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6540151 上传时间:2023-12-19 格式:DOCX 页数:180 大小:5.8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0页
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8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项目编号:5l75m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68附表6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9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70附图 2:本项目平面布置图71附图 3:项目周边敏感点示意图 72附图 4: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图 73附图 5:广州市生态环境

2、空间管控图74附图 6: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分布图 75附图 7:广州市水环境管控区分布图76附图 8: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图 77附图 9: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78附图 10:广州市黄埔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79附图 11: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位置关系图 80附图 12:项目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85附件 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86附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7附件 3:租赁合同 88附件 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04附件 5:一期厂房验收合格证105附件 6:园区排水许可证 121附件 7:引用大气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122附件 8:

3、项目投资代码12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吉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A6 栋 201 室地理坐标(113 度 29 分 26.582 秒,23 度 9 分 13.913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340 医学研究和试 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其他(不产生试验废 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4、选 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319.2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各项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 1- 1。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及本项目对比说明专项设 置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 物质、二噁英、苯并a 芘、氰化物、氯气且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 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 VOCs 、臭气浓度,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5、录的污染物否1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否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 Q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取水主要为市政供水, 不设置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 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土壤、声不开展专项评价不开展专项评价否地下水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

6、项目建设不涉及集中式饮用 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广州市萝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通告审批机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文号: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186号、穗开管201838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广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査意见的复函审查机关: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号:环审2004387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A6 栋 201 室,根据建设 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开规地(2008)37 号)(详

7、 见附件 5),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根据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通告附图(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186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M1一类工业用2地 ”,用地性质符合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根据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一类用地(M1)范围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 隐患的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研发实验室,影响范围主要在实验室内, 即符合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因此本项目 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根据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8、)条文说明表3工业用地分类标准的内容,一类工业 企业废水排放应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 准。大气污染物排放应低于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二级标准 。噪声排放应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见下表所示。表1-2工业用地分类标准参照标准水大气噪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类工业企业低于一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1类声环境功 能区标准二类工业企业低于二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2类声

9、环境功 能区标准三类工业企业高于二级标准高于二级标准高于2类声环境功 能区标准废水:本项目位于萝岗水质净化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依托园 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实验综合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 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灭菌锅更换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并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萝岗水质净 化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萝岗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该标准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废气:本项目主

10、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VOCs和臭气浓度。实验有机废气、消毒有机废气、发酵废气、细胞培养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3通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VOCs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 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上述标准低于或等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一1996)二级标准。噪声:根据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噪声

11、源对厂界环 境贡献量最大值为44.3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9)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不超过55dB(A)。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一类工业用地的要求。2 、与广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批复 单位: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文号:环审(2004)387 号),广 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由已开发建设但离散分布的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和东区、永和经济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 州科学城)和各区之间联系地带白云萝岗镇、天河区玉树村、黄埔区 比岗社区、黄陂农工商联和公司

12、、岭头农工商联和公司等联系整合而成,总面积为 213 平方公里。开发区在设施总体规划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国务 院和广东省对开发区清理整顿结果对开发区进行建设和管理。按照 循环经济的思想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树立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的理念,根据开发区功能布局,做好区域的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 规划,引导和控制产业发展,做好入区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和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结合珠江流域水环境整 治规划,做好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废水治理工作。做好污水处理厂、污 水管网和废水排放口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科学调整开发区各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新增废水就近纳入各区的污水

13、处理厂进4行处理,广州科学城的污水纳入黄埔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开发 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应抓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 污水处理工艺应考虑脱氮除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和广州市能源结 构规划,做好开发区能源规划和空气污染控制规划,推行使用清洁能 源,调整开发区的能源结构。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逐步消除分 散的中、低架大气污染源。在东区、永和经济区、科学城实施集中供 热前。入区企业自建锅炉应采用清洁燃料。在交通运输、餐饮等行业 推广使用天然气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入区建设项目应采取清洁生产 工艺,所有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通过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能源结构调整等措施,实现开发区大气

14、环境质量目标。按照“减量 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开发区的各种固体废物。 结合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对开发区内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 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落实开发区危险废物和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的统一处理、处置途径。建立健全开发区各项环境管理 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排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健全环境管理档案,建立开发区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环境管理现 代化水平。制定详细的生态及景观建设方案和环境功能区划。制定 帽峰山森林公园、萝岗香雪景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计划。环境功 能级别较高的区域,因遵循各区功能区划定位进行保护。加强开发区 的园林绿化工作

