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32.19-2023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19部分:弱电系统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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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G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 号: DB11/T 1832.192023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 19 部分: 弱电系统工程Construction workmanship code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Part19:weak current system engineering20230627 发布 20231001 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 19 部分: 弱电系统工程Construction workmanship code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Part19:weak c

2、urrent system engineering编 号: DB11/T 1832.19-2023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行日期: 2023 年 10 月 01 日2023 北京前 言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京质监发201820 号) 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综合管线; 4 综合布线系 统; 5 建筑电气防火; 6 安全防范系统

3、; 7 视频监控系统; 8 停车库(场)管理系 统; 9 有线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10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11 呼叫信号和 信息发布系统; 1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3 信息、通信网络系统; 14 弱电系统机房。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 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建工大厦 9 层,邮编: 100055; 电话:010-63989087;电子邮箱:kcdqzw)。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

4、促进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中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照明学会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萧 宏 周卫新 申景阳 廖科成 于 峰 任长宁 杜圣辉 颜 勇 谢 力 刘宝东 孙 伟 齐向勇

5、颜钢文 董海峰 冀 超 张亚平 张颖辉 姚常胜 张会中 张 盟 刘彬彬 张士彤 杜金泽 丛桂杰 万文实 安红印 丁名佳 曹雪菲 赵 刚 刘 冉 康 莉 闫伟东 孙建伟 王 涛 汪 芳 黄 亚 王 飞 王海鱼 姚 震 田树玲 傅 永 刘晓明 王 琦 杜苍松 吴平建 文 轩 刘景锋 李 琨 赵 宏 牛 征 刘东阳 马一方 王 旭 李振东 胡 洋 赵 明宋立新 赵光硕 刘晓伟 李 茂 应小军 赖建辉 张 雷彭 琳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刘文山 刘 静 王振生 董玉安 张宏鹏 郑卫红 连毅斌目 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综合管线 34 综合布线系统 135 建筑电气防火 276 安全防范系统 67

6、7 视频监控系统 818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879 有线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9510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10111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 1081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1213 信息、通信网络系统 12114 弱电系统机房 126本规程用词说明 140引用标准名录 141附:条文说明 142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Basic Requirements 23 Integrated Pipeline 34 Generic Cabling System 135 Building Electrical Fire Protection 276 Sec

7、urity System 677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818 Parking lots Management System 879 Cable TV and Satellite Receiving System 9510 Public Address and hall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 10111 Call Signal and Information Release System 10812 Building Equipment Monitoring System 11213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

8、ion Network System 12114 Weak Current System Room 126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40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41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421 总 则1.0.1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管理,规范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弱电系统施工。1.0.3 建筑工程弱电系统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12 基本规定2.0

9、.1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2.0.2 安装、调试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及专业能力。2.0.3 工程应按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2.0.4 施工方案、系统调试方案应由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并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2.0.5 施工作业前,应进行施工方案及分项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做法、质量标准及注意事项等要求。2.0.6 工程材料、设备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属于国家“CCC ” 强制认证范围的材料、设备等产品,其名称、型号、规格应与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一致,并 应提供“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口材料、设备应提供海关报关单、 进口设备产地证明及中文说

10、明书。2.0.7 软件的许可范围、系统接口及线缆、设备等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2.0.8 进场检验的材料、设备等产品,应按技术文件要求存放保管。2.0.9 导管、槽盒等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第 3 章“布线通道”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 17 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DB11/T1832.17 的规定。2.0.10 振动场所安装支吊架,应采用外胀螺栓固定。2.0.11 引入 220V/380V 电源的智能化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2.0.12 检验检测的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2.0.13 系统调试、试运行

11、应符合设计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2.0.14 各系统工程施工资料收集、编制应真实、完整、及时。23 综合管线3.1 材料要求3.1.1 不锈钢、镀锌、喷塑等网格桥架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无扭曲等变形现象。3.1.2 圆钢、扁钢、角钢、螺栓、垫圈、弹簧垫等金属构配件材料均应经过热浸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规定。3.2 主要机具3.2.1 主要工具应包括:红外线水平仪、铅笔、盒尺、线坠等。3.2.2 主要机具应包括:电钻、冲击钻、电焊机、 切割机、 角磨机等。3.3 作业条件3.3.1 预留孔洞、预埋铁、吊杆、吊架等应全部预留、安装完成。3.3.2 竖井内顶棚和墙面的粉刷应完成。3.

