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规范》(500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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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完整word 版)钢构造设计标准-(GB50017-2023)结构设计标准1(完整word 版)钢构造设计标准-(GB50017-2023)第一章 总 则第 为在钢构造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构造设计。本标准的设计原则是依据建筑构造设计统 一标准CBJ68-84)制订的.设计钢构造时,应从工程实际状况动身,合理选用材料、构造方案和构造措施,满足构造在运输、安装 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宜优先承受定型的和标准化的构造和构件,削减制作、安装工作量,符合防火要求,留意构造

2、的抗腐蚀性能.在钢构造设计图纸和钢材订货文件中,应注明所承受的钢号对一般碳素钢尚应包括钢类、炉种、脱氧程度等)、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工程。此外,在钢构造设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焊缝质量级别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钢构造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对有特别设计要求和在特别状况下的钢构造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其次章 材 料承重构造的钢材,应依据构造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工作温度等不同状况选择其钢号和材质。承重构造的钢材宜承受平炉或氧气转炉 3 号钢沸腾钢或镇 静钢、16Mn 钢、16Mnq 钢、15MnV 钢或 15MnV

3、q 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标准一般碳素构造钢技术条件、低合金构造钢技术条件和桥梁用碳素钢及一般低合金钢钢板技术条件的规定。以下状况的承重构造不宜承受 3 号沸腾钢:一、焊接构造: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构造,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的轻、中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构造,以及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30时的其它承重构造。二、非焊接构造: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的重级 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构造。注:冬季计算温度应按国家现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整设计标准中规定的冬季空气调整室外计算温度确定,对采暖房屋内的构造可按该规定值提高 10承受。承重构造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

4、屈服强度或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构造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承重构造的钢材,必要时尚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对于重级工作制 和吊车起重量等于或大于 50的中级工作制 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构造的钢材,应具有常温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但当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对于 3 号钢尚应具有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对于 16Mn 钢、16Mnq 钢、15MnV 钢或 15MnVq 钢尚应具有4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重级工作制的非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构造的钢材,必要时亦应具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钢铸件应承受现行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中规定的ZG200-400、ZG2

5、30-450、ZG270500 或ZG310-570 号钢。钢构造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手工焊接承受的焊条,应符合现行标准碳钢焊条或低合金钢焊条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对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构造,宜承受低氢型焊条。二、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承受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焊丝应符合现行标准焊接用钢丝的规定.三、一般螺栓可承受现行标准一般碳素构造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 3 号钢制成.四、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标准钢构造用高强度大六角头 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或钢构造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的规定。五、铆钉应承受现行标

6、准一般碳素钢铆螺用热轧圆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ML2 或 ML3 号钢制成。六、锚栓可承受现行标准一般碳素构造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3 号钢或低合金构造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 16Mn 钢制成.第三章根本设计规定3第一节设计原则本标准除疲乏计算外,承受以概率理论为根底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展计算. 构造的极限状态系指构造或构件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的临界状态,超过这一状态构造或构件便不再能满足设计要求。承重构造应按以下承载力量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展设计:一、承载力量极限状态为构造或构件到达最大承载力量或到达不适于连续承载的变形时的极限状态;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为构造或

7、构件到达正常使用的某项规定限值时的极限状态。设计钢构造时,应依据构造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承受不同的安全等级。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构造的安全等级可取为二级,特别建筑钢构造的安全等级可依据具体状况另行确定.按承载力量极限状态设计钢构造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根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构造时,除钢与混凝土组合梁外,应只考虑荷载短期效应组合.计算构造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承受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疲乏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承受荷载标准值。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造:在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动力荷载设计值应乘动力系数;在计

8、算疲乏和变形时,动力荷载标准值不应乘动力系数。计算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构造的疲乏时,吊车荷载应按作用 在跨间内起重量最大的一台吊车确定。设计钢构造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系数、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以及按构造安全等级确定的重要性系数,应按建筑构造荷载标准(GBJ987)的规定承受。计算平炉、电炉、转炉车间或其它类似车间的工作平台构造时,由检修材料所产生的荷载,可乘以以下折减系数:主梁0。85柱(包括根底)0。75其次节设计指标一、单面连接的单角钢 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 0。85; 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二、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和铆钉连接 0。90; 三、沉头和半沉头铆钉

