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225-2015 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编制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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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15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编制规程(报批稿)The compilation rules of materials comprehensive price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2015-*-* 发布 2015-*-*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编制规程 The compilation rules of materials comprehensive price in construction engi

2、neering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15主编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年*月*日2015 福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 告前 言本规程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第二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科201326号)的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协调和专家审查后编制而成。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数据库设置;5、信息采集;6、编制与复

3、核;7、发布与反馈。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寄送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邮编:361012)。本规程主编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本规程参编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方 全 董建璐 乐 裕 杨一林 江惠萍 赵惠玲 陈志祥 廖伟刚 林宗昭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林昌明 翁宇星 涂德耀 金玉山 邓庆年 薛昭成 何有平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23 一般规定33.1 总体要求33.2 质量管理33.3 档案管理34 数据库设置54.1 基

4、本要求54.2 设置方式54.3 数据库管理55 信息采集75.1 基本要求75.2 采集方式75.3 采集员要求75.4 采集时间要求76 编制与复核106.1 基本要求106.2 编制与复核87 发布与反馈127.1 基本要求127.2 发布方式与频率127.3 反馈方式与要求12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13引用标准名录14条文说明15 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General requirements33.1 General requirements33.2 Quality management33.3 File management34 D

5、atabase settings44.1 Basic requirements44.2 Set mode44.3 Database mangement45 Information collectting65.1 Basic requirements65.2 collection method65.3 Requirements for data collectors75.4 Time requirements76 Compilation and review86.1 Basic requirements86.2 Compilation and review method87 Materials

6、comprehensive price release and feedback117.1 Basic requiements117.2 Release method and frequency117.3 Feedback method and requirements11Explanation of words in this specification12Normative references13Particular descriptions of the specification141 总 则1.0.1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标准体系,及

7、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工程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信息价格的编制、发布与管理。1.0.3 本规程的工程材料信息价格是指为配套现行工程计价管理的要求,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编制发布的建筑工程主要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格(以下简称材料综合价格)。1.0.4 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应结合市场供求情况,遵循客观反映市场、合理确定价格的原则。1.0.5 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与管理除应遵循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 2 术 语2.0.1 材料综合价格

8、materials comprehensive price 对统一规格的同种材料,通过规范的采集方式获取不同品牌、不同交易方式运到施工现场的价格信息,并结合考虑不同品牌市场占有率等因素加权平均计算而成的材料市场价格。2.0.2 材料市场价格 materials market price 生产厂商或经销单位根据出厂价或提货价综合考虑了运距、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的价格。2.0.3 材料原价 originalprice材料生产厂商的出厂价或是经销单位的提货价。2.0.4 材料运杂费 materials carryincidental 材料自生产厂商

9、或经销单位的交货点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材料堆放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费用。2.0.5 材料运输损耗费 materials spoilage fee in transportation 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费用。2.0.6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materials purchase and store fee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和仓储损耗费。2.0.7 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 materials comprehensive price database 以下简称“数据库”,是为方便材料综合价格的管理与使用而建

10、立的材料综合价格的集合,该数据库一般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2.0.8 采集员 data collector负责采集、收集、整理、上报材料价格信息的人员。 3 一般规定3.1总体要求3.1.1 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和发布是源于配套计价定额的管理,是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 3.1.2 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应依据当地材料市场实际供求关系、交易方式等因素制定可行的编制方法。3.1.3 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包括采集、编制与复核、发布与反馈及资料归档四个阶段。3.2质量管理3.2.1 材料综合价格的采集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采集规则按时进行采集和报送。3.2.2 材料综合价格的

11、编制人员要对采集员报送的价格进行复核,并根据现行的编制方法进行编制。3.2.3 材料综合价格应采用信息化手段编制以确保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及时效性。3.2.4 材料综合价格的计量单位采用国家规定的国际单位和符号,涉及数量的数字均采用阿拉伯数字,计算过程数据小数位数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综合价格最终结果小数位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3.3 档案管理3.3.1 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应依据国家和行业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3.3.2 综合材料价格归档的资料可为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像件等。按照编制过程分为原始资料、编制资料和发布资料。3.3.3 各类文件归档的

12、时期一般如下:1 原始资料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档;2 编制资料在材料综合价格编制、复核完毕后归档;3 发布资料在材料综合价格发布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整理归档。3.3.4 材料综合价格的档案可参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存,纸质资料一般保存年限不少于10年。4 数据库设置4.1 基本要求4.1.1 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与发布的内容应依据综合价格数据库的内容进行确定。4.1.2 材料数据库的的设置应以配套现行计价定额使用为原则,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需求,完善更新数据库内容。4.1.3 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应以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50851-2013及我省颁布的相关数据标准为依据建立。4

