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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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事件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1.6 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2 .组织体系2.1 应急领导小组2.2 应急工作组II级(严重)及以下预警由相应的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转发预 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可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同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风险 扩大,超出本级防卫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议提高预警等级。3.4防卫响应防卫响应不同于应急响应,是通过对接收的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难、地质灾难等预 警信息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预估潜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前采取的应对措 施。防

2、卫响应是预防预警机制的重要内容,依照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具有相对独 立的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本预案主要明确了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交通运输部本级的防卫响应工作,以及其 他(如冬季大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等)自然灾难的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其 他自然灾难的防卫响应措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防 卫工作执行。3.4.1 台风防卫响应3.4.1.1 分级防卫响应条件根据气象、海洋等部门对台风的预警等级,以及预计对交通运输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 度,交通运输部对台风进行分级防卫响应。防卫台风响应分为四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见 附件1台风影响我国大陆或管辖海疆前,根据

3、台风的预警等级和可能对我国造成影响的评估, 综合考虑国家防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由部搜救中心研究提出交通运输部防卫台风响应等 级和启动时间,并报部领导同意后发布。受台风影响地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 海(水)上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单位应依照其本级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防卫响应。3.4.1.3 分级防卫响应措施I级防卫响应措施:召开防卫台风视频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应参会,指导防卫响应工作;台风在 未来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预计中心风力达到16级时,部搜救中心及相关司局负责人 应在部应急值守,必要时到综合应急指挥中心指导应对台风防卫工作;部搜救中心负责向 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防卫台风工作部

4、署状况,台风登陆后2-6小时内,对防卫台风工 作和台风对交通运输造成的影响进行报告,防卫响应终止后报告防卫台风工作总结。受台 风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海(水)上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 责人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卫台风值班工作。口级防卫响应措施:召开防卫台风视频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应参会,指导防卫响应工作;台风在 未来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预计中心风力达到14级时,部搜救中心及相关司局负责人 应在部应急值守;部搜救中心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防卫台风工作部署状况,防 卫响应终止后报告工作总结。受台风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海(水) 上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

5、单位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卫台风值班工作。m级防卫响应措施:由部搜救中心研判后,建议通过召开防卫台风视频会议或下发明传电报的方式,部署 防卫工作;台风在未来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预计中心风力达到12级时,部搜救中心 带班领导应在部应急值守;部搜救中心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防卫台风相关工作 状况。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各海(水)上搜救中心或海事局值班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 卫台风值班工作。IV级防卫响应措施:部搜救中心加强与气象、海洋预报部门的联系,提醒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地区的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和海(水)上搜救中心做好防卫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 关注天气态势,加强值班,全力做

6、好应对准备工作。3.4.2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卫响应3.4.2.1 分级防卫响应条件根据气象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等级,以及预计对交通运输造成影响的范围 和程度,交通运输部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进行分级防卫响应。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卫响应 分为四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X3.422 防卫响应启动程序预计全国将出现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且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可能造成影响时,由 部马路局会商部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后,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状况,研究提出交通 运输部防卫响应等级和启动时间,并报请部领导同意后发布。受影响地区的各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依照本级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防卫响应。3.

7、423 3分级防卫响应措施I级防卫响应措施:组织召开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参与,指导防卫响应工作涪B署防卫响应工作, 明确防卫目标和重点,必要时向可能遭遇灾难影响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 大灾情的防范工作;视状况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救援;根据需要随时调用各种应 急物资、装备,调派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装备。部应急办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交通 运输部防卫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部署状况,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的影响 进行报告;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 责人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卫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值班工作。II级防卫响应措施:组织召

8、开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参与,指导防卫响应工作;部马路局指导地方 马路管理部门开展防卫响应行动,加强马路交通状况监测,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应对突 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道路畅通。部应急办负责向有关部门报 告交通运输部防卫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部署状况;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地区的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各直属单位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卫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值班工 作。m级及以下防卫响应措施:部马路局视情指导地方马路管理部门加强马路运行状况监测、开展防卫响应行动。3.5 防卫响应终止当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对交通运输无影响后,防卫响应终止,或台风、低温雨 雪冰冻等预警减