15、,提高区域绿化率。加强开发区人工景观规划设计和 建设,包括开发区滨海景观、绿化广场、建筑景观、交通路线等,体现开发区生态环境特色。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A6 栋 201 室,租赁现有厂房建设研发实验室,不涉及土建施工。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实验综合废 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灭 菌锅更换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一并由市政管网排入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纳污水体为南岗河。5废气:本项目实验有机废气、消毒有机废气、发酵废气、细胞 培养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 V

16、OCs满足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噪声:本项目通过研发实验室的优化布局、减振、隔声等综合 治理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滤芯 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 实验固废

17、、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开发区区域环评。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或禁止类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 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需许可准入类,故项目属于允许准入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要求。2 、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广州 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通告

18、附图(穗府埔国土规划审 20186 号),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开规 地(2008)37号),本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研发实验室,且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因6此,本项目建设选址与用地规划相符。3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穗府20175号)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 源保护区等法定生态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所属法定保护 区域的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 项目应拆除或者关闭退出。水源保护区等有广州

19、市现行相关地方性法 规要求的,遵循更高的管制要求。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附图4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和排放含 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本项目选址 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附图5,不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3)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全市范围内划分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本项 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附图6,不在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4)水

20、环境空间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划分4类水环境管控区,涉及饮用水源保护、重要 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本 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6栋201室,根据附图7,不在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的相关要求。4 、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7表1-3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粤府202071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 平方公里, 占全省

21、陆域国土面积的 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27741.66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 。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490.59 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 25 49%。根据广州市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图(附图 4),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 保护红线区内。相符资源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 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 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 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到 2035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 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 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资源 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 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 产业结构、能源

22、结构、生产生 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广东。本项目主要利用的资 源为电力, 电力资源 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 电,不属于高耗能、 污染型企业,且本项 目的水、 电等资源利 用不会突破区域上 线。相符环境质量 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 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 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 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 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 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 (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 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 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 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2022 年广州市 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项目所在行政区黄埔 区判定为不达标区, 根

23、据广州市环境空 气 质 量 达 标 规 划 (2016-2025),广 州市远期采取产业和 能源结构调整措施、 大气污染治理的措施 等一系列措施后,在 2025 年底前实现空气 质量 6 项主要污染物 (SO2 、NO2 、PM10 、 PM2.5 、CO 、O3)全面 稳定达标。项目废水进入萝岗水 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尾水排入南岗河,根 据 2021 年南岗河水质 监测结果,南岗河水 质现状除 CODCr 监测 值不符合地表水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类相符8水质标准要求外,其 余水质指标(BOD5 、 总磷、DO 、NH3-N) 均 符 合 (GB3838- 200

24、2)类水质标准。 根据黄埔区、广州 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 “ 十 四 五 ” 专 项 规 划 ,全面推进内河 涌整治,重点推进深 井涌、细陂河等河涌 的综合整治,统筹安 排污水处理厂建设、 截污管网、防洪排涝、 水环境生态治理等工 程;根据粤港澳大湾 区 堤 防 巩 固 提 升 要 求,复核制定与广州 市黄埔区城市定位相 适应的防洪(潮)排 涝和排水标准,基本 完成南部江河堤围建 设、建成南岗河水闸、 金紫涌水闸 。随着这 些 工 程 和 措 施 的 实 施,开发区河流的水 质将得到改善,南岗 河的水质也将得到明 显改善。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 量满足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 中

25、2 类声环境功能区 标准;项目建成后噪 声经过隔音后,厂界 声环境可满足声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因此,本项目建设不 会导致环境质量恶 化,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要求。相符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 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 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 建立“ 1+3+N”三级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体系。 1”为全省总体管 控要求,3”为“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N”为 1912 个本项目满足广东省、 珠三角地区和相关陆 域的管控要求,不属 于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2 年版)禁 止准入类项目 。总体 满足“1+3+

26、N ”三级生9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 471 个海 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态环境准入清单体 系。重点管控单元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 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 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 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 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 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 周边1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 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 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 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 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 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 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 理,新建、改扩建、扩建项目 应实行重点污染

27、物排放等量或 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 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 提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 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 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 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 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 绿色制造体系。本项目无需开展园区 规划环评。相符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 保护与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 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大、 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 展,新建、改扩建、扩建项目 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 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 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 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 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 污分

28、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处 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 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 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 推进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 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种植 业“肥药双控 ”,加强畜禽养 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 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 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实验室废水经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 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 水管网排放至萝岗水 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项目已实现雨污分 流 。本项目不属于种 植业以及畜禽养殖 业。相符10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大气环境 受体敏感 类重点管 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 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 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 物项目,以及

