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HJ856-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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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HJ856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glass industry flat glass(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7-09-12发布2017-09-12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2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14

2、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16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218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269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2910合规判定方法.33附录 A(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36附录 B(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内容.44ii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

3、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平板玻璃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核发机关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对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属于国家或地方已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或者生产装置,应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河北科技大学、恒联海航(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

4、省环境科学学会。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09 月 12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7 年 09 月 12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平板玻璃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执行 GB 26453 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

5、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6453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HJ 494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6、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

7、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2HJ-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HJ-20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监1996470 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 号)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 2013 年第 14 号)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 年本)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 年第 90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 号)关于开展火电

8、、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 号)关于加强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动监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488号)关于发布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 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平板玻璃工业flat glass industry指采用浮法、压延等工艺制造平板玻璃的工业。3.2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flat glass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含有平板玻璃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污单位。3.3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 emission limits指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的

9、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量。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1基本原则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相应信息表。填报系统下拉菜单中未包括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规定需要填报或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认为需要填报的,可自行增加内容。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增加的管理要求,应填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一栏。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在填报申请信息时,应评估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现状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填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措施”一栏。平板玻璃工

10、业排污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基本情况,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3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4.2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应填报单位名称、邮政编码、是否投产、投产日期、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区域、是否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文号(备案编号)、是否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及文号、是否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及文号、颗粒物总量指标(t/a)、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氨氮总量指标(t/a)、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如有)等。4.3主要产品及产能4.3.1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

11、设施及设施参数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填报内容见表 1。表 1 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表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设施参数浮法玻璃生产线原料破碎系统粗破机处理量细破机处理量筛分机处理量斗式提升机输送量带式输送机输送量其他/备料与储存系统斗式提升机输送量带式输送机输送量筛分机处理量均化装备处理量其他/配料系统混合机总容积斗式提升机输送量带式输送机输送量窑头料仓仓储量其他/碎玻璃系统碎玻璃破碎机破碎量带式输送机输送量其他/熔化工序投料机日投料量玻璃熔窑熔化量其他/浮法玻璃生产线成型退火工序锡槽拉引速度在线镀膜设备镀膜类

12、型退火窑退火能力其他/4续表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设施参数浮法玻璃生产线切裁装箱工序退火窑辊道转动设备车速横切机切割长度范围落扳、破碎机破碎量其他/压延玻璃生产线原料破碎系统粗破机处理量细破机处理量筛分机处理量斗式提升机输送量带式输送机输送量其他/备料与储存系统斗式提升机输送量带式输送机输送量筛分机处理量均化装备处理量其他/配料系统混合机总容积斗式提升机输送量带式输送机输送量窑头料仓仓储量其他/碎玻璃系统碎玻璃破碎机破碎量带式输送机输送量其他/熔化工序投料机日投料量玻璃熔窑熔化量其他/成型退火工序压延成型机速度范围退火窑退火能力其他/切裁装箱工序退火窑辊道转动设备车速横切机切割长度范围落

13、扳、破碎机破碎量其他/燃料供应单元燃油系统贮油设施贮油量其他/燃气系统天然气储罐容积焦炉煤气储罐容积其他/煤制气系统煤库库储量煤加工、筛分装备处理量上煤机投煤量5续表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设施参数燃料供应单元煤制气系统煤气发生炉煤气产量其他/燃石油焦系统石油焦(粉)库库储量破碎装备破碎量研磨装备加工量筛分设备处理量输送设备输粉量其他/公用单元余热锅炉及发电系统余热锅炉锅炉效率汽轮机额定功率发电机输出功率其他/软化水制备系统多介质过滤装置流量其他/氮氢保护气制备系统分馏塔出塔氮气量氨分解炉氨分解能力电解槽氢气产量其他/给水及循环水冷却系统冷却水塔流量其他/液氨/氨水储存系统液氨储罐容积氨水

14、罐容积其他/辅助系统灰库占地面积灰渣场占地面积石膏库房占地面积脱硫副产物库房占地面积其他/4.3.2生产设施编号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填报内部生产设施编号,若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无内部生产设施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 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并填报。4.3.3产品名称分为浮法玻璃、压延玻璃。4.3.4生产能力及计量单位生产能力为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不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产能。产能计量单位为万 t/a。64.3.5设计年生产时间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中的年生产时

