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代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年产二酯食用油1000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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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2六、结论74附表7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脂代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年产二酯食用油 1000 吨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10-330114-89-02-27977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7 号大街 161 号 10 幢厂房地理坐标东经 120 度 21 分 32.788 秒, 北纬 30 度 17 分 2.00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

2、加工业 13 16、植物油加工 13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 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钱塘区杭州钱塘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 心)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文 号(选填)2210-330114-89-02-279779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 元)22环保投资占比(%)2.2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 1- 1。由表 1-

3、 1 的分析结果可知,扩建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排放废气 不含有毒有害污染 物 1 、二噁英、苯 并a芘、氰化物、 氯气,无需设置大 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扩建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扩建项目有毒有害第 1 页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和易燃易爆危险物 质存储量未超

4、过临 界量,无需设置环 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扩建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 洋工程建设项目扩建项目不涉及。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 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 则(HJ 169)附录 B、附录 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 年)编制单位:杭

5、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文件名称: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审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评函 2019 102 号,2019 年 10 月 24 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 年)符合性分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杭州钱塘新区机构整合事宜而未报批。(1)功能组织和规划结构杭州钱塘区(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 1993 年 4 月批 准的国家级开

6、发区, 规划控制面积 104.7 平方公里。开发区实施“两 块牌子,一套班子” 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同时开发区还建有浙江省 最大的高教园区“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开发区已成为形成杭州市对 外开放的创业基地、人才基地,以及享受国家特定政策,实现科技创新和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基地,已初步建成一座基础设施配套完第 2 页善、软硬投资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新城。(2)区域结构与发展规划开发区的管辖面积为 104.7 平方公里,人口约 31 万。其中,建 成区为 34 平方公里, 有 15 所大专院校, 17 家世界 500 强企业(26 个项目)和两个城区街道(下沙街道所辖面积 95.3 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 1

7、0 万;白杨街道所辖面积 9.4 平方公里,人口 21 万)。(3)支柱产业杭州钱塘区(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全力打造 IT 产业和新 药产业等新兴支柱产业。目前已初步形成移动通信、集成电路、信 息家电、光电子、多层电路板和消费类电子 6 大基础企业,集聚起一批生物医药、天然药材研制、中西药结合创新的医药企业。(4)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 2 号路、学正街,西至 1 号路,东、南面至钱塘 江边;规划总用地面积 27 平方公里,包括原国家核定的 10 平方公里、进出口加工区和外围规划控制面积。(5)规划期限近期 2017 年-2020 年, 远期 20212035 年。近期规划期限与杭州市城市

8、总体规划(2016 年修订)相一致。规划基准年 2017 年。(6)具体目标发展目标:把握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 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重大战略机遇,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 级、产城融合 ”三大战略,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环境, 以高新技术产业与智能制造业为基础(信息技术、医药与医疗器 械、高端装备制造),建设成为高端智造基地、创业创新港湾、美丽智慧城。具体目标:近期: 以“创新 ”为动力, 以“ 国际化 ”为方向, 对现有制造业转型升级,引导规划区内污染工业关停、并转, 实现 工厂“智造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远期:紧紧围绕“智造 ”对 城市功能整合和深化,集聚“智造

9、 ”产业链高价值环节,引领区域转型发展;建设品质生态国际新城区,以完善的国际化生产性服务第 3 页和生活性服务为基础,集聚知识型高端产业、技术、服务和人才; 创建优良的生态、优美的环境和独具特色的景观;构建复合高品质 居住、工作、游憩的综合新城;最终形成以高新科技产业为骨干, 集商务、教育、居住、商贸研发功能为一体的高科技、多功能、园林化的活力新城。(7)产业发展规划结合“ 中国制造 2025 ”发展,抢抓杭州建设“城东智造大走 廊 ”机遇,加快产业创新、集聚发展、聚焦高端装备制造、医药与 医疗器械、信息技术、高端服务业“双轮驱动 ”、“两业融合 ”的 现代产业体系。规划区通过对区域工业布局进

