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块眼影(T-ZZB 2419—2021).pdf

上传人:wo****o 文档编号:94823345 上传时间:2023-08-08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1.6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粉块眼影(T-ZZB 2419—2021).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粉块眼影(T-ZZB 2419—2021).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粉块眼影(T-ZZB 2419—202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粉块眼影(T-ZZB 2419—2021).pdf(1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 71.100.70 CCS J 20 T/ZZB 24192021 粉块眼影 Pressed powder eye shadow 2021-09-02发布 2021-10-02实施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布 团体标准 T/ZZB 24192021 I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1 5 基本要求.1 6 技术要求.2 7 试验方法.3 8 检验规则.4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6 10 质量承诺.6 附录 A(规范性)过敏源限用物质表.7 T/ZZB 2419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由义乌市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颜雪化妆品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浙江维雅化妆品有限公司、义乌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日用小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江、何光明、周悦、傅振华、胡波、杨浩、舒再艳、骆锦钢、徐可。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郑培。本文件由义乌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解释。T/ZZB 24192021 1 粉块眼

3、影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粉块眼影(以下简称眼影)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以粉质为主体经压制成型的,涂抹于眼部周围的眼影。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 值的测定 GB/T 190772016 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 GB/T 22731 日用香精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

4、要求 QB/T 19762004 化妆粉块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年第75 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5年第 268 号)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 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1 年第62 号)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1 年第77 号)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分类 粉块眼影分为干粉眼影和湿粉眼影。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5.1.1 应根据过敏源、安全性要求,

5、开展配方的优化设计。5.1.2 应具备自动识别提示风险物质功能的配方数据库系统。5.2 原材料 T/ZZB 24192021 2 5.2.1 所使用的原材料应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 年版)中,并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的要求。5.2.2 原料粉、色粉的重金属限量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第一章中表 2 的规定。5.2.3 所使用的香精应符合 GB/T 22731 的要求,且不应使用附录 A中的过敏源物质。5.2.4 所使用的防腐剂应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第二章表 4中,用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5.3 工艺与装备 5.3.1 应采用气流低

6、温粉碎工艺,粉块采用组合、包装一体流水线。5.3.2 应配备气流粉碎机、全自动压粉机等生产装备。5.3.3 应配备自动贴标机、自动收缩机等设备。5.4 检验检测 应具备疏水性、涂擦性能、pH、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耐寒项目的检测设备,并开展检测。6 技术要求 6.1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1 微生物指标 项目 要求 菌落总数/(CFU/g)100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50 耐热大肠菌群/g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 不得检出 6.2 有害物质限值 有害物质限值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有害物质限值 项目 要求 铅/

7、(mg/kg)5 汞/(mg/kg)1 砷/(mg/kg)2 镉/(mg/kg)3 二噁烷/(mg/kg)30 石棉 a 不得检出 a 仅添加滑石粉的眼影需要检测石棉。T/ZZB 24192021 3 6.3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外观 颜料及粉质分布均匀,无明显斑点 香气 符合规定香型 块型 表面应完整,无缺角、裂缝等缺陷 6.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4 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涂擦性能 油块面积1/10粉块面积 粒径(D90)a/m 20 跌落试验/份 破损1 pH 6.08.0 疏水性 粉质浮在水面保持60 min不下沉

8、耐热(501)保持24 h,恢复室温后能正常使用 耐寒(-152)保持24 h,恢复室温后能正常使用 a 粒径仅适用于干粉眼影。6.5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7 试验方法 7.1 微生物指标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第五章的规定进行测定。7.2 有害物质限值 铅、汞、砷、镉、二噁烷、石棉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第四章的规定进行测定。7.3 感官指标 按 QB/T 19762004中 5.2 的规定进行测定。7.4 理化指标 7.4.1 涂擦性能 按 QB/T 19762004中 5.3.1 的规定进行测定。T/ZZB 24192021

9、 4 7.4.2 粒径(D90)按 GB/T 190772016 的规定进行测定,采用激光粒度分布仪(干法)。7.4.3 跌落试验 按 QB/T 19762004中 5.3.2 的规定进行测定。7.4.4 pH 按 GB/T 13531.1 的规定进行测定(稀释法)。7.4.5 疏水性 按 QB/T 19762004中 5.3.4 的规定进行测定。7.4.6 耐热 7.4.6.1 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7.4.6.2 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501),将试样去除塑封包装,水平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 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用食指蘸取适量样品,涂抹于手腕内侧皮肤上,目测观察,涂