9、连接 0.80.注:当几种状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钢材和钢铸件的物理性能指标应按表 3。2。3 承受。第三节构造变形的规定计算钢构造变形时,可不考虑螺栓或铆钉孔引起的截面减弱。多层框架构造在风荷载作用下的顶点水平位移与总高度之比值不宜大于 1/500,层间相对位移与层高之比值不宜大于 1/400。注:对室内装修要求较高的民用建筑多层框架构造,层间相对位移与层高之比值宜适当减小 .无隔墙的多层框架构造,层间相对位移可不受限制。在设有重级工作制吊车的厂房中,跨间每侧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的制动构造,由一台最大吊车横向水平荷载所产生的挠度不宜超过制动构造跨度的 1/2200。第四章 受弯构件的计

10、算第一节 强 度(完整word 版)钢构造设计标准-(GB50017-2023)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其抗弯强度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当梁上翼缘受有沿腹板平面作用的集中荷载、且该荷载处又未设置支承加劲肋时,腹板计算高度上边缘的局部承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在组合梁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处,假设同时受有较大的正应力、剪应力和局部压应力,或同时受有较大的正应力和剪应力如连续梁支座处或梁的翼缘截面转变处等,其折算应力应按下式计算:其次节 整体稳定符合以下状况之一时,可不计算梁的整体稳定性:一、有铺板各种钢筋混凝土板和钢板)密铺在梁的受压翼缘上并与其结实相连、能阻挡梁受

11、压翼缘的侧向位移时。梁的支座处,应实行构造措施以防止梁端截面的扭转。对跨中无侧向支承点的梁,L1 为其跨度;对跨中有侧向支承点的梁,L1 为受压翼缘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梁的支座处视为有侧向支承)。注:见第条注。注:见第条注.符合上述规定的箱形截面简支梁,可不计算整体稳定性.注:其它钢号的梁,其L1/bo 值不应大于 95235/fy。用作削减梁受压翼缘自由长度的侧向支撑,其轴心力应依据侧向力F 确定,梁的侧向力应按下式计算:第三节 局部稳定一、当 ho /tw 80235/fy 时,对有局部压应力c的梁, 宜按构造配置横向加劲肋;但对无局部压应力c的梁,可不配置加劲肋.无局部压应力0的梁,其腹板

12、仅用横向加劲肋加强时,横向加劲肋间距 应符合以下要求: 简支吊车梁的腹板仅用横向加劲肋加强时,加劲肋的间距应同时符合以下公式的要求:加劲肋宜在腹板两侧成对配置,也可单侧配置,但支承加劲肋和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的加劲肋不应单侧配置.横向加劲肋的最小间距为 0.5ho,最大间距为2ho对无局部压应力的梁,当/100 时,可承受4(完整word 版)钢构造设计标准-(GB50017-2023)2。5ho。在腹板两侧成对配置的钢板横向加劲肋,其截面尺寸应符合以下公式要求:短加劲肋的最小间距为 0.75h1。短加劲肋外伸宽度应取为横向加劲肋外伸宽度的 0.71。0 倍,厚度不应小于短加劲肋外伸宽度的 1/1

13、5。注:用型钢(工字钢、槽钢、肢尖焊于腹板的角钢作成的加劲肋,其截面惯性矩不得小于相应钢板加劲肋的惯性矩。在腹板两侧成对配置的加劲肋,其截面惯性矩应按梁腹板中心线为轴线进展计算。在腹板一侧配置的加劲肋,其截面惯性矩应按与加劲肋相连的腹板边缘为轴线进展计算。梁的支承加劲肋,应按承受梁支座反力或固定集中荷载的轴心受压构件计算其在腹板平面外的稳定性.此受压构件的截面应包括加劲肋和加劲肋每侧 15tw235/fy 范围内的腹板面积,其计算长度取ho。梁受压翼缘自由外伸宽度与其厚度之比,应符合下式要求:箱形截面梁受压翼缘板在两腹板之间的宽度bo 与其厚度 t 之比,应符合下式要求:注: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

