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Xγ射线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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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 目部 X 、 射线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二二一年八月目 录表 1 项目基本情况1表 2 放射源8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8表 4 射线装置9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10表 6 评价依据11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13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21表 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25表 10 辐射安全与防护32表 11 环境影响分析 41表 12 辐射安全管理56表 13 结论与建议62表 14 审批65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租赁协议附件 3 监测报告附件 4 辐射安全与防护

2、培训合格证书附件 5 核辐射源管理程序附件 6 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定附件 7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附件 8 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附件 9 射线源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管理规定附件 10 培训计划附件 11 营业执照附件 12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环评批复附件 13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附件 14 危废合同及承诺附件 15 场内运输路线图表 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 X、 射线 现场探伤项目建设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 电话注册地址霞浦县长春镇渔洋里村城外 151 号中核五公司餐厅楼项目建设地

3、点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厂区内(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东侧的长表岛)立项审批部门/批准 文号/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1000项目环保投 资(万元)30投资比例3%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扩建 其它占地面积 (平方米)146应用类型放射源口销售口I 类 口II 类 口III 类 口IV 类 口V 类 使 用口I 类(医疗使用) II 类 口III 类 口IV 类 口V 类非密封 放射性 物质口生产口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口销售/口使用口乙 口丙射线装 置口生产口II 类 口III 类口销售口II 类 口III 类使用II 类 口III 类其它11.1 项目建设内容与项目由来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

4、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东侧的长表岛, 长表岛 厂址规划建设七台核电机组, 统一规划, 分期实施。该工程先期自主设计、建造和运营一 台 60 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机组, 工程计划 2023 年底前投入商运; 后面核电机组待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正式批准后陆续建设并投入使用。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下文简称为建设单位)承当了部分 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无损检测任务(主要进行常规岛内的无损检测),建设单位租赁中国 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放射源存放库用以存放放射源(租赁 6 个源柜以暂存放射源, 租赁协议见附件 2)。本项目拟使用 II 类放射源及使用 II 类射线装置。其中 I

5、I 类放射源共 6 枚, 具体为 5 枚 192Ir,单枚活度为 3.71012Bq;1 枚 75 Se,单枚活度为 3.71012Bq 。II 类射线装置共 4 台, 分别为 2 台 XXG3505-ZD 型 X 射线探伤机、1 台 CHX2505 型 X 射线探伤机、1 台 CHX2005型 X 射线探伤机。本项目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均用于从事移动探伤工作。本项目拟使用放射源基本情况见表 1.1.1 ,拟使用射线装置基本情况见表 1.1.2。表 1.1.1 本项目 放射源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核素名 称最大活度 (贝克)数量 (枚)类别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 点测试对象1192Ir3.710125I

6、I 类移动探伤作业场 所密封、贮存于 放射源暂存库储罐、工艺管道等多项无损检测业务275Se3.710121II 类移动探伤作业场 所密封、贮存于 放射源暂存库表 1.1.2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基本情况一览表序 号名称型号类别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数量 (台)测试对象工作场所1便携式 X 射线 探伤机XXG3505 -ZDII 类35052储罐、工 艺管道等 多项无损 检测业务移动探伤作业场所2便携式 X 射线 探伤机CHX2505II 类250513便携式 X 射线 探伤机CHX2005II 类200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

7、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 449 号令)、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 号)以及建设2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的环境 保护工作,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委托我司对其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 1)。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 告 2017 年第 66 号)及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 年第 62 号),本项目使用的密封放射源属于 II 类放射源, 使用的射线装置为 II

8、类射线装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使用 II 类射线装置”或“使用 II类放射源” ,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于 2021 年 5 月对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 示范快堆项目 X 、 射线现场探伤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工作场所拟采取的防护情况 和辐射工作人员拟采取的防护情况进行了调查, 充分收集了有关资料, 在完成辐射环境质 量现状监测、污染源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 依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中国核工 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

9、项目部 X 、 射线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2 项目地理位置及选址1.2.1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厂区内(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东侧的长 表岛),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1.2- 1 。长表岛为无人岛屿,处于东冲半岛的东北部,福宁湾西南岸,长表岛周围均为海域,与西侧陆地最近处相距约 90m。1.2.2 项目选址及项目周边保护目标(1)现场探伤辐射工作场所选址本项目移动探伤辐射工作场位于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厂区内常规岛(汽轮机厂房) 及 周边区域,探伤场所一般为无人地点, 严格按照移动探伤操作规程, 确保监督区周围无相 关人员, 严格按