10、抹应均匀、无结块、无卡粉。7.4.7 耐寒 7.4.7.1 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2。7.4.7.2 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152),将试样去除塑封包装,水平置于冰箱内。24 h 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用食指蘸取适量样品,涂抹于手腕内侧皮肤上,目测观察,涂抹应均匀、无结块、无卡粉。7.5 净含量偏差 按 JJF 10702005中 6.1.2 规定进行测定。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2 出厂检验 8.2.1 组批 以同一工艺、同一规格、同一批次、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T/ZZB 24192021 5 8.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5 的

11、规定。表5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2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3 耐热大肠菌群-4 金黄色葡萄球菌-5 铜绿假单胞菌-6 有害物质限值 铅-7 汞-8 砷-9 镉-10 二噁烷-11 石棉-12 外观 13 香气 14 块型 15 涂擦性能 16 粒径(D90)-17 跌落试验/份 18 pH 19 疏水性-20 耐热-21 耐寒-8.2.3 抽样 外观、块型出厂检验抽样采用全检。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香气、涂擦性能、跌落试验、pH 的出厂检验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每批中抽取 10 个产品进行检验。8.2.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

12、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8.3 型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第 6 章的全部项目。8.3.2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b)产品配方及主要原材料等有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T/ZZB 24192021 6 8.3.3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300 g 的样品。8.3.4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9.1 标志 9.1.1 眼影标签应符合化妆

13、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9.1.2 眼影标签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a)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b)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c)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d)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e)全成分;f)净含量;g)使用期限;h)使用方法;i)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j)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9.2 包装 眼影包装应符合QB/T 1685的规定。9.3 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9.4 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 38

14、的常温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 cm,距内墙至少 50 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9.5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10 质量承诺 10.1 消费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且未经开封的情况下,提供 15 天无理由退货。10.2 客户有诉求时,应在 24小时内响应,及时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T/ZZB XXXXX2021 1 A A 附 录 A(规范性)过敏源限用物质表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号 1-戊基肉桂醛 Amyl cinnamal 122

15、-40-7 2 2-(苯基亚甲基)庚醇/甲位戊基桂醇 Amylcin namyl alcohol 101-85-9 3 苄醇/苯甲醇 Benzyl alcohol 100-51-6 4 水杨酸苄酯 Benzyl salicylate 118-58-1 5 肉桂醇 Cinnamyl alcohol 104-54-1 6 肉桂醛 Cinnamal 104-55-2 7 3,7-二甲基-2,6-辛二烯醛/柠檬醛 Citral 5392-40-5 8 香豆素 Coumarin 91-64-5 9 丁香酚 Eugenol 97-53-0 10(E)-3,7-二甲基-2,6-辛二烯-1-醇/香叶醇 Ger

16、aniol 106-24-1 11 7-羟基-3,7-二甲基-辛醛/羟基香茅醛 Hydroxy-citronellal 107-75-5 12 4-(4-羟基-4-甲基戊基)-3-环己烯-1-甲醛/新铃兰醛 Hydroxy-methylpentylcyclohexenecarboxaldehyde(Lyral)31906-04-4 13 2-甲氧基-4-(1-丙烯基)-苯酚/异丁香酚 Isoeugenol 97-54-1 14 对甲氧基苄醇/大茴香醇 Anisyl alcohol 105-13-5 15 苯甲酸苯甲酯/苯甲酸苄酯 Benzyl benzoate 120-51-4 16 3-苯基

17、-2-丙烯酸苯甲酯/桂酸苄酯 Benzyl cinnamate 103-41-3 17 3,7-二甲基-6-辛烯-1-醇/香茅醇 Citronellol 106-22-9 18 3,7,11-三甲基-2,6,10-十二烷三烯-1-醇/金合欢醇 Farnesol 4602-84-0 19 2-(苯甲亚基)辛醇/甲位己基桂醛 Hexyl cinnam-aldehyde 101-86-0 20 4-(1,1-二甲基乙基)-甲基-苯丙醇/铃兰醛 2-(4-tert-Butylbenzyl)propionaldehyde(Lilial)80-54-6 21(R-)1-甲基-4-(1-甲基乙烯基)环己烯/

18、柠檬萜/苧烯/甜橙油萜 d-limonene 5989-27-5 22 3,7-二甲基-1,6-辛二烯-3-醇/芳樟醇 Linalool 78-70-6 23 2-辛炔酸甲酯 Methyl Heptin Carbonate 111-12-6 24 3-甲基-4-(2,6,6-三甲基-2-环己烯-1-炔基)-3-丁烯-2-酮/异甲基紫罗兰酮 3-Methyl-4-(2,6,6-tri-methyl-2-cyclohexen-1-yl)-3-buten-2-one 127-51-5 25 橡苔提取物 Oak moss extract 90028-68-5 26 鳞屑扁枝衣提取物/树苔提取物 Treemoss Extract 90028-67-4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行业标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