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3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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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一四年十月二一四年十月 2 3 目 录目 录1 总 则1 总 则.12 术 语2 术 语.23 一般规定3 一般规定.103.1 计价方式3.1 计价方式.103.2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2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33.3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3.3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133.4 计价风险3.4 计价风险.144 工程量清单编制4 工程量清单编制.164.1 一般规定4.1 一般规定.164.2 分部分

2、项工程项目4.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174.3 措施项目4.3 措施项目.184.4 其他项目4.4 其他项目.184.5 规费4.5 规费.194.6 税金4.6 税金.205 最高投标限价5 最高投标限价.215.1 一般规定5.1 一般规定.215.2 编制与复核5.2 编制与复核.216 投标报价6 投标报价.266.1 一般规定6.1 一般规定.266.2 编制与复核6.2 编制与复核.267 合同价款约定7 合同价款约定.287.1 一般规定7.1 一般规定.287.2 约定内容7.2 约定内容.288 工程计量8 工程计量.308.1 一般规定8.1 一般规定.308.2 单价合

3、同的计量8.2 单价合同的计量.308.3 总价合同的计量8.3 总价合同的计量.31 4 9 合同价款调整9 合同价款调整.329.1 一般规定9.1 一般规定.329.2 法律法规变化9.2 法律法规变化.339.3 工程变更9.3 工程变更.339.4 项目特征不符9.4 项目特征不符.359.5 工程量清单缺项9.5 工程量清单缺项.359.6 工程量偏差9.6 工程量偏差.359.7 计日工9.7 计日工.369.8 物价变化9.8 物价变化.369.9 暂估价9.9 暂估价.379.10 不可抗力9.10 不可抗力.379.11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9.11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4、389.12 误期赔偿9.12 误期赔偿.389.13 索赔9.13 索赔.389.14 现场签证9.14 现场签证.399.15 暂列金额9.15 暂列金额.3910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10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4010.3 进度款10.3 进度款.4011 竣工结算与支付11 竣工结算与支付.4111.1 一般规定11.1 一般规定.4111.2 编制与复核11.2 编制与复核.4111.3 竣工结算11.3 竣工结算.43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45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4614 工程造价鉴定14 工程造价鉴定.4715 工程

5、计价资料.4816 上海市补充(调整)清单项目计算规范说明.51表 16.0.1-1.57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7上海市补充(调整)项目计算规范.57附录 A 土石方工程.57 5 A.1 土方工程.57A.3 回填.58附录 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59B.1 地基处理.59B.2 基坑与边坡支护.59附录 C 桩基工程.59C.1 打桩.60C.2 灌注桩.60附录 D 砌筑工程.61沪 D.6 其他墙体.61附录 E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61E.10 预制混凝土梁(工厂制品).61E.11 预制混凝土屋架(工厂制品).62E.12 预制混凝土板(工厂制品).62E.

6、13 预制混凝土楼梯(工厂制品).63E.14 其他预制构件(工厂制品).63E.16 螺栓、铁件.64附录 F 金属结构工程.64F.1 钢网架.64F.2 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桥架.64F.3 钢柱.65F.4 钢梁.65F.5 钢板楼板、墙板.66F.6 钢构件.66F.7 金属制品.67F.9 其他金属结构工程.68附录 G 木结构工程.68G.1 木屋架.68G.2 木构件.68附录 J 屋面及防水工程.69J.1 瓦、型材及其他屋面.69 6 附录 L 楼地面装饰工程.69L.1 整体面层及找平层.70附录 M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70M.9 幕墙工程.70附录 P

7、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70沪 P.9 其他面层.71附录 R 拆除工程.71R.2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71附录 S 措施项目.71S.1 脚手架工程.72S.2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72S.3 垂直运输.72S.7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73附录 T 附属工程.77T.3 窨井.77表 16.0.1-2.77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77上海市补充(调整)项目计算规范.78附录 A 土石方工程.78A.1 土方工程.78A.3 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78附录 B 道路工程.79B.1 路基处理.79B.2 道路基层.79B.3 道路面层.79B.4 人行道及其他.80B.5

8、交通管理设施.80附录 C 桥涵工程.81C.1 桩基.81C.2 基坑与边坡支护.81C.9 其它.82 7 附录 D 隧道工程.82D.3 盾构掘进.82附录 E 管网工程.84E.1 管道铺设.84E.2 管件、阀门及附件安装.85附录 J 钢筋工程.85J.1 钢筋工程.85附录 K 拆除工程.85K.1 拆除工程.85附录 L 措施项目.86L.2 混凝土模板与支架.86L.9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88表 16.0.1-3.92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92上海市补充(调整)项目计算规范.92附录 A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92A.8 风机安装.92A.9 泵安装.92A.13

