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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1.1 工程占地情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1.84hm2,其中永久占地37.61hm2, 临时占地4.23hm2o工程用地面积中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 地、荒草地、水田、园地、水域和建筑用地等。其中林地 28.06hm2,占总面积的67.1%;荒草地9.16hm2,占总面积的 21.9%;园地1.34hm2,占总面积的3.2%,水田1.19hm2,占 总面积的2.8%,水域1.68hm2,占总面积的4%,建筑用地 0.4hm2,占总面积的l%o1.2 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 直接影响区两部分。
2、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确定的内容,项目建设区包括建设类项目征用、占用、租用 及管辖土地范围,直接影响区包含项目建设区以外由于项目 生产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或危害的范围。直接影响区不属于征、占地范围,但是属于项目建设单 位应该负责防治的区域。本方案通过分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和实地考察本项目特点及相同类型建设项目,本项目直接 影响区主要为厂区、取土场上边坡3m、边坡下游按5m范围; 项目区北侧黑坝水库、管线周边3m范围。1.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项目建设区根据对工程占地的分析,本项目建设区共41.84hm2。2、直接影响区本项目直接影响区主要是指项目建设区以外因施工可 能造成水
3、土流失及直接危害的区域。根据防治责任范围确定 依据,通过计算确定直接影响区面积为2.89hm2。根据以上结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44.7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1.84hm2,直接影响区(包括厂 区、取土场、引水管线周边区域和拆迁安置区域)2.89hm2。各分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见表1.3-lo序号项目区面积 (hm2)备注1项目建 设区用地面积35.4永久占地厂区主厂房区8.8永久占地辅助子项区4.34永久占地运输设施区12.04永久占地厂前生活区1.52永久占地预留用地区3.25永久占地临时堆土场 区0.55临时占地(位于预留用地区)施工生产生 活区0.2临时占地(位于预
4、留用地区)引水管 线区泵站区0.02永久占地输水管线区7.64永久占地施工营地区0.3临时占地表 1.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取土场区3.93临时占地小计41.842直接影响区2.89厂区、取土场 上边坡3m、边 坡下游按5m 范围;项目区 北侧黑坝水库 以及管线周边3m范围3合计44.731.4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了更好、更具体、有针对性的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水土 流失进行防治,本方案防治分区根据项目区气候特点、地形 地貌类型、新增水土流失的特点、项目主体工程布局以及建 设时序进行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3) 差异性原则。各防治分区之间的自然条件、造成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的特点等要
5、具有显著差异性。(2)相似性原则。各防治分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水土流失防治 措施布局或方向具有相近或相似性。(3)整体性原则。各防治分区要覆盖整个防治责任范围,并考虑各分区相 对集中和完整的特性。(4)根据各区现有地形、地貌条件和工程建设后新塑 地貌程度及造成的水土流失类型及流失强度进行分区。根据工程建设活动类别、施工时序、工程布局及水土流 失特点,本方案将项目区分为厂区、引水管线区和取土场区 3个一级分区,其中厂区下分主厂房区、辅助子项区、运输 设施区、厂前生活区、预留用地区、临时堆土场区和施工生 产生活区7个二级分区,引水管线区下分泵站区、输水管线 区和施工营地区3个二级分区。具体防治分区情况见表 1.4-lo表1.4-1 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表序号一级分区二级分区面积(hm2)1厂区主厂房区8.82辅助子项区4.343运输设施区12.044厂前生活区1.525预留用地区3.256临时堆土场区(0.55)7施工生产生活区(0.2)8引水管线区泵站区0.029输水管线区7.6410施工营地区0.311取土场区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