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十二含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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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 初 级 会 计 职 称 经 济 法 基 础 模 拟 试 题 十 二 含 答 案 2020年 初 级 会 计 职 称 经 济 法 基 础 模 拟 试 题 十 二【例 题 单 选 题】(2017年)根 据 民 事 诉 讼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法 院 中,对 公 路 运 输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不 享 有 管 辖 权 的 是()oA.原 告 住 所 地 法 院 B.被 告 住 所 地 C.运 输 目 的 地 D.运 输 始 发 地 正 确 答 案 A 答 案 解 析 铁 路、公 路、水 上、航 空 运 输 和 联 合 运 输 合 同 纠 纷 提 起 的 诉 讼,由 运

2、 输 始 发 地、目 的 地 或 者 被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例 题 单 选 题】(2009年)甲、乙 因 某 不 动 产 发 生 纠 纷,甲 欲 通 过 诉 讼 方 式 解 决。其 选 择 诉 讼 管 辖 法 院 的 下 列 表 述 中,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是()A.甲 只 能 向 甲 住 所 地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B.甲 只 能 向 乙 住 所 地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C.甲 只 能 向 该 不 动 产 所 在 地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D.甲 可 以 选 择 向 乙 住 所 地 或 该 不 动 产 所 在 地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正 确 答 案

3、 C 答 案 解 析 因 不 动 产 纠 纷 提 起 的 诉 讼,由 不 动 产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2017年 12月,甲 公 司 与 乙 银 行 之 间 发 生 借 款 合 同 纠 纷,乙 银 行 请 求 保 护 其 民 事 权 利 的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不 得 超 过 一 定 期 限,该 期 限 为()。A.3年 B.5年 C.10 年 D,2 年 正 确 答 案 A 答 案 解 析 向 人 民 法 院 请 求 保 护 民 事 权 利 的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为 3年。【例 题 单 选 题】(2015年)根 据 民 事 诉 讼

4、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有 票 据 纠 纷 管 辖 权 的 法 院 是()oA.出 票 人 所 在 地 法 院 B.持 票 人 所 在 地 法 院C.票 据 支 付 地 法 院 D.出 票 银 行 法 院 正 确 答 案 C 答 案 解 析 因 票 据 纠 纷 提 起 的 诉 讼,由 票 据 支 付 地 或 者 被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例 题 单 选 题】(2 0 18年)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人 员 中,对 本 单 位 的 会 计 工 作 和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完 整 性 负 责 的 是()oA.总 会 计 师 B.单

5、位 负 责 人 C.会 计 核 算 人 员 D.单 位 审 计 人 员 正 确 答 案 B 答 案 解 析 本 题 考 核 会 计 工 作 管 理 体 制。单 位 负 责 人 对 本 单 位 的 会 计 工 作 和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完 整 性 负 责。【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行 为 中 属 于 伪 造 会 计 资 料 的 是()oA.用 挖 补 的 手 段 改 变 会 计 凭 证 和 会 计 账 簿 的 真 实 内 容 B.由 于 过 失 导 致 会 计 凭 证 与 会 计 账 簿 记 录 不 一 致 C.以 虚

6、假 的 经 济 业 务 编 制 会 计 凭 证 和 会 计 账 簿 D.用 涂 改 的 手 段 改 变 会 计 凭 证 和 会 计 账 簿 的 真 实 内 容 正 确 答 案 C 答 案 解 析 伪 造 会 计 资 料,是 以 虚 假 的 经 济 业 务 为 前 提 来 编 制 会 计 凭 证 和 会 计 账 簿,旨 在 以 假 充 真;变 造 会 计 资 料,是 用 涂 改、挖 补 等 手 段 来 改 变 会 计 凭 证 和 会 计 账 簿 的 真 实 内 容,以 歪 曲 事 实 真 相。选 项 AD 属 于 变 造 会 计 资 料。【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根 据 会 计 法 律