9、 其他机械安装.93附录 C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93C.2 静置设备安装.93C.5 球形罐组对安装.94附录 D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94D.3 母线安装.94D.8 电缆安装.94D.11 配管、配线.95D.12 照明灯具安装.95附录 E 建筑智能化工程.96E.7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96沪 E.9 程控交换机系统工程.96沪 E.10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工程.97 8 沪 E.11 智能灯光控制系统工程.97沪 E.12 能量计量系统工程.97沪 E.13 客控管理控制系统工程.98沪 E.14 车位引导系统工程.98沪 E.15 酒店门锁系统工程.98附录 M 刷油

10、、防腐蚀、绝热工程.99M.9 管道补口补伤.99附录 N 措施项目.99N.2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适用于独立设备安装).99表 16.0.1-4.10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04上海市补充(调整)项目计算规范.104附录 A 绿化工程.104A.2 栽植花木.104附录 E 绿化养护.104沪 E.1 成活率养护期.104沪 E.2 日常管理养护期.105附录 F 绿地设施维护工程.106沪 F.1 园林建筑维护.106沪 F.2 园林小品维护.106沪 F.3 假山叠石维护.107沪 F.4 水体维护.107沪 F.5 其他设施维护.108表 16.0.1-5.109城市

11、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09上海市补充(调整)项目计算规范.109附录 A:路基、围护结构工程.109A.1 土方工程.109A.3 地基处理.110A.4 基坑与边坡支护.110A.6 路基排水.111 9 附录 B 高架桥工程.111B.1 桩基工程.111B.4 箱涵工程.112B.8 其他.112附录 C 区间地下工程.113C.2 衬砌工程.113C.3 盾构掘进.114附录 D 地下结构工程.115D.3 防水工程.115附录 E 轨道工程.115E.1 铺轨工程.115E.2 铺道岔工程.115E.3 铺道床工程.116E.5 线路相关工程.116附录 F 通信工程.116

12、F.2 传输系统.116F.3 电话系统.116沪 F.12 故障集中监视系统.117沪 F.13 列车自动记点系统.117附录 H 供电工程.118H.1 变电所.118H.4 杂散电流.118沪 H.11 能耗监测.118附录 J 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119J.3 火灾报警系统(FAS).119J.7 自动售检票(AFC).119附录 L 车辆基地工艺设备.120L.2 车辆段联合检修库设备安装工程.120附录 M 拆除工程.120沪 M.3 切割混凝土.120沪 M.4 拔桩工程.120 10 附录 N 措施项目.121N.2 便道及便桥.121N.6 临时支撑.121N.11 安全

13、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121沪 N.12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126表 16.0.1-6.128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128上海市补充(调整)项目计算规范.128附录 A 拆除工程.128A.1 房屋整体拆除.128A.2 屋面拆除.128A.3 构架件拆除.129A.4 砖砌体拆除.129A.5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130A.6 装饰与装修项目拆除.131A.7 电气管线、电器拆除.132A.8 水卫管道、设备拆除.133A.9 通风管道、设备拆除.134A.10 其他项目拆除.134附录 B 土方工程.135B.1 土方工程.135B.2 土方回填及运输.136附录 C 砌筑工

14、程.137C.1 砖砌体.137C.2 门窗樘、窗盘、出线.139C.3 其他项目.140C.4 垫层.140附录 D 金属工程.141D.1 钢架.141D.2 钢柱、梁、平台、楼梯.142D.3 其他金属构件.143 11 D.4 金属面防护涂料.144附录 E 木结构工程.144E.1 木屋架.144E.2 木构架.145E.3 木楼梯.146E.4 其他木构件.146附录 F 加固工程.147F.1 木结构加固.147F.2 砖砌体加固.147F.3 压力注浆加固.148F.4 钢筋混凝土加固.148F.5 钢构件加固.149F.6 粘贴钢板及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加固.150F.7 种植钢

15、筋及化学锚栓.150附录 G 屋面及防水工程工程.151G.1 瓦、型材及其他屋面.151G.2 屋面防水及其他.152G.3 老虎窗、压顶.154G.4 楼地面、墙面防水、防潮.155附录 H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156H.1 隔热、保温.156附录 J 楼地面装饰工程.157J.1 整体面层及找平层.157J.2 块料面层.158J.3 其他材料面层.159J.4 踢脚线.160J.5 楼梯面层.161J.6 零星装饰.162附录 K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163K.1 墙、柱(梁)面抹灰.163K.2 零星抹灰.164 12 K.3 墙、柱(梁)面块料面层.164K.4 镶贴零星块料.1