10、行优化,在现有的橡 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品制造、食品饮料、医药制造、电子信息、 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家具制造、 汽车制造的基础上淘汰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品制造业、金属制 品,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药与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服务业。近期目标:对规划区内现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工业项目(化 工、橡胶)进行产业转型或搬迁,部分区域实施“退二进三”政策; 工业用地原则上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保留现有二类工业,并对闲 置土地进行挖潜;远期:积极推动区域工业企业转型,培育高新技 术产业,鼓励发展高科技含量、高技术附加值且低污染或无污染的 产业,建设成为一个

11、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集工业、研发、教育、居住、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开发区。规划实施后将形成“一轴三带多组团 ”产业空间格局; 即: “一轴 ”即创新产业轴; “三带 ”即 1 号大街创新产业带、 6 号大街 创新产业带、江滨商业带;“多组团 ”包括众创社区组团、跨境产 业合作组团、计量测控产业组团、研发制造产业组团、智能制造产业组团、东部湾现代服务产业组团。规划符合性分析:扩建项目主要进行二酯食用油的生产,属于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扩建项目营运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较低,符合规划产业发展的远期目标。因此扩第 4 页建项目符合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扩建项目位于浙江

12、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7 号大街 161 号 10 幢厂房,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扩建项目的建设;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 证,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现状满足生产需求, 不在开发区主导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因此,项目符合杭州钱塘区(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相关要求。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书应由国家生 态环境部审批,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杭州钱塘新区机构整合事 宜而审查会未能如期召开,后经国家生态环境部复函(环评函 2019102 号)回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工作可按照国 家和地方环境管理要求,参照杭州经济

13、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书现有成果开展。(1)规划范围北至 2 号路、学正街, 西至 1 号路,东、南面至钱塘江边;规划 总用地面积 27 平方公里,包括原国家核定的 10 平方公里、进出口加工区和外围规划控制面积。(2)发展目标把握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 合试验区等重大战略机遇,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产城融 合” 三大战略,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环境,以高新技术 产业与智能制造业为基础(信息技术、医药与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建设成为高端智造基地、创业创新港湾、美丽智慧城。(3)具体目标近期: 以“创新”为动力, 以“国际化”为方向,对现有制造

14、业转型升级,引导规划区内污染工业关停、并转,实现工厂“智 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远期:紧紧围绕“智造”对城市功能整 合和深化,集聚“智造”产业链高价值环节,引领区域转型发展;建设品质生态国际新城区,以完善的国际化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第 5 页务为基础,集聚知识型高端产业、技术、服务和人才;创建优良的 生态、优美的环境和独具特色的景观;构建复合高品质居住、工 作、游憩的综合新城;最终形成以高新科技产业为骨干,集商务、 教育、居住、商贸研发功能为一体的高科技、多功能、园林化的活力新城。(4)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轴一带、双心四片”的空间结构。一轴两带-金沙大道综合发展轴;绕城高速发展带、拥江发

15、展带双心四片-国际生活中心;大创中心、国际生活中心;江湾居住片、大创业产业区、西南产业区、东南产业区。第 6 页(5)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表 1-2 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类别序号所含空 间单元所在环境 功能区划面积km2现状用地类型四至范围管控要求生态空间1城市防护绿地区绕城交通绿廊保护区7.08城市绿地绕城两侧 50 米范围内的 区域1、禁止发展工业项目、禁止开展畜禽养 殖活动。现有工业用地逐步退出,工业企 业搬迁或关停。推进城市绿廊建设,改善 居住环境。2、禁止在主要河流岸、干线公路两侧规 划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 动。3 、 最大 限度保 留 区 内 原有 自 然 生 态

16、 系 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 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城市 河道、景区河湖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 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 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2钱塘江两岸绿廊保护区城市绿地沿江区域城市公园生活空间1生活区下沙人居环境保障区6.14居住用地、商 业用地、绿 地、教育用地、水域等, 少量工业除生态、生产空间以外 区域1、合理规划布局区块内商业、居住、科 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餐饮、汽修等服 务设施项目布局。2、禁止新发展工业项目, 禁止开展畜禽 养殖活动。生产空间2工业区下沙南部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13.78工业为主2 号大街-23 号大街-6 号