14、的取值为:对焊接构件,取腹板边至翼缘板(肢边缘的距离;对轧制构件,取内圆弧起点至翼缘板肢)边缘的距离。第五章 轴心受力构件和拉弯、压弯构件的计算第一节 轴心受力构件轴心受拉构件和轴心受压构件的强度,除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处外,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N-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An-净截面面积。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强度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在节点或拼接处,构件一端连接的高强度螺栓数目; n1-所计算截面(最外列螺栓处上高强度螺栓数目;A构件的毛截面面积。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应按下式计算: 换算长细比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式中 x整个构件对 x 轴的长细比;l分歧对最小刚度轴 11 的长细比,

15、其计算长度取为:焊接时,为相邻两缀板的净距离;螺栓连接时,为相邻两缀板边缘螺栓的距离;Alx-构件截面中垂直于 x 轴的各斜缀条毛截面面积之和。式中 y-整个构件对轴的长细比;Aly构件截面中垂直于y 轴的各叙缀条毛截面面积之和.式中 A1-构件截面中各斜缀条毛截面面积之和;注:缀板的线刚度应符合第条的规定.斜缀条与构件轴线间的夹角应在范围内。对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当缀件为缀条时,其分肢的长细比 1 不应大于构件两方向长细比(对虚轴取换算长细比的较大值 max 的 0.7 倍,当缀件为缀板时,1 不应大于 40,并不应大于 max 的 0。5 倍当max50 时,取 max50.用填板连接而成

16、的双角钢或双槽钢构件,可按实腹式构件进展计算,但填板间的距离不应超过以下数值:受压构件40i10受拉构件80ii 为截面回转半径,应按以下规定承受:受压构件的两个侧向支承点之间的填板数不得少于两个。轴心受压构件应按下式计算剪力:剪力 v 值可认为沿构件全长不变。对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剪力v 应由承受该剪力的缀材面包括用整体板连接的面分担。其次节 拉弯构件和压弯构件弯矩作用在主平面内的拉弯构件和压弯构件,其强度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内(绕 x 轴的实腹式压弯构件,其稳定性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弯矩作用平面内的稳定性:无横向荷载作用时:mx

17、0。650。35M2M1,但不得小于 0.4,M1 和 M2 为端弯矩,使构件产生同向曲率无反弯点时取同号,使构件产生反向曲率(有反弯点时取异号,M1M2;有端弯矩和横向荷载同时作用时:使构件产生同向曲率时,mx1。0;使构件产生反向曲率时,mx0.85;式中 W2x对较小翼缘的毛截面抵抗矩. 二、弯矩作用平面外的稳定性:式中 y弯矩作用平面外的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b均匀弯曲的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对工字形和形截面可按附录一第(五)项确定,对箱形截面可取 b1.4;Mx所计算构件段范围内的最大弯矩; tx-等效弯矩系数,应按以下规定承受: 在弯矩作用平面外有支承的构件,应依据两相邻支承点间构

18、件段内的荷载和内力状况确定: (所考虑构件段无横向荷载作用时:tx0。65+0.35M2M1,但不得小于 0。4,M1 和 M2 是在弯矩作用平面内的端弯矩,使构件段产生同向曲率时取同号,产生反向曲率时取异号,M1M2;所考虑构件段内有端弯矩和横向荷载同时作用时;使构件段产生同向曲率时,tx 1。0;使构件段产生反向曲率时,tx0.85;所考虑构件段内无端弯矩但有横向荷载作用时:tx1。0. 悬臂构件,tx1。0。注:无侧移框架系指框架中设有支撑架、剪力墙、电梯并等支撑构造,且共抗侧移刚度等于或大于框架本身抗侧移刚度的倍者.有侧移框架系指框架中未设上述支撑构造,或支撑构造的抗侧移刚度小于框架本

19、身抗侧移刚度的倍者。弯矩绕虚轴x 轴作用的格构式压弯构件,其弯矩作用平面内的整体稳定性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WlxIx/Yo,Ix 为 x 轴的毛截面惯性矩,Yo 为由轴到压力较大分肢的轴线距离或者到压力较大分肢腹板边缘的距离,二者取较大者;x、NEx 由换算长细比确定。弯矩作用平面外的整体稳定性可不计算,但应计算分肢的稳定性,分肢的轴心力应按桁架的弦杆计算。对缀板柱的分肢尚应考虑由剪力引起的局部弯矩。弯矩绕实轴作用的格构式压弯构件,其弯矩作用平面内和平面外的稳定性计算均与实腹式构件一样.但在计算弯矩作用平面外的整体稳定性时,长细比应取换算长细比,b 应取 1.0。弯矩作用在两个主平面内的双轴对