10、照控制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低于 15Sv/h,监督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 低于 2.5Sv/h 的要求执行。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督区范围内的前提下, 不会对外环境人员造成辐射影响。本项目辐射环境评价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分布。区内保护目标包括职业工作人员周围加工车间工人及偶尔经过的公众人群。实施现场探伤之前, 必须开具探伤作业票, 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的评估, 评估内容应至少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警戒的安全距离、附近的公众、探伤时间等, 探伤时间应尽3量选择在夜晚 10 点后进行, 应保证探伤过程中的辐射安全, 确保进行现场探伤的选址合 理可行。实施现场探伤时, 可能受到辐射影响的人群有

11、公司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客户单位 工作人员及探伤现场周边的普通公众等, 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公司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客户单位的工作人员等。(2)放射源暂存库选址本项目放射源暂存库租用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位于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厂 区内放射源存放库(该存放库已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审批文号“ 闽环辐评201839 号” ,见附件 12 。该库房正在准备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源库东侧依次为不锈钢管 道预制车间、不锈钢车间, 西南侧为气瓶间,东南侧为钢结构加工车间, 西侧为仓库,东南侧为钢结构加工车间, 北侧为材料堆场。(3)暗室项目拟在临时办公区东侧拟建一间暗室(面积约 20m2),用于冲洗

12、底片、存放 x 射线探伤机及临时存放危险废物。4项目所在地 图 1.2-1 项目地理位置图5图 1.2-2 放射源库位置示意图N暗室位置图 1.2-3 暗室位置示意图61.3 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属于核技术在无损检测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相关规定, 属于该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中第 1 条“质量检测服务”,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1. 4 正当性分析建设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 拟在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厂区开展现场 X、 射线探伤项 目, 为客户单位提供现场探伤检测服务。该项目的运行可提高产品质量, 可提高核电厂常 规岛

13、等建筑质量, 在确保核电站安全度运行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 经辐射防护屏蔽和安全管理后, 其获得的利益远大于对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实践的正当性”的原则。1.5 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明细见表 1.4-1。表 1.4-1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1辐射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警戒线(绳)、警告牌等) 闪32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及考核53辐射监测仪器94危险废物处置费用25环境影响评价费用36辐射安全规章制度上墙、竣工环保验收8合计307表 2 放射源序号核

14、素名称总活度(Bq)/活度 (Bq)枚数类别活动种类用途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备注1192Ir1.851013(Bq) /3.71012(Bq)5枚II 类使用无损检测现场探伤作 业场所密封、储存在射线探伤机内, 随探伤机贮存于放射源暂存库/275Se3.71012(Bq)/3.71012(Bq)1枚II 类使用无损检测现场探伤作 业场所密封、储存在射线探伤机内, 随探伤机贮存于放射源暂存库/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序号核素名称理化性状活动种类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年最大用量(Bq)用途操作

15、方式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 地点/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8表 4 射线装置(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序号名称类别数量型号加速粒 子最大能量(MeV)额定电流(mA) /剂量率(Gy/h)用途工作场所备注/(二) X 射线机, 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分析等用途序号名称类别数量型号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用途工作场所备注1便携式 X 射线 探伤机II 类2XXG3505-ZD3505无损检测移动探伤作业场所/2便携式 X 射线 探伤机II 类1CHX25052505无损检

16、测移动探伤作业场所/3便携式 X 射线 探伤机II 类1CHX20052005无损检测移动探伤作业场所/9(三) 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序号名称类别数量型号最大管电压(kV)最大靶电流(A)中子强度(n/s)用途工作场所氚靶情况备注活度(Bq)贮存方式数量/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名称状 态核素名称活度月排放量年排放总量排放口浓度暂存情况最终去向臭氧、氮氧化物气态少量少量/最终排入大气废胶片固态/约 3000 张/暂存于危废专用桶内回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显影、定影液液态/约 600 升/暂存于危废专用桶内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 有限公司处置废旧 192Ir 射线