17、 大街-25 号大街- 16 号大 街-23 号大街-20 号大街- 19 号大街-22 号大街- 13 号大街-之江东路-智格 路- 幸福南路-东侧支路- 下沙南路- 1 号大街-6 号大街成的区域。1 、 工业项目管控要求详见环境准入清 单;2、禁止畜禽养殖;3、禁止新建入河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排 污口应限期纳管;4、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 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第 7 页符合性分析: 扩建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7 号大街 161 号 10 幢厂房,属于下沙南部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准 入区(0109-V-0- 1),属于生态空间清单中的工业区。根据国民经济行

18、业分类GB/T4757-2017(2019 修改版),扩建项目为 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属于 133 植物油加工中的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 禁止清单;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业,且不新建入河排污口,项目废水均可纳管排放; 项目所在厂区与周边居住区均有绿化带隔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空间清单要求。(6)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表 1-3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国民经济分类类别名称禁止清单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C制造业27 医药制 造业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 录、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浙

19、 江省制造业 产业发展导 向目录、 杭州市产 业发展导向 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 州市招商引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涉及高毒、高风险物质273 中药饮片加工萃取工业274 中成药生产275 兽用药品制造275 兽用药品制造276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发酵工业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居民区 200 米范围内新 进、技改含产生挥发性有 机物工段和排放恶臭气体 项目;禁止新进或技改排 放挥发性有机物 5 吨以上 项目;电镀、发蓝、酸处理、有钝化工艺的热镀 锌、热处理、铸造工艺。34 通用设 备制造业34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8 通用零部件制造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

20、91 工业机器人制造3492 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35 专用设3512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居民区 200 米范围内新第 8 页备制造业3513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进、技改含产生挥发性有 机物工段和排放恶臭气体 项目;禁止新进或技改排 放挥发性有机物 5 吨以上 项目;电镀、发蓝、酸处理、有钝化工艺的热镀 锌、热处理、铸造工艺。资产业空间 布局导引手 册(2015 年本)、部分工业 行业淘汰落 后生产工艺 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浙 江省淘汰和 禁止发展的 落后生产能 力目录中 所有限制、 禁止类产品356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7 铁路、船舶、航空 航天和其他

21、 运输设备制造业371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372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374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379 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 备制造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1 电机制造居民区 200 米范围内新 进、技改含产生挥发性有 机物工段和排放恶臭气体 项目;禁止新进或技改排 放挥发性有机物 5 吨以上 项目;电镀、发蓝、酸处理、有钝化工艺的热镀 锌、热处理、铸造工艺。38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3 电线、电缆、光纤及电工器材 制造389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1 计算机制造392 通信设备制造393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3940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

22、造395 视听设备制造396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40 仪器仪 表制造业402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09 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7 ,2019 修订),扩建项目为 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属于 133 植 物油加工中的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清单,因此扩建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第 9 页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7 号大街 161 号 10 幢厂房, 根据杭州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及现

23、 场踏勘,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监测数据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中 SO2 、 NO2 、PM10 、PM2.5 、CO 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 中的二级标准,O3 略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根 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 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2 号)制定的达标计划,随着区域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 所改善;附近地表水水质各监测指

24、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 2002)类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现状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 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排污总量制度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 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 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中需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不大,满足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7 号大街 161 号 10 幢厂房,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

25、分区管控方案,项目 所在地属于江干区下沙南部、下沙园区北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420002),该管控区的基本情况及符合性分析见表 1-4。根第 10 页据分析可知,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表 1-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扩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 布局 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 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 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 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 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 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 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扩建项目为 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扩建项目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选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26、钱塘区白杨街道 17 号大街161 号 10 幢,属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且与居住 区有防护绿地相隔。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 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 业实现雨污分流。扩建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厂区内已实现 雨污分流。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 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 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 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 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 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 险防控体系建设 。企业将积极配合区域风险防 控体系建设,加强自身环境 风险防范设施、应急物资配 备、隐患排查机制等建设, 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27、预 计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符合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2 、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扩建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7 号大街 161 号 10 幢厂房,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扩建项目属于 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扩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对照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第 11 页布局指引(2019 年本), 扩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属于鼓励类;对照钱塘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

