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一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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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一览) 一、提高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1)连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到达每人610元。 (2)统一个人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二、完善医保待遇 (1)统一集中缴费期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2)统一待遇享受等待期 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2023年其他时

2、间参与当年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由参保人员个人担当,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与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诞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3)提升待遇水平 确保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到达70%左右。2023年10月1日起,取消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年度最高限额高血压为400元、糖尿病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再提高 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23年的85元/每人提高至95元/每人。 此次改革的背景是什

3、么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于1998年建立,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详细而言,就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费的一局部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保障一般门诊和购药费用。单位缴费的另一局部形成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这个制度在当时特定历史时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20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个人账户风险自担、自我保障门诊费用的方式,已越来越难以满意保障群众安康的需要,详细表现在“三个不适应”。 一是不适应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谱。职工医保建立20多年来,我国疾病谱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国居民安康的主要疾病。全国居民因慢性病导致的死亡

4、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比例超过85%,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70%以上。治疗慢性病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门诊早诊早治、安康治理,避开小病拖成大病,有效减轻群众病痛和经济负担。原有制度安排中,以个人账户保障一般门诊费用的方式难以满意现实需求。 二是不适应医疗技术的飞速进步。随着医疗技术的进展,门诊可供应的医疗效劳范围大幅增加,效劳功能明显加强。之前群众需要住院才能享受的诊疗效劳,已越来越多地转变为门诊工程。过去必需通过住院才能开展的检查检验及局部手术工程,现在通过门诊就可以解决,门诊效劳量快速增长。2023年到2023年,全国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数从19.5亿次增至80.4亿次,增长了312%。

5、个人账户有限的资金积存,难以适应参保人对门诊需求的大幅增长。 三是不适应我国老龄化进展趋势。2023年我国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较其他国家,我国老龄化速度更快、老龄人口占比更大。2023年至2023年,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9062万快速增长至2.0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从7.1%攀升至14.2%。据测算,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加,患病概率更高,而且往往易患多种慢性病,门诊就医频次、就医费用都显著高于中青年。2023年,退休人员人均门诊就诊次数是在职职工的2.17倍,门诊次均费用是在职职工的1.15倍。但原有制度对门诊保障力度缺乏,老年人小病时不舍得花钱治疗,小病拖成大病,最终不得不住院治疗的现象不在少数。这既增加了老年人身伤心苦,也增加了家人的照护负担,还导致花费了更多费用。 基于上述缘由,群众要求报销一般门诊费用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国家医保局从2023年开头谋划改革工作,经过反复论证、深入讨论后,形成了初步改革方案,并于2023年8月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了意见。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根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改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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