12、4 施工工艺3.4.1 导管、槽盒、梯架、托盘安装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 17 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DB11/T1832.17 的规定。3.4.2 网格桥架安装工艺流程应符合图 3.4.2 的规定。放线定位支吊架制作与安装 网格桥架安装 保护导体安装图 3.4.2 网格桥架安装工艺流程3.4.3 放线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施工图确定始端到终端位置,沿图纸标定走向,找好水平、垂直、弯通,用粉 线袋或画线沿桥架走向在墙壁、顶棚、地面、梁、板、柱等处弹线或画线,并按规定档距,均匀画出支、吊、托架位置;2 支架或吊架应根据承受的荷载选择相应规格型号的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膨胀螺

13、栓平垫、弹垫、螺母配套齐全。3.4.4 支吊架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吊架应根据荷载、材料、材料构造型式等因素,经校核计算后,采用双拼槽钢或单面槽 钢结构形式制作,见图 3.4.4-1 、图 3.4.4-2 、图 3.4.4-3 、图 3.4.4-4 所示。3门型吊架250 的 网 格 吊 装图 3.4.4-1 槽钢吊架示意图图 3.4.4-250mm 圆钢吊架示意图2 在钢结构安装 50mm 网格桥架,采用圆钢与网格吊挂件组合使用;门型吊架1图 3.4.4-3 槽钢门型吊架示意图图 3.4.4-4 圆钢吊架示意图3 钢结构安装梁夹应成对使用;4 钢结构若钢梁翼缘厚度大于 26mm 时

14、,则需要在梁夹与槽钢固定处增加槽钢使得梁夹 能牢牢的固定住槽钢。具体方法,见图 3.4.4-5 、图 3.4.4-6 、图 3.4.4-7 、图 3.4.4-8 所示;梁夹在拧紧后丝杆需露出至少 5mm,槽钢安装后其两头至少要露出梁夹 30mm;4图 3.4.4-5 钢梁翼缘 28mm 梁夹固定示意图5图 3.4.4-6 钢梁翼缘 32mm 梁夹固定示意图9图 3.4.4-7 钢梁翼缘 48mm 梁夹固定示意图7图 3.4.4-8 钢梁翼缘 70mm 梁夹固定示意图5 所用钢材应平直,无扭曲。下料后长短偏差应在 5mm 范围内, 切口处无卷边、毛刺;6 钢支吊架应焊接牢固,无变形,焊缝均匀平整

15、,焊缝长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裂纹、咬边、气孔、凹陷、漏焊等缺陷;7 支吊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在有坡度的建筑部位,支吊架应与建筑物有相同坡度;8 万能吊具应采用定型产品,对网格桥架进行吊装,并应有各自吊装卡具或支撑设施;9 水平固定支点间距应为 1.5m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 2m;在进出接线盒、箱,拐角、转弯和变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 500mm 以内应设支持点;吊顶内敷设网格桥 架应各自有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设施, 吊杆直径不应小于 8mm;吊杆、支架材料选型应符合表 3.4.4 规定:8表 3.4.4 吊杆、支架材料选型网格桥架宽度(包括组合桥架宽度)(mm)吊具规格吊杆直径

16、横担(包括组合横担)(mm)金属支架(mm)固定螺栓800-1000145050550505镀锌 M14500-700125050550505镀锌 M12300-400104040440404镀锌 M10200 及以内83030330303镀锌 M810 防晃固定支架安装: 吊杆支架直线段安装长度大于 30 米时,每隔 20m30m 应设一个金属固定支架,在分支处或端部 300mm500mm 处应有固定支架。3.4.5 网格桥架安装见图 3.4.5 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3.4.5 网格桥架安装示意图1 安装前应再次检查网格桥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无毛刺,各种附件应齐全;2 直线段

17、连接,接茬处缝隙严密、平整;3 网格桥架制作和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强度要求,综合布线线缆弯曲半径应符合表 3.4.5的规定;9表 3.4.5 线缆敷设弯曲半径线缆类型弯曲半径2 芯或 4 芯水平光缆25mm其他线芯和主干光缆不小于光缆外径的 10 倍4 对屏蔽、非屏蔽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4 倍大对数主干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0 倍室外光缆、电缆不小于线缆外径的 10 倍注:当线缆采用电缆桥架布放时,桥架内侧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300mm.4 弯头制作时,不宜将网格桥架整体切断;5 连接螺栓应采用网格桥架厂家提供的专用配套件,螺杆从内向外穿出,螺帽置于网格桥架的外侧;6 网格桥架与机柜连接时,

