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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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XXXX年XX月目 录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第一章 前 言1第二章 规划背景5第三章 规划目标8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第五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5第六章 土地利用用途分区18第七章 农用地统筹安排23第八章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26第九章 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28第十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规划31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32第十二章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34第十三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36第十四章 近期规划38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1第十六章 附 则48附 表49II3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一章 前 言

2、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XX县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XX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三条 规划原则(一)

3、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立足于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实行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要优先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二)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三)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思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四)改善生态环

4、境,实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四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0428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8、XX省国土资

5、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X土资发200768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10、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X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与报批办法的通知(X土资发200926号);11、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12、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13、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4、其它相关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第五条 规划任务根据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XX县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

6、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严格保护耕地,重点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乡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第六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XX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3125.39平方公里。第七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近期为2006-2010年。第八条 规划层次规划包含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规划实施管理需要,可以依据本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与本规划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

7、 规划效力XX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和保护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62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十条 XX县域概况XX县位于XX省XX平原南部、四湖中下区,地处东经1123511319、北纬29263012。南靠长江,与湖南华容县、岳阳市、君山区、临湘区隔江相望;北依东荆河,与潜江市、仙桃市毗邻;东跨洪湖,与洪湖水陆相连;西带白鹭湖,与江陵县、石首市接壤。长江黄金水道伴境而过,荆岳长江大桥联结湘X,随岳高速贯穿全境,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县境地势平坦,湖泊众多,河网密布。地处北亚热带东部季风气候区中心,气候温暖湿润,是闻名全国的农业大县,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是国家商品粮、

8、商品棉、良种猪、优质麻、水产品和速生丰产林基地。200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58亿元,总人口达到139.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3.33万人,农村人口105.71万人,城镇化率23.97。第十一条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一)现行规划实施成效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2、社会经济发展重点用地需求得到充分保障;3、形成了系统的土地开发整理机制;4、土地规划宏观调控地位得到有效体现。(二)现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1、规划刚性有余、弹性不足;2、规划的权威性和社会认知度偏低;3、规划管理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4、规划管理手段与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5、规划与现实需求脱节。第十二条 土地

9、资源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2005年末,XX县土地总面积312538.50公顷,其中,农用地226227.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39 %;建设用地29923.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7%;未利用地56387.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4%。(一)农用地2005年末,全县耕地169675.9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5.00%;园地665.9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29%;林地4810.9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13%;其他农用地51074.2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2.58%。(二)建设用地2005年末,全县城镇工矿用地3602.3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

10、面积的12.04%;农村居民点19972.3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6.74%;交通水利用地5995.5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0.04%;其他建设用地353.6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8%。(三)未利用地2005年末,全县水域24908.97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44.18%;滩涂沼泽29547.59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52.40%;自然保留地1931.02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3.42%。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主要问题(一)城乡用地结构不合理全县城镇人口33.33万人,占总人口的23.97%;城镇用地1785.39公顷,占城乡居民点用地的7.57%。农村人口105.71

11、万人,占总人口的76.03%;农村居民点用地93130.23公顷,占城乡居民点用地的92.43%。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偏高,城乡人口比例与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不相协调。(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农村空心村和零星户较为普遍,2005年末,全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88.93平方米,远远高于国家150平方米的标准。农业用地利用粗放,产出效益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城镇内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较为严重,土地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三)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逐年增大占补平衡作为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并且实现目标的难度逐年增大。一是因为后备资源不足、宜开垦为耕地资源的土地有限,

12、而且质量差,开发成本高。二是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不足。三是随着XX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各部门用地需求也愈来愈大,而同时耕地是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将显著增加。第三章 规划目标第十四条 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一)区域发展功能定位根据XX县在全国、全省的功能和定位,结合国家中部崛起、XX省“一带两圈”(长江经济带、武汉城市圈、X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战略部署,确定XX县区域发展定位为:“两湖”平原的经济强县、湘X边际重要的商贸物流大县、荆楚历史文化名县和长江中游地区适宜发展居住的现代滨江水乡园林城市。(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1、工业兴县战略紧抓推进工业化