15、间填写。4.3.6其他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填写。4.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4.4.1原辅材料及燃料种类原料种类包括硅砂、长石、白云石、石灰石、纯碱、碎玻璃、其他。辅料种类包括工艺过程中添加的辅料以及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添加的化学药剂等,如澄清剂、助熔剂、氧化剂、还原剂、着色剂、脱色剂、乳浊剂、氨水、液氨、石灰、石灰石、烧碱、其他。燃料种类包括天然气、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重油、煤焦油、石油焦、燃煤、其他。4.4.2设计年使用量及计量单位设计年使用量为与产能相匹配的原辅材料及燃料的年使用量。计量单位为万 t/a 或万m3/a。4.4.3原辅料硫元素、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平板

16、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填报主要原辅材料的硫元素占比,按设计值或上一年的实际值填报。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依据实际情况填报。4.4.4燃料灰分、硫分、挥发分及热值使用燃煤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需填写燃煤的灰分、硫分、挥发分及热值,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重油、煤焦油及石油焦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需填写硫分及热值。使用煤焦油、重油、石油焦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燃料的特性,填报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锌等重金属成分及占比。可按设计值或上一年的实际值填报。4.4.5其他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填写。4.5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4.5.1一般原则废气产排污环节、污

17、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对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有组织、无组织)、污染治理设施、是否为可行技术、有组织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废水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74.5.2废气4.5.2.1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设施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设施填报内容见表 2。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污染物种类依据 GB 26453 确定,有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标准确定。对于使用重油

18、、煤焦油、石油焦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还应根据排污单位实际排放情况考虑汞、镉、铬、砷、铅、镍、锌等重金属污染物。8表 2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设施一览表生产单元生产设施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浮法玻璃生产线粗破机、细破机、筛分机、斗式提升机、带式输送机、其他破碎废气、筛分废气、输送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是否如采用不属于“6 污染

19、防治可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料破碎系统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在破碎、筛分、输送等阶段封闭操作,在各转载及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其他同上斗式提升机、带式输送机、筛分机、其他输送废气、筛分废气、投料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同上备料与储存系统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在筛分、输送等阶段封闭操作,硅质原料的均化在密闭的均化库中进行,在各转载及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

20、在易产生扬尘的临时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其他同上混合机、斗式提升机、带式输送机、窑头料仓、其他混合废气、输送废气、投料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同上配料系统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在混合、输送、投料等阶段封闭操作,在各转载及上料口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其他同上碎玻璃破碎机、带式输送机破碎废气、输送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

21、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同上投料机、玻璃熔窑熔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湿式电除尘器、其他同上9续表生产单元生产设施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浮法玻璃生产线投料机、玻璃熔窑熔化二氧化硫有组织使用低硫燃料、旋转喷雾法脱硫技术、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技术、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钠碱法脱硫技术、双碱法脱硫技术、其他是否如采用不属于

22、“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氮氧化物分级燃烧技术、全氧燃烧技术、纯氧燃烧技术、富氧燃烧技术、低氮燃烧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其他同上氯化氢、氟化物(以总 F 计)、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协同处置/汞a、镉a、铬a、砷a、铅a、镍a、锌a/在线镀膜设备在线镀膜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以总F计)、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吸收塔、焚烧装置同上压延玻璃生产线粗破机、细破机、筛分机、斗式提升机、带式输送机、其他破碎废气、筛分废气、输送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

23、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同上原料破碎系统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在破碎、筛分、输送等阶段封闭操作,在各转载及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其他同上斗式提升机、带式输送机、筛分机、其他输送废气、筛分废气、投料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同上10续表生产单元生产设施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压延玻璃生产线斗式提升机、带式输送机、筛分机

24、、其他备料与储存系统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无组织在筛分、输送等阶段封闭操作,在各转载及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在易产生扬尘的临时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其他是否如采用不属于“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混合机、斗式提升机、带式输送机、窑头料仓、其他混合废气、输送废气、投料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同上配料系统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在混合、输送、投料等阶段封闭