7、 制 度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会 计 核 算 内 容 的 是()。A.固 定 资 产 盘 盈 B.合 同 的 审 核 和 签 订 C.无 形 资 产 的 购 入 D.货 币 资 金 的 收 入 正 确 答 案 B 答 案 解 析 对 于 款 项 和 有 价 证 券 的 收 付,财 物 的 收 发、增 减 和 使 用,债 权 债 务 的 发 生 和 结 算,资 本、基 金 的 增 减,收 入、支 出、费 用、成 本 的 计 算,财 务 成 果 的 计 算 和 处 理,以 及 需 要 办 理 会 计 手 续、进 行 会 计 核 算 的 其 他 事 项,均 应 当 办 理 会 计

8、 手 续、进 行 会 计 核 算。【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甲 公 司 出 纳 刘 某 在 为 员 工 孙 某 办 理 业 务 时,发 现 采 购 发 票 上 所 注 单 价、数 量 与 总 金 额 不 符,经 查 是 销 货 单 位 填 写 单 价 错 误,刘 某 采 取 的 下 列 措 施 符 合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规 定 的 是()oA.由 孙 某 写 出 说 明,并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后 入 账B.将 发 票 退 给 孙 某,由 销 货 单 位 重 新 开 具 发 票 后 入 账 C.按 总 金 额 入 账 D.将 单 价 更 正 后 入 账 正 确 答 案 B

9、答 案 解 析 原 始 凭 证 金 额 有 错 误 的,应 当 由 出 具 单 位 重 开,不 得 在 原 始 凭 证 上 更 正。【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账 务 核 对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A.保 证 会 计 账 簿 记 录 与 实 物 及 款 项 的 实 有 数 额 相 符 B.保 证 会 计 账 簿 记 录 与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相 符 C.保 证 会 计 账 簿 之 间 相 对 应 的 记 录 相 符 D.保 证 会 计 账 簿 记 录 与 会 计 凭 证 的 有 关 内 容 相 符 正

10、确 答 案 B 答 案 解 析 会 计 法 规 定,各 单 位 应 当 定 期 将 会 计 账 簿 记 录 与 实 物、款 项 及 有 关 资 料 相 互 核 对,保 证 会 计 账 簿 记 录 与 实 物 及 款 项 的 实 有 数 额 相 符、会 计 账 簿 记 录 与 会 计 凭 证 的 有 关 内 容 相 符、会 计 账 簿 之 间 相 对 应 的 记 录 相 符、会 计 账 簿 记 录 与 会 计 报 表 的 有 关 内 容 相 符。不 包 括 与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的 核 对。【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

11、不 属 于 企 业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组 成 部 分 的 是()oA.会 计 报 表 B.会 计 报 表 附 注 C.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D.审 计 报 告 正 确 答 案 D 答 案 解 析 会 计 法 规 定,企 业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包 括 会 计 报 表、报 表 附 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原 始 凭 证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是()oA.原 始 凭 证 必 须 来 源 于 单 位 外 部 B.除 日 期 外,原 始 凭 证 记 载 的 内 容 不 得

12、涂 改 C.对 不 真 实 的 原 始 凭 证,会 计 人 员 有 权 拒 绝 接 受 D.原 始 凭 证 金 额 有 错 误 的,应 由 出 具 单 位 更 正 并 加 盖 印 章 正 确 答 案 C 答 案 解 析 本 题 考 核 会 计 凭 证。选 项 C,会 计 机 构、会 计 人 员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对 原 始 凭 证 进 行 审 核,对 不 真 实、不 合 法 的 原 始 凭 证 有 权 不 予 接 受,并 向 单 位 负 责 人 报 告。选 项 A,原 始 凭 证 既 有 来 自 单 位 外 部 的,也 有 单 位 自 制 的;选

13、项 B,原 始 凭 证 记 载 的 各 项 内 容 均 不 得 涂 改;选 项 D,原 始 凭 证 金 额 有 错 误 的,应 当 由 出 具 单 位 重 开,不 得 在 原 始 凭 证 上 更 正。【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不 属 于 会 计 专 业 职 务 的 是()。A.高 级 会 计 师 B.助 理 会 计 师 C.会 计 员 D.总 会 计 师 正 确 答 案 D 答 案 解 析 会 计 专 业 职 务 分 为 高 级 会 计 师、会 计 师、助 理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员。【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人 员