13、.2 设置方式4.2.1 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内容包括:1 材料编码;2 材料名称;3 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 4 单位;5 综合价格;6 备注。4.2.2 材料编码、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50851-2013及我省颁布的相关数据标准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4.2.3 材料综合价格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 4.2.4 材料的特殊信息填入备注,如地区、时限、执行标准、工艺类型及其他描述未说明完整的内容。4.3 数据库管理4.3.1 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由省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各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协助管理。数据库采用统一的数据模板

14、。4.3.2 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应设置省级及市级2个不同权限级别的数据库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4.3.3 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的管理内容包含:1 材料种类补充;2 材料种类删减;3 材料条目修改;4 材料综合价格更新;5 数据模板修改;6 其他日常维护工作。4.3.4 材料种类补充由各地市数据库管理人员根据省级管理人员提供的统一编码按照本规程4.2的设置方式予以补充,并及时向省级管理人员报备,以统一更新省级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并在备注中注明补充来源与相关信息。4.3.5 数据库内有不符合国家、省地方标准的材料,由各地市管理人员收集相关信息,上报省级管理人员,由省级管理人员统一删除,及时更新省级数据

15、库内容。4.3.6 数据库的材料条目中有错误的,可由各地市管理人员上报省级管理人员,由省级管理人员修改,并及时更新省级数据库内容。4.3.7 省造价管理机构可依据计价定额的调整发布频率确定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的更新频率。各地市管理机构根据市场实际自行确定综合价格数据库的更新频率。更新的数据应由各地市管理人员及时录入数据库。4.3.8 数据模板修改应由各地市造价管理机构提出修改建议,经过各级管理员研究确定后方可修改。5 信息采集 5.1 基本要求 5.1.1 材料综合价格信息的采集应包含采集准备、采集和收集整理三个阶段。5.1.2 保障采集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和连续性是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应遵

16、循的原则。5.1.3 采集的材料价格信息包括: 1 不同品牌的市场价格;2 各个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3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对各个品牌的使用情况、选购偏好、评价比较等反馈内容; 4 市场对已发布材料综合价格的反馈;5 近期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编制的控制价的材料价格;6 与材料相关的大宗商品市场交易价格。5.2 采集方式5.2.1 材料市场价格采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 根据数据库中材料品种的要求,按照材料型号规格的描述(包括品种、规格、性能、强度等级、厚度和包装形式等),分不同材料类别编制材料采集清单,建立材料市场价格采集模板; 2 对各种材料种类做市场供需情况调研,确定采集的地点、方式

17、及品牌名录; 3 根据采集地点、方式和品牌名录,成立材料市场价格采集小组。小组成员可以由各地市造价管理机构、材料厂商(包括经销商)、施工方、建设方和建材行业协会等人员组成; 4 统一采集标准,采集的价格应是材料出厂完税价格,如含运费、损耗费或包装费的应另行注明;5.2.2 材料市场价格采集表格应包含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单位、价格、品牌、采集地点、采集时间、备注等内容,参见表5.2.2:表5.2.2 市场价格采集表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单位价格品牌采集地点采集时间备注5.2.3 材料市场价格采集一般按以下具体原则进行采集:1 合格原则:选定采集价格的材料必须是合格

18、品及以上等级;2 批量原则:选定采集价格的材料必须具备一定成交量或市场占有量;3 正常成交原则:采集价格必须是正常情况下成交的价格,应排除非常用成交方式,如现金成交;4 合理原则:采集价应反映客观市场,与市场成交价基本一致;5 时效原则:采集时点应为上报当月的平均价格;6 可靠原则:采集价格的材料应保证供应,避免有价无市。5.2.4 材料市场价格采集可采用到现场实地调查的方式直接获取价格,也可以通过材料厂商或经销商报价、施工方报价和建材行业协会报价等方式采集价格。根据材料市场交易情况,选取一种采集方式或两种结合的采集方式。5.2.5 材料市场价格采集数量每个品种至少三个以上,若有较大价格差异的

19、,还应增加采集数量。5.2.6 主要材料的品牌市场占有率等相关资料每年至少采集一次,可通过采集施工单位、收集备案资料、调查造价咨询企业询价情况等方式进行。5.2.7 调查建设各方主体应着重了解对主要材料的使用情况,各品牌产品的优缺点,使用已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格的合理反馈意见,应认真记录,作为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依据之一。5.3 采集员要求5.3.1 采集员一般包括: 1 造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2 受聘于造价管理机构的业内专家与施工一线人员;3 知名度高、品牌占有率大、业界认可的材料生产厂商; 4 长期从事材料询价工作的企业或个人;5 与建筑材料工作相关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等。5.3.2 建立采集员、

