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中国建筑五局总承包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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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建筑五局总承包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015 版)1 总则1.0.1 为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及监督体系,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明确 相关岗位人员的质量职责,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控能力,提升施工项目的质 量水平,依据国家、中建股份及局相关规定,特制定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工程质 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1.0.2 公司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公司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及各 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1.0.3 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首,以技术岗位人员为技术支撑责任主体,物资设备、 财务资金、人力资源、商务合约、分包分供等岗位人员为资源保障责任主体,现场 工程师(

2、施工员)为管理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1.0.4 公司建立以公司质量总监为首,以质量工程师(质量员)为监督责任主体的 质量监督体系.2 质量职责2.1 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2.1.1 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批准公司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制度;2 批准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和监督计划;3 批准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和监督计划实施所需资源的投入;4 批准公司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评价及改进报告;5 对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2.2 公司主要岗位及职能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2.2.1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1 组织建立公司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并组织体系运行;

3、2 组织公司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运行所需资源的保障;3 组织制订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质量监督工作计划;4 组织公司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评价及改进;5 依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考核、奖罚.2.2.2 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对施工过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 保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运行;2 组织制订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3 参与质量事故调查;4 组织竣工工程的维修、保修工作.2.2.3 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1 主持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制(修)订;2 组织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的编制、修订;3 组织质量管控所

4、需技术支持文件的编审;4 组织解决质量问题的技术创新工作,并组织制订解决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5 组织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工作;6 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组织制订质量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7 组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总结的编制.2.2.4 公司市场营销部的质量管理职责:1 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应与合同条件相协调;2 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合理.2.2.5 技术质量部技术管理组的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负责制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2 负责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总结的编制;3 负责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的编制、修订;4 负责质量管控所需技术支持文件的审核;5 负责公司工

5、程质量创优工作.2.2.6 生产安全部生产管理组的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指导、督促项目部依法生产、按规操作;2 督促项目部开展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过程质量管理;3 组织竣工项目的维修、保修.2.2.7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为项目部配置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2 组织公司员工培训、取证工作.2.2.8 合约法务部的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选择合法、合格的分包、分供;2 分包合同条件应满足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要求.3 按优质优价的原则,实施分包、分供的选择、结算.2.2.9 物资设备部的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选定合法、合格的材料、设备供应商;2 组织合格材料、设备供应;3 组织不合格材料、设

6、备退场.2.3 项目部主要岗位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2.3.1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及 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对工程施工质量终身负责;2 组织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体系有效运行;3 组织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或称方案)的编制、实施;4 组织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及质量管理计划实施所需资源保障;5 召集并主持项目部质量专题会议;6 对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及分供的质量管理履职进行考核、评价、奖惩;7 组织项目质量创优工作;8 组织竣工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维修工作.2.3.2 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技术管理责任,其主要质

7、量管理职责:1 负责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或称方案)的编制;2 为工程质量管控和质量目标实现提供有效技术支持(详见公司技术管理办 法),并督促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落实;3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参与制订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2.3.3 项目生产经理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依法依规组织施工生产;2 组织分项工程的预检、自检工作;3 组织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整改.2.3.4 项目现场工程师(施工员)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依法依规实施现场管理;2 负责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3 负责工序质量的控制;4 组织不合格品的返工;5

8、 及时、真实编(填)写施工记录.2.3.5 项目材料工程师的主要质量管理职责:1 组织进场材料的验收;2 负责场内材料的标识,防止未检或不合格材料误用;3 组织不合格材料退场.2.3.6 项目试验工程师的主要质量管理职责是:1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取样送检;2 负责项目部配备的试验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并使之符合有关规范的规 定;3 及时填写试验工作日记;4 及时反馈检测结果.2.4 质量监督职责2.4.1 公司质量总监的主要质量监督职责:1 组织建立公司质量监督体系,并组织体系有效运行;2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督;