20、称实腹式工字形和箱形截面的压弯构件,其稳定性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弯矩作用在两个主平面内的双肢格构式压弯构件,其稳定性应按以下规定计算:第三节构件的计算长度和容许长细比注:为构件的几何长度节点中心间距离);l1 为桁架弦杆侧向支承点之间的距离.斜平面系指与桁架平面斜交的平面 ,适用于构件截面两主轴均不在桁架平面内的单角钢腹杆和双角钢十字形截面腹杆.无节点板的腹杆计算长度在任意平面内均取其等于几何长度。当桁架弦杆侧向支承点之间的距离为节间长度的 2 倍图 5。31且两节间的弦杆轴心压力有变化时,则该弦杆在桁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式确定但不应小于 0.5L1:N确定桁架穿插腹杆的长细比时,在桁架

21、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应取节点中心到穿插点间的距离;在桁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按以下规定承受:一、压杆当相交的另一杆受拉,且两杆在穿插点均不中断0。5l 当相交的另一杆受拉,两杆中有一杆在穿插点中断并以节点板搭接 0。7l 其它状况 l二、拉杆 l注:为节点中心间距离穿插点不作为节点考虑.当两穿插杆均受压时,不宜有一杆中断。当确定穿插腹杆中单角钢压杆斜平面内的长细比时,计算长度应取节点中心至穿插点的距离.单层或多层框架等截面柱,在框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应等于该层柱的高度乘以计算长度系数 .对无侧移框架, 值应按附表 4。1 确定;对有侧移框架, 值应按附表 4.2 确定。单层厂房框架下端刚性固定的阶形柱

22、,在框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单阶柱:上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l,应按下式计算: 上段柱和中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1 和 2,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式中 1、2-参数,按附表 4.5 或附表 4.6 中的公式计算.当计算框架的格构式柱和桁架式横梁的线刚度时,应考虑柱或横梁截面高度变化和缀件(或腹杆变形的影响。框架柱沿房屋长度方向在框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取阻挡框架平面外位移的支承点柱的支座、吊车梁、托架以及支撑和纵梁的固定节点等之间的距离.注:桁架包括空间桁架)的受压腹杆,当其内力等于或小于承载力量的 50%时,容许长细比值可取为 200。注:承受静力荷载的构造中,可仅计算受拉构件在竖向

23、平面内的长细比。在直接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造中,计算单角钢受拉构件的长细比时,应承受角钢的最小回转半径; 在计算单角钢 穿插受拉杆件平面外的长细比时,应承受与角钢肢边平行轴的回转半径。中、重级工作制吊车桁架下弦杆的长细比不宜超过200.在设有夹钳吊车或刚性料耙吊车的厂房中,支撑(表中第项除外)的长细比不宜超过 300。受拉构件在永久荷载与风荷载组合作用下受压时,其长细比不宜超过 250。第四节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在受压构件中,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b 与其厚度 t 之比,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轴心受压构件:式中-构件两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当30 时,取 30;当100 时, 取 100。二、压弯构

24、件:在工字形截面的受压构件中,腹板计算高度ho 与其厚度 tw 之比,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轴心受压构件:式中 构件两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当30 时,取30;当 100 时,取 100. 二、压弯构件:箱形截面受压构件的腹板计算高度ho 与其厚度tw 之比,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轴心受压构件,在形截面受压构件中,腹板高度与其厚度之比,不应超过以下数值:第六章疲乏计算第一节 一般规定承受动力荷载重复作用的钢构造构件如吊车梁、吊车桁架、工作平台梁等及其连接,当应力变化的循环次数等于或大于 105 次时,应进展疲乏计算。本章规定不适用于特别条件如构件外表温度大于 150,处于海水腐蚀环境,焊后经热处理