9、弱为蓝色预警及以下时防卫响应终止。若在防卫响应期间发生了突发事件,则依照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6 后期处置3.6.1 善后恢复防卫响应终止后,部相关司局应指导、协助受影响地区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 直属海事、救捞等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6.2 调查报告受极端天气影响地区的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每次防卫工作的 成功经验和不足,并将防卫工作总结报部搜救中心(部应急办X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全年度的防卫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总结应于每年12月1日 之前报部搜救中心(部应急办14.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分为I级、口

10、级、川级和IV级四个等级。交通运输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工作。对险情进行快速评估,分 析、判断险情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后果;定时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 海上搜救机构联系,收集、更新险情信息,汇总参与应急处置单位的状况汇报和工作动态; 做好与其他相关部委的联络,及时通报状况;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状况,视情派出现场 工作组或者专家组给予指导,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海上搜救机构开展应急处置,评估行动方案,及时提出对方案的 修改建议,保证快速、合理施救,防止险情扩大或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根据需要,协调 邻近省(区、市

11、)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及紧急征用工作。交通运输部启动口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负责开展应急工作,密切跟踪突 发事件进展状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派出现场工作组或专家组给予指导。 根据需要,协调邻近省(区、市)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及紧急征用工作。交通运输部启动m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状况,协 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专家组给予指导。交通运输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状况,协 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2 分类处置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组织采取不同

12、处置措施。(1 )应对交通运输部部属院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由部人教司牵 头,办公厅等协同处置。由部人教司根据现场状况,及时报部领导,并通报部办公厅、公 安局和其他部内有关业务司局,安排有关人员到院校协助处置,协同卫生部门或公安部门 开呈现场调查处理。应对在交通运输行业内或交通运输工具上出现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疫情,或发生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事件,或发生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 案中规定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需要交通运输部紧急采取措施的,由部应急办牵头,办 公厅、人教司、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等协同处置。部应急办负责应急信息汇总上报、综合 协调。部水运局、海事局负

13、责指导、协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协同卫生 等部门加强对港口船舶、人员的疫情监控,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协同卫生等部门对 相关人员进行隔离。部运输服务司负责协同卫生等部门,指导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加强对场站枢纽、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及轨道交通的疫情监控,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协同卫生等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部国际司负责了解境外马路水运工程建设人员疫情 信息。部人教司负责协同卫生等部门指导部属高校加强对在校师生的疫情监控。(2 )应对地震、重大地质灾难等自然灾难时,需交通运输部提供交通运输综合应急保 障的,由部应急办牵头,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路网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14、等协同处 置。部应急办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上报,根据需要上报。部马路局负责指导地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排马路养护、施工等应急力量,开展马路抢通保通工作,协调周边省 份马路交通应急资源调用。视情安排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部运输服务 司负责协调相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部水运 局负责协调相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等 单位做好水路应急运力保障工作。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部应急通信保障,为现场提供通信 技术保障支援,并负责提供灾毁遥感影像图,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支持。(3)应对涉外突发事件,如在国际上发生或面临自

15、然灾难、战乱、骚乱等状况对我国 驻外人员或机构产生要挟,需要紧急撤离的事件,由部应急办、国际司牵头,办公厅、水 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等协同处置。部应急办负责应急综合协调。部国际司负责与外 交部及驻外使领馆的沟通联络,了解并把握前方应急撤离的需求和任务。部运输服务司负 责协调相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道路应急运力保障工作。部水运局负责协 调相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长航局等单位做好水路应急运力保障工作。(4 )应对需交通运输部提供跨省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保障的事件,由部应急办牵头, 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等协同处置。部应急办负责应急综合协调。部马路局负责马 路通行保障。

16、部运输服务司负责协调相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道路应急运 力保障工作。部水运局负责协调相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长航局等单位做好 水路应急运力保障工作。口、m、IV级应急响应,参照I级应急响应处置模式,由相应部内单位视情采取必要 的应对措施。4.3 信息报送交通运输部根据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名称和联 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发现或接到 突发事件信息,经核实后,应依据职责分工,当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 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应依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17、,及时、确切报送突 发事件信息。部应急办会同部内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相应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工作,追踪事 件进展,及时把握最新动态。4.4 响应终止I级应急响应需终止时,交通运输部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要挟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 及其组成部门宣布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响 应终止或降级时,由部内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终止I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 建议。(2 )经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意后,报请组长核准。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终止I级应急响 应,或降低为口级应急响应,转入口级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同时宣布取消I级应急响应期 间成