9、4 依据本办法规定,组织公司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5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6 组织公司质量工程师的考核评价;7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监督工作总结.2.4.2 公司技术质量部质量监督组负责公司质量管理的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督;2 负责制订公司质量管理的检查、监督制度;3 对公司在施项目质量管控情况的检查、监督;4 负责项目质量工程师履职情况的检查、监督;5 组织开展 QC 小组活动、质量月活动;6 负责公司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总结的编制.2.4.3 项目质量总监/质量工程师的主要质量监督职责:1 负责项目质量监督体系有效运行,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

10、况实施监督;2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3 组织检验批的验收;4 及时填写质量监督工作日记和填报质量监督月报;5 及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并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分析.3 施工项目施工质量管理3.1 基本要求3.1.1 项目部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建股份的要求,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 师、现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岗位人员.3.1.2 项目部应按本办法 1.0.3、1.0.4 条规定,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 体系.现场工程师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现场质量工程师是工程施工质量 的监督责任主体.3.1.3 下列项目,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质量总监,且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

11、生产经理不 得兼任项目质量总监.1 创国家级质量奖的施工项目;2 建筑面积超过 30 万平米的群体工程施工项目或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 10 万 平米的施工项目;3 被局或公司列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项目.3.1.4 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应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或称方案).项目质量管理 计划(或称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 施工条件包括:气象气候、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三通一平、社会环境、市场环境等.2 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难点及主要质量通病的辨识;重点是指诸多对象/事务/目标中那些主要的、关键的,需要特别关注的对象/事务/目标.难点是指能力与目标不匹配的环节. 3 项目质量管理制

12、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应明确项目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分别由谁组织或负责,在什 么时候,按怎样的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应如何进行交接或交圈,因工作失误或渎职 造成损失如何追责等内容.同时,还应明确各项制度落实的主管责任人员.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度、质量教育与培训制 度、技术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工艺能力评定制度、进场材料和设备验收制度、技术 交底制度、技术复核制度、技术验证制度、试验检测管理制度、质量例会制度、样 板引路制度、旁站监督制度、质量检查评比制度、成品保护制度、优质优价制度、 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4 主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主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13、,应针对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难点及主要质量通病,分别制订.3.1.5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难点及主要质量通病,积极开展 QC 活动 和质量月”活动,提高项目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3.1.6 公司技术质量部的质量监督组负责收集、统计、通报在施项目的质量投诉、 质量事故和质量事件及其经济损失.3.2 分包质量管理3.2.1 分包方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匹配的资质、能力.3.2.2 公司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明确其承担 工程的质量标准、质量过程管理、竣工后的保修与服务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 总、分包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3.2.3 项目部应将分包方

14、的质量管理纳入总包的质量管理体系,分包方的施工质量 须满足总包的质量管理要求.3.2.4 分包方进场时,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向分包方进行项目质量管理交 底,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质量管理交底包括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分包工程施工条件、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控基本程序、实体质量检查与验收、质量记录填写要求、质量奖励与处罚等内容.3.2.5 项目部应对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审批,保证其满足工程既 定的质量目标的需要.3.2.6 项目现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应参加分包方对其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监督 其技术措施、质量标准等交底到位.3.2.7 项目部应对分包方的进场资源、施工准备、施工过

15、程、检验试验、实体质量、 施工记录等进行管控.3.2.8 分包方不服从总包方管理,或施工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项目部应依据分 包合同对分包方进行处罚.必要时,解除分包合同并勒令分包方退场.3.2.9 对于建设方直接发包且与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分包单位、材料 设备供应商等,总包单位应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或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给予高 度关注,当发现工程质量隐患或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时应立即通报监理工程师 或建设单位,使其及时消除质量隐患,避免工程整体质量受到重大影响.3.2.10 公司、项目部分别每季度、每月对分包方的质量管理和实体质量进行一次考 评.对于连续两次获得公司季度质量考评前

16、三名的分包单位,可推荐为局、公司的 优秀分包方;对于获得公司季度质量考评最后一名的分包方,六个月内不得参加公 司的分包投标,如连续两次获得最后一名,一年内不得参加公司的分包投标.3.3 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3.3.1 施工项目由许多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组成,根据过程或工序的难易程度以及 对工程结构安全性、使用功能、观感的影响程度,将过程或工序划分为一般过程或 普通工序、特殊过程或关键工序、采用四新”技术的工序或过程.3.3.2 具有以下特点或特性的过程,可判定为特殊过程.1 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2 产品质量需进行破坏性试验或采取复杂昂贵方法才能测量或只能进行间接监