25、消退剩余应力以及低周高应变疲乏条件等)下的构造构件及其连接的疲乏计算。疲乏计算应承受容许应力幅法,应力按弹性状态计算,容许应力幅按构件和连接类别以及应力循环次数确定。在应力循环中不消灭拉应力的部位可不计算疲乏。其次节 疲乏计算对常幅全部应力循环内的应力幅保持常量疲乏,应按下式进展计算: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和重级、中级工作制吊车桁架的疲乏可作为常幅疲乏按下式计算:注:表中的容许应力幅是按公式(.。)算得的。对变幅应力循环内的应力幅随机变化)疲乏,假设能推测构造在使用寿命期间各种荷载的频率分布、应力幅水平以及频次分布总和所构成的设计应力谱,则可将其折算为等效常幅疲乏,按下式进展计算:第七章连接计算第一

26、节 焊缝连接对接焊缝应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在对接接头和形接头中,垂直于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的对接焊缝,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N二、在对接接头和T 形接头中,承受弯矩和剪力共同作用的对接焊缝,其正应力和剪应力应分别进展计算.但在同时受有较大正应力和剪应力处例如梁腹板横向对接焊缝的端部,应按下式计算折算应力:注:当承受轴心力的板件用斜焊缝对接,焊缝与作用力间的夹角 符合 tg1.5 时,其强度可不计算.当对接焊缝无法承受引弧板施焊时,每条焊缝的长度计算时应各减去10mm。一、在通过焊缝形心的拉力、压力或剪力作用下:当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时, 二、在其它力或各种力综合作用下,f 和 Tf 共同作用处:其

27、次节 螺栓连接和铆钉连接一般螺栓、锚栓和铆钉应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在一般螺栓或铆钉受剪的连接中,每个一般螺栓或铆钉的承载力设计值应取受剪和承压承载力设计值中的较小者:受剪承载力设计值:二、在一般螺栓、锚栓或铆钉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中,每个一般螺栓、锚栓或铆钉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以下公式计算:三、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方向拉力的一般螺栓和铆钉,应分别符合以下公式的要求: 摩擦型高强度螺栓应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在抗剪连接中,每个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二、在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中,每个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取 Nbt0。8p.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应按以下规定计算:一、承压型高强度螺

28、栓的预拉力 p 和连接处构件接触面的处理方法应与摩擦型高强度螺栓一样.承压型高强度螺栓仅用于承受静力荷载和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造中的连接。二、在抗剪连接中,每个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的计算方法与一般螺栓一样,但当剪切面在螺纹处时,其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螺纹处的有效面积进展计算.三、在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中,每个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Nbt0。8p。四、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方向拉力的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应符合以下公式的要求:五、在抗剪连接中以及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方向拉力的连接中,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不得大于按摩擦型连接计算的 1.3 倍。在以下状况的连接中,螺栓或铆钉的数

29、目应予增加:一、一个构件借助填板或其它中间板件与另一构件连接的螺栓摩擦型高强度螺栓除外或铆钉数目, 应按计算增加 10。二、搭接或用拼接板的单面连接,螺栓摩擦型高强度螺栓除外)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 10。三、在构件的端部连接中,当利用短角钢连接型钢(角钢或槽钢的外伸肢以缩短连接长度时,在短角钢两肢中的一肢上,所用的螺栓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 50。四、当铆钉连接的铆合总厚度超过铆钉直径的 5 倍时,总厚度每超过 2mm,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 1至少应增加一个铆钉,但铆合总厚度不得超过铆钉直径的 7 倍。第三节组合工字梁翼缘连接组合工字梁翼缘与腹板的双面角焊缝连接,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注:当

30、梁上翼缘受有固定集中荷载时,宜在该处设置顶紧上翼缘的支承加劲肋。此时取。当腹板与翼缘的连接焊缝承受焊透的对接焊缝时,其强度可不计算.组合工字梁翼缘与腹板的铆钉或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注:见第条注。第四 节支座轴心受压柱或压弯柱的端部为铣平端时,柱身的最大压力直接由铣平端传递,其连接焊缝、铆钉或螺栓应按最大压力的 15计算;当压弯柱消灭受拉区时,该区的连接尚应按最大拉力计算。第八章构造要求第一节 一般规定注:厂房柱为其它材料时,应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设置伸缩缝.围护构造可依据具体状况参照有关标准单独设置伸缩缝。其次节 焊缝连接焊缝金属宜与根本金属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可