18、进线口和出线口处均应采用抱脚或翻边连接,并采用螺丝紧固;7 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应设置补偿装置,保护导体和网格桥架内导线均应留有裕量;8 当网格桥架穿越防火隔断墙时,网格桥架的四周、内部均应采用相应防火等级的防火材料封堵严密。3.4.6 保护导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镀锌金属网格桥架应跨接保护导体; 金属镀锌、不锈钢网格桥架连接处可不跨接保护导体,但连接板每端不少于 2 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2 网格桥架的始端和终端均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机柜与网格桥架应采用不小于 4mm2的铜芯软导线进行连接。3.5 质量标准3.5.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网格桥架安装应符合设计

19、要求, 应有标识;2 镀锌网格桥架连接板两端应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3 非不锈钢及镀锌网格桥架的保护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导体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 4mm铜芯软导线; 导线两端应接续端子后再压接;2)压接处应清除油漆、涂料等涂层;3)保护导体宜顺直。4 网格桥架不得做设备的接地导体;105 网格桥架弯通的内角不应为直角,且应能满足电线、 缆弯曲半径要求;6 网格桥架不得直接贴墙及顶板敷设;7 网格桥架不得槽口朝下敷设。3.5.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网格桥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无扭曲变形,布置合理, 盖板无翘角,接口严密整齐,拐角、转角、丁字连接、 转弯连接正确,网

20、格桥架内外无污染;2 网格桥架支吊架应布置合理、固定牢靠;多趟网格桥架平行敷设转弯时,应在转角处设共用支吊架;3 网格桥架在建筑物变形缝处,应有补偿装置;钢制网格桥架超过 30m 应设伸缩节;4 网格桥架穿过防火墙、楼板等处时,其四周应当有缝隙,按防火区内外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网格桥架穿过非防火墙时,应用密封套管过墙,管口封堵;5 网格桥架与易燃易爆气体、 热力、一般工艺管道交叉安装、设计无要求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3.5.2 的规定;表 3.5.2 网格桥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管道类别平行净距(mm)交叉净距(mm)一般工艺管道400300可燃或易燃易爆气体管道500500热力管道有保温

21、层500300无保温层10005006 网格桥架的平直程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超过全长的 5。3.6 成品保护3.6.1 网格桥架进场后妥善保管, 应避免雨水浸泡。3.6.2 搬运网格桥架,应轻拿轻放以防变形。3.6.3 网格桥架安装后,现场应清理干净,不留杂物。3.6.4 网格桥架内电线电缆施工完毕,绑扎成束,终端标识应统一,标识位置正确、清晰。3.6.5 防火封堵时,防火包不得拆开,防火泥不得污染墙面。3.6.6 高处作业使用高凳时,应避免触碰建筑物墙面及门窗等。3.7 注意事项3.7.1 在潮湿场所、吊顶内、竖井内施工安装, 照明电源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113.7.2 使用手持电动工

22、具作业时,应采用类电动工具。3.7.3 施工作业现场应及时清除易燃易爆等杂物,配备消防器材。3.7.4 在弱电间及竖井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材料和工具坠落措施。124 综合布线系统4.1 材料要求4.1.1 型材、管材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通信管道和人(手)孔所使用器材的检查及室外管道的检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 的有关规定;2 金属导管、槽盒和接线盒应按设计要求作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 表面涂覆或镀层应均匀、完整;3 管材采用金属导管或塑料导管时,其管壁应光滑、无毛刺,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4 塑料导管、槽盒应采用阻燃型,外壁应

23、具有阻燃标记。4.1.2 线缆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缆的类型、规格及阻燃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2 线缆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应齐全,所附标识、标签内容应齐全、 清晰,外包装应注明型号和规格;3 电缆外包装和外护套需完整无损,当外包装损坏严重时,应按电缆产品要求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4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光缆外包装或光缆护套当有损伤时,应对该盘光缆进行光纤性能指标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有断纤时,应进行处理,并应测试合格后使用;2)光缆 A、B 端标识应正确、明显;3)光纤检测完毕后,端头应密封固定,并应恢复外包装。5 单盘光缆

