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醉清风酒业数字化酿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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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醉清风酒业数字化酿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零二二年三月目 录第 1 章 概述1 项目建设由来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6第 2 章 总 则7 编制依据7 评价目的和原则10 环境功能区划10 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1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26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8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32 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37 评价工作内容及评价重点39 评价程序39第 3 章 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40 现有工程概况40 现有工程生产工艺43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及主要治理措施47 现有工程总

2、量控制指标56 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56第 4 章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58 工程概况58 产品方案及标准58 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59 工程分析67 总量控制98 项目三本账101 清洁生产102第 5 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4 自然环境104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8第 6 章 环境影响分析118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18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19 小结147第 7 章 环境风险评价148 评价工作程序148 项目风险调查148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149 环境风险识别150 源项分析155 环境风险分析15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57 环境应急监测

3、方案164 分析结论165第 8 章 污染治理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167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167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68 环保投资分析186第 9 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88 环保投资分析188 环境效益分析188 经济效益分析188 社会效益分析189 环境效益分析189 综合损益分析190第 10 章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191 环境管理191 环境监测计划193 排污许可管理194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195第 11 章 结论与建议200 结论200 要求与建议204第1章概述项目建设由来醉清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9 日,由酒业园

4、区管委会、泸 州老窖集团以及叙永县国资平台公司共同组建, 注册资本 2 亿元。公司以打造产 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为出发点, 走智能酿造的道路, 抢抓白酒绿色化、健康化、 时尚化的机遇, 以生产性服务和服务性制造为核心, 打造全国优质纯粮固态白酒 行业典范。随着我国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 泸州老窖集团以“真扶贫、扶真贫”为出发点,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 结合自身改革发展, 制定了以创新示范园项目为主的系 列扶贫工作方案, 即“1+N”扶贫项目,其中 1 是指建设一个飞地园区产业扶 贫叙永创新示范园, 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醉清风酒业数字化酿酒改扩建项目 是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泸

5、州是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 拥有泸州老窖、四川郎酒两大中国白 酒名酒品牌之花, 全市规模以上白酒企业 146 户。“十三五”期间泸州酒类产业将 突出内涵式、创新型发展, 注重产品结构调整、产品质量提升。推进成品酒产区 分级, 强化行业标准建设和“泸州酿”区域品牌建设, 探索认证认可服务, 巩固“中 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力争到 2025 年,建成中国白酒生态文明示范区、世界 著名白酒历史文化圣地, 全市酒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 1500 亿元。本项目符合 泸州地区“十三五”白酒产业规划, 将对泸州白酒产业提档升级起到示范效果, 为 泸州成为中国优质白酒核心产能区做贡献。为打造优质小曲清香

6、白酒酿造智能化生产水平, 醉清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 1.5 亿在江阳区黄舣镇(原三潭村 5 社) 开展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智能酿 造研发中试技改项目,该项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取得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醉清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智能酿造研发中试 技改项目 (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江环审批201938 号) ;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完工并于 2021 年 3 月通过了自主验收。本次项目是将原“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智能酿造研发中试技改项目”转 为正式生产线, 利用中试试验项目设备, 由批次实验改为连续生产, 将中试试验 线转为生产线

7、,满产后达到年产 5000 吨白酒生产能力; 同时, 在中试试验项目1所建成的厂房中新增年产 5000 吨数字化酿造设备,依托中试试验项目所建成的 能源动力设施、数字化控制系统和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新增 5000 吨/年酿造 产能, 达到年产 1 万吨小曲清香优质白酒生产规模。 本次项目为扩建项目, 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105- 510502-07-02-128179】JXQB-0111 号)。 根据现场调查, 企业在未经审批部门批 准的情况下, 自行对生产线进行了扩建, 新增酒甑、上甑机器人等酿酒设备, 涉 及未批先建, 泸州

8、市生态环境局对该行为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泸 环法责改20221 号) ,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建设并完善相关手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文的要求, 该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2021版) 的要求, 本项目属“十二、酒、饮料制造业 15”中的“25 酒的 制造 151”中的“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 1000 千升以下的除外) ”类,应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醉清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环川盛达

9、环保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 迅速组成了环评技术小组, 并收集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和相关文件, 组织技术人员实地踏勘本项目拟建地及周围环境关系现状, 收集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公报与针对本项目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实施的环境现状监测报 告,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预测本项目的环境影响, 针对不利影响提出减缓环保措 施,同时建设单位实施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 我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产业扶贫叙永 创新示范园醉清风酒业数字化酿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具有相应 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 作为