14、中 负 责 监 交 一 般 会 计 人 员 办 理 会 计 工 作 交 接 手 续 的 是()。A.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B.单 位 负 责 人C.单 位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或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D.单 位 审 计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正 确 答 案 C 答 案 解 析 一 般 会 计 人 员 办 理 交 接 手 续,由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会 计 主 管 人 员)监 交;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会 计 主 管 人 员)办 理 交 接 手 续,由 单 位 负 责 人 负 责 监 交,必 要 时 主 管 单 位 可 以 派 人 会 同 监 交。【

15、例 题 多 选 题】(2 0 1 8年)根 据 民 事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在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最 后 6 个 月 内,造 成 权 利 人 不 能 行 使 请 求 权 的 下 列 情 形 中,可 以 导 致 诉 讼 时 效 中 止 的 有()oA.继 承 开 始 后 未 确 定 继 承 人 或 者 遗 产 管 理 人 B.不 可 抗 力 C.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的 法 定 代 理 人 丧 失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D.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没 有 法 定 代 理 人 正 确 答 案 ABCD【例 题 多 选 题】(2018年)根 据 民 事 法 律

16、制 度 的 规 定,在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最 后 6个 月 内,造 成 权 利 人 不 能 行 使 请 求 权 的 下 列 情 形 中,可 以 导 致 诉 讼 时 效 中 止 的 有()oA.继 承 开 始 后 未 确 定 继 承 人 或 者 遗 产 管 理 人 B.不 可 抗 力 C.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的 法 定 代 理 人 丧 失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D.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没 有 法 定 代 理 人 正 确 答 案 ABCD【例 题 多 选 题】(2010年)甲 企 业 得 知 竞 争 对 手 乙 企 业 在 M 地 的 营 销 策 略 将 会 进

17、 行 重 大 调 整,于 是 到 乙 企 业 设 在 N地 的 分 部 窃 取 乙 企 业 内 部 机 密 文 件,随 之 采 取 相 应 对 策,给 乙 企 业 在 M 地 的 营 销 造 成 重 大 损 失,乙 企 业 经 过 调 查 掌 握 了 甲 企 业 的 侵 权 证 据,拟 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其 可 以 选 择 提 起 诉 讼 的 法 院 有()oA.甲 住 所 地 法 院 B.乙 住 所 地 法 院 C.M地 法 院 D.N地 法 院 正 确 答 案 ACD 答 案 解 析 因 侵 权 行 为 提 起 的 诉 讼,由 侵 权 行 为 地(包 括 侵 权 行 为 实 施

18、地、侵 权 结 果 发 生 地)或 者 被 告 住 所 人 民 法 院 管 辖。【例 题 多 选 题】(2 0 1 8年)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小 企 业 建 立 与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应 遵 循 的 原 则()oA.风 险 导 向 原 则 B.实 质 重 于 形 式 原 则 C.成 本 效 益 原 则D.适 应 性 原 则 正 确 答 案 ABCD 答 案 解 析 本 题 考 核 单 位 内 部 会 计 监 督。小 企 业 建 立 与 实 施 内 部 控 制,应 当 遵 循 下 列 原 则:风 险 导 向 原 则;适 应 性 原 则;实

19、 质 重 于 形 式 原 则;成 本 效 益 原 则。【例 题 判 断 题】(2017年)因 确 认 股 东 资 格 纠 纷 引 起 的 民 事 诉 讼,由 公 司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正 确 答 案 对 2020年 初 级 会 计 职 称 经 济 法 基 础 模 拟 试 题 十 一【例 题 单 选 题】(2011年)下 列 对 法 所 作 的 分 类 中,以 法 的 创 制 方 式 和 发 布 形 式 为 依 据 进 行 分 类 的 是()。A.成 文 法 和 不 成 文 法 B.根 本 法 和 普 通 法 C.实 体 法 和 程 序 法D.一 般 法 和 特 别 法 正

20、 确 答 案 A 答 案 解 析 本 题 考 核 法 的 形 式。根 据 法 的 创 制 方 式 和 发 布 形 式 为 依 据 分 为 成 文 法 和 不 成 文 法。【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根 据 仲 裁 法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仲 裁 委 员 会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是()oA.相 互 间 具 有 隶 属 关 系 B.隶 属 于 行 政 机 关 C.可 由 当 事 人 自 主 选 定 D.按 行 政 区 划 层 层 设 立 正 确 答 案 B 答 案 解 析 仲 裁 委 员 会 可 以 在 直 辖 市 和 省、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所在 地 的 市 设