17、控的过程;3 过程产品仅在产品使用或交付后,不合格的质量特性才能暴露出来.3.3.3 具有以下特点或特性的工序,可判定为关键工序.1 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功能、寿命、可靠性及成本等有直接影响的工序;2 产品重要质量特性形成的工序;3 工艺复杂,质量容易波动,对工人技能要求高或发生问题频繁的工序.3.3.4 具有下列情形的过程或工序,可判为采用四新”技术的过程或工序.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进行施工的过程或工序;2 公司无类似施工经验的施工过程或工序;3 公司虽有类似施工经验,但施工人员、施工方法、施工环境、顾客要求、质 量特性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施工过程或工序.3.3.5 不符合

18、3.3.2 条3.3.4 条规定的施工过程或工序,可列为一般过程或普通 工序.3.3.6 项目部在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或称方案)时,应将特殊过程或关键工序、 首次实施的过程或新工序列为质量管理重点或难点,制订并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和技术措施.3.3.7 工序实施前,现场工程师应对工序条件进行检验(预检),检验的内容如下:1 操作人员的技能是否满足工艺的要求,并接受了技术交底;2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验收合格并满足设计要求;3 施工设备、机具、计量检测器具的配置及工况、性能是否满足施工方案的要 求;4 施工环境是否满足工艺或施工方案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是否采取了有效的 应对措施;5 用

19、于指导施工的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是否通过审核批准. 对于特殊过程或关键工序,工序实施前,项目部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1 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编制专项方案或作业指导书;2 项目总工程师应根据过程或工序的特点,分析影响过程或工序质量的主要因 素(如操作者的技能与经验、行为、施工机具的工况和性能、作业场所的环境、材 料的质量和性能、关键的操作、施工顺序、技术间隙、技术参数等),针对影响质量 的主要因素,设立质量控制点,并明确各质量控制点重点管控的内容;3 项目总工程师向现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材料工程师等参与工序实施的人 员进行交底.对于采用四新”技术的工序或过程,工序实施前,项目部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1

20、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艺能力鉴定(工艺评定);2 项目总工程师依据工艺评定或工序能力鉴定的结果,编制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标准或施工技术标准或作业指导书,并向现场工程、质量工程师进行技术交底;3 现场工程师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技术交底.4 必要时,可先做样板或进行现场实验,确认工艺能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后,方 可进行实体工程施工.3.3.8 工序实施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应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按规操作,防止偷工减 料、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对于特殊过程或关键工序,项目部还应采取如下管控措施:1 现场工程师对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管控,消除影响工序质量的系统因素, 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偶然因素.2 质量工程师对工序质

21、量控制点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现场工程 师组织纠正;3 项目总工程师随机抽查过程或工序的操作者及其行为、作业环境、机具的工 况和性能、材料的质量和性能、关键的操作、施工顺序、技术间隙、技术参数等是 否与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所要求的保持一致.发现异常,分析原因,及时纠 正.对于采用四新”技术的过程或工序,项目部还应采取下列措施: 1 项目总工程师应进行现场指导;2 借助试验检验等手段,验证工艺能力及施工工艺标准或施工技术标准或作业 指导书的可操作性、有效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订对策.3.2.9 过程或工序完成后,分别由现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依据相关专业工程质量 验收标准,对过程

22、或工序产品进行自检、复检(验收).复检(验收)合格后,进入 下道工序施工,并按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相关要求做好成品保护或照管工作.对于不合格的过程产品,由项目总工程师编制返工、返修方案,现场工程师落 实返工、返修.3.4 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的质量管理3.4.1 施工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竣工验收内部预验.1 全部完成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2 中间验收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3 所有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检测完成,且检测合格;4 工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组卷基本符合要求.3.4.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内部预验.内部预验合格后,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

