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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侦查概述内容提示第十四章 侦查第二节侦查行为第三节侦查终结内容提示侦查终结第十四章 侦查本课程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教学第十四章侦查第三节侦查终结一、侦查终结的概念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第十四章侦查第三节侦查终结二、侦查终结的要求(一)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案件事实包括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者罪轻的事实和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行为,则应当查清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危害结果以及是否有漏罪和没被追究的人。
2、如果案件事实没有查清,侦查就不应当终结。第十四章侦查第三节侦查终结(二)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是指证据材料经过反复核对无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证明链条环环相扣,并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足以排除或者确认犯罪嫌疑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达到这个证明标准。(三)法律手续完备 法律手续完备是指在侦查中形成的文书和履行的法律手续齐全和完整,是衡量侦查活动是否严格依法进行的标准。第十四章侦查第三节侦查终结三、侦查终结的程序(一)制作侦查终结报告(二)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审批 办案单位应当将结案报告报送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
3、定。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按要求装订立卷。第十四章侦查第三节侦查终结(三)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共同犯罪案件的起诉意见书,应当写明每个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具体罪责和认罪态度,并分别提出处理意见。第十四章侦查第三节侦查终结(2)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第十四章侦查第三节侦查终结2.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终结的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1)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应当由侦查部门制作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审查起诉的程序,-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2)认为应当撤销案件的,应当由侦查部门制作撤销案件意见书,报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