17、源固态192Ir约 1.11012(Bq)/暂存于射线探伤机内,并贮 存在放射源暂存库由厂家直接回收废旧 75Se 射线源固态75Se约 1.11012(Bq)/暂存于射线探伤机内,并贮 存在放射源暂存库由厂家直接回收注: 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 mg/L,固体为 mg/kg,气态为 mg/m3 ;年排放总量用 kg。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 或 Bq/kg 或 Bq/m3 )和活度(Bq)。10表 评价依据法 规 文 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8、 12 月 29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年 10 月 1 日;(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 年 8 月 31 日(2019 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9 号)。(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7 月 16 日;(6)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2017 年 12 月 6 日;(7)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2005 年 12 月 23 日(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0 年 11 月 30 日;(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7 年 12 月 25 日;

19、(1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 年 3 月 24 日;(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 年 6 月 3 日;(12)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2006年 9 月 26 日;(13)关于印发关于 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环发20078 号; (14)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 年 3 月 17 日;(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16)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2013 年 3 月 15 日。(17)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62

20、 号, 2010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8)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1 号, 2010 年 1 月1 日起施行;(19)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 年修订本),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71 号, 2016 年 9 月 2 日起施行;(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11技 术 标 准(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2)环境地表 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3)工业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HJ1157-2021);(4) 射线探伤射线机(GB/T14058-2008);(5)辐射环

21、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6)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GBZ117-2015);(7)工业 X 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 GBZ/T250-2014);(8)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 10.1-2016);(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0)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环保辐射201310 号),2013 年 3 月 15 日发布;(11)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2019 年 4 月 25 日发布。其 他(1)委托书(见附件 1);(2)中国

22、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3)中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5 年 8 月。12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7.1 评价范围本项目使用 II 类射线装置及 II 类放射源进行移动式探伤作业, 移动探伤作业区域 位于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厂区常规岛及周边区域内,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 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的相关规定, “放 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的评价范围,通常取装置所在场所实体屏蔽物边界外 50m 的 范围(无实体边界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应不低于 100m 的范围),因此本项目评价取 放射源

23、源库(探伤房) 外 50m 的区域范围作为评价范围, 移动式 X、 射线探伤的评价范围应不低于 100m。见图 1.2-2。7.2 保护目标本项目辐射环境评价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分布。区内保护目标包 括职业工作人员周围加工车间工人及偶尔经过的公众人群。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图 1.2-2 和表 7.2-1。表 7.2-1 本项目放射源库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名闪方位距离人口规模辐射工作人员源 库 工作人员源库内外距 射线探伤机0.2m2 人公众东侧的不锈钢管道预制车间、不锈钢车间距离源库8m工人 10 人东南侧钢结构加工车间距离源库16m工人 15 人北侧材料堆场距

24、离源库12m工人 1 人西侧仓库距离源库10m工人1人其余公众距源库0.3m流动人群动探伤源转场运输和进行现场探伤作业时,主要保护目标见表 7.2-2。表 7.2-2 移动式 X 、 射线探伤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情况环境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离人口规模辐射工作人员探伤机操作人员 (包括现场安全员)控制区外(在核电 厂内探伤时一般位于监督区外)距 控 制 区 边 界 0.3m(距监督区边界0.3m)初期 10闪人,后期根据工 作量配备多人,确保每台 射线探伤机均配备 2 名13探伤操作人员,并指定 1人为现场安全员源库工作人员源库内外距 射线探伤机0.2m1 人 射线探伤机运输司机运输专车驾驶位距离 射

25、线探伤机最近约 2.8m2 人押运员运输专车驾驶室内距离 射线探伤机最近约 1.8m由探伤操作人员兼任公众监督区外距 监 督 区 边 界0.3m移动探伤, 人员不确定14探伤房东侧不锈钢管预制车间西侧仓库西南侧气瓶间东南侧钢结构加工车间北侧材料堆场图 7.1-1 放射源库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照片157.3 评价标准(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公众照射剂量采用标准见表 7.3- 1。表 7.3-1 本项目相关标准限值剂量限值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工作人员所接受的职业照射水平不应超过下述限值: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 5 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

26、何追溯性平均),20m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公众照射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的平均剂量估计 值 不 应 超 过下述限值:年有效剂量, 1mSv;特殊情况下, 如果 5 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 1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 5mSv。(2)工业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32-2008)5. 1 应使用为探伤设计的专门设备,探伤人员应全面熟悉所用设备,以及操作方法和潜在的额问题。5.2 所用放射源的核素和活动应优化选择,在保证工作人员的计量符合“合理达到 尽可能低的水平”原则(ALARA)的同时, 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应采用先进的成像技术