16、65K.5 墙、柱(梁)饰面.166K.6 隔断.167附录 L 天棚工程.168L.1 天棚抹灰.168L.2 天棚吊顶.168附录 M 门窗工程.170M.1 木门.170M.2 金属门及塑钢门.171M.3 特种门.172M.4 木窗.173M.5 金属窗及塑钢窗.174M.6 贴脸、筒子板、窗台板.174M.7 窗帘、窗帘盒、窗帘轨.175M.8 门窗特殊五金.176附录 N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176N.1 门窗油漆.176N.2 木材面油漆.177N.3 金属面油漆.178N.4 喷刷涂料.179N.5 橱、柜、台油漆.179N.6 裱糊.180N.7 玻璃.180附录 P 其他

17、装饰工程.181P.1 扶手、栏杆、栏板装饰.181附录 Q 沟路、庭院工程.182Q.1 室外排水管道.182Q.2 地沟、明沟、水表箱.183Q.3 池、槽.184Q.4 路面工程.185 13 Q.5 台阶、花坛工程.186附录 R 水、卫工程.188R.1 给排水管道.188R.2 管道附件.190R.3 卫生洁具.191R.4 消火栓、喷淋水嘴.192R.5 水泵.193R.6 地面、墙面开管槽及管道支架.193R.7 管道保温.193附录 S 电气工程.194S.1 配管、线槽、桥架.194S.2 配线、电缆、母线槽.195S.3 灯具、开关、插座.195S.4 电气设备.197S

18、.5 防雷及接地装置.197S.6 外线工程.198S.7 地面、墙面开管槽及支架.198附录 T 措施项目.199T.1 脚手架工程.199T.2 垂直运输.199T.3 超高施工增加.199T.4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200T.5 施工排水、降水.200T.6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201附录 A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203A.1 封面.203A.2 扉页.204A.3 总说明.205A.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206A.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07A.6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相关表格.208 14 A.7 其他项目清单表汇总表.212A.8 暂列金

19、额明细表.213A.9 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表.214A.10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215A.11 计日工表.216A.12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217A.14 主要人工、材料、机械及工程设备数量与计价一览表.219A.15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20附录 B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221B.1 封面.221B.2 扉页.222B.3 总说明.223B.4 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224B.5 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汇总表.225B.6 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226B.7 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27B.

20、8 最高投标限价措施项目清单汇总表.228B.9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措施清单计价表.229B.11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231B.12 最高投标限价其他项目清单表汇总表.232B.13 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明细表.233B.14 最高投标限价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234B.15 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表.235B.16 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表.236B.17 最高投标限价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237B.18 最高投标限价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238B.19 最高投标限价主要人工、材料、机械及工程设备数量与计价一览表.239附录 C 施工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2

21、40C.1 封面.240C.2 扉页.241C.3 总说明.242C.4 投标报价汇总表.243 15 C.5 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汇总表.244C.6 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245C.7 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46C.8 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汇总表.247C.9 投标报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清单与计价明细表.248C.10 投标报价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249C.11 投标报价单价措施项目量清单与计价表.249C.12 投标报价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251C.13 投标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汇总表.252C.14 投标报价暂列金额明细表.253C.

22、15 投标报价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表.254C.16 投标报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表.255C.17 投标报价计日工表.256C.18 投标报价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257C.19 投标报价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258C.20 投标报价主要人工、材料、机械及工程设备数量与计价一览表.259附录 D 建设工程施工竣工结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结算表.260D.1 封面.260D.2 扉页.261D.3 总说明.262D.4 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263D.5 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汇总表.264D.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表.265D.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综合单价分析表.266D.8 措施项目清单结算汇总

23、表.267D.9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清单结算费用明细表.268D.10 其他措施项目清单结算表.271D.11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结算表.272D.12 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结算分析表.273D.13 其他项目清单结算表.274D.14 专业工程清单结算表.275D.15 计日工结算表.276 16 D.16 总承包服务费结算表.277D.17 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汇总表.278D.18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279D.19 现场签证表.280D.20 工程量计算申请(核准)表.281D.21 主要人工、材料、机械及工程设备数量与合同价一览表.282D.22 人工、材料、机械及工程设备差价调整表

24、.283D.23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结算表.284D.24 工程款结算对比表.285D.25 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286D.26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287D.27 工程款结算支付申请(核准)表.288D.28 工程款结清支付申请(核准)表.289 1 1 总 则1 总 则1.0.1 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规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

25、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6 号令)、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具体实际,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以下简称应用规则)。本应用规则是对国家标准清单计价规范和专业工程计量规范应用、补充与完善。1.0.2 本应用规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1.0.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