31、承受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在设计中不得任意加大焊缝,避开焊缝立体穿插和在一处集中大量焊缝,同时焊缝的布置应尽可能对称于构件重心。注:钢板的拼接:当承受对接焊缝时,纵横两方向的对接焊缝,可承受十字形穿插或丁形穿插;当为形穿插时,穿插点的间距不得小于 200mm.对接焊缝的坡口形式,应依据板厚和施工条件按现行标准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根本型式与尺寸和埋弧焊焊接接头的根本型式与尺寸的要求选用.在承受动力荷载的构造中,垂直于受力方向的焊缝不宜承受不焊透的对接焊缝。角焊缝两焊脚边的夹角一般为 90直角角焊缝)。夹角120或60的斜角角焊缝,不宜用作受力焊缝钢管构造除外)。角焊缝的尺寸应符合以下要求

32、:二、角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宜大于较薄焊件厚度的 1。2 倍钢管构造除外,但板件厚度为边缘的角焊缝最大焊脚尺寸,尚应符合以下要求:当6mm 时,hf; 当6mm 时,hf12mm。圆孔或槽孔内的角焊缝焊脚尺寸尚不宜大于圆孔直径或槽孔短径的 1/3。三、角焊缝的两焊脚尺寸一般为相等。当焊件的厚度相差较大,且等焊脚尺寸不能符合本条第一、二项要求时,可承受不等焊脚尺寸,与较薄焊件接触的焊脚边应符合本条其次项的要求;与较厚焊件接触的焊脚边应符合本条第一项的要求.四、侧面角焊缝或正面角焊缝的计算长度不得小于 8hf 和 40mm.五、侧面角焊缝的计算长度不宜大于 60hf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或4

33、0hf承受动力荷载时;当大于上述数值时,其超过局部在计算中不予考虑。假设内力沿侧面角焊缝全长分布时,其计算长度不受此限。在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造中,角焊缝外表应做成直线形或凹形。焊脚尺寸的比例:对正面角焊缝宜为11.5(长边顺内力方向;对侧面角焊缝可为 11。在次要构件或次要焊缝连接中,可承受断续角焊缝。断续角焊缝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15t对受压构件或 30t(对受拉构件,t 为较薄焊件的厚度。当板件的端部仅有两侧面角焊缝连接时,每条侧面角焊缝长度不宜小于两侧面角焊缝之间的距离;同时两侧面角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 16t当t12mm或 200mm当t12mm,t 为较薄焊件的厚度。当角焊缝的

34、端部在构件转角处作长度为 2hf 的绕角焊时,转角处必需连续施焊。在搭接连接中,搭接长度不得小于焊件较小厚度的 5 倍,并不得小于 25mm。第三节 螺栓连接和铆钉连接每一杆件在节点上以及拼接接头的一端,永久性的螺栓或铆钉数不宜少于两个。对组合构件的缀条,其端部连接可承受一个螺栓或铆钉。高强度螺栓孔应承受钻成孔。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 d 大 1.52。0mm;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d 大 1.01.5mm。在高强度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的处理方法应在施工图中说明。注:do 为螺栓或铆钉的孔径,t 为外层较薄板件的厚度.钢板边缘与刚性构件(如角钢、槽钢等相连的螺

35、栓或铆钉的最大间距,可按中间排的数值承受。c 级螺栓宜用于沿其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在以下状况下可用于受剪连接: 一、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造中的次要连接。二、不承受动力荷载的可拆卸构造的连接。三、临时固定构件用的安装连接。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一般螺栓连接应承受双螺帽或其它能防止螺帽松动的有效措施。当型钢构件的拼接承受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拼接件宜承受钢板。沉头和半沉头铆钉不得用于沿其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 第四节 构造构件(I柱在缀材面剪力较大或宽度较大的格构式柱,宜承受缀条柱。缀板柱中,同一截面处缀板或型钢横杆的线刚度之和不得小于柱较大分肢线刚度的 6 倍。当实腹式柱的腹板计算高度 h

36、o 与厚度 tw 之比大于 80 时,应承受横向加劲肋加强,其间距不得大于3ho。格构式柱或大型实腹式柱,在受有较大水平力处和运送单元的端部应设置横隔,横隔的间距不得大于柱截面较大宽度的 9 倍或 8m。(II桁架焊接桁架应以杆件重心线为轴线,螺栓或铆钉连接的桁架可承受靠近杆件重心线的螺栓或铆钉 准线为轴线,在节点处各轴线应交于一点。当桁架弦杆的截面变化时,如轴线变动不超过较大弦杆截面高度 的 5%,可不考虑其影响。分析桁架杆件内力时,可将节点视为铰接.当桁架杆件为型、箱型等刚度较大的截面,且在桁架平面内的杆件截面高度与其几何长度(节点中心间的距离之比大于 1/10对弦杆或大于 1/15(对腹