27、如影响增强或快速片屏结合。5.3 探伤作业人员应佩带符合审管部门要求的个人剂量计(包括热释光或胶片剂量 计和直读式剂量计),每一个工作小组应至少配备一台具有检验源的便携式剂量仪,并配备能在现场环境条件下被听见、看见或产生振动信号的个人报警剂量仪。5. 4 探伤作业之前,应对探伤机做如下的检查:a)检查源容器和源传输管的照射末端是否损伤、磨损或者有污物;b)检查螺母和螺丝的紧密程度、螺纹和弹簧是否有损伤;c)确认放射源锁紧装置工作正常;d)检查控制软轴末端是否有磨损、损坏(磨损标准有厂家提供),与控制导管是否有效连接;e)检查源容器和源导管是否连接牢固;16f)检查输源导管和控制导管是否有毛刺、

28、破损、扭结;g)检查警告标签和源的标志内容是否清晰;h) 测量紧靠源容器表血的空气比释动能率是否符合本标准 4.1 的要求, 并确认放射源处于屏蔽状态。如发现以上情况与正常状态不一致,应在更换或维修设备后投入使用。5.5 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探伤人员应对探伤装置进行目测检查,确认设备没有被损坏。应用可靠的放射监测仪器对探伤机进行检测确认放射源回到源容器的屏蔽位置。7.1 现场探伤作业应使用合适的准直器并充分考虑 射线探伤机和被检测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现场屏蔽等条件。7.2 探伤作业开始前应备齐下列防护相关物品,并使其处于正常状态:a)便携式放射检测仪器和个人剂量计、剂量报警仪;b)导向

29、管、控制缆和遥控;c)准直器和局部屏蔽;d)现场屏蔽物;e)警告提示和信号;f)应急箱,包括放射源的远距离处理工具;g)其他辅助设备,例如:夹钳和定位辅助设施。7.3 进行探伤作业前,应先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7.3.1 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 15Gyh- 1 。控制区距离的估算方法可参见附录 C。7.3.2 在控制区边界上用现存的结构如墙、暂时的屏障或绳索、带子制作的警戒线等围住控制区。7.3.3 在控制区边界上合适的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标牌。7.3.4 探伤作业期间应安排人员对控制区边界进行巡逻, 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边界内

30、。7.3.5 探伤作业期间还应对控制区边界上代表点的剂量率进行检测, 尤其是探伤的位置在此方向或者辐射束的方向发生改变时,如有必要可调整控制区的边界。7.3.6 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 允许与探伤相关的人员在此区活动, 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其外边界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 2.5Gyh- 1 。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17警告标志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7.4 控制放射源传输的地点应尽可能设置与控制区域外, 同时应保证操作人员之间有效的交流。8.2 放射源的储存和领用8.2.1 探伤使用单位应设立专用的放射源(或带源的探伤装置) 的储存库。储存库应 为单独的建筑, 不能和爆炸物品、腐蚀性物

31、品一起存效。储存库的相应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源容器出入源库时应进行监测并有详细记录。8.2.2 工作间歇临时储存含源源容器或放射源、控制源, 应在专用的储存设施内贮存。放射源储存设施应能做到:a)严格限制对周围人员的照射、防止放射源被盗或损坏,并能防止非授权人员采取任何损伤自己或公众的行动,储存设施外应有警告提示;b)应能在常规环境条件下使用,结构上防火,远离腐蚀性和爆炸性等危险因素;c) 如其外表面能接近公众, 其屏蔽应能使设施外表面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2.5Svh- 1 ,或者审管部门批准的水平;d)门应保持在锁紧状态,钥匙仅有授权人员掌管;e)定期检查物品清单, 确认探伤源、源容器

32、和控制源的存放地点。8.2.3 储存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2.4 探伤使用单位应设立放射源管理组织, 制定领用及交还制度, 建立放射源领用台账,明确放射源的流向,并有专人负责。8.2.5 领用含放射源的源容器或照射容器或连同源与容器的探伤装置时, 进行放射性 水平测量, 确认放射源在源容器或照射容器内。工作完毕交还时, 再进行放射性水平测 量, 确认放射源在其中, 并将放射源及其容器放回储存坑存放。装置的领用和交还都应有详细的登记。(3)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5 工业 X 射线现场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5.1.1 探伤作业时,应对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并在相