20、企业或协会的诚信报价制度,定期对采集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信息采集员专业技能,保证价格的真实性和时效性。5.3.3 采集员报价以月价为主,在每月月底前规定的时间报送当月材料价格。遇价格大幅波动时,及时上报相应信息。5.4 采集时间要求5.4.1 采集的价格按照时间节点划分为月价及半年价。5.4.2 月价在每月的月底前上报,半年价在每年6月中旬与12月中旬上报。5.4.3 各地市根据自身情况可增加采集时间节点。5.3.4 遇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频繁的,采集员应及时与造价管理机构保持联系,随时上报最新价格,由造价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做好相应记录。6 编制与复核6.1 基本要求6.1.1 材料综合价格编制程序包

21、括编制准备、编制与复核三个阶段的工作程序。6.1.2 编制准备工作包括:1 收集与价格编制有关的编制依据;2 了解编制要求和范围;3 熟悉编制方法;4 对材料原价进行分类、归纳和整理;5 成立编制和审核小组。6.1.3 编制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 按编制依据对采集来的材料原价进行加权平均或算术平均; 2 以材料原价为基数计算采购保管费; 3 对材料原价和采购保管费进行汇总,初步确定材料综合价格。6.1.4 复核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 审核人对编制人编制的材料综合价格进行审核;2 审定小组对审核后的材料综合价格进行会审;3 编制人、审核人及审定小组分别在相应的复核文件上署名。6.2 编制与复核6

22、.2.1 材料综合价格由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等组成,具体计算公式见式6.2.1、式6.2.2:采集的材料市场价格=(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费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 式(6.2.1)或采集的材料市场合价格=运到施工现场的市场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式(6.2.2)6.2.2 材料原价的取定是对采集来的市场价格采取定量化的统计模型、定性的专家评审后,对采集的价格信息进行处理。统计模型的选取涵盖建材行业的市场信息和经济指标。对于采集的市场价格水平差异不大的可采用简单的算术平均法,见式6.2.3: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格= 式(6.2.3)其中: 为第n个单独采集形成的材料综合价

23、格。6.2.3 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材料价格存在较大的品牌效应的、价格存在地域差距的或价格存在付款方式差异的,可采用加权平均法。权重可根据材料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区域经济规模占比或付款形式的多寡来确定,见式6.2.4: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格= 式(6.2.4)其中: 为第n个单独采集形成的材料综合价格,为其相应权重(=1)。6.2.4 材料的运杂费可依据材料运输使用的车型、装载重量和运距计算等要素收集的市场实际发生合理的运杂费进行计算。6.2.5 材料的运输损耗费计算见式6.2.5:运输损耗费=(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率 式(6.2.5)6.2.6 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计算见式6.2.6:采购及保管费

24、=(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率 式(6.2.6)6.2.7 材料综合价格的复核应以编制依据为基础,采用对比分析的方式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涨跌趋势及幅度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综合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是否与发布的内容一致,发布条目有无漏项或多项,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是否齐全、完整;2 材料的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是否按照规定计取;3 材料的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是否正确;4 材料综合价格的组成是否包含了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7 发布与反馈7.1 基本要求7.1.1 材料综合价格的发布与反馈应及时、合理、可靠、多样。7.1.2 材

25、料综合价格的发布与反馈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7.2 发布方式与频率7.2.1 材料综合价格采取网站发布、刊物发布为主,没有条件的可以文件形式发布。7.2.2 发布频率由各地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情况合理确定,对工程造价占比较大的材料,其发布频率应相对增加,对占比较小材料的发布频率可每半年或一年发布一次。7.2.3 采用网站形式发布的,应公开网站地址及查询方式。7.2.4 采用刊物发布的,应将刊物及时下发或告知使用单位。7.3 反馈方式与要求7.3.1 材料综合价格的问题反馈采用网络反馈、采集员反馈、公开反馈电话接受反馈与定期主动市场调研相结合的形式。7.3.2 反馈信息由各地市造价管理

26、机构的编制人员接收与采集。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1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引用标准名录1 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50851-20132 建

27、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编制规程DBJ/T XX-XXX-XXXX条文说明2015厦门制定说明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编制规程(DBJ/T *-*-*),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日以第号公告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使用者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编制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目次1 总 则173 一般规定183.1

