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票据池服务协议模版(单一票据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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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编号:票据池服务协议(单一客户适用)填写说明一、本协议应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二、本协议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工整。三、货币币种应以中文填写,不能以货币符号代替,货币金额大写前应加货币中文名称,小写前应加货币符号。四、多余空格可采用划折线、加盖“以下空白”章或填写“以下空白”字样之一处理。其它无实质内容的空格可划斜杠“/”。如您对本协议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您有权选择本协议条款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票据池服务协议(单一客户适用)甲方:住所:法定表人/负责人:联系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xxx银行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联系人: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协议签订地点:协议签订日期:为满足甲方票据集中管理、提高票据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防范操作风险的需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基本概念(一)票据池业务,是指甲方将自身合法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乙方集中管理形成票据池,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票据池票据托管、票据池质押授信等服务。(二)票据池票据托管业务,是指乙方针对票据池中票据为甲方提供真伪辨别、查询、代保管、委托收款、贴现等服务。(三)票据池质押授

3、信业务,是指甲方将票据池中票据质押给乙方以获取授信,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表内外融资服务。(四)票据实物的交接应在乙方的营业场所监控下进行。甲方经办人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回执后方可离开。乙方对监控摄像所拍摄图像负有保密、保管的义务,保管期限按乙方所在地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第二条 业务授权甲方应授权专人办理票据池相关业务,并向乙方出具加盖其公章的办理票据池业务授权书(附件3,下同)和经被授权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办理业务前,乙方应根据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对被授权人的身份进行核实(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核实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原件)。经核实身份不符的,乙方有权拒绝办理。乙方向甲方核实被授权

4、人身份时,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办理票据池业务的被授权人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出具加盖其公章的新的授权书以及经新的被授权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新的授权书自乙方实际收到甲方签发的新的办理票据池业务授权书之日起生效。甲方对新的授权书生效之前原被授权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条 票据池票据托管(以下简称“票据托管”)甲方办理票据池业务时,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向乙方发起的查询、代保管存票、代保管取票等业务申请与甲方通过向乙方书面提交xxx银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附件1,下同)发起的业务申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务申请以乙方票据池业务相关系统记录为准。(一)票据查询甲方申请对拟托管票

5、据进行查询,可填写纸质的xxx银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并勾选相应服务。甲方亦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向乙方发起查询申请。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票据查询的相关规定对托管票据进行查询。甲方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查看查复结果。(二)票据代保管存票甲方申请办理票据代保管存票业务,可填写纸质xxx银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勾选相应服务,并提交实物票据。对于不符合乙方要求的票据,乙方予以退回,双方在xxx银行票据池业务退票清单(附件2,下同)上签章予以确认。甲方亦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办理票据代保管存票业务。(三)票据代保管取票甲方申请取回委托乙方代为保管的票据时,可填写xxx银行票据

6、池业务申请表,勾选相应服务,甲方亦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发起取票申请。乙方审核甲方的取票申请并确认后,将相应票据交还甲方。(四)纸质票据的委托收款甲方申请办理代保管票据委托收款的,应在代保管票据到期前 15日向乙方提交xxx银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和委托收款凭证,最迟于票据到期前10日送达乙方,乙方收到上述材料后办理委托收款。(五)票据贴现甲方申请办理托管票据贴现的,须向乙方提交xxx银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和其他乙方要求的资料。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规定为甲方办理票据贴现。第四条 票据池质押授信甲方办理票据池质押授信业务,须与乙方签订票据池质押授信协议(单一客户适用),具体权利义务以票

7、据池质押授信协议(单一客户适用)的约定为准。第五条 收费(一)甲方办理票据池业务应按下列第 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费标准为:1.办理票据池业务时收取费用,每张票据收取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小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票据池业务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二)票据池业务中涉及到的查询、委托收款、邮寄费等具体业务另行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按支付结算办法及乙方对外公布的收费价目表执行。(三)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及xxx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扣划甲方应支付的费用。第六条 甲方的声明和承诺(一)甲方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民事权利

8、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三)甲方向乙方申请叙作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四)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包括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向乙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五)甲方提供的质押票据权属发生争议或乙方已经设定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不利影响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采取有关措施。(六)甲方应就其质押的票据协助乙方主张或实现

9、质权并不得设置任何障碍。乙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甲方行使追偿权。(七)甲方质押给乙方的票据及在xxx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的款项均作为质物,为本协议项下甲方在乙方的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查询票据池内票据要素、票据状态等信息。(二)甲方变更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三)甲方发生分立、合并、重大兼并、收购重组、改组、重大产权转让、体制变更或转让债权债务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四)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对由其保管/质押的票据承担保管责任,因保

10、管不善致使票据毁损、灭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业务涉及票据审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业务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票据审验。(三)乙方应将审验不合格的票据退还甲方。第九条 本协议的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二)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及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 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一)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事

11、件是指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罢工、戒严、严重水灾、火灾、风灾、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协商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二)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或义务,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和持续期间的适当证明。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尽最大的努力以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可能造成的影响。(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立即进行磋商,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办

12、法,并尽最大的努力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降至最低程度。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二)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一致意见。(三)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已经办理的票据池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授信业务及乙方享有的质押权利。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甲方、乙方就本协议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一)本协议首部所约定

13、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即为甲乙双方认可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二)甲方、乙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三)在本协议项下按上述送达地址向有关方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协议、债务催收函或其他通信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送达:1.如果以邮寄方式发出,在信件交寄后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接收方实际签收日早于该时间的,实际签收时视为送达);2.如果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在确定发出时视为送达。3.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接收方签收日视为送达;联系人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

14、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四)甲方或乙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甲方或乙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联系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

15、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甲方或乙方在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五)甲方、乙方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本条第(二)、(三)、(四)款约定的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一)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如本协议的条款或条款的部分内容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

16、协议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三)发票与税收1.本协议项下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乙方按照下列第项约定开具发票:(1)如甲方提出开票需求,乙方在收到(含扣收)款项后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2)其他约定:。3.如发生乙方需要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协助。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无法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税费、罚金、滞纳金。(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本条约定与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约定冲突的,应以本条约定为准。)特别提示: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协议项

17、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附件1xxx银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附件2xxx银行票据池业务退票清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我行规章制度要求,我行对贵司提交的银行承兑汇 票进行审验,以下票据我行不予受理,现予以退还。 票号 出票人 付款人 金额(万 元) 出票日 到期日 备注 (票据较多请另附清单并加盖公章或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经办机构 客户经理: 负责人: 会计运营部 经办人:复核人: 信贷管理部 经办人:负责人: 企业 经办人: 企业公章: 附件3 办理票据池业务授权书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编号为的票据池服务协议(单一客户适用),兹授权下列人员(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作为业务经办人前往贵行办理除签订或修改协议外的所有票据池业务具体经办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代保管存票、代保管取票、代保管转票据质押、票据质押、票据解除质押等业务),请予以配合: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书一经做出立即生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和授权权限范围内, 对于被授权人的行为,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授权人(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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