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沂市会展业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w**** 文档编号:9409029 上传时间:2022-04-0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1.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临沂市会展业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22年临沂市会展业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临沂市会展业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临沂市会展业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年临沂市会展业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临沂市会展业管理方法 书目 第一章 总 则 其次章 管理与规范 第三章 服务与促进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展业管理,促进会展业发展,建设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会展活动的管理与规范、会展业的服务与促进,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会展业,是指通过在特定场所和肯定期限内举办会议、展览、展销、节庆等活动,为参加者提 供各类会议、展示推介、经贸洽谈、文体沟通、休闲消遣等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第四条 会展业发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允竞争

2、、行业自律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将会展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规划,推动会展业与城市建设、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科技、体育休闲等方面的融合,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建立促进会展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会展业发展工作,探讨决策会展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服务保障等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规划,结合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激励、扶持引导会展业发展。 第六条 市商务部门是全市会展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会展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和引导促进工作。 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和

3、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外事、体育、海关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会展业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会展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引导会员规范经营,避开不正值竞争,维护会展企业合法权益。 其次章 管理与规范 第八条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当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将下一年度在本市举办的会展活动安排报市商务部门。市商务部门应当于每年年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全市会展活动指导书目,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会展场馆应当依据全市会展活动指导书目合理支配档期,做好会展活动服务工作。 未经市商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布本市会展活动指导书目信息。 未列入指导书目的会展活

4、动不得与已列入指导书目的会展活动在招商招展上发生冲突。 第十条 本市实行重大会展活动备案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展活动,属重大会展活动: 200 人以上参与的行业论坛或以经济贸易为主旨的地方节庆活动; 在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面积达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展销活动; 国际组织机构、全国性和省级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 重大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当于活动举办 90 日前,向市商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重大会展活动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举办会展活动的申请书; 会展活动实施方案; 举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有关单位同意主办、承办、协办、支持的文件; 会展活动平安工作方案; 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

5、会展活动的,应当提交联合举办的协议书等书面合同; 其他须要提交的文件。 市商务部门在收到举办单位的报备材料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并刚好公布;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于 10 个工作日内告知举办单位理由。 已备案的会展活动,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等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举办单位应当刚好到市商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举办单位发布招展信息和宣扬广告应当客观、精确、真实,发布的信息以及展出的内容应当与备案的信息一样。 招展信息发布后,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会展活动的名称、主题、范围、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取消会展活动;确需变更或者取消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刚好告知参展单位、

6、场馆单位以及市商务部门,并根据合同约定妥当处理有关事宜。 第十三条 举办单位负责对参展商资质和展品进行审核,应当与参展企业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参展单位应当仔细履行参展合同义务,不得转售、倒卖、转让或者转租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参展单位应当托付具有装饰装修工程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布置会展活动现场,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保证临时设施的平安。 第十五条 举办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会展活动期间的治安、消防、食品平安和公共突发事务的预防和处置等各项工作。 举办单位应当与会展场馆签订平安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平安责

7、任和义务。参展单位应当协作做好安保工作。 会展活动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平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国际性会展活动中境外展品的监管及留购,按海关规定办理。境外展品不得擅自销售、运用,确需销售、运用的,需事先经海关部门批准,并补齐各项入境手续、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 会展活动中从事国家规定的专营、专卖品以及指定经营的商品,应当供应相应的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建立会展业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会展业统计信息。 举办单位应当在会展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市商务部门提交会展举办状况数据和总结资料。 第十八条 会展场馆应当符合国家平

8、安、消防和卫生标准,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平安警示和引导标记,按要求配置应急广播、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等设施,配备安检设施以及安检人员。 会展场馆应当定期维护场馆设施,建立场馆平安防范制度,设置平安管理机构,明确平安责任人,指导举办单位、参展单位做好平安、消防等工作。 第十九条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市政府主办会展活动的信访投诉事宜,由提出申办会展活动的部门或县区政府协调处理;市场化运作会展活动的信访投诉事宜,由展会举办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章 服务与促进 其次十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商务部门详细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编制、支出政策审核。 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运用管理方

9、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商务部门另行制定。 其次十一条 会展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做好会展活动现场和周边交通、停车的管理和保障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详细状况,适时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应当做好会展活动展品运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场馆配套停车泊位不足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在会展场馆周边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商务部门可以依据会展规模与交通运输部门协商增加公交运营车辆,适当延长运营时间,做好交通疏散保障工作。 其次十二条 会展活动期间,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做好会展活动的应急、卫生医疗、通信等保障工

10、作。依据会展活动实际须要,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协调消防单位供应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协调供应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会展场馆通信设施检修、供应通讯应急车辆。 其次十三条 会展活动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接待酒店、展会现场食品生产加工和供应的监督巡查工作;做好质量监督、学问产权爱护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投诉处理工作。 其次十四条 举办单位应当在会展活动现场设置投诉处理点,并在醒目位置公布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其次十五条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会展活动宣扬,传播相关信息,营造会展氛围。 会展活动期间,商务部

11、门可以依据会展活动须要与城市管理部门协商在部分路段发布临时户外广告。 其次十六条 激励引进国际化、国家级、省级大型会展活动。对引进由国家部委、省直部门或国家级、省级行业商协会主办的会展项目按相关规定予以嘉奖。 其次十七条 激励开展会展行业合作与沟通。支持会展业的区域、国际合作。 激励社会资本和境外投资者参加会展业市场的开发、会展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 其次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会展业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 加强会展业人才培训。激励本市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会展企业建立会展业教学和培训基地,重点培育专业化、好用型会展人才。激励会展从业人员参与国际会展专业培训。 企业引进符合本市需求的高层次会展业人

12、才,根据规定享受相关实惠政策。 其次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会展场馆,依据须要加强会展场馆建设。新建会展场馆应当满意布局合理、功能优化、交通便利的要求,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市商务部门应当依据会展业发展须要,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会展场馆建设专项规划。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将会展场馆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第三十条 激励建设和改造信息化、智能化场馆。会展场馆应当提升信息化、数据化、才智化水平,推动智能限制系统完善升级,建立覆盖场馆的 Wi-Fi 等网络基础硬件和数据收集系统。 第三十一条 激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会展业态。引导会展企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

13、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开展会展营销和现场服务,激励实体展会举办网上展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第三十二条 推动会展活动题材由传统产业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转变。激励举办以进口商品、电子商务、才智物流、文化创意、精品旅游、医养健康、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型产业为主题的会展活动。 第三十三条 激励本市会展企业和会展项目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取得国际认证。对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相关认证的会展企业和会展项目,按相关规定赐予嘉奖。 第三十四条 提倡绿色、低碳、环保的办展理念,推动绿色场馆建设,推动展馆在主体设计、展具选材、光照系统等方面应用低碳环保技术。推广运用设计简约化、构件模块化、材料低碳化的环保

14、型展台。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方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重大会展活动未按规定时间备案的,不得享受政府相关支持,同时不纳入本市会展宣扬、推介的范畴。 第三十七条 会展活动期间,展台搭建和展品用具运用存在平安隐患的,由举办单位、会展场馆督促整改;拒绝整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发布虚假招展信息、侵扰学问产权、展销假冒伪劣产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参展商托付无装饰装修工

15、程资质的施工单位搭建特别装饰展位,或者特别装饰展位 搭建施工单位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不整改完毕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第四十条 会展业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会展业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方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