28、总体要求183.2 质量管理183.3 档案管理194 数据库设置194.1基本要求194.2设置方式194.3数据库管理195 信息采集215.1基本要求215.2采集方式215.3采集员要求215.4采集时间要求216 编制与复核226.1基本要求226.2编制与复核227 发布与反馈237.1基本要求237.2发布方式与频率237.3反馈方式与要求231 总则1.0.1 本规程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住建部16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以及我省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等。1.0.4 本条明确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原则。1.0.5 本条明确本规程与其他

29、标准及国爱省市相关规定的关系。3 一般规定3.1 总体要求3.1.1 本条明确了材料综合价格编制及发布的必要性。3.1.2 本条明确了材料综合价格编制方法的依据。3.1.3 本条明确了材料综合价格形成的四个基本步骤。3.2 质量管理 3.2.1 本条明确了材料综合价格的采集原则。3.2.2 本条规定了材料综合价格的编制人员的行为。3.2.3 数据信息化管理利于提高数据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便于资料的收集整理。3.3 档案管理 3.3.1 材料综合价格的存档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3.3.3 本条明确了档案的保存期限。4 数据库设置4.1 基本要求4.1.1 本条明确了材料综合价格编制原则,且应

30、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4.1.3 材料综合价格数据库与相关标准的对接有利于数据库的统一管理。4.2 数据库设置4.2.2 每一种材料有且仅有一个编码,当条目中任何一个元素改变,如:材料名称不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不同、单位不同或备注不同,都视为新条目,应重新按照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 50851-2013的编码规则编制编码。4.2.3 综合价格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千元以上的综合价格数字宜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以“00”表示。4.2.4 备注填写应注意备注的内容不可与材料名称或材料描述重复。4.3 数据库管理4.3.2 数据库管理采用二级管理制度4.3.4 补充的材料种类可以是市场

31、上使用较频繁的,并且数据库中没有的材料,也可以是数据库中已有,但计量单位不同的材料。若补充材料为后者,要注意新材料与原材料是否有综合价格上的换算关系,有换算关系的,应在数据库中编写入关联公式,并在备注信息中写明备注,防止综合价格变动时出现不对等情况。4.3.7 更新频率根据发布频率同步,发布材料综合价格同时应立即更新数据库。发布频率参见规程第七章。5 信息采集5.1 基本要求5.1.1 本条明确了信息采集的三个步骤。5.1.2 本条明确了信息采集的原则。5.2 采集方式5.2.2 本条明确了信息采集准备的工作内容。5.2.4 信息的采集应尽可能的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要求结合采集人员的专业判断保

32、证来源的可靠性与时效性。5.2.5 同一种材料采集市场价格时,应考虑品牌因素,最大程度的多采集同等档次,不同品牌的价格。5.2.6 各个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影响后续材料综合价格编制工作中的品牌权重关系。5.2.7 施工单位作为消费终端应着重收集询价单、采购合同等有效资料作为编制材料综合价格的重要依据。5.3 采集员要求5.3.1 本条明确了采集人员的聘用范围5.3.2 本条明确了对采集人员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防止谎报、虚报价格影响材料综合价格的可靠性。5.4 采集时间要求5.3.3 除了月价、半年价以外,采集时间节点还可以是询价、季价、年价。5.3.4 本条要求采集员对市场材料价格有较高的关注度,

33、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实时提供相关信息。6 编制与复核6.1 基本要求6.1.2 本条明确了编制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6.1.3 本条明确了编制阶段的工作内容。6.1.4 本条明确了复核阶段的工作内容。6.2 编制与复核的方式6.2.1 本条规定了材料综合价格应包含的基本成分以及组成公式。6.2.5 材料运杂费费率执行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标准执行。6.2.6 采购及保管费费率执行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标准执行。7 发布与反馈7.1 基本要求7.1.1 发布与反馈主要以使用者的使用感受与合理性为主,要通过定期的发布与反馈反向验证综合价格编制工作的质量。7.1.2 材料综合价格的发布要注意涉及的法律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7.3 反馈方式与要求7.3.1 接受与收集反馈信息主要用于及时发现存在及潜在问题,重点关注使用者对材料综合价格的使用反馈,数据库更新是否及时,数据库是否有需要新增材料条目等问题。定期主动市场调研可以是直接对当地有典型意义的工程项目进行资料采集,也可以是对市场进行监管的同时,采集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单位采购合同、询价单、工程结算书、使用者口述使用情况等。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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