23、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收.预验前 7 天,项目部通知公司技术质量部,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委派公司相关人 员参加内部预验.3.4.3 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在 1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在 3 个月内完成竣工 资料移交.项目部在竣工验收后超过 1 个月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超限期间,项目总工程 师、项目资料员的进度履约奖不予发放.因建设方建设程序不到位,或因建设单位 资金支付违约或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工程(如人防工程)验收未完成等原因,导致竣 工验收备案延误,经公司职能部门书面确认后,不予处罚.但导致验收备案延误的 原因消除后,项目部应在 15 天内完成备案,否则,超限期间,项目总工程师、项目 资料员的进度

24、履约奖不予发放.因项目部的原因,竣工资料在 3 个月内未完成移交工作,超限期间,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及责任人员不得进入新的项目,且薪酬按基薪计取.竣 工资料在 6 个月内未完成移交工作,超限期间,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 料员及责任人员不得进入新的项目,且薪酬按长沙市最低工资计取.4 工程维修与回访4.0.1 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的保修、维修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 如项目经理已调离公司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则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保修、维修工作.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均已调离公司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则由项目生产经 理或商务经理组织保修、维修工作.如所有的项目班子成员均已调离公

25、司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则由公司维修小组提 前接收保修、维修工作.4.0.2 项目部或公司维修小组收到业主或建设单位要求维修的通知(书面或电话) 后,维修人员最迟须在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对于长沙以外的工程,维修人员最迟须 在 48 小时内赶到现场.4.0.3 维修人员到现场后,首先确认维修工作是否属于保修范围,对于不属于保修 范围的维修,可由业主自行维修,也可按业主要求由我方维修,但业主承担相关费用.对于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维修,按下列程序处置:1 编制维修方案; 维修由项目部负责,维修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项目经理审核,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审批.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方案,还需报经公司总工程师审

26、定. 维修由公司维修小组负责,维修方案由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编写,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审批.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方案,还需报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 2 编制维修预算;维修由项目部负责,维修预算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公司商务法务部审核确认; 维修由公司维修小组负责,维修预算由公司商务法务部组织编制、审核.3 组织维修. 同一竣工项目的同一分项工程的维修应由同一维修队伍负责维修. 维修队伍维修期间,现场应配备现场管理人员.4.0.4 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 修结算,并收集、整理、存档下列资料:1 经审批的维修方案;2 维修预算书、结算书;3 维修记录;4 业

27、主或建设单位确认书及对维修的评述意见.4.0.5 工程竣工验收后 1 年内,公司维修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回访,2 年内每半年 进行一次回访,并保存相关记录.4.0.6 公司生产安全部的维修小组负责收集、统计、通报竣工项目的质量投诉、质 量维修情况及其费用、质量事故和质量事件及其经济损失.5 质量问题的处理5.1 基本规定5.1.1 质量问题是指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或顾客特定要求的状态. 质量事件是指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矛盾集合.依据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后果,将质量问题划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 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局级质量事故、公司级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依据质量事件造成

28、的后果,将质量事件划分为重大质量事件和一般质量事件. 5.1.2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问题,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1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2 造成 100 人以上重伤;3 造成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1.3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问题,为重大质量事故:1 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2 造成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3 造成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1.4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问题,为较大质量事故:1 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2 造成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3 造成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29、损失.5.1.5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问题,为一般质量事故:1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2 造成 10 人以下重伤;3 造成 1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1.6 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质量问题,为局级质量事故1 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2 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5.1.7 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质量问题,为公司级质量事故1 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2 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5.1.8 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质量问题,为质量缺陷.1 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2 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 10 万元.5.1.9 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质量事件,为一般

30、质量事件.否则,为重大质量事件.1 未造成人员死亡(不含归属质量事故的死亡);2 未造成人员重伤(不含归属质量事故的重伤);3 经济赔偿等损失累计不超过 50 万(不含用于实体质量整改、返工、鉴定的费用);4 未被新闻媒体(含政府网站、知名网站)曝光的;5 未造成局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含停牌、降级、计不良行为记录、罚款 等);6 未造成建设单位约谈局主要领导.5.2 质量问题处理5.2.1 公司、项目部应分别编制工程质量突发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件应急预案, 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5.2.2 公司成立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公司总工程师为副 组长,公司各职能部门负

