气预报和订正;加强山洪灾害预警工作;有关乡镇、街道政府组织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村委会、居委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监督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上岗到位,做好受山洪灾害威胁人员提前转移避险和安置准备工作。市防办。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向市防指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和工作部署建议;掌握汛情发展变化,及时组织研判防汛形势,掌握有关地方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防指报告;传达市防指工作部署并

43、监督落实;抽查有关地方山洪灾害责任人上岗履职情况;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各地防办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水利局。指导监督受山洪灾害威胁地区水利部门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各地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准备,做好支援受灾地区抢险救援工作的准备。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做好防洪准备。市交通局。指导监督有关地方交通部门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内道路管护和通行安全提示。市文广旅局。组织、指导、监督有关地方文旅部门及时发布景区旅游安全提示信息,情况紧急时,暂时关闭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暂停旅行社等企业在危险区域内开展旅游业务,监督景区管理单位妥善

44、安置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山洪灾害危险区县(市)区级防指。负责组织开展各项防御准备工作,监督辖区内山洪灾害责任人上岗到位,监督山洪灾害预警部门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监督基层政府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准备和必要时立即提前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并妥善安置工作。其他市防指成员和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单位,按照市防指安排部署做好工作落实,组织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4)当发布台风预警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市防指。对市防办提出的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进一步会商研判,根据研判结果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针对预计受影响的区域,部署有关地方政府、防指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防台风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雨情水情监测;滚动开

45、展天气、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预报和订正;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防洪、自保工程巡查,做好险情处置准备;做好搜救失踪、被困人员准备;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视、管控和应急处置准备;根据台风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做好城市户外广告、门庭牌匾、临时构筑物、搭建物的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隐患,采取停工、停产、停业、停运、停课措施,提前疏散、转移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封闭危险区域直至危险解除。必要时,市防指提前预置市级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市防办。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向市防指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和工作部署建议;掌握风情(指台风)发展变化,及时组织研判,掌握有关地方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防

46、指报告;向市政府报告重要信息,向有关地方防指传达市防指工作部署并监督落实;抽查有关地方防台风责任人上岗履职情况;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各地防办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气象局。密切监测台风发展趋势,跟踪监测台风路径、风力及影响范围,及时向市防指报告重要天气信息。市水利局。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督导有关地方水利部门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为大水面堤坝防风挡浪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市应急管理局。指导有关地方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做好支援地方抢险救援的准备。组织有关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有关企业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市交通局。指导监督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渡口、在航船只安全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指导监

47、督有关地方做好农业设施加固等工作。其他市防指成员和有防台风任务的单位,按照市防指安排部署做好工作落实,组织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5)当发布干旱预警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市防指。对市防办提出的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进一步会商研判,根据研判结果采取不同工作措施。针对预计受影响的区域,部署有关地方政府、防指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抗旱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旱情监测;滚动开展天气预报和订正;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防办。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向市防指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和工作部署建议;掌握旱情发展变化,及时组织研判,掌握有关地方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防指报告;向市政

48、府报告重要信息,向有关地方防指传达市防指工作部署并监督落实;抽查有关地方抗旱责任人上岗履职情况;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各地防办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旱情的天气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市防指报告重要天气信息。市应急管理局。指导有关地方做好抗旱物资准备,做好支援地方抗旱的准备。市水利局。指导监督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的旱情防御工作;河道旱情防御技术指导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指导监督有关地方做好组织农作物种子储备和调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化肥等干旱灾害救灾农资供应;提出生产水旱灾害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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