21、立,也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在 其 他 设 区 的 市 设 立,不 按 行 政 区 划 层 层 设 立。仲 裁 委 员 会 独 立 于 行 政 机 关,与 行 政 机 关 没 有 隶 属 关 系。仲 裁 委 员 会 之 间 也 没 有 隶 属 关 系。【例 题 单 选 题】(2008年)下 列 对 法 所 作 的 分 类 中,以 法 的 空 间 效 力、时 间 效 力 或 对 人 的 效 力 进 行 分 类 的 是()。A.成 文 法 和 不 成 文 法 B.根 本 法 和 普 通 法 C.一 般 法 和 特 别 法D.实 体 法 和 程 序 法 正 确 答 案 C 答 案 解 析 本 题

22、 考 核 法 的 形 式。根 据 法 的 空 间 效 力、时 间 效 力 或 对 人 的 效 力 划 分,分 为 一 般 法 和 特 别 法。【例 题 单 选 题】(2013年)仲 裁 裁 决 书 的 生 效 时 间 是()。A.自 作 出 之 日 B.自“送 达 之 日 C.自 签 收 之 日 D.自 交 付 之 日 正 确 答 案 A 答 案 解 析 本 题 考 核 仲 裁 裁 决。仲 裁 裁 决 书 自 作 出 之 日 起 发 生 法 律 效 力。【例 题 单 选 题】(2010年)甲、乙 发 生 合 同 纠 纷,继 而 对 双 方 事 先 签 订 的 仲 裁 协 议 效 力 发 生 争

23、 议。甲 提 请 丙 仲 裁 委 员 会 确 认 仲 裁 协 议 有 效,乙 提 请 丁 法 院 确 认 仲 裁 协 议 无 效。关 于 确 定 该 仲 裁 协 议 效 力 的 下 列 表 述 中,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是()。A.应 由 丙 仲 裁 委 员 会 对 仲 裁 协 议 的 效 力 作 出 决 定 B.应 由 丁 法 院 对 仲 裁 协 议 的 效 力 作 出 裁 定 C.应 根 据 甲、乙 提 请 确 认 仲 裁 协 议 效 力 的 时 间 先 后 来 确 定 由 仲 裁 委 员 会 决 定 或 丁 法 院 裁 定 D.该 仲 裁 协 议 自 然 失 效 正 确 答 案 B

24、 答 案 解 析 根 据 规 定,当 事 人 对 仲 裁 协 议 的 效 力 有 异 议 的,应 当 在 仲 裁 庭 首 次 开 庭 前 请 求 仲 裁 委 员 会 作 出 决 定,或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裁 定。一 方 请 求 仲 裁 委 员 会 作 出 决 定,另 一 方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裁 定 的,由 人 民 法 院 裁 定。【例 题,单 选 题】(2009年)甲、乙 因 买 卖 货 物 发 生 合 同 纠 纷,甲 向法 院 提 起 诉 讼。开 庭 审 理 时,乙 提 出 双 方 签 有 仲 裁 协 议,应 通 过 仲 裁 方 式 解 决。对 该 案 件 的

25、下 列 处 理 方 式 中,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是()oA.仲 裁 协 议 有 效,法 院 驳 回 甲 的 起 诉 B.仲 裁 协 议 无 效,法 院 继 续 审 理 C.由 甲、乙 协 商 确 定 纠 纷 的 解 决 方 式 D.视 为 甲、乙 已 放 弃 仲 裁 协 议,法 院 继 续 审 理 正 确 答 案 D 答 案 解 析 乙 方 在 首 次 开 庭 前 未 对 法 院 受 理 该 案 提 出 异 议 的,视 为 放 弃 仲 裁 协 议,法 院 应 当 继 续 审 理。【例 题 多 选 题】(2018年)下 列 纠 纷 中,当 事 人 可 以 提 请 仲 裁 的 有()。A.

