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可行方案研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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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可行方案研究20062006年年3 3月月4 4日日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1模式选择模式选择2账户体系账户体系3法律问题法律问题4业务流程业务流程5风险控制风险控制6联系联系ETF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证券公司与证券金融公司成熟市场有两种模式:分散化证券公司授信(美国、香港);成熟市场有两种模式:分散化证券公司授信(美国、香港);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日本、韩国、台湾)。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日本、韩国、台湾)。1.两种模式均是由证券公司直接向客户融资融券,区别在于证券公司

2、业务开展所缺的资金和证券来源不同。2.在分散化证券公司授信模式下,证券公司在自有资金和证券不足时,通过分散化的转融通手段向多家银行筹集。3.在证券金融公司集中授信模式下,证券公司在自有资金和不足时,通过集中的证券金融公司筹集。我国较为适合采取的证券金融公司授信模式。具体如下:我国较为适合采取的证券金融公司授信模式。具体如下:1.成立证券金融公司,其不直接向客户融资融券,而是在证券公司资金和证券不足时,向证券公司提供所缺的资金和证券。2.在全国成立2-3家证券金融公司,防范垄断。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本资料来源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一级登记模式

3、:我国目前一级登记模式:我国目前质押证券在登记公司直接明细登记在客户名下;二级登记模式:海外主要市场二级登记模式:海外主要市场质押证券在登记公司登记在证券公司总账下,由证券公司负责对客户的二级明细登记。融资融券业务应选择一级登记模式融资融券业务应选择一级登记模式我国目前规定,证券直接明细登记在客户名下,因此客户质押证券转移过户给证券公司很难操作。如果客户质押证券转移过户到证券公司名下,无法杜绝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证券,可能形成新的系统风险。一级登记与二级登记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1模式选择模式选择2账户体系账户体系3法律问题法律问题4业务流程业务流程5风险控制风险控制6联

4、系联系ETF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独立的融资融券账户体系1 融资融券账户体系与客户原有普通账户体系独立,同时在登记公司建立独立的融资融券业务结算体系。客户融资融券保证金账户:客户融资融券保证金账户: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独立于普通资金账户的融资融券保证金账户,存放客户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资金。客户融资融券证券账户:客户融资融券证券账户:客户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独立于普通证券账户的融资融券证券账户,登记质押证券。证券金融公司相关账户:证券金融公司相关账户:证券金融公司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融资融券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

5、研究 独立的融资融券账户体系2证券公司相关账户:证券公司相关账户:证券公司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融资融券备付金账户。证券公司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转融券证券账户,证券转融通融入通过此账户进行。其它相关账户。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1模式选择模式选择2账户体系账户体系3法律问题法律问题4业务流程业务流程5风险控制风险控制6联系联系ETF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资产质押的法律问题股票、金钱(动产)担保适用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担保方式。股票、金钱(动产)担保适用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担保方式。1.质押股票(融资的担保);2.质押保证金(融券的担保)。在证券直接登记在投资

6、者名下的一级模式下,质押要取得对抗第在证券直接登记在投资者名下的一级模式下,质押要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三人的效力必须符合法定程序。1.股票质押登记生效2.金钱质押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并转移占有生效。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资产质押面临的法律问题: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资产质押面临的法律问题:1.登记结算公司无账户内股票自动质押的登记规则、程序;2.股票质押登记后,若被司法冻结则不能卖出;3.金钱质押生效的特定化及转移占有做法,目前尚无具体法律规则;4.办理转融通业务时,现行法律无质押权让与、及让与登记的规则。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案解决方

7、案:解决方案:最好由最高院作出司法解释,也可在国务院规定的行政法规层面上解决。1.登记结算公司依据担保法,制定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自动质押登记规则(可行);2.国务院根据法律授权,制定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包含担保效力和质押权让与规则)(可行);3.国务院授权证监会、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制定具体业务规则(可行);4.最好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相应司法解释,主要解决股票冻结后的卖出问题和保证金质押担保的效力问题,如较难协调则可在上述行政法规中明确。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1模式选择模式选择2账户体系账户体系3法律问题法律问题4业务流程业务流程5风险控制风险控制6联系联系ETF融

8、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开户及资质认定客户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融资融券证券账户,在证券公司开立融资融券保证金账户;客户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以其账户内的全部资产作为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担保。1.融资时,客户以融资融券证券账户内的股票为质押;2.融券时,客户以融资融券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为质押。客户资质认定标准:客户资质认定标准:1.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资产总额;2.投资者需要在证券公司有一段时期的历史交易;3.客户经理的推荐;4.投资者须已达合法年龄;5.限制部分机构和个人参与融资融券。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评估额度 证券公司根据对客户的资信评估,以及其