18、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工作组。口级应急响应终止时,交通运输部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经部内牵头单位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要挟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 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宣布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 急响应终止或降级时,由部内牵头单位负责人提出终止II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 建议。(2 )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由部内牵头单位负责人宣布终止H级应急响应,或降低为in级应急响应,转入ni级应急响应工作程序。m级应急响应终止时,交通运输部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经部内牵头单位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要挟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由部 内牵头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

19、提出终止m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建议。(2)经部内牵头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部内牵头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宣布终止 m级应急响应,或降低为w级应急响应,转入iv级应急响应工作程序。IV级应急响应终止时,交通运输部采取如下终止程序:经部内牵头单位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要挟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iv级应急 响应自动终止。4.5 总结评估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内奉头单位需及时组织参与单位开展总结评估工作, 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5.新闻发布当交通运输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领导小组下设的新闻宣传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 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联络中央主要

20、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多 种形式及时有序地发布应急信息;指导做好现场新闻发布相关工作;部内业务主管司局要 及时提供有关素材,确保信息发布确切。2.4现场工作组3 .预防与预警3.1 预防与预警机制3.2 预警信息收集3.3 预警信息转发3.4 防卫响应3.5 防卫响应终止3.6 后期处置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分类处置4.3 信息报送4.4 响应终止当交通运输部启动口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由部内业务主管司局视情商部政策研究室 成立新闻宣传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及时有序地发布应急信息,指导做好现场新闻发布相关 工作。6.应急保障6.1 技术支撑加大监测、预防预警和应

21、急处置技术的研发投入,建立基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模 拟仿真、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预警、分析评估和应急决策支持系统,不断改进技术装备。支持和勉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预计、预警技术和发活 力理、规律以及应急处置等科学技术的研究,建立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基础数据资料储存库,包括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资源清单、专家库、突 发事件分类分级汇总、重大突发事件案例库等,并具备互联互通能力。建立应急广播体系,实现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立体覆盖。加快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及时转发灾难预警。6.2 资金保障加强应急物资存储和应急支出经费保障,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经费纳入各部门(单 位)预算管理

22、,规范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1.1.1 部机关应急通信保障由部通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通信设备链路畅通。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应急通信技术衔接,保证交通运输部综合应急指挥中 心与现场信息传递畅通。如有必要可为现场提供移动应急办公箱。1.1.2 现场应急通信保障保持应急通信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与部综合应急指挥中心通信链路保持畅通,确保 信息上报与接收无误。根据现场应急的需要,及时向部请求增加应急通信带宽,保证应急通信的畅通。1.4 应急宣传与培训及时向公众公布交通运输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接报电话和部门。做好相 关应急法律法规以及预防、

23、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加强应急宣传人员的 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宣传管理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I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法律、 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至少每年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演练以及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 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1.5 应急演练为检验本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视情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 练,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 落实岗位责任,把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

24、检验应急 处置能力,并总结经验教训I。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 的;(2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3)预案中的其他 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4 )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5 )预案制定 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状况。7.2 预案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8 .附件附件:防卫响应启动条件附件防卫响应启动条件1

25、 .台风防卫响应启动条件1.1 I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级防卫响应:(1热带气旋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限登陆时中心风力达到16级以上1(2 )热带气旋对交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已经达到口级预警标准但仍可能持续 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1.2 n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口级防卫响应:(1热带气旋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限登陆时中心风力达到14级以上X(2)热带气旋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已经达到m级预警标准但仍可能持续发展 或影响其他地区的。1.3 m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HI级防卫响应:(1热带气旋预计在未来4

26、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限登陆时中心风力达到12级以上(2 )热带气旋对交通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已经达到IV级预警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 响其他地区的。1.4 IV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V级防卫响应:(1腰带气旋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限登陆时中心风力达到10级以上X(2)热带气旋已经对交通运输安全及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2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卫响应启动条件2.1 I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级防卫响应:(1)国家气象部门发布暴雪I级预警,且影响范围涵盖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 分地区。(2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交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