26、王 某 和 赵 某 的 继 承 纠 纷 B.张 某 与 丙 公 司 的 商 品 房 买 卖 纠 纷C.甲 公 司 与 乙 公 司 的 货 物 保 管 纠 纷 D.孙 某 和 李 某 的 离 婚 纠 纷 正 确 答 案 BC 答 案 解 析 婚 姻、收 养、监 护、扶 养、继 承 纠 纷 不 能 提 请 仲 裁。【例 题 多 选 题】(2018年)根 据 仲 裁 法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仲 裁 协 议 应 当 具 备 的 内 容 有()。A.仲 裁 事 项 B.请 求 仲 裁 的 意 思 表 示 C.选 定 的 仲 裁 员 D.选 定 的 仲 裁 委 员 会 正 确 答 案

27、ABD 答 案 解 析 仲 裁 协 议 的 内 容 包 括 选 项 A B D三 项,不 包 括 选 定的 仲 裁 员。【例 题 多 选 题】(2018年、2017年)根 据 民 事 诉 讼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公 开 审 判 制 度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oA.涉 及 商 业 秘 密 的 民 事 案 件,当 事 人 申 请 不 公 开 审 理 的,可 以 不 公 开 审 理 B.不 论 民 事 案 件 是 否 公 开 审 理,一 律 公 开 宣 告 判 决 C.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民 事 案 件 应 当 不 公 开 审 理 D.涉 及 个 人 隐

28、私 的 民 事 案 件 应 当 不 公 开 审 理 正 确 答 案 ABCD【例 题 多 选 题】(2010年)甲、乙 因 合 同 纠 纷 申 请 仲 裁,仲 裁 庭 对 案 件 裁 决 未 能 形 成 一 致 意 见,关 于 该 案 件 仲 裁 裁 决 的 下 列 表 述 中,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有()oA.应 当 按 照 多 数 仲 裁 员 的 意 见 作 出 裁 决B.应 当 由 仲 裁 庭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作 出 裁 决 C.仲 裁 庭 不 能 形 成 多 数 意 见 时,按 照 首 席 仲 裁 员 的 意 见 作 出 裁 决 D.仲 裁 庭 不 能 形 成 一 致 意

29、 见,提 请 仲 裁 委 员 会 作 出 裁 决 正 确 答 案 AC 答 案 解 析 本 题 考 核 裁 决 的 作 出。裁 决 应 当 按 照 多 数 仲 裁 员 的 意 见 作 出;仲 裁 庭 不 能 形 成 多 数 意 见 时,裁 决 应 当 按 照 首 席 仲 裁 员 的 意 见 作 出。【例 题 多 选 题】(2017年)根 据 仲 裁 法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仲 裁 协 议 效 力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oA.合 同 的 变 更、解 除、终 止 或 者 无 效,不 影 响 仲 裁 协 议 的 效 力 B.当 事 人 口 头 达 成 的 仲 裁 协 议 有 效

30、C.仲 裁 协 议 对 仲 裁 事 项 或 者 仲 裁 委 员 会 没 有 约 定 或 者 约 定 不 明 确,当 事 人 又 达 不 成 补 充 协 议 的,仲 裁 协 议 无 效D.当 事 人 对 仲 裁 协 议 的 效 力 有 异 议 的,可 以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裁 正 确 答 案 ACD 答 案 解 析 选 项 B,仲 裁 协 议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订 立,口 头 达 成 仲 裁 的 意 思 表 示 无 效。【例 题 多 选 题】(2 0 1 5年)根 据 仲 裁 法 的 规 定,下 列 有 关 仲 裁 协 议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oA.仲 裁

31、协 议 一 经 依 法 成 立,即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B.仲 裁 协 议 独 立 存 在,合 同 的 变 更、解 除、终 止 或 无 效,不 影 响 仲 裁 协 议 的 效 力 C.没 有 仲 裁 协 议,一 方 申 请 仲 裁,仲 裁 委 员 会 不 予 受 理 D.仲 裁 协 议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订 立 r正 确 答 案 ABCD【例 题 判 断 题】(2018年)法 律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新 的 一 般 规 定 与 旧 的 特 别 规 定 不 一 致,不 能 确 定 如 何 适 用 时 一,由 国 务 院 裁 决。()正 确 答 案 错 答 案 解 析 法