9、融资融券账户整体担保资产量,按照事前确定的融资比率及融券保证金比率,评估客户质押资产,核定可提供给客户的融资及融券额度。包括:1.融资融券限额:客户最大融资融券量,即使有再多抵押品,也不能超过融资融券限额。2.质押价值:即按客户担保证券的一定比率折算出的融资融券额度,并每日实时盯市,即时调整。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1.客户融资时,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当客户买入股票量超过其自有可用资金余额,证券公司为其提供融资,资金不划入客户融资融券保证金账户,而是代客户完成和登记结算公司的资金交收。2.客户融券时,在融券额度范围内,证券公司将融券证券从自营证券账户或转融券证券账

10、户中过户到客户融资融券证券账户中,同时冻结客户110的融券保证金。3.客户卖出交易时,所得资金首先归还欠证券公司款项,余额划回客户融资融券资金账户;4.客户融券到期后,在融资融券账户中买入相应证券,归还给证券公司,同时冻结的保证金解冻。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资金(代交收)资金(代交收)质押股票质押股票借入方借入方融资利息融资利息出借方出借方融资图示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证券证券现金抵押品现金抵押品(110%)借入方借入方借券费借券费出借方出借方投资媒体投资媒体现金现金现金投资现金投资收益收益现金返还现金返还证券的经济获益证券的经济获益融券图示

11、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转融通1.证券公司在自有资金和证券不足时,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2.证券公司将客户质押证券及保证金,转质押给证券金融公司;3.证券金融公司根据转质押资产量计算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金额,为证券公司提供所缺的资金和证券。4.客户需要卖出证券时,证券公司将转质押证券转回客户账户,同时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新的质押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警戒与平仓1.证券公司实时监控客户融资融券账户资产价值,达到担保不足的警戒指标时证券公司邮件通知客户补充,达到担保不足的平仓指标时有权进行平仓处理。2.客户融资融券账户资产平仓后的所得资产(

12、融资时平仓得到资金,融券时平仓得到证券),首先归还客户融资资金或融券证券,剩余资产划入客户融资融券账户。3.当平仓资产不足偿付客户的融资融券业务的欠款和欠券时,证券公司保留对客户的追索权。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1模式选择模式选择2账户体系账户体系3法律问题法律问题4业务流程业务流程5风险控制风险控制6联系联系ETF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风险点及措施 风险证券公司风险融资融券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平仓风险比率控制风险客户资产安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证券安全风险证券公司或分支机构非法融资风险。其它风险风险管理措施融资融券柜台系统实行标准化管理;设计标

13、准化融资融券协议范本,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作为强制平仓的法律依据;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券商净资本等指标相匹配;制订详细的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控制;对可质押证券、融资比率等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之前对融资融券的可融额度进行确认。客户融资融券账户资金由独立存管体系管理,客户可通过证券公司查询;客户融资融券账户证券在登记结算公司进行明细管理,客户可通过登记结算公司查询;业务总部集中管理。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比率确定 最终融资比率最终融资比率=(1),(2)(1),(2),(3)&(4)(3)&(4)最低对应比率最低对应比率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

14、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券品种选择及限制融券卖出存在的问题:融券卖出存在的问题:1.融券卖出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造成价格剧烈下跌;2.融券卖出交易可能被某些意图发布谣言的投资者利用,鼓动其他投资者跟风抛售并从股价下跌中获利。融券品种及交易限制:融券品种及交易限制:融券品种限制融券品种限制1.仅允许最具流动性的证券品种进行融券卖出交易;2.限制融券卖出规模,单一股票融券量不超过股本一定比例;3.当有可能出现问题的时候禁止个别股票的卖空。融券交易限制融券交易限制 限价卖空规则,避免因卖空而造成股票价格的连续快速下跌,应用非常普遍(如美国、日本、香港、澳大利亚)。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

15、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1模式选择模式选择2账户体系账户体系3法律问题法律问题4业务流程业务流程5风险控制风险控制6联系联系ETF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对市场影响浅析从近期看,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对市场会产生有利影响;从中长期看,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完善股价形成机制,活跃交易、调节市场。融资业务风险较小融资业务风险较小融资的标的证券都是业绩稳定、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强的股票,只要控制好融资比率,融资业务的风险不大。融资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活跃融资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活跃融资交易将活跃蓝筹股交易,并给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融券业务对市场负面影响有限融券业务对市场负面影响有限融券业务操作复杂,并且需求方主要为机构投资者,业务需求较小。此外,市场已连续下跌5年,上涨的可能性较大,投资者融券卖空交易风险较大,融券对市场的负面影响有限。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融资融券业务可行方案研究对深证100ETF的影响浅析通过融券所得证券换取ETF份额,能提高套利的效率。融资的标的证券都是业绩稳定、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强的股票,能促进ETF成分股的交易活跃。ETF若能列为融资标的,将有利于其规模的扩大。融资能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现金替代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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