13、战略举措,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协调发展,提升全县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居民就业、财政增收和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提高。2、开放强县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求发展。把扩大开放作为“工业兴县”的关键点、发挥农业优势的着力点、改善商贸业态的切入点,着力构建大开放的新格局。3、统筹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共同繁荣新格局的形成。统筹一、二、三产业发展,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共同进步。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积极创建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正公平、诚信友爱、协调发展的和谐XX。(三)社会经

14、济发展目标规划期末,全县基本实现小康社会水平,GDP达到225.7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4106.25元;全县人口控制在160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0;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其中,规划近期,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GDP达到10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183.10元;全县人口控制在142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2;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总体战略继续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全面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走高效化经营、理性化增长、刚性化保护、差异化开发、生态化建设之路;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

15、,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继续采取适度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严格保护耕地,从紧控制耕地占用,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6654.00公顷。(二)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强化基本农田管理,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43499.00公顷以上,建设标准农田80000.00公顷。(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充

16、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1599.00公顷,至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1138.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2415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突破4578.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57.23平方米。(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大力复垦废弃地,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1557.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突破1307.00公顷。全县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不低于1742.00公顷。(五)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

17、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推进农田防护林网和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城镇村绿化用地比重,全面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规划期末,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恢复平原湿地系统生态功能,基本实现XX县碧水蓝天的生态目标。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十七条 总体结构调整(一)农用地2005年末,农用地面积226227.02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增加农用地1999.90顷,建设占用减少农用地1557.00公顷,自然灾毁减少农用地200.00公顷,农用地净增加242.90公顷,到2020年末,农用地面积226469.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46%。(二)建设用地2005年末,建设用地面积29923.90公顷。规划

18、期内,新增建设用地1599.00公顷,土地复垦、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建设用地384.9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1214.10公顷,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面积3113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96%。(三)未利用地2005年末,未利用地面积56387.58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开发减少未利用地1615.00公顷,建设占用减少未利用地42.00公顷,灾毁增加未利用地200.00公顷,未利用地净减少1457.00公顷,到2020年末,未利用地面积54930.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8%。第十八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一)耕地2005年末,耕地面积169675.93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

19、理新增耕地2542.0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4056.93公顷,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307.00公顷,自然灾毁减少耕地200.00公顷,耕地净减少3021.93公顷,到2020年末,耕地面积166654.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3.59%。(二)园地2005年末,园地面积665.93公顷。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减少园地399.03公顷,建设占用减少园地29.00公顷,农用地面积净减少4208.03公顷,到2020年末,园地面积237.9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0%。(三)林地2005年末,林地面积4810.94公顷。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减少林地516.47公顷,到2020年末,林地面积

20、4294.4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0%。(四)其他农用地2005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51074.22公顷。规划期内,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开发整理增加其他农用地4430.33公顷,建设占用减少其他农用地221.00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净增加4209.33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55283.5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4.41%。第十九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一)城镇用地2005年末,城镇用地面积1785.39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用地613.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转为城镇用地330.35公顷,独立建设用地转为城镇用地419.3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转为城镇用地28.00公顷,城镇用

21、地净增加1395.65公顷,到2020年末,城镇用地面积3181.0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26%。(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005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9972.35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农村居民点50.00公顷,城镇建设占用地减少农村居民点330.35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农村居民点120.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净减少400.35公顷,到2020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9572.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2.86%。(三)独立建设用地2005年末,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816.96公顷,规划期间,新增独立建设用地230.00公顷,土地复垦减少独立建设用地230.70公顷,城镇建

22、设减少独立建设用地419.30公顷,独立建设用地净减少420.00公顷,到2020年末,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396.9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48%。(四)交通运输用地2005年末,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038.82公顷,规划期间,新增交通运输用地520.00公顷,土地复垦减少交通运输用地10.00公顷,转化为城镇用地减少交通运输用地28.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净增加482.00公顷,到2020年末,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520.8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88%。(五)水利设施用地2005年末,水利设施用地面积4956.69公顷。规划期间,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15.00公顷,土地复垦减少水利设施用