25、操作,在各转载及上料口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其他同上碎玻璃破碎机、带式输送机破碎废气、输送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同上投料机、玻璃熔窑熔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湿式电除尘器、其他同上二氧化硫使用低硫燃料、旋转喷雾法脱硫技术、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技术、石灰石/石灰-石膏

26、法脱硫技术、钠碱法脱硫技术、双碱法脱硫技术、其他同上氮氧化物分级燃烧技术、全氧燃烧技术、纯氧燃烧技术、富氧燃烧技术、低氮燃烧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其他同上氯化氢、氟化物(以总 F 计)、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协同处置/11续表生产单元生产设施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压延玻璃生产线投料机、玻璃熔窑熔化汞a、镉a、铬a、砷a、铅a、镍a、锌a有组织/燃料供应单元贮油设施燃油系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加强储罐及输送管路的密封,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煤库、加工设备、筛分装备、上煤机煤制气系统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

27、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是否如采用不属于“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组织煤炭储存于储库、堆棚中同上煤气发生炉硫化氢无组织/石油焦(粉)库、破碎装备、研磨装备、筛分设备、输送设备破碎废气、研磨废气、筛分废气、输送废气、其他颗粒物有组织静电除尘器(注明电场数,如三电场、四电场等)、袋式除尘器(注明滤料种类)、电袋复合除尘器(同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要求,注明电场数和滤料种类)、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其他同上燃石油焦系统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在石油焦的储存、破碎、研磨

28、、筛分、输送等阶段封闭操作,在输送设备及各转载点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同上公用单元液氨储罐、氨水罐液氨/氨水储存系统氨气无组织氨水/液氨用全封闭罐车运输、配氨气回收或吸收回用装置、氨罐区设氨气泄漏检测设施同上a 适用于使用重油、煤焦油、石油焦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124.5.2.2污染治理设施、有组织排放口编号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可填写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内部编号,若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无内部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 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并填报。有组织排放口编号填写地方环境保护主

29、管部门现有编号,若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未对排放口进行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 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并填报。4.5.2.3排放口设置要求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及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有关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的规定,填报废气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4.5.2.4排放口类型废气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废气主要排放口为经玻璃熔窑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净烟气排放口。除主要排放口之外的其他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4.5.3废水4.5.3.1废水类别、污

30、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及污染治理设施填报内容见表 3。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污染物种类依据 GB 8978、GB/T 31962 确定,有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标准确定。表 3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一览表废水类别燃料类型废水来源污染物种类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原料车间冲洗废水所有燃料原料车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混凝+沉淀、混凝+沉淀+过滤、其他是否如采用不属于“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余热锅炉循环冷却排污水所有燃料余热锅炉pH、悬

31、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反渗透、其他生产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所有燃料玻璃熔窑、锡槽等生产设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反渗透、其他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所有燃料软化水制备系统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混凝+沉淀、混凝+沉淀+过滤、其他含酚废水发生炉煤气煤气发生炉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破乳+萃取+生化、其他含油废水重油、煤焦油储油设施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隔油+混凝+气浮、其他13续表废水类别燃料类型废水来源污染物种类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脱硫废水所有燃料湿法脱硫系统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硫化物、总汞a、总镉a、总铬a、总砷a、总铅a、总镍a、总锌a

32、中和+絮凝+沉淀、其他是否如采用不属于“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生活污水所有燃料厂区生活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活性污泥法、其他初期雨水所有燃料厂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b、挥发酚c、总氰化物c、硫化物c混凝+沉淀、混凝+沉淀+过滤、中和+絮凝+沉淀、破乳+萃取+生化、隔油+混凝+气浮、其他a 适用于使用重油、煤焦油、石油焦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b 适用于使用重油、煤焦油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c 适用于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4.5.3.2排放去向及排放规律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

33、位应明确废水排放去向及排放规律。排放去向分为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入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用等)。排放规律分为连续排放,流量稳定;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型排放;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

34、规律,且不属于非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4.5.3.3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可填写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内部编号,若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无内部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 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并填报。排放口编号应填写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编号,若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未对排放口进行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 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

