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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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最新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爱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 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 到公司的资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 供应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五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六条、公司住宅:市 路 号。第七条、公司经营场所:市 路 号。第

2、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O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核准为准。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和须领 取经营许可证的,已经批准,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风险提示: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害公司与股 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担当赔偿责任,但详细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 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

3、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害公司与股东 合法权益,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 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担 当。”(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伤害公司的利 益时,要求以予订正。(四)提议召开暂时股东大会。(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六)监事列席董事会议。第四十七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听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议做出的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允许,方才有效。第四十八条、监事的任期每届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第四十九条、公司设经理。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第五十条、经理对

4、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六)提请聘用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负责人 员。(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一条、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第五十二条、经理匡助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由副经理指定副经理代其行使职权。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五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五十四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过

5、半人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第五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状况。(三)签署公司债券。(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章、公司利润安排和财务会计第五十六条、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挨次安排:(一)弥补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三)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按利润的 提取,法定公益金按利润的%-%提取。第五十七条、公司依法建立财务会计机构和账册、制度。公司在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第五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对公 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五十九条、公司年会计报告在股东年会

6、召开 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第六十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公历 年 月日起至 月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单位币。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第六十一条、公司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一)因不行抗力迫使公司无法连续经营。(二)股东大会打算解散。(三)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四)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第六十二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第(二)项规定解散的,在 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大会确定人 选。公司依照前条第(三)、第(四)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部门和 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法权组织成立清算组织,

7、进行清算。第六十三条、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于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 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日内向清 算组织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 并供应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对债权进行登记。第六十四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第六十五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

8、 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一)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 和劳动保险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二)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根据股东的出资 格比例安排。(三)清算期间,公司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前第 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安排给股东。第六十六条、清算组织在发觉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时,马 上住手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的,清算组织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六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应制作清算报告,并报 送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六十八条、清算组织成员应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

9、 算组织成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清算组织成员因故意或者 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担当赔偿责任。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六十九条、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职员必需按公司, 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地位和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 贷赐予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 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供应担 保。第七十条、公司讨论打算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 爱护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 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

10、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公司讨论 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 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七十一条、公司职工依据公司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依法开展活动O第七十二条、依法需要建立其他组织或者机构的,公司按法律、 法规规定执行。第十四章、附则第七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 法规执行。第七十四条、修改本章程必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分之 以上通过。修改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 的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织部份,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 案后生效。股东签名:广州 有限公司年 月 日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

11、东投资。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货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0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第十四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名称住宅证件号码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安排红利。(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风险提示:公司的出资状况千差万别,假如由于某些特殊状况不能彻底根 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分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 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假如有这些状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 商定不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殊表决权,或 者者在无法表决时根据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打算。

12、比如在章程中商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 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 通过”来解决。固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 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 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额。(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账目,监督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六)被推选担当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共享。(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第十七条、公司股东

13、担当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担当的其他义务。第十八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名称(姓名)、住宅、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二)登记为股东的日期。(三)其他有关事项。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九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签章第二十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投资第二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一)股东增加投资。(二)公司盈利。(三)其他原由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第二十二条、公司削减注册资只能是经营亏损。

14、公司削减注册资 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削减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 规定的最低限额。第二十三条、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自做出削减注册资本之日起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 日内或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供应相应的担保。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 人(法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允许。不允许转让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允许。第二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风险提示: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

15、、 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假如股东出资人死亡 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分。假如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 止发生此类状况,避开有不熟识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 么可以对股分的继承做出特殊商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 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第九章、公司的机构 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 职权。第二十九条、股东大会分为定期和暂时会。第三十条、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第三十一条、有下列状况之一

16、的,召开股东暂时会:(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二)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三)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时。第三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 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 其他有关事项。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由不能履 行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要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董事,打算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打算有关监事的报酬 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

17、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 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三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后可连选连任。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打算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制

18、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 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八)打算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九)聘用或者解聘公司高级职员,并打算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第三十八条、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由 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议。风险提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者董事

19、长不 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开公司运营遭受影响,伤害股东权益,应 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肯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状况下有直接召集股 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假如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者不履行 职责时,持有公司10% (比例可以依据公司详细状况酌定)以上的股东, 第8页共15页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预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三十九条、董事长不履行职务,又不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 集和主持董事会时,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议。第四十条、公司召开董事会议,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第四十一条、董事会议所议事项须做成

20、会议记录,出席会的董事 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须对董事会的决议担当责任。第四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和按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少 数听从多数记名表决制度。当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做 出最终打算。第四十三条、公司召开董事会议,须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进 行。董事会议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才有效。董事会 议表决的事项涉及某个董事个人厉害关系时,该董事没有表决权,但 算在法定人数之内。第四十四条、召开董事会,董事本人应当参预。董事因故不能参 与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要载明授权 的范围。第四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 名召集人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四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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