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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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州粤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 二一年八月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概 述1一、 建设项目的特点1二、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3三、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四、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6五、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7第一章 总 则 81.1 编制依据 81.2 环境功能区划 15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221.4 评价标准 241.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311.6 主要保护目标 451.7 法律法规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49第二章

2、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692.1 现有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692.2 技改扩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832.3 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161第三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633.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63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65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03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034.2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2074.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2614.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744.5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904.6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2954.7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3094.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18第五章 环境风险评

3、价3205.1 风险调查 3205.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和风险评价等级3225.3 风险识别 3255.4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3265.5 环境风险分析 3275.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3285.7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3325.8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334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337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337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340第七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353i7.1 环保费用估算 353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3547.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结 355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578.1 运营期环境管理3578.2 污染物排放清单3

4、598.3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3648.4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3678.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368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709.1 项目概况 3709.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3709.3 污染物排放情况3719.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729.5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结论 375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3789.7 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说明 3789.8 总结论379附件 380附件 1 委托书 380附件 2 厂房用地性质证明文件 381附件 3 现有项目环评、验收批复文件 385附件 4 现有项目排污许可证 397附件 5 现有项目应急预案备案证

5、 398附件 6 废电路板成分检测报告400附件 7 废树脂粉成分检测报告405附件 8 铜粉成分分析检测报告410附件 9 废树脂粉毒性浸出检测报告415附件 10 免烧砖金属元素检测报告417附件 11 免烧砖毒性浸出检测报告419附件 12 免烧砖强度检测报告421附件 13 免烧砖产品质量标准423附件 14 免烧砖产品购销意向合同433附件 15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436ii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 述一、建设项目的特点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蕉华管理区老场(蕉华工业园区), 主要从事废覆铜板及边角料回收破碎后采用水摇床分选回收

6、铜粉。现有项目环评于 2009 年 4 月 22 日取得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线路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环评批复(梅市环审2009120 号),并于 2011 年 11 月 14 日取得梅州市中合环保再 生科技有限公司线路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验收批复(梅市环审2011207 号);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取得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覆铜板回收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 目环评批复(梅市环审201315 号),2013 年 12 月 16 日取得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 技有限公司覆铜板回收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批复(梅市环审2013121 号)。2021 年 2 月 3 日取得国家排

7、污许可证,证号: 91441427678805750X001U。考虑到公司现有设备和条件只能处理废覆铜板及边角料, 成为公司发展的颈瓶, 为了能做大做强做好废旧资源回收再生产业,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现 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扩建,淘汰和更新现有项目生产设备, 增加处理废电路板, 技 改扩建完成后年处理废电路板 28000t、废覆铜板 2000t,配套建设一条年利用 5 万吨 (其中 2.1 万吨为本项目自身废树脂粉产生量, 2.9 万吨为对外收集处理量) 废树脂 粉生产免烧环保砖生产线。 技改扩建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 环保投资 150 万元, 总 用地面积 11680.66 平

8、方米,总建筑面积 5114.1 平方米(其中利用现有建筑面积3474.1m2 ,新建建筑面积 1640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该项目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 年 5 月,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粤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1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风频NESES静风9.17%项目所在地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2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 环境影响评价的

9、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 的有关规定, 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 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粤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梅州 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接受委 托后, 环评单位成立了项目组, 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项目建设内容 调查, 收集了项目周边环境的基础资料; 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 声环境等环境质量进行了调查。按照环评相

10、关导则要求进行现状分析与预测评价, 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 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详见下图。;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 一 阶 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 二 阶 段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

11、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2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三、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 、环评文件类别的判定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利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 物)利用及处置”类别, 该类项目“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 的除外; 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12、),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内,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43、与环保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从废电路板、废覆铜板中回收有用金属资源, 属于规划中“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资源化利用”的推进项目, 并利用废树脂粉生产环保砖, 实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本项目距离韩江流域干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的最近距离为 2km,且不属于新 建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没有生 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梅州蕉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 本项目符合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

13、2017-2020 年)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农药、铬盐、 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等限制产业,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 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梅州蕉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设置水污染物排污口。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金矿采选等)、重 有色金属冶炼业(铅锌冶炼、铜冶炼、金冶炼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 镀)、铅酸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硫化

14、物矿制酸等) 等重金属污染重点行 业。本项目选址于梅州市不属于重金属污染重点地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本项目距离韩江流域干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的最近距离为 2km,不属于离干 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因此,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梅州 蕉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新增工业污水排放口。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金矿采选等)、重 有色金属冶炼

15、业(铅锌冶炼、铜冶炼、金冶炼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 镀)、铅酸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硫化物矿制酸等) 等重金属污染重点行 业。本项目选址于梅州市不属于重金属污染重点地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5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距离韩江流域干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的最近距离为 2km,不属于离干 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因此,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16、,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梅州 蕉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新增工业污水排放口。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的要求。本项目为废电路板破碎分选、废树脂粉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 收集处理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的原料仓库, 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 仓库, 其建设已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措施, 危险废物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 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可有效减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本项目为废电路板破碎分选、废树脂粉综合利用, 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本 项目的建

17、设有利于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促进固废资源化利用。因此, 本项目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是相符的。本项目为废电路板、废覆铜板、废树脂粉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正是加强 了加强废旧电子电器的规范化收集处理, 提高电子废物的收集率, 有效控制废旧电器 电子产品的流向。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与梅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是相符的。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区,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4、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四、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的核心内