10、项目开展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 依据。因此,本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3)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阶段。2图1.2-1 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程序框图分析判定相关情况经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本项目为白酒生产项目, 既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 更不属于淘汰类项目, 因此白酒生产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与产 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 相符。同时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四川 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105-51050

11、2-07-02-128179】 JXQB-0111 号文件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 策。此外, 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发布的各项规划、功能区划、生态3环境保护规划、法律法规及行动计划; 项目的最终平面布局充分考虑了所在地自 然条件,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等多方面要求。相关情况的判定结果见下表。 项目相关判定结果一览表序号类别判定依据判定 结果1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符合2相关规划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符合3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符合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长江经济带生态

12、环境保护规划符合5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符合6关于促进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符合7四川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符合8四川省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2008-2020 年)符合9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 远景目标纲要符合10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11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符合12技术规范、条例法规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 符合1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14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符合1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1

13、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18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营运期。本项目营运过程主要环境问题包 括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 响如下。废水酿造过程产生的污水以及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通过管线输送至厂 内污水处理站, 采用“预处理+ LIC+MSBBR”工艺, 根据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 厂签订的废水处理协议,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798- 1996) 三级标准限值后, 再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 理达标后排入牛耳沟,最终汇入长江。其中酿造过程中产生

14、的高浓度的发酵黄水、 酒尾水回用复蒸综合利用不外排,最终以锅底水形式体现。废气4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粮仓卸料粉尘、发酵废气、异味以及污水 站恶臭。其中异味(有机废气) 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51/2377-2017)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相关标准限值, H2 S 和 NH3 执行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噪声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叉车、鼓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 80 105dB (A) 之间。在源头, 采用低噪声设备; 在噪声传播途径上

15、通过采取以 上减振、消声、隔声和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 结合距离衰减后, 对区域的影响较 小,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限值。固废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储粮仓收尘灰、 丢糟外售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站污泥脱 水干化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产生的危险废物交 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环评中注重分析各类固废处置措施的可行性。环境风险根据本项目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过程危险性识别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分 析结果,确定本项目的风险事故类型为:产品泄露、火灾爆炸和污水处理站废 水事故排放。按本环评所提措施运行,环境风险可控。地下水项目

16、主要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本项目生产车间内除办公区以 外的生产装置区全部采用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可满足渗透系数K1 10- 7cm/s 的一般防渗区要求;办公区采用混凝土+瓷砖,满足简单防渗要求;污水 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事故应急池、 基酒暂存罐区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为重点 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 透系数10-7cm/s), 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材料,渗 透系数10- 10cm/s。本项目所涉及的生产废水管网基本为可视化管网

17、,采用不锈钢材质,防渗5性能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 K110-7cm/s,应满足重点 防渗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环评中注重分析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 选址合理; 本项目拟 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采取了环评提出 的环保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 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不会改变 该区域环境功能; 工程在施工期会对局部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运行期拟采用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环

18、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内; 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6第2章 总 则编制依据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第 9 号, 2015.01.01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01.01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04.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01.01 ; 8)中华人民共

19、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08.26;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03.01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7.01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10.26;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11.01 ;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06.21;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45 号, 2013.12.7;1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 号文, 2005.12

20、.3;1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10.26;18)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国发200522 号文, 2005.07.2;19)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务院国发【2013】37 号, 2013.09.10; 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 591 号;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 国发201337 号, 2013 年 9 月 10 日); 2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 国发2015717 号, 2015 年 4 月 2 日); 2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1、(国务院, 国发201631 号, 2016 年 5 月 28 日); 2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2015 年 4 月) ;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态环境部令第 9 号, 2019 年 9 月 20 日) 。地方相关法规及部门规章1)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2018.1.1施行);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实施方法 (2019.1.1 施行);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18.1.1施 行);4)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 定的实施意见,(

22、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717 号文);5)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保护工作的决 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发200438 号文, 2004.12.30 发 布);6)关于印发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川污 防“三大战役”办201733 号);7)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8)关于促进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函 2015101 号);9)关于推进白酒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川办 发20189

23、2 号)。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 1-2016) ,2017.01.01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2018.12.1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2019. 03.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2016.01.0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2010.04.01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2011.09.01 ;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24、(HJ169-2018) ,2019.03.01 ;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9)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 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GB18218-2018); 1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 13)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4)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5-2010) ; 15)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 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