23、地8.2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净增加106.80公顷,到2020年末,水利设施用地面增至5063.4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29%。(六)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53.69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其他建设用地71.00公顷,土地复垦减少其他建设用地16.00公顷,转化为城镇用地减少其他建设用地5.0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净增加50.00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至403.6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9%。第二十条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一)水域2005年末,水域面积24908.97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45.35%,规划期间,面积基本保持稳定。(二)滩涂沼泽20

24、05年末,滩涂沼泽面积29547.59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53.79%,规划期间,面积基本保持稳定。(三)自然保留地2005年末,自然保留地面积1931.02公顷。规划期间,土地开发减少自然保留地1615.00公顷,建设占用减少自然保留地42.00公顷,灾毁增加自然保留地200.00公顷,自然保留地净减少1457.00公顷,到2020年末,自然保留地面积474.0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0.86%。第五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第二十一条 城镇体系格局规划期内全县建立以容城镇(包括红城乡部分村)为中心城区,以白螺镇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副中心,以朱河镇、新沟镇、汪桥镇为中心镇,以龚场镇、周老嘴镇、尺八镇

25、、汴河镇、分盐镇、黄歇口镇、网市镇、毛市镇、程集镇为重点镇,其它乡镇为一般镇的四级城镇结构体系,县域内形成 “两核、二轴、五片区”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两核:XX县中心城区(含容城、红城)及白螺镇,通过功能强化和政策扶持,形成区域经济的增长极核,起到核心带动作用。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及白螺镇用地需求,原则上不再安排基本农田,适当布置一般农田,协调城镇建设与生态保护。二轴:一是沿随岳高速公路的发展轴,是县域城镇发展的主轴线。鼓励沿线城镇充分利用交通便利优势,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拓宽发展渠道,建设用地指标向沿线的新沟、朱河、白螺等镇倾斜。二是沿江一级公路的发展轴,是城镇发展副轴线。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

26、特色优势产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促进城镇组团式发展,积极引导周边农村居民向镇区集中,扩大城镇人口规模。鼓励沿线城镇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两轴集中全县70%以上的城镇,形成人口、经济、城镇的聚合带。五片区:分别以容城镇、新沟镇、汪桥镇、朱河镇、白螺镇为中心的五个经济片区。第二十二条 农业产业布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根据农业发展的不同方向,将全县分为三个农业区:核心粮食主产区、高值种养发展区、生态农业区。(一)核心粮食主产区主要是中、西部平原,为高产农业区,是保证县域粮食供应和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的关键,承担着耕地保护的主要责任。该区应切实做好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

27、改善作业方式,通过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粮食产量与质量。(二)高值种养发展区主要分布在全县城镇周边,以保障城镇居民菜篮子为目标,发展高值种养如蔬菜、禽蛋类区域。该区应积极探索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生态农业发展区主要是湖泊、河汊周边区域,以生态旅游发展为契机,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发适合资源条件的综合性生态农业。将生态旅游与农业结合在一起,提高农产品的观赏性和市场性,建设精品果蔬花木基地,培育花木产业链和风景休闲区,充分利用丰富的水资源,大力发展水产业。该区土地利用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第二十三条 生态安全格局结

28、合XX实际,规划构建“三带一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三带”是指长江、东荆河和内荆河三个流域水土涵养带。三大河流沿线应设立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均需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加强水土涵养,实施堤防整险加固工程、疏浚工程、水土涵养工程,建立沿岸生态保护带,巩固退耕还林和防护林建设成果,严禁在该区域内进行有碍生态保护的建设和开发活动。“一区”是指XX东部的生态保护区,包括汴河、棋盘、桥市、柘木、白螺等乡镇的部分区域。该区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主,限制建设用地性质的开发;在该区进行资源开发,必须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在生态功能重要的区域过渡采伐林业资源。划定一定范围区域作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并

29、严加控制,以防止过度的开发活动破坏该区的环境。第六章 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第二十四条 分区目的通过划分土地用途区,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控功用。结合XX县不同区域自然条件、主导功能及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制定差异化的分区管制规则,引导县域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第二十五条 分区类型根据县级规划编制规程和XX县土地利用实际,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共七个用途区。第二十六条 分区管制(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30、,面积约165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汪桥、周老嘴、黄歇口、红城、新沟、分盐、尺八、枳木、三洲、毛市等乡镇,该区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4、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农用地,但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5、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

