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公司车行渠道基本管理办法(2012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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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行渠道基本管理办法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二一二年目 录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组织管理5第一节 渠道设立5第二节 组织设立5第三节 部门职责6第三章 人事管理7第一节 配置标准7第二节 岗位职责8第三节 任职要求10第四节 岗位职级12第五节 定级定薪13第六节 新聘人员管理15第七节 违规违纪处理16第四章 薪酬管理16第一节 渠道总监16第二节 渠道总监助理17第三节 渠道经理18第四节 服务专员18第五节 出单内勤19第六节 其 他19第五章 考核管理20第一节 考核指标21第二节 考核调级调薪23第三节 考核淘汰24第六章 日常管理25第七章 培训管理26第八章 附 则27第一章 总 则

2、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渠道发展战略,规范车行渠道业务秩序,完善车行管理规章制度,实现车行渠道高效管理,特制定车行渠道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二条 车行渠道定义:以汽车销售为主业,代理车险业务为主的保险代理机构,以及新车共保、车管所等指定从事新车车险承保的交易场所。合作对象包括:(一)汽车新车销售店:从事汽车新车销售,但不含维修的经营主体,包括单一品牌和多品牌汽车销售的经销店、大卖场或展厅等;(二)汽车新车销售及修理店:从事新车销售和维修的经营主体;(三)二手车市场:从事二手整车销售为主的经营主体(四)新车共保、车管所:当地指定的从事新车车险承保的交易场所第三条 车行渠道业务从来

3、源上分为核心业务和其他业务两类。(一)核心业务是指经由车行网点中介代理的相关业务;(二)其他业务是指通过维护车行网点间接拓展的非网点业务,以及车行渠道人员的自身业务。第四条 基本法是针对渠道设置、组织设置、销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准则,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基本法执行第五条 基本法中的车行业务部是负责车行渠道拓展和维护的销售组织。第六条 基本法中的“渠道总监”是指业务部总体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和责任人。第七条 基本法中的“渠道总监助理”是指公司配置给渠道总监的助理人员,承担协助渠道总监进行销售管理、营销策划和内务管理等工作的人员。第八条 基本法中的“渠道经理”是指业务部内负责拓展和维护渠道网点的人员

4、。第九条 基本法中的“服务专员”是指业务部内以出单、报价、咨询、续保和理赔跟踪等销售支持为主,负责服务并协助渠道经理维护渠道网点的人员。第十条 基本法中“出单内勤”是指承担出单、打印、报价、咨询等协助渠道经理完成基础服务工作的人员。第十一条 基本法中渠道总监、渠道总监助理、渠道经理、服务专员为公司正式编制人员,出单内勤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第十二条 为合理区分省会型机构和城市型机构的差异性,基本法将二、三、四级机构归类为一类区域机构和二类区域机构。(一)基本法下述“一类区域”指:1无外围三级机构的城市型二级机构;2有外围三级机构的城市型二级机构本部;3省会型二级机构本部。(二)基本法下述“二类区

5、域”指:1有外围三级机构的城市型二级机构下辖的三、四级机构;2省会型二级机构下辖的三、四级机构。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一节 渠道设立第十三条 一类区域必须设立车行渠道。第十四条 二类区域中符合车行渠道定义的现有合作网点,年保费计划超过150万,必须设立车行渠道。第十五条 符合渠道设立标准的机构,渠道业务管理及考核归属于当地机构。第二节 组织设立第十六条 车行业务部是车行渠道的销售组织形式。第十七条 车行业务部设立标准:(一)一类区域如符合车行渠道的设立标准,必须设立车行业务部。(二)二类区域如符合车行渠道的设立标准,需在车行渠道年保费计划达到1000万以上时,方可成立车行业务部。第十八条 未达到车

6、行业务部设立标准的,车行渠道相关管理职责由各级机构相应分管总或机构负责人承担。第十九条 车行业务部年保费计划未达到4亿,不可分拆多个业务部。超过4亿,可以分拆,但分拆后的单一业务部保费规模不低于1亿。第二十条 车行业务部的设立必须准备以下材料:(一)业务部组建申请表(附件1)(二)市场分析及部门发展规划(PPT或word形式均可)第二十一条 车行业务部分设必须准备以下材料:(一)业务部分设申请表(附件2)(二)市场分析、分设部门职责及发展规划(PPT或word形式均可)第二十二条 业务部的分设申请由二级机构个人渠道管理部门发起,经二级机构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室、区域经营督导部和总公司个人渠道管理