31、责人为组员的应急工作小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 长,项目副经理(分管生产)为副组长,项目其他班子成员及项目部门负责人为组 员的应急工作小组.5.2.3 发生突发质量事故、事件后,项目部、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了解 事故或事件的原(起)因、经过、当前状况等信息,预判后果,果断采取针对性应 急措施,尽快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展和恶化.5.2.4 对于局级以上质量事故(含局级质量事故),其整改(技术)方案由公司总工 程师组织制订,对于公司级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其整改(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 程师负责制订.5.2.5 对于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基本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 过,事故责任

32、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 不放过.5.2.6 项目发生局级以上质量事故(含局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件,由中建股份、 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和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5.2.7 项目发生公司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 生产经理、项目商务经理、项目质量总监、直接管理责任人及项目其他相关人员分 别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 5%、3%、3%、1.5%、1.5%、3%、0.5%.对于未配备项目质量 总监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商务经理、直接管 理责任人及项目其他相关人员分别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 6%、3%、3%、1.5

33、%、3%、0.5%. 5.2.8 项目出现质量缺陷,由项目部对责任人进行处罚.5.2.9 项目出现质量问题,项目部按如下规定,对分包、分供进行追责:1 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构配件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材料、 构配件供应单位承担 70%的经济损失;2 因劳务分包单位违规作业、错误操作、省工省时造成的质量问题,劳务分包 承担 50%的经济损失;3 因专业分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配件,或违规作业,或管控缺失等原因 造成的质量问题,专业分包承担 90%的经济损失.5.2.10 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事件,项目部瞒报、漏报、少报、迟报,对项目经理、 项目质量总监每次分别给予 5000 元、20

34、00 元处罚.6 质量创优工作6.1 基本要求6.1.1 项目质量创优工作是指施工项目自开工始,至竣工验收后一段时间内,按国 家相关标准和中建股份、局、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实施 全过程管理,使其质量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达到相关质量奖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以 及按各级协会的规定程序申报并努力获得质量奖项而进行的各项活动.6.1.2 项目策划阶段,公司按照经营生产的实际需要,依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施 工承包合同,确定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并将其列为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之 一.6.1.3 对于创国家级质量奖的施工项目,公司应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公司副 总经理(分管生产)、公司总

35、工程师为副组长,公司质量总监、技术质量部经理、项 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质量总监为组员的创优领导小组.项 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质量总监为副组 长,项目现场工程师、内业技术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资料员及专业 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为组员的创优工作小组.6.1.4 创国家级质量奖的项目部,须编制项目创优策划书.项目创优策划书应包括: 工程概况及质量管理重点、难点分析,质量创优目标,创优领导小和工作小组及工 作职责,质量特色和亮点策划、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策划、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机电及装饰工程深化设计、质量通病的预防控制

36、措施、细部节点做法施工详图、创优工作计划、创优工作资金需用计划等内容.6.1.5 项目创优策划书由项目部会审,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实施.6.1.6 创优工作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项目创优策划书、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支持.6.2 质量创优奖罚6.2.1 对获得工程质量奖的有功人员,公司按以下规定进行奖励.1 获得鲁班奖,奖励 120 万元;2 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奖励 80 万元,银奖 50 万元;3 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励 50 万元;4 获得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奖励

37、 30 万元;5 获得中国钢结构金奖,奖励 20 万元;6 获得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奖,奖励 8 万元;7 获得全国优秀焊接工程奖一等奖、优秀工程奖,分别奖励 8 万元、5 万元;8 获得中国建筑杰出项目管理奖,奖励 20 万元;9 获得中国建筑优秀项目管理奖,奖励 15 万元;10 获得湖南省建筑工程芙蓉奖、江西省建筑工程杜鹃花杯,分别奖励 15 万元;11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励 5 万元;12 获得各市优质工程,奖励 2 万元;13 获得市结构优良工程奖,奖励 1 万元;14 对获得中建协或中施企协 QC 成果一、二等奖、优秀奖的 QC 小组,分别奖励2 万元、1.5 万元、1 万元;15