24、应对每根光纤进行长度测试;6 光纤接插软线或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两端的光纤连接器件端面应装配合适的保护盖帽;2)光纤应有明显的类型标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3)使用光纤端面测试仪应对该批量光连接器件端面进行抽验, 比例不小于 5%。4.1.3 连接器件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配线模块、信息插座模块及其他连接器件的部件应完整,电气和机械性能等指标应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塑料附件应阻燃,并应满足设计要求;132 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的类型、数量、端口位置应与设计相符,光纤连接器件应外观平滑、洁净,并不应有油污、毛刺、伤痕及裂纹等缺陷,各零部件组合应严密、平整。4.1.4 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

25、合下列规定:1 光、电缆配线设备的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 光、电缆配线设备的编排及标识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识名称应规范、统一、清晰,标识位置正确。4.2 主要机具4.2.1 主要工具应包括:煨管器、液压开孔器、皮尺、水平尺、线坠、剥线器、打线工具、电工钳、显微镜、玻璃磨光盘、烘干箱等。4.2.2 主要机具应包括:手电钻、台钻、光纤熔接机、 切割机等。4.2.3 主要测试仪器仪表应包括:光时域反射仪、线缆认证测试仪、万用表、绝缘电阻测试仪等。4.2.4 施工前应对剥线器、光缆切断器、光纤熔接机、 光纤磨光机、 光纤显微镜、卡接工具等电缆或光缆的施工工具进行检查, 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4

26、.2.5 测试仪表应定期检查和校准,经过计量部门校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试仪表应具有测试结果的保存功能并提供输出端口;2 可将所有存储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且测试数据不可修改;3 测试仪表应能提供测试项目的详细报告。4.3 作业条件4.3.1 土建结构施工预留的孔洞、导管、接线盒、地面线槽、套管等,其位置、尺寸、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3.2 机柜位置固定后,进行线缆敷设。4.3.3 设备间、电信间、进线间作业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具备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2 设备间、电信间、进线间的面积,环境温度、湿度、照度及通风条件均应符合设计要求;3 预留孔洞防

27、火措施封堵严密,地面、墙壁、门等应涂刷防火漆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室内无危险物堆放,消防器材齐全;4 装修工程完工,地面、墙面平整,门窗锁具齐全。144.4 施工工艺4.4.1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流程应符合图 4.4.1 的规定。管槽敷设 盒箱预埋 线缆敷设 设备安装 线缆端接 系统测试图 4.4.1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流程4.4.2 导管、槽盒敷设,盒箱预埋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 17 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DB11/T1832.17 的相关规定。4.4.3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缆的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 线缆在各种环境中的敷设方式、布放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

28、求;3 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避免发生外力挤压、扭绞及损伤等现象;4 线缆的布放路由中不应有线缆接头;5 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编号,标签编号应书写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6 线缆应留有裕量, 以适应始端、终端连接、 检测和变更的需要,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绞电缆在终端连接处的预留长度,在工作区信息插座底盒内宜为 30mm60mm,电信间宜为 0.5m2.0m,设备间宜为 3m5m;2)光缆布放路由预留长度宜为 3m5m;光缆在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 3m5m;楼层 配线箱处光纤预留长度应为 1m1.5m;配线箱终端连接预留长度不应小于 500

29、mm;光缆纤芯在配线模块处不做连接时,应预留一定光缆施工长度。7 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屏蔽和屏蔽 4 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4 倍;2)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10 倍;3)2 芯或 4 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 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 10 倍;4)G.652、G.657 用户光缆弯曲半径应符合表 4.4.3-1 的规定。15表 4.4.3-1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弯曲半径光缆类型静态弯曲室内外光缆15D/15H微型自承式通信用室外光缆10D/10H 且不小于 30mm管道入户光缆蝶形引

30、入光缆室内布线光缆G.652D 光纤10D/10H 且不小于 30mmG.657A 光纤5D/5H 且不小于 15mmG.657B 光纤5D/5H 且不小于 10mm注:D 为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 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高度。8 采用牵引方式敷设大对数电缆和光缆时,应制作专用线缆牵引端头。可使用图 4.4.3-1 中专用拖缆工具。先将蛇皮套套入电缆端部,再使用高强度胶带在蛇皮套与电缆的结合部进行固定,蛇皮套受力收紧后,再进行拖拽;图4.4.3-1拖缆工具:蛇皮套和胶带9 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不应超过 15m/min;10 布放线缆的牵引力,应小于线缆允许张力的