31、区内土地,不得在基本农田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耕作层的活动。6、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约25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城镇村建设用地重点经济区周边。该区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一般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

32、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堆放等活动;4、限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三)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约4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三洲镇、人民大垸管理区、尺八镇、白螺镇、上车湾镇、红城乡,该区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3、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改变用途,除生态环境、法律规

33、定确需退耕还林的陡坡地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4、限制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它各种防护林的用地。(四)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约230平方公里,分布在全县各乡镇,该区管制规则如下:1、该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城镇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2、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镇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山体、水体等;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

34、弃地;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五)独立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土地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容城、白螺、新沟等乡镇,该区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风景旅游用地

35、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约5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白螺、周老嘴、容城等乡镇,该土地利用区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

36、土地总面积约887.39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改善XX县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主要分布在棋盘、桥市等乡镇,该土地利用区管制规则为:1、区内的土地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内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2、区内影响自然与人文景观的其它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3、区内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它各类建设;4、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景观资源的行为。第七章 农用地统筹安排第二十七条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条件的应剥离并留存

37、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307.00公顷以内。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统筹考虑农业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责任,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不得破坏耕作层。规划期间,全县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控制在4059.48公顷以内。第二十八条 加大耕地补充力度严格执行和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项目,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必须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相等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规划期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542.00公顷,可用于耕地占补平

38、衡的指标为1742.00公顷。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期间,全县开发未利用地1615.00公顷,补充耕地1453.32公顷。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居民点整理。加强对废弃工矿、交通、水利等土地的复垦。整理农村居民点120.00公顷,补充耕地90.00公顷。逐步关停县内粘土砖瓦窑厂,尽量复垦为耕地,不能复垦为耕地的要采取多种方式综合利用。规划期间,复垦废弃地264.90公顷,补充耕地198.68公顷。加强标准农田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

39、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规划期间,整理农用地80000.00公顷,补充耕地800.00公顷。第二十九条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合理布局基本农田。根据城镇空间拓展和产业用地布局,总体上应调减随岳高速沿线乡镇的基本农田面积,重点调减经济发展较快的容城、红城、朱河、新沟、白螺、汪桥、龚场、毛市等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适当调增福田寺、柘木、桥市、上车湾、三洲、荒湖等乡镇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稳定周老嘴、尺八、汴河、分盐、黄歇口、网市、程集、棋盘、大垸等乡镇场基本农田面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

40、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3499.00公顷。考虑规划期间部分选址不确定的独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能占用基本农田,除完成市级规划下达的143499.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外,多划400.00公顷基本农田作为机动指标。当不可预见的建设项目在占用基本农田面积不超过预留指标的前提下,按占用一般农田报批,按占用基本农田标准补偿。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规划期间,将全县80000.00公顷耕地整理为标准农田。第三十条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严格保护林地资源,稳步增加林地面积,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实

41、施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林业种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集约化的畜禽和水产养殖区,增加其他农用地面积。第八章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第三十一条 保障城镇发展用地大力实施大县城战略,择优培育重点中心城镇,分层带动各乡镇的城镇化和地区经济发展,并加强县域横向经济联系。努力把XX培育成为产业健全、环境优良、具有一定实力的X湘边经济重镇。力争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2%,城镇人口达到59.64万人;2020年末城镇化率达到50%,城镇人口达到80.00万人。为保障地方发展,适当增加城镇用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一般乡镇采用城

42、乡挂钩方式解决。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城镇用地613.00公顷,城镇建设占用其他类建设用地782.65公顷。第三十二条 控制独立建设用地规模加大独立建设用地整合力度,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建设用地并入城镇统筹考虑,除资源型、污染型产业和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项目原则上在城镇范围内安排。同时,加强对废弃地的复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期间,新增独立建设用地230.00公顷,土地复垦和城镇建设占用减少独立建设用地650.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独立建设用地90.26公顷,土地复垦和建设用地减少独立建设用地250.00公顷。第三十三条 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面积以仙洪线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规划为引导