33、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5.1.2 一般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 15Sv/h 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5.1.3 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 X 射线区”警告牌, 探伤作业人员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185.1.6 应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 2.5Sv/h 的范围划为监督区, 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5.3.1 应有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 “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应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5.3.2 警示信号指示装置应与探伤

34、机联锁。5.3.3 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都应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5.3.4 应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的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警告标语等提示信息。5.5.1 开始现场探伤之前,探伤工作人员应确保在控制区内没有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5.5.2 控制区的范围应清晰可见,工作期间要有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看不到,应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5.5.3 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曝光)期间,应测量控制区边界的剂量率以证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时应调整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5.5.4 现场探伤的每台探伤机应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剂量仪。

35、开始探伤工作之前, 应对剂量仪进行检查, 确保剂量仪能正常工作。在现场探伤工作期间, 便携式测量仪应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 X 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止。5.5.5 现场探伤期间, 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直读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不能替代便携巡测仪,两者均应使用。6.3.1 使用移动式 X 射线探伤装置进行现场探伤时, 应通过巡测确定控制区与监督区。6.3.2 当 X 射线探伤装置、场所、被检物体(材料、规格、形状)、照射方向、屏蔽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均应重新进行巡测,确定新的划区界线。6.3.3 在工作状态下应检测操作位置,确保操作位置的辐射水平是可接受的。6.3.4 在

36、工作状态下应检测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线周围剂量当量率,确保其低于国家法规和运营单位制定的指导水平。6.3.5 探伤机停止工作时,还应检测操作者所在位置的辐射水平,以确定探伤机确已停止工作。(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19本次评价采用相关的内容如下:货包、外包装、运输罐和集装箱的堆集限额按如下规定控制。常规运输条件下,在交通工具外表面任意一点上的辐射水平不得超过 2mSv/h,在距表面 2m 远的任意一点处不得超过 0.1mSv/h。20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8.1 环境现状评价的对象、监测因子和监测点位8.1 项目地理和场所位置本项目位于福建霞浦示范快堆厂厂区内,

37、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东 侧的长表岛,长表岛为无人岛屿,处于东冲半岛的东北部,福宁湾西南岸,长表岛周围均为海域,与西侧陆地最近处相距约 90m。本项目放射源源库为一层建筑, 源库东侧依次为不锈钢管道预制车间、不锈钢车间, 西南侧为气瓶间,东南侧为钢结构加工车间,西侧为仓库,东南侧为钢结构加工车间,北侧为材料堆场。本项目使用 II 类放射源和 II 类射线装置进行移动探伤作业, 移动探伤作业区域主要位于霞浦示范快堆厂厂区内常规岛(汽轮机厂房) 及周边区域。8.2 检测因子、 检测方法检测因子: X- 辐射剂量率检测方法: 环境 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1157-2021)8.3

38、检测点位布设根据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2021)有关布点原则进行布点,重点调查源库(探伤房)、汽轮机厂房及周围环境 X- 辐射剂量率。具体点位见下图。21N3探伤室仓库4721 源库659气瓶间108材料堆场11 不锈钢管道预制车间不锈钢车间操作室钢结构加工车间:探伤房:监测点位图 8.3-1 源库周边辐射水平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14N1315:监测点位汽轮机厂房 1216图 8.3-2 汽轮机厂房周边辐射水平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8.4 检测单位、 检测时间和检测仪器22检测单位: 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时间: 2021 年 6 月 1 日检测天气:阴检测仪器: X- 辐射剂量率

39、仪 HK8000仪器编号: CTS- 117 ,量程: 0.01200Svh , 检定有效期: 2020.6.122021.6.11,检定单位: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详见附件 3 检测报告。8.5 质量保证措施委托的检测机构已通过计量认证,具备有相应的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委托的检测机构制定有质量体系文件,所有活动均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委托的检测机构所采用的监测设备均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所有检测人员均通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检测上岗证;检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8.6 检测结果及评价本项目源库及辐射工作场所周围 X- 辐射剂量率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8.6- 1。表 8.6-1 源库、辐射工作场所周围 X- 辐射剂量率现状监测结果序号检测点位描述检测结果(Sv/h)备注1探伤房内(操作室, 源库防护门外 30cm)监测工况:源库现有 3 枚Ir- 192 , II 类, 活度 3.7E+12Bq;现有 1 枚 Se-75,II类, 活度3.7E+12Bq;以上放射源为源库出租方现有放射源2探伤房东侧3探伤房北侧4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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