37、杆时, 应考虑节点刚性所引起的次弯矩。当桁架杆件用节点板连接时,弦杆与腹杆、腹杆与腹杆之间的间隙,不宜小于 20mm。节点板厚度一般依据所连接杆件内力的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 6mm。节点板的平面尺寸应适当考虑制作和装配的误差.跨度大于 36m 的两端铰支桁架,应考虑在竖向荷载作用下,下弦弹性伸长所产生水平推力对支承构件的影响。两端简支、跨度为 15m 或 15m 以上的三角形屋架和跨度为 24m 或 24m 以上的梯形和平行弦桁架,当下弦无曲折时,宜起拱,拱度约为跨度的 1/500。)梁焊接梁的翼缘一般用一层钢板作成,当承受两层钢板时,外层钢板与内层钢板厚度之比宜为 0。51.0。不沿梁通长设

38、置的外层钢板,其理论截断点处的外伸长度l1 应符合以下要求:b 和 t 分别为外层翼缘板的宽度和厚度;hf 为侧面角焊缝和正面角焊缝的焊脚尺寸。) 柱脚锚栓柱脚锚栓不得用以承受柱脚底部的水平反力,此水平反力应由底板与混凝土根底间的摩擦力或设置抗剪键承受.柱脚锚栓埋置在根底中的深度,应使锚栓的内力通过其和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传递。当埋置深度受到限制时,则锚栓应结实地固定在锚板或锚梁上,以传递锚栓的全部内力,此时锚栓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可不予考虑.第五节 对吊车梁转吊车桁架或类似的梁和桁架的要求焊接吊车梁的翼缘板宜用一层钢板,当承受两层钢板时,外层钢板宜沿梁通长设置,并应在设计和施工中实行措施使上翼

39、缘两层钢板严密接触。支承夹钳或刚性料耙硬钩吊车以及类似吊车的构造,不宜承受吊车桁架和制动桁架。焊接吊车桁架应符合以下要求:吊车梁翼缘板或腹板的焊接拼接应承受加引弧板的焊透对接焊缝,引弧板割去处应予打磨平坦。吊车梁的工地整段拼接宜承受摩擦型高强度螺栓.一、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50t 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腹板与上翼缘的连接; 二、吊车桁架中,节点板与上弦杆的连接.吊车梁横向加劲肋的上端应与上翼缘创平顶紧当为焊接吊车梁时,尚宜焊接。中间横向加劲肋的下端宜在距受拉翼缘 50100mm 处断开,不应另加零件与受拉翼缘焊接。中间横向加劲肋与腹板的连接焊缝, 施焊时不宜在加劲肋下端起落弧。当吊车梁受拉翼缘与支撑

40、相连时,不宜承受焊接。直接铺设轨道的吊车桁架上弦,其构造要求应与吊车梁一样。重级工作制吊车梁中,上翼缘与制动构造的连接以及对柱传递水平力的连接 ,宜承受摩擦型高强度螺栓.吊车梁端部与柱的连接构造应设法削减由于吊车梁弯曲变形而在连接处产生的附加应力。当吊车桁架和重级工件制吊车梁跨度等于或大于 12m,或轻、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跨度等于或大于 18m 时,宜设置关心桁架和水平支撑系统。当设置垂直支撑时,其位置不宜在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竖向挠度较大处.对吊车桁架,应实行构造措施,以防止其上弦因轨道偏心而扭转。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的受拉翼缘板(或吊车桁架的受拉弦杆边缘,宜承受自动周密气割,当用手工气割或剪切机切割