31、 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11 综合布线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4.4.3-2 的规定,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4.4.3-3 的规定;表 4.4.3-2 综合布线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条件最小净距(mm)380V2kVA380V2kVA5kVA380V5kVA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130300600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中70150300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中1080150注:双方都在接地的槽盒中,系指两个不同的槽盒,也可在同一槽盒中用金属板隔开,且平行长度10m。16表 4.4.3-3

32、 综合布线系统管线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管线种类平行净距(mm)垂直交叉净距(mm)防雷专设引下线1000300保护地线5020热力管(不包封)500500热力管(包封)300300给水管15020燃气管30020压缩空气管1502012 釆用槽盒和导管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槽盒和导管的两端宜用标识表示出编号等内容;2)槽盒宜采用金属槽盒,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 50%;3)布放大对数主干电缆及 4 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 60%,弯导管不应大于 50%。布放 4对对绞电缆或 4 芯及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 30%;4)导管、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33、。13 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线缆的类型、缆径、线缆芯数分束绑扎;2)绑扎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14 线缆上布线块前应牵拉到位。 在配线板的内边缘处将线缆宽松捆绑,保证单条的线缆不会滑出配线板槽,避免缆束的松弛与不整齐;布线块布放线缆示意见图 4.4.3-2 所示;174.4.3-2 布线块布放线缆示意图4.4.4 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机房平面布賞图进行机柜定位,制作基础槽钢并将机柜稳装在槽钢基础上;2)机柜安装完毕后,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2mm,水平偏差不应大于 2mm,成排柜顶部平直度

34、偏差不应大于 4mm;3)机柜上的各种零部件不得脱落或损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识完整清晰;4)机柜单排安装时,前面净空不应小于 1.0m,后面及侧面净空不应小于 0.8m 多排安装时,列间距不应小于 1.2m。5)壁挂式箱体底边距地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在机柜内安装设备时,各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2 配线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下出线方式时,配线架底部位置应与电缆进线孔相对应;2)光纤配线架(盘)宜安装在机柜顶部, 交换机宜安装在配线架和光纤配线架(盘)之间;3)各直列配线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2mm;4)接线端子各种标识应齐全;5)配线架组装示意见图 4.4.4-11

35、10 系列配线架组装示意。18图 4.4.4-1110 系列配线架组装示意图3 各类配线部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部件应完整无损,安装位置正确,标识齐全;2)固定螺钉应紧固,面板应保持水平。4 信息插座模块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信息插座底盒、多用户信息插座及集合点配线箱、 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信息插座安装示意见图 4.4.4-2 所示;19图 4.4.4-2 信息插座安装示意图2)安装在活动地板内或地面上时,应固定在接线盒内, 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3)信息插座底盒同时安装信息插座模

36、块和电源插座时,间距及釆取的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4)信息插座底盒明装的固定方法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而定;5)固定螺丝应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6)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业务类型;7)工作区内终接光缆的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安装底盒应具有空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4 安装机柜、配线箱、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导管、桥架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4.4.5 线缆端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缆端接的一般要求:1)线缆在端接前,应检査标签编号,并按顺序端接;2)线缆终端处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3)对绞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

37、 不得颠倒和错接。2 对绞电缆和连接硬件的端接应符合下列规定:2034241) 使用专用剥线器剥除电缆护套,不应刮伤绝缘层,且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 3 类线应不大于 75mm,对于 5 类线应不大于 13mm,对于 6 类及以上类别的线缆不应大于 6.4mm;2) 对绞线与 8 位模块式通用插(RJ45)相连时,应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见图4.4.5-1 所示,采用专用压线工具进行端接;21211 2 3 4 5 6 7 8W- G W- O W - BL W -BRG BL O BR T568A A类311 2 3 4 5 6 7 8W- O W- G W - BL

38、W -BRO BL G BR T568B B类图 4.4.5-18 位模块通用插座连接图注:G(Green)-绿;BL(Blue)-蓝;BR(Brown)-棕;W(White)-白;O(Orange)-橙3) 4 对对绞电缆与非 RJ45 模块终接时,应按线序号和组成的线对进行卡接,见图4.4.5-2、4.4.5-3 所示;图 4.4.5-2 非 RJ45 模块插座连接(正视)方式 1AA图 4.4.5-3 非 RJ45 模块插座连接(正视)方式 24)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插接件终端处屏蔽罩应可靠接触,线缆屏蔽层应与插接件屏蔽罩360 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 10mm;5)对不同的屏蔽对绞线