7、部审批。业务部设立申请需报区域经营督导部审批,报备总公司个人渠道管理部。审批结束后,由所在二级机构人力资源部正式下文方可成立。第三节 部门职责第二十三条 业务部的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所管辖车行渠道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队伍发展规划;(二)负责所管辖区域内车行网点的统筹管理及协调沟通;(三)负责对管辖区域内车行渠道所有合作网点业务的维护管理及深度拓展,对目标车行网点进行拓展;(四)负责所辖区域目标客户市场的信息收集,根据市场信息进行营销规划和销售决策;(五)其他相关工作。第三章 人事管理第一节 配置标准第二十四条 渠道总监和渠道总监助理的配置标准见下表:配置标准渠道总监渠道总监助理5亿业务部年保

8、费计划13人业务部保费规模:1000万到1亿可配1人;1亿到2亿可配2人;2亿以上可配3人。2亿业务部年保费计划5亿12人1000万业务部年保费计划2亿1人业务部年保费计划1000万00第二十五条 对于配置多名渠道总监的业务部,1人作为部门负责人,其余均为部门副手。第二十六条 车行渠道总监任命按照渠道总监(VP类)类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七条 渠道经理的配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维护网点年保费计划不低于以下标准:一类区域,500万;二类区域,150万;(二)单一车行网点最多配置1名渠道经理维护,一名渠道经理原则上至少维护2个网点;(三)二级机构渠道经理人均至少维护3家车行。(四)

9、渠道经理的人力配置需满足机构渠道人力预算要求。第二十八条 服务专员与出单内勤的配备标准如下:(一)人力编制增速=目标值*时间进度,120分(上限);2、指标值=目标值*1,100分;3、指标值=0,0分;4、其他区间线性插值得分封顶值月度、年度最高分120分,季度最高144分,最低0分说明渠道总监1、目标和实际值为业务部整体。 2、以分公司企划核算保费为准;渠道经理1、目标和实际达成都只针对核心业务。即录入在渠道来源为“车行车行”下的业务; 2、以分公司企划核算保费为准;服务专员与其辅助的渠道经理的该指标结果相同;季度/年度必选指标2:COR(四级机构可采用车险满期赔付率)指标含义(综合费用+

10、综合赔付)/净已赚保费*100%目标值COR以分公司分解值做为目标值;权重符合基本法规定要求下,机构自行设定。计分方法1.当实际值目标值,得100分;2. COR:老五家高于100%,0分;新五家高于110%,0分3.改善值为实际值小于上月值,计算公式如下=(实际值-上月值)*100以最高分为限4. 其他区间线性插值得分封顶值年度最高100分,季度最高120,最低0分说明渠道总监目标和实际值均为业务部整体的月度/季度/年度必选指标3:个优合并续保率指标含义(年累计合并已续保家庭用车优质标的数/年累计应续保家庭用车优质标的数)*100%;目标值11年实际值低于80%,12年目标向80%优化20%

11、; 11年实际值超过80%,12年目标不下降;权重符合基本法规定要求下,机构自行设定计分方法1、指标值=目标值*1,100分;2、指标值=0,0分;3、其他区间线性插值 得分封顶值月度、年度最高100分,季度最高120分,最低0分说明渠道总监1、目标和实际值均为业务部整体的; 2、分公司车险部提供相关数据3、对于新设渠道,无对应的渠道应续保业务,该指标得分视为达成目标,得满分; 渠道经理1、分公司车险部提供相关数据2、对于维护新增车行的渠道经理(包括原在其他渠道维护,未设置网点代码),无对应的渠道应续保业务,该指标视为达成目标,得100分;对于维护既有新增也有存量车行的渠道经理,只考核存量车行

12、的续保量。服务专员与其辅助的渠道经理的该指标结果相同;季度/年度必选指标4:累计新契约个人客户信息准确率指标含义(新契约个人客户回访正确数/新契约个人客户回访总数)*100%目标值不低于上年水平,结合分管总目标值具体设定权重符合基本法规定要求下,机构自行设定计分方法当实际值目标值,得分100(实际值目标值)*N 当实际值目标值,得分100(目标值实际值)*NN值由各机构在1000,3000区间内根据考核需求自行确定得分封顶值季度最高120分,年度最高100分 ,最低0分说明渠道总监1、目标和实际值均为业务部整体的; 2、新契约个人客户信息准确率报表3、累计数,季度考核中为当季内累计数,年度考核中为当年累计数渠道经理1、新契约个人客户信息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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