35、(试行)进行编号并填报。4.5.3.4排放口设置要求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及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14标准中有关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的规定,填报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4.5.3.5排放口类型废水排放口分为废水总排放口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4.6其他要求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还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包括全厂及各工序)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应至少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辅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应至少包括主体设施、公辅设施、全厂污水处理站等,同时注明厂区雨水和污水排放口位置。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

36、值确定方法5.1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5.1.1废气排放口及执行标准废气排放口应填报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出口内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及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其余项为依据本标准第4.5 部分填报的产排污环节及排放口信息,信息平台系统自动生成。5.1.2废水排放口及执行标准废水直接排放口应填报排放口地理坐标、间歇排放时段、受纳自然水体信息、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及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间接排放口应填报排放口地理坐标、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名称及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余项为依据本标准第 4.5 部分填报的产排污环节及排放

37、口信息,信息平台系统自动生成。废水间歇式排放的,还应载明排放污染物的时段。5.2许可排放限值5.2.1一般原则许可排放限值包括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量为年许可排放量,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环境管理规定调整许可排放量的核算周期。年许可排放量是指允许排污单位连续 12 个月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年许可排放量同时适用于考核自然年的实际排放量。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将年许可排放量按月进行细化。对于大气污染物,以排放口为单位确定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以厂界为单位确定无组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为各主要排放口年许可排放量之和,一般排放口不设置许可排

38、放量要求。对于水污染物,以排放口为单位确定许可排放浓度,不设置许可排放量要求。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按照从严原则确定许可排放浓度,依据总量控制指标及本标准规定的方法从严确定许可排放量。2015 年 1 月 1 日(含)15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限值还应同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总量控制指标包括地方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文确定的排污单位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时的总量控制指标、现有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等地方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单位以一定形式确认

39、的总量控制指标。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填报许可排放量时,应在排污许可申请表中写明申请的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申请的许可排放限值严于本标准规定的,排污许可证按照申请的许可排放限值核发。5.2.2许可排放浓度5.2.2.1废气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浓度时,应依据 GB 26453 及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按照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其他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若执行不同许可排放浓度的多台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采用混合方式排放废气,且选择的监控

40、位置只能监测混合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则应执行各限值要求中最严格的许可排放浓度。5.2.2.2废水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浓度时,应依据 GB 8978、GB/T 31962 及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若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在同一个废水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废水,且每种废水同一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不同时,许可排放浓度按照 GB 8978 中附录 A 的要求确定。5.2.3许可排放量5.2.3.1一般原则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明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许可排放量。5.2.3.2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根据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产能确定大气污染物

41、年许可排放量。年许可排放量计算公式:n1ii年许可EE(1)式中:E年许可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年许可排放量,t/a;16Ei第 i 个主要排放口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a。对于非纯氧燃烧玻璃熔窑,按式(2)核算各主要排放口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910KTPCQEiiii(2)式中:Qi第 i 个主要排放口标准状态下的基准排气量,Nm3/t 产品,具体见表 4;Ci第 i 个主要排放口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Pi第 i 个主要排放口对应装置的产能,以玻璃液计,t/d;T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或设计的年运行天数,d;K玻璃熔窑熔化量与产品产量转换系数,浮法工艺取 0.88,压延工艺

42、取 0.85。表 4 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基准排气量表序号生产单元主要工艺排放口排放口类别规模等级基准排气量(Nm3/t 产品)1浮法熔化工序经玻璃熔窑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净烟气排放口主要排放口日熔量500t4410(4950a)500t日熔量600 t4220(4500a)600t日熔量900 t4080(4250a)日熔量900 t32002压延熔化工序经玻璃熔窑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净烟气排放口主要排放口/4394(4550a)a 适用于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对于纯氧燃烧玻璃熔窑,按式(3)核算各主要排放口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910TPCQEiiii(3)式中:Qi第

43、i 个主要排放口标准状态下的基准排气量,取 3000m3/t(玻璃液);Ci第 i 个主要排放口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m3;Pi第 i 个主要排放口对应装置的产能,以玻璃液计,t/d;T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或设计的年运行天数,d。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实际生产能力不大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生产能力且具备有效在线监测数据的,也可按9.2部分核算的前一自然年实际排放量为依据申请年许可排放量,其中浓度限值超标时段或者监测数据缺失时段的排放量不得计算在内。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6.1一般原则本标准所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及运行管理要求可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许可证17申请材料审核的参考。对于平板