39、或屏蔽电缆,屏蔽层应采用不同的端接方法;应使编织层或金属箔与汇流导线进行有效的端接。端接示意见图 4.4.5-4 丝网屏蔽对绞线的端接、见图 4.4.5-5 铝箔屏蔽对绞线的端接;丝网均匀向后翻转覆盖于护套外侧连接模块并剪去多余的丝网图 4.4.5-4 丝网屏蔽对绞线的端接铝箔屏蔽层翻转覆盖于护套外侧连接模块并剪去多余的铝箔和尼龙图 4.4.5-5 铝箔屏蔽对绞线的端接6) 信息插座底盒不宜兼做过线盒使用。3 光纤终接与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1)光纤与连接器件连接可采用尾纤熔接和机械连接方式;2)光纤与光纤接续可采用熔接和光连接子连接方式;223)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4 各类跳线的终接应

40、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跳线线缆和连接器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识齐全。 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2)各类跳线长度及性能参数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4.4.6 系统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综合布线工程电气测试应包括电缆布线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布线系统性能测试;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测试应随工进行。测试方法、测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 的规定;3 对绞电缆布线系统永久链路、 CP 链路及信道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综合布线工程应对每一个完工后的信息点进行永久链路测试。主干线缆采用电缆时也可按照永久链路的连接模型进行测试;2)对包含设备线缆

41、和跳线在内的拟用或在用电缆链路进行质量认证时可按信道方式测试;3)对绞电缆布线系统链路或信道应测试长度、连接图、回波损耗、插入损耗、近端 串音、近端串音功率和、衰减远端串音比、衰减远端串音比功率和、衰减近端串音比、衰减近端串音比功率和、 环路电阻、时延、时延偏差等;4)现场条件允许时,宜对 EA 级、FA 级对绞电缆布线系统的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PSANEXT)及外部远端串音比功率和(PSAACR-F)指标进行抽测;5)屏蔽布线系统应符合第 3 款第 4 项规定的测试内容,还应检测屏蔽层的导通性能。屏蔽布线系统用于工业级以太网和数据中心时,还应排除虚接地的情况;6)对绞电缆布线系统应用于工业以

42、太网、 POE 及高速信道等场景时,可检测 TCL、ELTCTL、不平衡电阻、耦合衰减等屏蔽特性指标。4 光纤布线系统性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光纤布线系统每条光纤链路均应测试,并应记录测试的光纤长度;2)当 OM3、OM4 光纤应用于 10Gbit/s 及以上链路时,应使用发射和接收补偿光纤进行双向 OTDR 测试;3)当光纤布线系统性能指标的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宜通过 OTDR 测试曲线进行故障定位测试。235 光纤到用户单元系统工程中,应检测用户接入点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之间的每一条光纤链路,衰减指标宜采用插入损耗法进行测试;6 布线系统现场测试仪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试

43、仪精度应定期检测,现场测试前仪表厂家应出示测试仪的精度有效期限证明;2)电缆及光纤布线系统的现场测试仪表精度应符合表 4.4.6 的规定并应向下兼容。表 4.4.6 测试仪表精度布线等级D 级E 级EA 级F 级FA 级I/II 级仪表精度eeIVVVI4.5 质量标准4.5.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缆敷设和终接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 的规定,并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测:1)线缆弯曲半径;2)线槽和导管的敷设;3)线缆间的最小净距;4)与其他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5)对绞电缆芯线终接。2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应包括电缆系统和光缆系统的性能测试,且电缆系统测试项目应根据布线信道或链路的设计等级和布线系统的类别要求确定;3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单项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个及以上被测项目的技术参数测试结果不合格的, 该项目应判为不合格;某一被测项目的检测结果与相应规定的差值在仪表准确度范围内的, 该被测项目应判为合格;2)釆用 4 对对绞电缆作为水平电缆或主干电缆,所组成的链路或信道有一项及以上指标测试结果不合格的, 该链路或信道应判为不合格;3)主干布线大对数电缆中按 4 对对绞线对组成的链路一项及以上测试指标不合格的,该线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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