43、,以集约用地、美化环境、完善功能为重点,实施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村庄布局合理、形象美观、设施完善。城镇内部的城中村,应加强改造,向居住小区集中;城镇周边的农村居民点,要加强规划引导,尽量向城镇和集镇集中;一般农村的居民点,要按照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搞好中心村布局规划。规划期间,安排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50.00公顷,土地复垦和城镇建设占用450.35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农村居民点安排新增用地30.00公顷,土地复垦和城镇建设占用179.45公顷。第九章 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第三十四条 交通运输用地规划规划期间,全县基本形成“239”骨架公路网,即以随岳南高速公路XX线

44、,江北一级公路为2条主干路;省道干线公路汉沙线、仙监线、潜监线为3条次干路;通乡公路为9条骨架路,全县路网通过随岳南高速公路融入省“651”骨架公路网以XX平原航道网整治为契机,以改造碍航桥梁、闸坝为重点,以干支连通,完善配套为目的,逐步实现以“二纵三横”(二纵指监新河、螺山干渠,三横指长江、内荆河、东荆河)为骨架的等级航道网络。规划期间,新增交通运输用地520.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交通运输用地190.80公顷,规划期间重点工程安排如下:(一)高速公路。新建白螺至新滩口高速公路XX段和汉洪监高速公路,安排新增用地57.29公顷。(二)公路。新建沿江一级公路、XX容城新港疏港公路、白螺

45、港疏港公路等5条公路,改建三洲港疏港公路、桐梓湖港区疏港公路等10条公路,安排新增用地199.91公顷。(三)码头、站场。新建XX港XX容城港区新洲码头工程、白螺镇长江沿线5000吨级石化专用码头工程、XX县超检站等工程,安排新增用地182.80公顷。第三十五条 水利设施用地规划规划期间,XX县加强对水利设施工程的建设。一是大中型灌区建设。实施何王庙、西门渊灌区、隔北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工程,进行灌区内干渠疏挖和衬砌及机电、水工建筑物配套改造。二是大中型泵站建设。更新改造新沟泵站、半路堤泵站、杨林山泵站、螺山泵站及一部分二级泵站,新建北口泵站。三是标准农田的配套设施建设。抓住国家重视粮食主产区发

46、展的机遇,选择排灌基础较好的农田约50万亩进行闸、渠、泵站等综合治理。四是渠堤疏挖加固工程。疏挖排灌渠道189.4公里,对四湖总干渠、三洲联垸、洪湖围堤等险工险段整险加固。五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更新改造13个小型排灌区基本农田的排水设施,修复水毁泵站涵闸农用桥等253处,建设四湖统排配套工程。规划期间,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15.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水利设施用地33.00公顷。规划期间重点工程安排如下:重点实施泵站更新改造、西干渠疏挖、四湖总干渠疏挖、沟子口泵站渠道开挖、北口泵站建设、北干渠疏挖等工程建设。第三十六条 旅游设施用地规划规划期间,以湘X西红色旅游景区项目为龙头,积极引导

47、、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使旅游业在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XX县旅游发展总体布局可概括为:一区一片、三点一线,即杨林山风景游览区、洪湖万亩荷莲观赏片、湘X西红色旅游景区游览点、程集古朴小街游览点、容城西门渊公园游览点以及古华容道旅游线。规划期内安排新增用地71.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用地15.00公顷,重点建设杨林山风景区,改建修复湘X西红色旅游景区。第三十七条 其他基础设施用地安排规划期间,全县建立系列的垃圾处理场及污水处理厂,包括XX县垃圾处理厂、XX县城区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及XX县污水处理厂、容城镇污水处理厂、毛市镇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共安排新增用地26.10公顷。规划期间,全县继续完善电网建设,包括110KV汪桥主变电工程、110KV朱河变电站新增2#主变工程、110KV火把堤变电站新增2#主变工程、随岳高速公路沿线35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35KV变电站环网工程、110KV网市输变电工程、XX毛市110KV输变电工程、XX北220KV变电站,共安排新增用地10.82公顷。第十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规划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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