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30--2013编辑版_企业管理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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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2007年10月23日发布,并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出版部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颁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其目的:就是通过推动施工企业全面实施本规范,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质量责任,提高企业自律和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作为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个管理型规范,其具有以下特点:1)规范的基本思想与

2、ISO9000系列标准保持一致,是ISO9000标准的本土化、行业化,并在内容上全面涵盖了ISO9001标准的要求;2)规范除主要用于施工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作为企业自律的基本要求外,也可作为外部监督、评价准则;3)规范对于企业采用何种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法保证工程质量,没有做统一要求,鼓励企业实施自主的质量管理创新。企业可通过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使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4)由于规范与我国施工行业现行管理模式一致性,对原有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扎实的施工企业,不会产生过多负担。要求各认证机构自2010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当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开展“A+B”双认证审核活动。本规范自此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3、质量管理基本要求3.1.1 3.1.3 条文讲解:以下要求均为总则性要求。3.1.1条明确了施工企业应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3.1.2条强调质量管理体系各项活动均应进行事前策划。3.1.3条强调对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均应进行检查、分析。3.2.2 3.2.4 条文讲解: 3.2.13.2.4条明确了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制定的要求。3.2.4条明确了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目标管理制度(质量目标在各管理层次及项目上的分解、落实是实施的重点)3.1.2 3.3.3 条文讲解: 3.3.1条明确了施工企业

4、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应由最高管理者负责,策划内容包括:1过程;2组织架构;3管理制度;4资源。3.3.2条明确了12项质量管理内容,上述内容与规范各章保持一致。3.3.3条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 1方针、目标; 2质量管理体系说明(质量手册); 3质量管理制度(程序文件); 4支持性文件;5记录。支持性文件:1操作规程;2工法;3管理办法;4管理性及技术性要求等。3.4.1 条文讲解: 资源的配备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条件。为了实施质量方针并达到质量目标,管理者应确定资源要求并提供必须的充分且适宜的基本资源。这些资源可以包括: 1)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2)设计和研制设备;3)

5、制造设备;4)检验、试验和检查设备;5)仪器、仪表和计算机软件。 对于工程项目而言,每一项目在策划阶段均应编制资源需求计划,明确该项目资源需求。3.4.2 条文讲解: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为了能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法规要求的产品,最终达到顾客满意。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达到了这个目的,需要进行评价。顾客和第三方认证机构都可以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符合性进行评价。但最重要的是组织必须建立自己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对所策划的体系、过程及其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质量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3.4.3 条文讲解: 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是指质量管理体系能持续满足内外部环境变化需要的能

6、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是指通过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或活动)而达到质量方针、目标等要求的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是指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得到充分确定和实施,并可以满足预期要求的能力。 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发放调查表、召开研讨会、检查与审核等多种方式评审与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4、组织机构和职责4.1.1 条文讲解: 组织结构模式反映了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或各元素之间的指令关系。施工企业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设置时应遵循集权与分权的统一、专业分工与协作的统一、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的统一、管理职责和权力的统一、运行效率与运行成本的统一等原则。常用的组织结构形式有直线式

7、、职能式和矩阵式等。根据组织结构模式,施工企业绘制出本企业的组织机构图。并按组织机构图中所确定的部门及岗位,分层次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4.2.1,4.2.2 条文讲解: 管理层次就是在职权等级链上所设置的管理职位的级数,管理跨度是管理人员直接指挥、监督其下属的人数。在最低层操作人员一定的情况下,管理的跨度越大,管理层次越少。反之,管理跨度越小,管理层次越多。 施工企业各层次质量管理组织协调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要求见4.3.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要求“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施工企业对上述岗位承担的质量责任应在相关

8、制度中予以明确。4.3.14.3.4 条文讲解: 规范4.3.14.3.3分别对最高管理者、专职质量管理部门和岗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提出了要求。施工企业应在相关制度中予以规定。规范4.3.4条则要求如果组织机构和职责出现调整,相关文件也应进行更改。5、人力资源管理5.1.1条文讲解: 本条款的目的是要求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施工企业建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覆盖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 2)员工招聘及录用; 3)员工培训; 4)薪酬体系; 5)绩效考核; 6)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等。5.1.2条 人力资源发

9、展规划是企业战略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最高管理者应从企业战略对人力资源需求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两个不同角度,制定与企业质量管理长远目标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施工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按层次可分为战略层面的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战术层面的各项业务计划;按期限长短可分为长期规划(五年以上)、中期规划(1-5年)和短期工作计划(一年以内)。 5.2.1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从专业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所取得的岗位资格、能力、工作经历四个方面确定与质量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施工企业可通过岗位说明、职位描述书等形式明确各岗位任职条件。 5.2.2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按岗位分析和岗位设计时所确定的各岗位