18、容是对废电路板进行破碎和分选和利用废树脂粉生产环保砖。 项目全程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生产中产生的噪声也被严格控制在 生产车间之内, 不会对外部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是废电路 板回收处理过程中的粉尘颗粒物和生产环保砖过程中的粉尘颗粒物排放。环境评价中着重关注粉尘污染物对于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6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拟于梅州市蕉岭县蕉华管理区老场(蕉华工业 园区)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扩建, 淘汰和更新现有项目生产设备, 增加处理废电路板, 技改扩建完成后年处理废电路

19、板 28000t、废覆铜板 2000t,配套建设一条年利用 5 万 吨(其中 2.1 万吨为本项目自身废树脂粉产生量, 2.9 万吨为对外收集处理量) 废树 脂粉生产免烧环保砖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环保投资 150 万元, 占 11680.66 m, 总建筑面积 5114.1 平方米(其中利用现有建筑面积 3474.1m2,新建 建筑面积 1640m2)。技改扩建项目新增员工 35 人, 技改扩建后总员工 50 人, 全年生 产 300 天, 每日 2 班, 每班 8 小时。技改扩建项目的生产规模为: 1、废电路板湿法 分选生产线: 年处理 2.8 万吨废电路板(HW49

20、,不含元器件 900-045-49)和 2000 吨 废覆铜板; 2、废树脂粉制砖生产线:年处理 5 万吨废树脂粉(HW13 ,900-451- 13,其中 2.1 万吨为本项目自身废树脂粉产生量, 2.9 万吨为对外收集处理量)。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合理。通过对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污染情况、环保治理措施等的分析, 并对建设项目厂 址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 综合环境影响预测,在建设单位 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 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 环境管理, 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严格做好

21、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工作,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则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7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章 总 则1.1 编制依据1.1.1 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22、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2 月 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3、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14)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 号文, 1998 年 1 月 12 日);(15)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2011年 10 月 17 日);(16)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 年 1 月 24 日开始实施);(17) 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

24、发2013101 号, 2013 年 10 月 25 日);(18)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8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3 年 9 月 10 日);(19)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20)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 号) ;(22)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 ;(23)国务院关于印

25、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 号) ;(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 号);(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2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 ;(27)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28)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 号);(2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 34 号);(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26、(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3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32) 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年第 48 号);(33)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 号);(34) 关于印发的通知9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发2013103 号);(35) 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2016350 号)(36)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 年 6 月 20 日, 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 号,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3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0 年 11 月 25 日部

27、令第 15 号, 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38)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39)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 2011 年 2 月 16 日);(40)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 2008 年 7 月 1 日);(4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环发2005130 号, 2005 年 11 月 28 日);(42)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 号,2009 年 11 月 9 日);(43) 关于印发的通知

28、(环发2010113 号, 2010 年 09 月 28 日);(44) 关于发布(GB18599- 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号);(4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2012 年 7 月 3 日);(4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2012 年 8 月 7 日);(47)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146号, 2011 年 4 月 12 日);(48)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1128 号, 2011 年 10 月 28 日);(4

29、9)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 年 9 月 1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0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2012 年 12 月 30 日);(51)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 号, 2013 年 11 月 14 日);(52)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 2014 年 3 月 25 日);(53)关于发布的通知(环办201433号, 2014 年 4 月 4 日);(5

30、4)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14 号, 2013 年 2 月 27 日发布) ;(55)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 3 号);(56)“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2017 年 9 月 14 日);(57)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2018 年 6 月 27 日)(58)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 号,2019 年 3 月 28 日)(59)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2019年 6 月

31、 26 日);(60)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 2020 年6 月 24 日);(61)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463 号,2020 年 9 月 1 日);1.1.2 地方有关法规、规章、部门文件(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2)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3)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11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

32、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4)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8 年 11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5)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6)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9 年 3 月 1 日施行);(7)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1 月 27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33、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8)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 号);(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 号,1999 年 11 月 26 日);(1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办200271 号, 2002 年 9 月 28 日);(12) 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 号), 2008 年 4 月 28 日);(1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重点企业清

34、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环201137 号, 2011 年 4 月 15 日印发);(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 号, 2013 年 9 月 10 日);(1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6 号,2015 年 2 月 9 日);(16)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的通知(粤环201728 号, 2017 年 5 月 31 日);(17) 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粤环发201810号);12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35、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823 号);(19)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的建设项目名录 (2021年本) ;(20) 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 (粤办发201829 号, 2018 年 6 月 30 日);(21)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发20185 号, 2018 年 4 月 27 日);(22)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 号, 2019 年 3 月 14 日);(2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

36、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0329 号);(24)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 年) 的通知(粤环发20174 号);(25) 关于 同意调整梅州市 区梅江饮用水源保护 区划 的批复(粤府 函2009227 号) 。(2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 号) ;(2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7708 号);(2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29

37、)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调整严格控制区管控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179 号);(3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梅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28 号);(31) 关于同意梅州市 31 个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函(粤环函2002102 号);(32) 关于梅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942 号)。13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3 梅州市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梅市环字(2016)95 号;(2) 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 年

38、4 月);(3) 广东省梅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 关于同意调整梅州市区梅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09227 号) 。(5) 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 年);(6) 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20 年;(7) 梅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年);(8) 梅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07-2020 年);(9) 关于印发梅州市“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20254 号);(10) 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上报稿);(11) 蕉岭县土地利

39、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12) 蕉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3)蕉岭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1.1.4 技术规范文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40、)(HJ964-201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9)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14梅州市中合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 884-2018);(1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13)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

41、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16)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7)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 1995);(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 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环发201374 号);(21)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3 号);(22) 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 号,2020 年 2 月 20 日)。1.2 环境功能区划1.2.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梅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规划要求, 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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