44、玻璃工业排污单位采用本标准所列可行技术的,原则上认为具备符合规定的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对于未采用本标准所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已有监测数据;对于国内外首次采用的污染防治技术还应提供中试数据等说明材料)证明可达到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相当的处理能力。对不属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污染防治技术,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加强自我监测、台账记录,评估达标可行性。待平板玻璃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发布后,以规范性文件为准。6.2废气6.2.1可行技术平板玻璃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见表 5。表 5平板玻璃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环境要素排放口主要污染物燃

45、料名称可行技术废 气 有组 织 排放原料破碎、筛分、储存、称量、混合、输送、投料等通风生产设备对应排气筒颗粒物所有燃料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玻璃熔窑对应排气筒颗粒物所有燃料高温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高温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二氧化硫所有燃料湿法脱硫技术(石灰石/石灰-石膏法)、半干法脱硫技术(烟气循环流化床法)氮氧化物(以NO2计)天然气纯氧燃烧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组合降氮技术发生炉煤气、焦炉煤气、重油、煤焦油、石油焦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组合降氮技术废 气 无组 织 排放/颗粒物所有燃料

46、在原料破碎、筛分、储存、称量、混合、输送、投料等阶段封闭操作,在各转载及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硅质原料的均化在密闭的均化库中进行,煤炭储存于储库、堆棚中6.2.2运行管理要求6.2.2.1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186.2.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对于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源,应按主要工艺分别明确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具体见表 6。表 6 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主要工艺控制措施原料破碎系统(1)硅质原料的均化在密闭的均化库中

47、进行;(2)粉料卸料口密闭或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3)在物料输送阶段选择密闭式斗式提升机或螺旋输送机、对皮带输送机进行有效密闭;(4)配料车间产生粉尘的设备和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备料与储存系统配料系统碎玻璃系统燃油系统加强储罐及输送管路的密封,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煤制气系统煤炭储存于储库、堆棚中燃石油焦系统(1)在石油焦的储存、破碎、研磨、筛分、输送等阶段封闭操作;(2)在输送设备及各转载点等产尘点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液氨/氨水储存系统氨水/液氨用全封闭罐车运输,配氨气回收或吸收回用装置,氨罐区设氨气泄漏检测设施其他(1)厂区运输道路全硬化、及时清扫、

48、无积灰扬尘、定期洒水抑尘;(2)各收尘器、管道等设备运行完好,无粉尘外溢;(3)粉状物料采用新型散装罐车,在装车设备上加装通风除尘系统;(4)厂区设置车辆清洗、清扫装置。6.2.2.3其他控制要求a)禁止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b)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使用的燃料应符合关于发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c)应妥善收集、贮存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及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焦油,贮存应符合 GB18597 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d)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中有原辅材料、燃料等其他污染防治强制要求的,还应根据环境影

49、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明确其他需要落实的污染防治要求。e)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污染治理设施检维修计划,检维修计划应至少包括检维修的起始时间、情形描述、预计结束时间、拟采取应对措施等内容。污染治理设施检维修、故障期间,烟气经旁路排放时,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上报检维修总结,检维修总结应至少包括检维修的起始时间、情形描述、结束时间、采取的应对措施、检维修期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等内容。196.3废水6.3.1可行技术平板玻璃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见表 7。表 7平板玻璃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50、排放方式类型主要污染物可行技术循环回用原料车间冲洗废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混凝+沉淀、混凝+沉淀+过滤等组合处理技术余热锅炉循环冷却排污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反渗透等深度处理技术生产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反渗透等深度处理技术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混凝+沉淀、混凝+沉淀+过滤等组合处理技术脱硫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硫化物、总汞a、总镉a、总铬a、总砷a、总铅a、总镍a、总锌a中和+絮凝+沉淀组合处理技术含酚废水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破乳+萃取+生化组合处理技术含油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隔油+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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