27、及上述灾难已经达到 口级预警标准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2.2 II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口级防卫响应:(1 )国家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或冰冻口级预警,且影响范围涵盖2个及以上省(区、市) 大部分地区。(2)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难已经达到in级预警 标准但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2.3 m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n级防卫响应:(1 )国家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或冰冻川级预警,且影响范围涵盖2个及以上省(区、市) 大部分地区。(2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难已经达到IV级预警标准但可能

28、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2.4 IV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V级防卫响应:(1)国家气象部门发布暴雪IV级预警,且影响范围涵盖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 分地区。(2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上述灾难未达到IV级预警标准但 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3 .其他极端天气参照执行的防卫响应启动条件3.1 I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级防卫响应:(1)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冬季大风影响,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1级以上, 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风暴潮达到以下状况:对已在使用依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

29、23 ) 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 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红色警戒潮位。对仍在使用依照警戒 潮位核定方法(GB/T17839-1999 )核定的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 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 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3 )海冰达到以下状况之一: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105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 线达到45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4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

30、验潮站出现200厘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 同I。(5 )汛情达到以下状况之一: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大 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6 )极端恶劣天气对交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难已经达到口级预警 标准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3.2 n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I级防卫响应:(1)寒潮达到以下状况: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气温大幅下降并 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2 )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3 )冬季大

31、风:12小时内可能受冬季大风影响,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 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4 )风暴潮:对已在使用依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17839-2023 )核定的四 色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 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橙色警戒潮位。对仍在使用依照警戒潮位核定 方法(GB/T 17839-1999 )核定的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 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 30厘米(不含)-80厘米的高潮位。(5 )海冰达到以下状况之一:辽东湾浮冰外

32、缘线达到90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 达到40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且浮冰 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6 )海啸: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50厘米-2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7 )汛情达到以下状况之一: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 流堤防发生决口 ;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难;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 坝。(8 )极端恶劣天气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难已经达到HI级预警标准 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3.3 in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n级防卫响应:(

33、1)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气温明显下降并伴有5级及以 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摄氏度以下。(2 )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10级大风天气。(3 )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将出现强沙尘暴天气。(4 )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浓雾天气。(5)24小时内可能受冬季大风影响,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9级以上,或阵风10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6风暴潮达到以下状况 对已在使用依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23 ) 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 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

34、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黄色警戒潮位。对仍在使用依照警戒 潮位核定方法(GB/T17839-1999 )核定的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 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 警戒潮位。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或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 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同时此 验潮站风暴潮增水达到120厘米以上。(7 )海冰达到以下状况之一: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75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 达到35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且浮冰 范围

35、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8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00厘米-15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9)汛情达到以下状况之一: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难;一省(区、市)发 生较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 垮坝。4.5总结评估5 .新闻发布6 .应急保障6.1 技术支撑6.2 资金保障6.3 通信保障6.4 应急宣传与培训6.5 应急演练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预案制定与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8 .附件(10 )极端恶劣天气对交通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难已经达到IV级预警但 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36、。3.4 IV级防卫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启动IV级防卫响应:(1)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将出现较明显大风降温天气。(2 )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将出现沙尘暴天气。(3 )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雾天气。(4 )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霾天气。(5)24小时内可能受冬季大风影响,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6风暴潮达到以下状况:对已在使用依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23 ) 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

37、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 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蓝色警戒潮位。预计未来24小时内热 带气旋将登陆我国沿海地区,或在离岸100公里以内(指热带气旋中心位置)转向(或滞 留),即使受影响岸段潮位低于蓝色警戒潮位。(7 )海冰达到以下状况之一: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60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 达到25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2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2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8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50厘米-1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9 )汛情达到以下状况之一: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 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

38、现险情。(10 )对交通运输安全及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极端恶劣天气。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综合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预防预警、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 等工作,完善应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交通应急响应能力及 保障能力,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1.3 事件分级依照突发事件的特点、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分为四级:工级(特别重大X n级(重 大1 in级(较大)和w级(一般)4个级别