25、指南 酒、饮料制造。18) 关于印发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的通知(川环发201844 号) ;19)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20) 清洁生产标准 白酒制造业(HJ/T402-2007)。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工作文件1)项目委托书;2)项目备案文件;3)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4)项目执行标准的批复;5) 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智能酿造研发中试技改项目(一期)环境影 响报告表及批复;6) 醉清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叙永创新示范园智能酿造研发中试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7)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规划修编

2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8)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等。9评价目的和原则评价目的(1)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调查,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对项目工程情况的调研和技术资料分析,掌握工程的一般特征和污染特征,进一步分析项目建成和污染治理后的排污水平,选择适当的模式预 测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相 应的防治措施。(3)从环保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以及投产 运行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 优化项目建设, 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

27、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 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 充 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 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 价。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环境功能区划见下表: 环境功能区域规划一览表序号项目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1水环境功能区类水域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3声环境功能区3 类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森林公园否6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7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否8是否人口密集区否9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0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否1011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12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合理

28、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规定。 同时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四川省技术改 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 川投资备【2105-510502-07-02-128179】JXQB- 0111 号文件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与泸州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的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属醉清风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用地,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

29、010-2030),项目所在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要求。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前身为 2006 年成立的“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 分为发展区一期(西区)和发展区二期(南区)。 2006 年,泸州酒业集中发展 区一期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得了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批复(泸江府函2006 27 号),同年其规划环评取得了原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泸市环函2006 206 号),主要发展酒类、果饮类工业, 配套引入酒瓶生产、酒类包装、彩印等相 关工业。 2009 年, 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得了泸州市江 阳区人民政府批复(泸江府函2009191 号),次年其规

30、划环评取得了原泸州市 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泸市环建函2010110 号),主要发展包材、灌装、储 存等产业。 2016 年园区更名为“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 2019 年园区开展 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泸市环建函201910 号)。同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 复设立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川府函201920 号),主导产业为酿酒、印刷、 包装。 2020 年,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四川泸州 白酒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并同步开展了规划环评,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 (川环建函202120 号) 。11根据

31、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及审查意见,修编后 园区规划总面积增加至 15.84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黄舣镇场镇, 西抵成自 泸赤高速公路, 南邻弥陀镇, 北临长江。园区主导产业为白酒酿造及配套产业(灌 装、印刷、包材等)。(一)产业规模与用地性质根据园区规划目标, 至规划近期(2025 年) ,园区工业总产值达 1350 亿元 左右,白酒产能达 30 万吨/年。 目前园区已建和拟建白酒产能合计 11 万吨/年, 本项目产能为 1 万吨/年,未超出园区规划规模。项目位于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 因此符合园区用地要求。(二)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根据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园区生态

32、环境准入要求如下:(1) 产业准入门槛 1)鼓励类鼓励发展产业为以白酒产业及其配套产业;鼓励发展主业的上、下游产业、循环经济项目中与园区或片区规划实施不冲突的企业。2)允许类不排斥与园区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3)禁止类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清 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禁止新建石化、化工、有色和黑色金属冶炼、石墨及炭素制品、焦化、水 泥、燃煤发电、废弃物焚烧处理、屠宰、制浆造纸、印染、制革、专业电镀、化 学合成药制药、发酵类制药等与主导产业不相容的建设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 禁止引入

33、含汞、 镉、铅、砷、铬五类重点重金属废水排放的项目, 禁止引入废水排放含持久性有 机物的项目。本项目为白酒生产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2) 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合园区所在地的环境特点和规划产业定位等, 规划环评从空间布局约束、12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等方 面,对园区未来发展提出了如下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详见下表。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类 别准入要求主要内容本项目相关情况空 间 布 局 约 束产业功能区禁止新建石化、化工、有色和黑色 金属冶炼、石墨及炭素制品、焦化、 水泥、燃煤发电、废弃物焚烧处理、 屠宰、制浆造纸、印染、制革

34、、专业 电镀、化学合成药制药、发酵类制药 等与主导产业不相容的建设项目。 禁止 与园区生 活 空 间冲 突 或经环 保论证与周边企 业、规划用地等环境 不相容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无 法消除的项目。禁止 废水排 放含 有五类 重金 属和 “POPs”清单物质的项目。符合要求。本项 目 位于醉 清 风 厂 区 现有场地内,周边无环境制 约因素,在采取措施后, 污染物 对周边 环境影 响 可接 受,项目选址符合要 求。临近黄舣镇场镇、老弥陀场镇等区域优化项目选址,新引入项目应充分论证 环境相容性和选择合理性,满足产业准 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环 境风险防护 等相关要求,加强邻近场镇、居住区企 业