28、局指引 (钱政办发20226 号) , 扩建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因此,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4 、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符合性分析扩建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为 : 废 水量 7252m3/a , CODCr 0.363t/a 、氨氮 0.036t/a 、SO2 0.130t/a 、NOx1.212t/a 、工业烟粉尘 0.185t/a 。根据杭州市建设项目和排污权交易总量审核管理暂行规 定(杭环发2015143 号),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指标削减 替代比例取 1:1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 理暂行办法(环发20

29、14197 号),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总量需按 1:2 进行区域削减替代。项 目 新 增 总量 需 区域 削减 替代量 为 CODCr 0.363t/a 、氨氮 0.036t/a 、SO2 0.260t/a 、NOx2.424t/a 、工业烟粉尘 0.37t/a ,CODCr 、 氨氮、SO2 、NOX 、工业烟粉尘新增总量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区域调剂平衡,因此,项目 建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5 、“ 四性五不批 ”符合性分析表 1-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 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 性建设项目的环境 可行性扩建项目符合产业政

30、策、达标排 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 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 环保角度看, 扩建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 测评估的可靠性项目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三级B 要求进行评估,声环境影响预测 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进行预 测,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 有效性扩建项目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 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废水收集经厂区内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经租赁建筑附属化粪池处理后的员工生符合第 12 页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 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排放;噪声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可

31、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环境影响评价结 论的科学性本评价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 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污染因素可能造成的 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 不 批建设项目类型及 其选址、布局、 规模等不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规划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 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 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 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 险很小, 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 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

32、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气环境不达标 区,附近地表水各水质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I类水体标 准,现状水质良好,声环境质量 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只要切 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 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 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 较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扩建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 排放标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

33、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企业现有项 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入运营, 要求企业根据现有项目环评审批 要求进行落实,在此基础上,废 气、废水、噪声均能达到相关排 放标准,固体废物能做到无害化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第 13 页处理。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 基础资料数据明 显不实,内容存 在重大缺陷、遗 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 确、不合理。扩建项目在编制过程中数据真实,内容精简,条例有序,未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扩建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开,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不属于不

34、予批准的情形由表 1-5 可知, 扩建项目符合“ 四性五不批 ”要求。6、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 号),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 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属于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不属于港口码头建设项目符合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35、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项目属于 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不属于港口码头建设项目。符合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 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 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 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 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 地、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 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范

36、围内。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 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不在饮用符合第 14 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 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 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 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符合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

37、合主体功能定 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 (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 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 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 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 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 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 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 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 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符合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 岸线。项目不在长江流域河 湖岸线。符合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 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 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

38、全及 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 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项目不在长江岸线 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 规划划定的岸线保 护区和保留区内。符合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 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 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及湖泊范围内,且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第 15 页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 和化工项目。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 里范围内

39、。符合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 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项目不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且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 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 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 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 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项目为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属于133植物油加工中的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且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 目。项目不

40、属于国家石 化、现代煤化工等产 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 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 的落后产能项目,不 属于外商投资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负面 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 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 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 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项目不属于国

41、家产能 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 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符合18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 渣、垃圾等物质。项目不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内。符合1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 格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第 16 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1、项目报告类别判定扩建项目生产以植物油(大豆油、橄榄油、玉米油等的一种或几种)为主 要原料制备甘油二酯,经过分离提纯

42、后得到符合产品标准的二酯食用油, 属于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019 年修订)及其注释中规定的 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版),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中的“16 植物油加工 133*”中的“除单独分装、调和外的”, 扩建项目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具体见表 2- 1。表 2-1 名录对应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6植物油加工133*/除单独分装、调和外的/2 、项目由来脂代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7 号大 街 161 号 10 幢, 是一家新型生物技术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主营业务为基于生 物油料炼制方向的新型脂肪替代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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