29、使用溶剂型油墨、 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 出。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 害大气污染物,不使 用溶剂型油墨、涂料、 清洗剂、胶黏剂等高 挥发性有机物。相符5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 单元,属于黄埔区萝岗、云埔和南岗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位编码:ZH44011220009 。管控要求如下表。表 1-4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30、”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 领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区域 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单元内工 业区块重点发展专用设备制造业、 生物技术产业、新材料;通用设备 制造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汽车制造业、食品制造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化学原料及 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等产业。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符合相关 管控要求。符合1-2.【产业/限制类】在东江流域内, 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 外,还禁止新建

31、农药、铬盐、钛白 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 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 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 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 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 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 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 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 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本项目位于东江流域内, 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 和试验发展,不属于禁止类。符合1-3.【水/禁止类】禁止在东江干流 和一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本项目不涉及新建废弃物 堆放场和处理场。符合11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 和处理场。 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 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危

32、 及水体水质安全的, 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 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 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 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 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项目。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大 气污染物,不使用溶剂型 油墨、涂料、清洗剂、胶 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 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 建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 目,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 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实施 VOCs 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本项

33、目仅使用少量有机试剂,不属于高 VOCs 重点 行业。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 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 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 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 造。本项目研发过程产生少量 有机废气、恶臭、气溶胶 等,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 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 境影响不大,满足达标排放要求。能源 资源 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促进再生水 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 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 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 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项目水、 电等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 少,符合能源资源利用的规划要求。2-2.【能源/综合类】严

34、格工业节能 管理。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 度双控行动,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 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2-3.【能源/综合类】控制煤炭、油 品等高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太阳 能、天然气、氢能等低碳能源,推 动产业低碳化发展。减少建筑和交 通领域碳排放,加速交通领域清洁燃料替代。2-4.【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 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 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 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项目位于黄埔区,不涉及水域岸线及河道开发等 内容。污染 物排 放管 控3- 1.【水/综合类】持续推进城中村、 城市更新改造单元截污纳管工作。本项目废水经市政

35、污水管网排入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3-2.【水/综合类】推进单元内萝岗 水质净水厂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建 设,沙涌、沙步涌、细陂河河道河12涌综合整治、绿化升级改造及堤岸 加高工程。3-3.【水/综合类】单元内工业企业 排放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应在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排放含第二类污染物的污水,应在 企业排放口采样,污染物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规定的标准限值。本项目不排放第一类污染 物的污水。符合3-4.【大气/限制类】产生含挥发性 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 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 按照规定安

36、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 气排放。本项目研发过程产生少量 有机废气、恶臭、气溶胶 等,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 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 境影响不大,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 1.【风险/综合类】生产、储存、 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其 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应根据要 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 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 体、土壤等环境介质。本项目为研发实验室项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应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符合4-2.【水/综合类】广州科学

37、城水务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萝岗水质净水厂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 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 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 实时、动态监管。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3.【土壤/综合类】建设和运行广 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萝 岗水质净水厂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 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 壤污染,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 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 地下水污染。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 【2016】358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38、。本项 目所在地区污水属于萝岗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南 岗河。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环境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22122号),南岗河开发利用区(萝岗鹅13头-龟山)主导功能为工业、农业、景观,水质管理目标为类,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 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二类区,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

39、8 15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厂界现状噪声执 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周围50米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7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挥发 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 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 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 建立台账,实施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 涂装等重点行

40、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 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 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 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 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 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 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 集中再生中心,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 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

41、、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14本项目实验使用的乙醇、异丙醇等属于高挥发性有机化学试剂,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验室使用酒精等有机溶剂问题的回复: 对于实验室项目,不属于生产项目且必要情况使用有机溶剂,不属于 “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 ”条款 制约范畴。本项目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使用的有机化 学试剂属于高挥发性有机化学试剂,使用量较小,有机废气通过加强 实验室通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VOCs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 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

42、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可满足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号)的要求。8 、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企业分级管控,及时更新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巩固重点企业“一企一 方案 ”治理成效,推进企业依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开展印刷和记录媒 介复制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电子制造行业、医药制 造业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推进行业精细化治理

43、。鼓励重点工业园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推动生产全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注重源头控制,推进 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推动低温等离子、 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艺淘汰,并严禁新、改、扩建企业使用该类 型治理工艺。继续加大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推广力度并深 化管控工作。加强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储罐综合整治。对挥发性有 机物重点排放企业的生产运行台账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展开执法监管。 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快建设重点监管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对其他有组织排放口实施定期监测。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异常点进行走航排查监控。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组分15监测。探索建设工业集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网络。本项目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设储油库及工业炉窑, 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