41、时,应沿全长刨边。吊车梁的受拉翼缘(或吊车桁架的受拉弦杆上不得焊接悬挂设备的零件,并不宜在该处打火或焊接夹具.吊车钢轨的接头构造应保证车轮平稳通过。当承受焊接长轨且用压板与吊车梁连接时,压板与钢轨间的接触不得过于严密,以使钢轨受温度作用后有纵向伸缩的可能。第六节 制作、运输和安装构造运送单元的划分,除应考虑构造受力条件外,尚应留意经济合理、便于运输和易于拼装. 构造的安装连接应承受传力牢靠、制作便利、连接简洁、便于调整的构造形式。安装连接承受焊接时,应考虑设置定位螺栓,将构件临时固定。第七节 防锈和隔热钢构造除必需实行防锈措施彻底除锈后涂以油漆和镀锌等外,尚应在构造上尽量避开消灭难于检查、清刷

42、和油漆之处以及能积留湿气和大量灰尘的死角或凹槽.闭口截面构件应沿全长和端部焊接封闭。除有特别需要外,设计中一般不应因考虑锈蚀而加大钢材截面或厚度。柱脚在地面以下的局部应承受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包裹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并应使包裹的混凝土高出地面约 150mm。当柱脚底面在地面以上时,则柱脚底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 100mm.受侵蚀介质作用的构造以及在使用期间不能重油漆的构造部位应实行特别的防锈措施。受侵蚀性介质作用的柱脚不宜埋入地下。受高温作用的构造,应依据不同状况实行以下防护措施:一、当构造可能受到炎热熔化金属的侵害时,应承受砖或耐热材料做成的隔热层加以保护;二、当构造的外表长期受辐

43、射热达 150以上或在短时间内可能受到火焰作用时,应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加隔热层或水套等。一、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50t 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腹板与上翼缘的连接; 二、吊车桁架中,节点板与上弦杆的连接。吊车梁横向加劲肋的上端应与上翼缘创平顶紧当为焊接吊车梁时,尚宜焊接。中间横向加劲肋的 下端宜在距受拉翼缘 50100mm 处断开,不应另加零件与受拉翼缘焊接。中间横向加劲肋与腹板的连接焊缝, 施焊时不宜在加劲肋下端起落弧.当吊车梁受拉翼缘与支撑相连时,不宜承受焊接.直接铺设轨道的吊车桁架上弦,其构造要求应与吊车梁一样。重级工作制吊车梁中,上翼缘与制动构造的连接以及对柱传递水平力的连接,宜承受摩擦型

44、高强度螺栓。吊车梁端部与柱的连接构造应设法削减由于吊车梁弯曲变形而在连接处产生的附加应力.当吊车桁架和重级工件制吊车梁跨度等于或大于 12m,或轻、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跨度等于或大于 18m 时,宜设置关心桁架和水平支撑系统。当设置垂直支撑时,其位置不宜在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竖向挠度较大处.对吊车桁架,应实行构造措施,以防止其上弦因轨道偏心而扭转。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的受拉翼缘板或吊车桁架的受拉弦杆边缘,宜承受自动周密气割,当用手工气割或剪切机切割时,应沿全长刨边。吊车梁的受拉翼缘(或吊车桁架的受拉弦杆上不得焊接悬挂设备的零件,并不宜在该处打火或焊接夹具。吊车钢轨的接头构造应保证车轮平稳通过。当承受焊接长

45、轨且用压板与吊车梁连接时,压板与钢轨间的接触不得过于严密,以使钢轨受温度作用后有纵向伸缩的可能.第九章 塑性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本章规定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固端梁、连续梁以及由实腹构件组成的单层和两层框架构造。承受塑性设计的构造或构件,按承载力量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承受荷载的设计值,考虑构件截面内塑 性的进展及由此引起的内力重安排,用简洁塑性理论进展内力分析。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承受荷载的标准值,并按弹性理论进展计算。其次节 构件的计算弯矩x对工字形截面轴为强轴作用在一个主平面内的受弯构件,其弯曲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受弯构件的剪力V 假定由腹板承受,剪切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弯矩作用在一个主平面内的压弯构件,其强度应符合以下公式的要求: 弯矩作用在一个主平面内的压弯构件,其稳定性应符合以下公式的要求: 一、弯矩作用平面内:二、弯矩作用平面外:第三节 容许长细比和构造要求在构件消灭塑性铰的截面处,必需设置侧向支承。该支承点与其相邻支承点间构件的长细比 ,应符合以下要求:对不消灭塑性铰的构件区段,其侧向支承点间距,应由第四章和第五章内有关弯矩作用平面外的整体稳定计算确定.全部节点及其连接应有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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