39、。(1)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十分繁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部组织协调系统内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 紧急突发事件。(2 ) 口级(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繁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 损失,需交通运输部指导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3)in级(较大)突发事件:指事态较为繁杂,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 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部参与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4 )级(一般)突发事件:指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需交通运输部了解应急处置有关状况的突发事件。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或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已明确事件等级标准

40、的,参照其执行。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由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牵头处置,需交通运输部参与处 置的涉及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需由交通运输部提供 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交通运输部开展与应急相关的预防预警、新闻发布、通信保障等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 行。属于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依职责负责处置,且需交通运输部本级响应的突发事件, 可参照本预案执行。1.5 工作原则(1)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 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力 量的作用。(2 )预防为主

4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十分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 物资储存、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3 )协同应对。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建立健全应急处 置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 效的应急管理体制。(4 )科学应对。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预计、预警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 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1.6 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本预案与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道路运输突 发事件应急

42、预案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交通运输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共同构成交通运输部的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对预防预警、新闻发布、通信保障等应急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可供部内 其他应急预案参照执行。当发生突发事件,若可根据部内某单一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应对时,按该应急 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若事态繁杂或随着事件的发展,需交通运输部组织协调系统内多部门 联合提供交通运输综合应急保障时,根据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原已启动的应 急响应根据本预案进行相应调整,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后,一并终止应急响应。2 .组织体系2.1 应急领导小组在启动突发事件I级应急响应时,依

43、托交通运输部应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同步成立 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I级突发事 件的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任组长,分管部领导、部总师或部内牵 头单位、办公厅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定一名助手作为联络员。突发事件口级及以下应急响应,参照I级应急响应处置模式,由相应部内单位在分管 部领导的指导下,会同有关单位视情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2.2 应急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指挥组、新闻宣传组,并视情设立通信保障组、通行 和运力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个工作组,并根据需要由部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

44、具体实施。视情成立专家组和现场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 下开展工作。应急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决定终止I级应急响应时自动解散。2.3 专家组依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的原则,由应急指挥组在专家库中选择与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 形成专家组,负责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和 建议。根据需要加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4 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由部内牵头单位带队,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加入,必要时可由部领导或部 总师带队。现场工作组依照部工作部署,在现场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状况。3 .预防与预警3.1 预防与预警机制本预案中预

45、防预警主要针对自然灾难类突发事件。通过收集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难、 地质灾难等预警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判断,转发预警信息,采取防卫响应措施。由 交通运输部应急办牵头,搜救中心及路网中心负责部际层面预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风险分 析工作,处理防卫工作事务。部内相关司局、部直属单位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各级交通运 输部门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的预警信息收集、整理及风险分析工作,处理具体防卫工作事 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类别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可参照国家相关专项 预案等文件要求,以及本预案预警信息收集、转发和防卫响应等相应措施执行。3.2 预警信息收集部搜救

46、中心及路网中心负责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热带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 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X冬季大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低温雨雪 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难、地质灾难等信息的发展态势,及时上报相关状况,并通 报相关部门。信息收集来源如下:国家防总、国家减灾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中国地震局、中国 气象局、国家海洋局以及其他可能的预警信息来源。信息收集内容如下:(1)热带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中心地理 位置,中心气压,中心最大风力,7级风圈半径,10级风圈半径,预计6、12、24、48小 时后中心地理位置,中心未来移动路径及强度变化等。(

47、2 )冬季大风来临时间,影响范围,不同区域风力强度,持续时间等。(3)风暴潮来临时间,影响区域,潮高增长量,引起风暴潮的风力强度等。(4 )预计海啸发生时间,海啸波高等。(5 )持续雨雪天气时,降雪量、积雪深度等。(6 )其他可能对交通造成影响的极端天气的起始时间、强度、范围、持续时间、强度 变化或可能对防卫极端天气有利的各种信息。(7)地质灾难类型、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可能引发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3.3预警信息转发交通运输部转发I级(特别严重)预警信息程序如下:当接到特别严重风险信息后, 部搜救中心或路网中心对风险进行评估,视情采取电话、短信、视频会议、明传电报等一 种或多种形式向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上搜救机构发布预警警报、 部署防卫措施,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情形、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 措施、警示事项、群众自防自救措施等。相关部门依照本部门职责和防卫响应程序提前做 好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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