32、 律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新 的 一 般 规 定 与 旧 的 特 别 规 定 不 一 致,不 能 确 定 如 何 适 用 时,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裁 决。2020年 初 级 会 计 职 称 经 济 法 基 础 模 拟 试 题 十【例 题 单 选 题】下 列 关 于 法 的 本 质 与 特 征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A法 是 由 国 家 制 定 或 认 可 的 规 范 B.法 是 全 社 会 成 员 共 同 意 志 的 体 现 C.法 由 统 治 阶 级 的 物 质 生 活 条 件 所 决 定 D.法 凭 借 国 家 强 制 力 的

33、 保 障 获 得 普 遍 遵 行 的 效 力 正 确 答 案 B 答 案 解 析 法 是 统 治 阶 级 的 国 家 意 志 的 体 现。【例 题 单 选 题】(2017年)甲 公 司 与 乙 公 司 签 订 买 卖 合 同,向 乙 公 司 购 买 了 一 台 设 备,价 款 8 万 元,该 买 卖 合 同 的 法 律 关 系 的 主 体 是()。A.买 卖 合 同 B.设 备 C.8万 元 价 款 D.甲 公 司 与 乙 公 司 正 确 答 案 D 答 案 解 析 能 够 参 加 法 律 关 系 的 主 体 包 括 自 然 人、法 人(甲 公 司 和 乙 公 司)、国 家。【例 题 单 选

34、题】(2017年)甲 企 业 和 正 大 电 脑 专 卖 店 签 订 了 一 份 购 买 5 0台 电 脑 的 合 同,该 买 卖 合 同 中,5 0台 电 脑 属 于()oA.法 律 关 系 的 主 体 B.法 律 关 系 的 内 容 C.法 律 关 系 的 事 实 D.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正 确 答 案 D 答 案 解 析 法 律 关 系 客 体 包 括 物、非 物 质 财 务 和 行 为 三 大 类,本 题 的 电 脑 属 于 客 体 中 的 物。【例 题 单 选 题】(2015年)张 某 在 专 卖 店 购 买 电 脑 支 付 7000元,则 该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是

35、()。A.张 某 B.专 卖 店 C.电 脑 D.支 付 7000元 正 确 答 案 C 答 案 解 析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又 称 权 利 客 体 或 义 务 客 体,是 指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所 指 向 的 对 象。本 题 中 是 买 卖 关 系,所 指 的 对 象 是 买 卖 的 电 脑(注:此 处 是 会 计 考 试 中 的 法 律 课 程 独 有”的 出 题 视 角,法 律 界 人 士 看 到 可 能 会 贻 笑 大 方,但 我 们 参 加 考 试 的 学 员 借 坡 下 驴 即 可)。【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下 列 主 体 中,属

36、于 非 法 人 组 织 的 是()。A.基 金 会B.有 限 责 任 公 司 C.事 业 单 位 D.合 伙 企 业 正 确 答 案 D 答 案 解 析 非 法 人 组 织 包 括 个 人 独 资 企 业、合 伙 企 业、不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专 业 服 务 机 构 等。需 要 特 别 注 意 法 人 组 织 与 非 法 人 组 织 的 范 围。【例 题 单 选 题】(2018年)赵 某,1 5周 岁,系 甲 省 体 操 队 专 业 运 动 员,月 收 入 3 0 0 0元,完 全 能 够 满 足 自 己 生 活 所 需,下 列 关 于 赵 某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表 述 中

37、,正 确 的 是()。A.赵 某 视 为 完 全 行 为 能 力 人 B.赵 某 属 于 完 全 行 为 能 力 人 C.赵 某 属 于 限 制 行 为 能 力 人D.赵 某 属 于 无 行 为 能 力 人 正 确 答 案 C 答 案 解 析 根 据 规 定,1 6 周 岁 以 上(216周 岁)的 未 成 年 人(【例 题 单 选 题】(2017年)下 列 规 范 行 为 中,属 于 行 政 法 规 的 是()oA.国 务 院 发 布 的 企 业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条 例 B.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通 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C.中 国 人 民 银