38、对获得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 QC 小组,奖励 2 万元;16 对获得中建股份 QC 成果一、二等奖的 QC 小组,分别奖励 1.5 万元、1 万元.6.2.2 质量创优奖金由公司技术质量部会同项目部依据创奖人员的贡献和作用进行 分配,报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力资源部造表发放.6.2.3 一个工程项目或 QC 成果先后获得多个质量奖项,按最高级别质量奖的奖励标 准进行奖励,不重复计奖.6.2.4 对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部,按项目管理目标 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因建设单位建设程序不合规、建设单位独立分包的工程质量低劣、质量奖申报名额限制未能申报质量奖等原因造成

39、的目标未完成,不予处罚. 6.2.5 质量创优奖励或罚款不计入项目成本.7 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7.1 公司组织的检查、考评7.1.1 公司每季度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工程实体质量及项目质量工程师的履 职情况进行一次质量综合检查、考评(质量管理工作、工程实体质量、项目质量工 程师履职情况的权重分别为 30%、60%、10%),并依据检查评分排名,将排名位列前 30%、中间 40%、后 30%的项目部评定为上季度质量管理的 A 级、B 级、C 级.项目质量管理检查的主要依据:本办法;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中国建筑五局总承包公司施工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若干规定、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在施项

40、目主要分项工程实测实量管理规定; 项目质量工程师履职情况检查:本办法; 检查评分及奖惩的依据: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综合考评办法.7.1.2 在两次质量综合检查考评之间的时段,公司技术质量部质量监督小组随机对 在施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工程实体质量及项目质量工程师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对于新开项目、收尾项目、上季度评定为 C 级的项目,公司技术质量部质量监 督小组每月至少抽查 1 次,并依据中国建筑五局总承包公司施工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若干规定对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7.1.3 公司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项目管理例会,通报并点评各在施项目的质量管控 情况,并公示质量奖惩情况.7.2 项目质量自查自纠7.

41、2.1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整改,并依据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奖惩.7.2.2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实体质量的实测实量,并依据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 在施项目主要分项工程实测实量管理规定,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调整劳务分包结 算单价.7.2.3 项目质量工程师每天应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各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填写质量监督日记.7.2.4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例会,每月召开 1 次质量专题会,并形成会议记录.7.2.5 每月末,项目质量工程师填报质量月报.7.3 项目质量工程师考核7.3.1 公司每季

42、度对项目质量工程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细则见下表.考核内容考核评分细则标准分得分质 量 管 理 履 职监督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各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发 出 1 份有效质量管理履职整改单计 1 分,督促并落实了整改 计 2 分.10施 工 质 量 管 理监督1 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控进行了监督,发出 1 分有效的质量 整改单,计 1 分,督促并落实了整改计 2 分;2 发现质量隐患,规避了事故级质量问题的发生,计 10 分.30实 体 质 量 抽1 督促项目经理组织了月度实测实量工作,且按公司规定进30行了劳务结算单价的调整,计 10 分;查及验收2 验收时,发现了不合格过程产品,并发出了质

43、量整改单,计 1 分,督促并落实了整改,计 2 分.质 量 监 督 工1 及时、真实、规范地填写了质量监督工作日记,计 5 分,10少或漏记 1 天,扣 1 分;不真实或不规范填写,发现 1 处,作 日 记 及 质扣 0.5 分.量月报2 及时、真实、规范地上报项目质量月报,计 5 分,瞒报、漏报、少报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每项次扣 2 分.质 量 监 督 绩 效1 公司季度质量检查考评,项目获得 A 级、B 级、C 级评价,20分别计 15 分、12 分、10 分;2 在公司随机质量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反局红线管理规定 和公司质量监督检查若干规定的情况,计 5 分.发现 1 项次,扣 2 分.7.3.2 公司对项目质量工程师的考核作为项目质量工程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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