10、的任职条件,采用内外部招聘、岗位轮换、职系调整、培训等措施配置人力资源,以满足质量管理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需持证上岗的岗位主要包括: 1)项目经理须持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中国家唯一发证岗位) 2)施工质量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等须持证上岗;(省建设厅发证)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操作证,并准许独立作业。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11、。(国家安检部门发证) 5.2.3条文讲解: 绩效考核制度是施工企业人力资源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考核的原则; 2)考核组分工及职责; 3)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维度; 4)考核标准,应按上述三个维度分别确定每一岗位的考核指标及权重,绩效考核的标准应与企业质量管理目标的有关要求相协调; 5)考核方式,应根据不同岗位,采用适用的考核工具; 6)考核频度,绩效考核按考核周期可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施工企业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及投诉处理最终裁决机构是企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和改进的依据,可用于薪酬

12、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配、员工培训等工作。 5.3.1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可从外部环境、企业自身情况、岗位情况、员工个人情况四个方面识别培训需求。培训需求分析可采用问卷调查表法、绩效分析法、面谈法、观察法、员工自我填报法、主管提报法等方法进行。 施工企业制定的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目标;2)培训对象;3)培训时间,地点,所需的教学设施、设备;4)培训课程设置、师资安排、教材、培训费用等;5)培训方式:面授/网络、脱产/在职、委托/内训、研讨会、实习指导等;6)对培训效果考核;7)培训记录的保存。 在培训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内外环境变化,不可避免要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施工企业培训计划的

13、调整要符合企业相关制度的要求。 5.3.2条文讲解: 结合质量管理要求,施工企业所开展的培训大概可分为以下类别: 1)意识及行为准则方面的培训,包括:质量意识,质量方针、目标,法律、法规; 2)岗位培训,包括员工上岗、转岗及岗位轮换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持证上岗所必需的管理知识及专业技能等; 3)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使员工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补充、拓宽和提高,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重要手段。 5.3.3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对培训效果的评价可分为培训结束时即时评价及培训者回到工作岗位后评价两种类别。施工企业可通过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以及随后的业绩评价等方

14、法检查培训效果是否达到了培训计划所确定的培训目标。 培训的结果应形成相应的记录。记录的管理应符合本规范3.5.3条的规定,并作为质量管理信息的一部分,为质量管理改进提供依据。6、施工机具管理6.1.1 条文讲解: 施工机具是指施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满足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等,其来源包括施工企业自有、采购、外部租赁和分包方提供等。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机具的管理制度,对施工机具的计划、配置、进场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做出规定。 在施工机具制度的建立过程中,针对施工机具管理各环节,施工企业应结合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能划分,明确企业管理层、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关键岗位的职责和权利

15、。6.2.1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按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的要求,从机具选型、主要性能参数、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合理地配置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配备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施工机具名称、规格、型号; 2)数量; 3)进场和退场时间; 4)来源(自有、采购、租赁、分包方提供)。 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机具配备计划一般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并按施工企业审批规定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各责任部门根据分工负责施工机具的供应。6.2.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可根据施工机具的技术风险、使用维修特点、企业财务能力及使用成本等情况,从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选择采购或租赁。对需采购、租赁的施工机具,本条对其供应方提出了进行评价并

16、保存评价记录的要求。对采购、租赁供应方评价内容包括了经营资格和信誉、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供货能力和风险因素等内容。 供货能力:1生产能力;2运输能力;3贮存能力;4交货期的准确性等。6.2.3 条文讲解: 按施工机具供应来源不同,施工企业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的合同包括施工机具采购合同和租赁合同。 施工机具采购合同条款在内容上应包括: 1)标的,主要包括施工机具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等; 2)数量、价格及结算方式; 3)交货期限及交付方式; 4)验收、现场服务及保修; 5)违约责任; 6)其他。 施工机具租赁合同在内容上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

17、支付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合同签订应由合同双方法人及其授权人进行签订。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保存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 6.2.4 条文讲解: 施工机具验收是指施工机具进场后,项目部等使用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其各项指标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 有些涉及安全使用等要求的施工机具应该按照专门规定实施验收。需编制安装或拆卸方案的施工机具包括:盾构机、塔吊、外用电梯、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上述机具需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拆除。安装、拆除方案应履行审批手续。安装完毕启用前必须经专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另外,对施工企业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应