38、 行 发 布 的 支 付 结 算 办 法 D.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通 过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正 确 答 案 A 答 案 解 析 选 项 BD:属 于 法 律 乂 2)选 项 C:属 于 部 门 规 章。【例 题 单 选 题】(2012年)下 列 法 的 形 式 中,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经 一 定 立 法 程 序 制 定 颁 布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是()。A.宪 法 B.行 政 法 规 C.法 律 D.行 政 规 章 正 确 答 案 C 答 案 解 析 本 题 考 核 法 的 形 式。法

39、律 是 由 全 国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经 过 一 定 立 法 程 序 制 定 颁 布 的 规 范 性 文 件。【例 题 单 选 题】(2 0 1 7年)下 列 法 的 形 式 中,效 力 等 级 最 低 的 是()oA.宪 法 B.地 方 性 法 规 C.行 政 法 规D.法 律 正 确 答 案 B 答 案 解 析 宪 法 效 力 大 于 法 律;法 律 大 于 行 政 法 规。【例 题 多 选 题】(2016年)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适 用 法 的 效 力 原 则 的 有()。A.新 法 优 于 旧 法 B.上 位 法 优 于 下 位 法 C.在 民 族 自 治 地 方、自

40、治 条 例 和 单 行 条 例 的 变 通 规 定 优 先 适 用 D.特 别 法 优 于 一 般 法 正 确 答 案 ABCD 答 案 解 析 根 据 适 用 法 的 效 力 原 则,A B C D四 个 选 项 的 表 述 均 正 确。【例 题 多 选 题】(2017年)下 列 关 于 规 范 性 法 律 文 件 适 用 原 则 的 表述 中,正 确 的 有()oA.行 政 法 规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新 的 一 般 规 定 与 旧 的 特 别 规 定 不 一 致,不 能 确 定 如 何 适 用 时 一,由 国 务 院 裁 决 B.根 据 授 权 制 定 的 法 规 与 法 律

41、 不 一 致,不 能 确 定 如 何 适 用 时,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裁 决 C.部 门 规 章 与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规 定 不 一 致 时,由 国 务 院 裁 决 D.法 律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新 的 一 般 规 定 与 旧 的 特 别 规 定 不 一 致,不 能 确 定 如 何 适 用 时,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裁 决 正 确 答 案 ABCD 答 案 解 析 选 项 A:行 政 法 规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新 的 一 般 规 定 与 旧 的 特 别 规

42、定 不 一 致,不 能 确 定 如 何 适 用 时 一,由 国 务 院 裁 决。(2)选 项 B:根 据 授 权 制 定 的 法 规 与 法 律 不 一 致,不 能 确 定 如 何 适 用 时 一,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裁 决。选 项 C:部 门 规 章 与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规 定 不 一 致 时,由 国 务 院 裁 决。(4)选 项 D:法 律 之 间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新 的 一 般 规 定 与 旧 的 特 别 规 定 不 一 致,不 能 确定 如 何 适 用 时 一,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43、 委 员 会 裁 决。【例 题 多 选 题】根 据 民 事 法 律 制 度 规 定,下 列 选 项 中,属 于 法 律 事 实 中 绝 对 事 件 的 有()oA.地 震 B.战 争 C.泥 石 流 D.自 然 人 的 出 生 与 死 亡 正 确 答 案 ACD 答 案 解 析 法 律 事 实 中 包 括 事 件 与 行 为,事 件 中 的 自 然 现 象,如 地 震、洪 水、台 风、森 林 大 火 等 自 然 灾 害 或 者 生 老 病 死、意 外 事 故 等 属 于 绝 对 事 件。战 争、社 会 革 命、重 大 政 策 改 变 等 均 属 于 相 对 事 件。【例 题 多 选 题】(20

44、18年)下 列 关 于 自 然 人 行 为 能 力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A.14周 岁 的 李 某,以 自 己 的 劳 动 收 入 为 主 要 生 活 来 源,视 为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B.7周 岁 的 王 某,不 能 完 全 辨 认 自 己 行 为,是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C.18周 岁 的 周 某,能 完 全 辨 认 自 己 行 为,是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D.20周 岁 的 赵 某,完 全 不 能 辨 认 自 己 行 为,是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正 确 答 案 CD 答 案 解 析 选 项 A,16周 岁 以