35、的环境管控。资 源 利 用 效 率工业用水重 复利用率近期(2025年) 70%、远期 (2030年 ) 80%符合要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进 一步提升厂区的工业水重 复利用率。区域中水回 用率近期(2025年)达10%、远期 (2030年 )达15%由园区进行实施。工业固废综 合利用率近期(2025年) 98.5%、远期(2030 年)达100%符合要求。厂区丢糟 、 收尘灰 、废 包装袋通过外委综合利 用消纳,厂区固废综合利 用率可达98.5%以上。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总 量 控 制水污染物排 放管控要求园区污水厂严格出水标准,园区污 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四川省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

36、物排放标准 ( DB51/2311-2016)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 标准(总氮除外,总氮15mg/L)。酿酒企业废水须先预处理达 发酵 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1-2011)表2或其修改清单相关 标准,非酿酒企业废水达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严格排水定额。根据泸州市“三线一单 ”成果的要求, 白酒酿造企业单位产品符合要求。 园区污水处理厂 出水 标准 执 行DB51/2311- 2016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 ”标准 (总氮除外,总氮 15mg/L) 。 根据发酵酒精和

37、白酒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于间接排放情形,若 通过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 书面合同,企业与公共污 水处理系统约定排至公共 污水处理系统的某项水污 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则以 该限值作为间接排放浓度13基准排水量应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 2011)表3要求,即白酒单位产品基准排 水量达到或低于10m3/t基酒。 实施中水回用,中水回用率至规划近 期(2025年)、远期(2030年)不低于 10%和15%。限值,不再执行表1、表2 和表3中的限值。 ”因 此,根据企业与园区污水 处理站签订协议,项目废 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38、三级标准排至园区 污水处理厂。厂区 白酒单位产品基 准排水量低于10m3/t基酒 要求。由园区进行实施。大气污染物 排放管控要 求园区地处泸州市江阳区,属于大气污 染物防治重点区,故园区大气污染物排 放须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如园区热电中 心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3223-2011)中表2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废气排放应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污染 物排放标准。 规划区能源结构采用清洁能源天然 气、电等,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 直接燃用生物质。VOCS 排放须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 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 2

39、377-2017)、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 2019)等相关要求。 规划区新增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 物须按照相关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 减替代。满足要求。 项目蒸汽由园区统一提 供。项目VOCS 排放满足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标准(GB3782- 2019)等相关要求。 评价提出,项目工业烟 (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 染物须按照相关总量管控 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危险废物安 全处置要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规划近期、远期均 达100%。满足要求。项目危

40、废均外 委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 处置。重金属管控 要求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 染防治规划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涉及 含五类重金属(汞、镉、铅、铬、砷) 废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满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 求污染物排放须落实总量指标。污染物排放须落实总量指 标。环 境 风 险 防 控建立园区三级防控体系,禁止园区事故废水外排。园 区和各企业应加强风险措施防范,制定风险应急预 案。加强应急演练,演练频率不得低于每年一次。项目厂区设置有事故池等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评价 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环 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 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 故。产 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1、、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 和地方明令禁止的项目。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 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14政 策 禁 止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 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 的项目。 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的项 目。项目。清 洁 生 产禁止技术落后,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二级或国内先进 水平的项目。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 先进水平。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符合性分析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为东经 104910630,北 纬 2729294的长江上游干流及部分支流

42、, 宽度为各河流 10 年一遇最高水位线 以下的水域和滩涂。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部分。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 为白饵、 达氏蝇、 胭脂鱼等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和其它长江上游 特有鱼类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本项目距离长江最近距离约3km,不在长江 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本项目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见下图。本项目图2.4-1 项目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依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在建项目外,15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 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本项目属于白酒酿造产业,并不属于该规划中的负面清单项目, 因此本项目 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相关要求。与其他相关规划及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与其他规划文件符合性分析规划名称规划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产业转 移指导目 录(2018 年本)根据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66 号公告, 2018 年 12 月 20日)对“川南经济区”的描述为“包括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四市,重点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终端、食品饮料等产业,培育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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