26、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1.0.6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1.0.7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国家工程量计价规则和本应用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2 2 术 语2 术 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

27、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线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

28、保护等方面的项目。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3 2.0.7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8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0.9 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2.0.10 工程成本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2

29、.0.11 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2 总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 2.0.14 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2.0.15 工程造价指数反映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相对于某一固定时期的工程造价变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包括按单位或单项

30、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指数。2.0.16 工程变更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2.0.17 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2.0.18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31、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0.19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5 2.0.20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2.0.21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2

32、.0.2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2.0.23 索赔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2.0.24 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2.0.25 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2.0.26 误期赔偿

33、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6 2.0.27 不可抗力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2.0.28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以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2.0.29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2.0.30 质量保证金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2.0.31 费用承

34、包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或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2.0.32 利润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获得的盈利。2.0.33 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机械装备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2.0.34 规费 7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2.0.35 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2.0.36 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招标人

35、。2.0.37 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投标人。2.0.38 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0.39 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2.0.40 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2.0.41 单价项目 8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

3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2.0.42 总价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数乘费率)计算的项目。2.0.43 工程计量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2.0.44 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2.0.45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

37、价。2.0.46 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后标明的总价。2.0.47 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2.0.48 预付款 9 在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2.0.49 进度款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是合同价款期中结算支付。2.0.50 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

38、,对合同价款进行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2.0.51 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2.0.52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委托,对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工程造价争议,运用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判断和评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也称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10 3 一般规定3 一般规定3.1 计价方式3.1 计价方式3.1.1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

39、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2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3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和应用规则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3.1.4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1.5 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 人工费应由支付给从事工程建设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组成。人工费的计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1)人工费=(工日消耗量工日单价),工日单价是指施工企业平均技术熟

40、练程度的生产工人在每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规定从事施工作业应得的日工资总额。2)工日单价可采用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确定,或参照建筑劳务市场人工价格确定。2 材料费应由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的费用组成。材料费的计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1)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材料单价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和运输损耗费。11 2)材料单价可采用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或参照建筑、建材市场建材价格确定。3 工程设备费应由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

41、似的设备和装置的费用组成。工程设备费计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1)工程设备费=(工程设备量工程设备单价),工程设备单价包括设备原价和运杂费。2)工程设备单价可采用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建设工程设备价格信息确定,或参照建设市场工程设备价格确定。4 施工机具使用费应由工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组成。施工机具使用费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施工机械摊销台班单价),施工机械摊销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大型机械除外)、机上和其他操作人员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2)施

42、工机械摊销台班单价可采用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信息确定,或依据国家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规定自行测算确定。3)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施工机械租赁台班单价)。4)施工机械租赁台班单价可采用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台班价格信息确定,或参照建设市场施工机械租赁台班价格信息确定。5)仪器仪表使用费=(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仪器仪表摊销台班单价),仪器仪表摊销台班单价包括工程使用的仪器仪表摊销费和维修费。6)仪器仪表摊销台班单价可采用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建设工程仪器仪表摊销台班价格信息确定,或依据国

43、家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规定自行测算确定。5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12 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材料采购和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所要求的检验、试验、复测、复验等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以及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

44、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2)利润是指工程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3)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和民防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乘以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计算。即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3.1.6 措

45、施项目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应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相关条文,按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措施项目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应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相关条文,按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3.1.7 规费和税金应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相关条文,按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规费和税金应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相关条文,按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3.1.8 规费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46、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工程排污费。1 社会保险费的计算,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2 住房公积金的计算,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13 3 工程排污费的计算,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4 规费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3.1.9 税金的计算应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综合税率。税金应依照税务部门发布的税率进行计算。3.2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2 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2.1 发包人通过公开

47、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应用规则附录 A.15 的规定填写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写明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单价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签约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不予支付。3.2.2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向发包人提交甲供材料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计划提供。3.2.3 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如其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48、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3.2.4 发承包双方对甲供材料的数量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按照相关工程的计价定额同类项目规定的材料消耗量计算。3.2.5 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购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为甲供材料的,材料价格应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调查确定,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3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3.3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14 3.3.1 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外,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3.3.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将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负

49、责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3.3.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经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应由承包人承担。对发包人要求检测承包人已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工程设备,但经检测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3.4 计价风险3.4 计价风险3.4.1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

50、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3.4.2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3.4.3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1 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工日价格信息,在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调整的范围内,超过约定的调整幅度;2 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材料、工程设备等工程造价信息,在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调整的范围内,超过约定的调整幅度;3 本市建筑建材业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所公布的的施工机械设备造价信息,在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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