45、上(216周 岁)的 未 成 年 人(【例 题 多 选 题】(2018年)下 列 各 项 中,能 够 成 为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的 是()oA.甲 市 财 政 局 B.大 学 生 张 某 C.乙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D.智 能 机 器 人 阿 尔 法 正 确 答 案 ABC 答 案 解 析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的 种 类 包 括 自 然 人(公 民)、组 织 和 国 家,选 项 D 中 的 人 工 智 能,目 前 不 属 于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的 范 围。【例 题 多 选 题】(2018年)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的 有()。A.有 价

46、证 券 B.库 存 商 品 C.提 供 劳 务 行 为 D.智 力 成 果 正 确 答 案 ABCD 答 案 解 析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包 括 物、非 物 质 财 富、行 为 与 人 格 人 身。选 项 A、B 属 于 物;选 项 C 属 于 行 为;选 项 D 属 于 非 物 质 财 富 中 的 知 识 产 品。【例 题 多 选 题】(2017年)下 列 非 物 质 财 富 可 以 成 为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非 物 质 财 富 的 有()oA.著 作 B.嘉 奖 表 彰 C.发 明 D.荣 誉 称 号 正 确 答 案 ABCD 答 案 解 析

47、非 物 质 财 富 包 括:知 识 产 品:著 作(选 项 A)、发 现、发 明(选 项 C)、设 计;(2)荣 誉 产 品:荣 誉 称 号(选 项 D)、嘉 奖 表 彰(选 项 B)o【例 题 多 选 题】(2011年)下 列 各 项 中,能 够 引 起 法 律 关 系 发 生、变 更 和 消 灭 的 事 实 有()oA.自 然 灾 害B.公 民 死 亡 C.签 订 合 同 D.提 起 诉 讼 正 确 答 案 ABCD 答 案 解 析 选 项 A 和 选 项 B属 于 法 律 事 实 中 的 法 律 事 件;选 项 C和 选 项 D是 属 于 法 律 事 实 中 的 法 律 行 为。【例 题

48、 多 选 题】(2016年)根 据 民 事 法 律 制 度 规 定,属 于 法 律 行 为 的 有()oA.订 立 合 同 B.销 售 货 物 C.发 生 海 啸 D.签 发 支 票 正 确 答 案 ABD 答 案 解 析 法 律 行 为 是 指 以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意 志 为 转 移,能 够 引 起 法 律 后 果,即 引 起 法 律 关 系 发 生、变 更 和 消 灭 的 人 们 有 意 识 的 活 动。比 如 签 订 合 同、签 发 票 据 的 行 为。选 项 C 属 于 法 律 事 件。【例 题 判 断 题】(2017年)甲 公 司 向 乙 公 司 签 发 银 行 承 兑 汇

49、票 的 行 为 属 于 法 律 事 件。()正 确 答 案 错 答 案 解 析 甲 公 司 向 乙 公 司 签 发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行 为 属 于 法 律 行 为。2020年 初 级 会 计 职 称 经 济 法 基 础 模 拟 试 题 九 一、单 项 选 择 题 L 下 列 关 于 税 收 与 税 法 的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A.税 收 的 特 征 包 括 强 制 性、固 定 性 和 有 偿 性B.征 税 主 体 包 括 各 级 税 务 机 关 和 海 关 C.纳 税 主 体 仅 指 纳 税 义 务 人 D.税 法 是 指 以 国 家 为 主 体,为 实 现 国 家 职

50、 能,凭 借 政 治 权 力,按 照 法 定 标 准,无 偿 取 得 财 政 收 入 的 一 种 特 定 分 配 形 式 正 确 答 案 B 答 案 解 析 选 项 A,税 收 的 特 征 为 强 制 性、固 定 性 和 无 偿 性;选 项 C,纳 税 主 体 包 括 纳 税 人、扣 缴 义 务 人 和 纳 税 担 保 人;选 项 D,此 表 述 为 税 收 的 概 念。2.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税 法 核 心 要 素 的 是()oA.计 税 依 据 B.征 税 对 象 C.税 目 D.税 率 正 确 答 案 D3.下 列 关 于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的 说 法 中,错 误 的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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