18、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6.3.1 条文讲解: 施工机具的使用、技术和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不仅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施工企业技术和安全等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应按所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制度,对施工机具使用的各环节进行控制。 7、投标及合同管理7.1.1 条文讲解: 本条款的目的是要求施工企业应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用于规范企业的投标和合同管理活动。制度内容一般应覆盖市场信息、资格预审、投标、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履约及监控、合同收尾等管理内容。7.1.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依法进行投标及签约,并对合同履行进行监控。国家现行与投标及履约有关

19、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招标施工招标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 招标投标过程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超越资质投标、串标、通过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7.2.1-7.2.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在投标及签约前,可结合招标文件评审、现场踏勘、招标答疑、合同评审等各种形式明确工程项目的要求,并确定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施工企业投标阶段编制的技术标及商务标均是在明确上述各要求的基

20、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所制定的对应策略及实施方案。 7.3.1 条文讲解: 在项目实施前,为保证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文件中各项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能充分、有效贯彻,前期负责投标和合同签订的部门须对项目经理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就合同文件中关于(交底内容:)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款支付、结算等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正式交底。 合同要求传递方式:1合同文本发放;2会议;3书面交底等。7.3.2 条文讲解: 从变更来源来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包括:设计单位或发包方的提出的变更,以及施工企业提出的、经发包方认可的变更。变更范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质量标准等其他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其中设计变更包括: 1

2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工程变更的程序通常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指工程变更的产生,即工程变更提出、批准及发出的一系列工作,另一部分是指施工企业对变更的接收、确认和处理工作。 工程变更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应按7.3.2条要求进行评审和确认,并及时对与合同变更有关的文件进行调整与实施。7.3.3 条文讲解: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合同目标得以实现的过程。 施工企业合同履行的分析及质量改进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22、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 2)合同履行偏差的原因、责任及趋势分析; 3)合同实施偏差处理与改进。 合同履行情况的分析与处理结果都应形成记录,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7.3.4 条文讲解: 工程项目实施的复杂性与利益相关者的多样性导致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沟通问题。施工企业可按工程项目进展,将沟通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 2)施工准备、现场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阶段; 3)保修阶段。 针对上述三个阶段,施工企业应明确沟通的责任部门、处理方式及记录保存要求。8、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8.1.1 条文讲解: 本条款控制对象主要为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原材料、经预先加工制作的各类构配

23、件成品或半成品、建筑物功能要求所需设备等,同时也包括用于施工措施的上述各类产品。施工企业应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用于规范企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活动。制度内容一般应覆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从采购计划制定、供应方选择评价、合同签订、验收及不合格品控制到使用等全过程。8.2.1 条文讲解: 本条明确了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采购计划制定的依据 施工企业编制的采购计划应满足施工需要。施工进度计划是采购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2)采购计划的审批 施工企业编制的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有关的计划包括:需求计划、采购供应计划、使用计划等。上述各类计划应按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计

24、划不得用于采购。 3)采购计划的内容 采购计划应明确所采购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交付期、质量要求以及采购验证的具体安排等。8.2.2 条文讲解: 本条从对供应方的评价和选择两个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 1)供应方评价 对供应方的评价主要涉及本条所列出的五项要求。 2)供应方选择 根据采购对象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标的大小、难易程度等,采购的方式包括招标采购、邀标采购和直接采购。按采购实施主体又可分为企业采购、项目部采购、发包方采购和分包方采购。采购方可从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确定供应方。8.2.3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对供应方应进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情况时,施工企业应对供应方进行再评价: 1

25、)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定期(不定期)维护更新时;2)每项采购合同到期结束时;3)供应方出现违约情况;4)企业认为必要时。 供应方再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1)供货的质量水平及其稳定性;2)服务的及时性和满意度;3)其他履约情况; 4)技术更新情况;5)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变化情况; 6)社会信誉的保持等。8.2.4 条文讲解: 本条强调了对供应方的评价、选择和再评价的实施过程中所依据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职责应与管理制度相一致。 施工企业可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满足本条文要求: 1)建立健全对供应方的评价、选择和再评价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方法和内容,建立监督检查记录; 2)建立

26、供应方评价(再评价)、选择的内部分级授权管理体系,评价、选择结果审批实行双岗联签制; 3)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设计,规范对供应方的评价(再评价)、选择活动,提高可控度; 4)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项目现场评价、选择过程的监控力度,提高供应方评价选择的透明度 。8.2.5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对采购合同的拟定、审核、批准、签订及履约管理明确职责和程序,并严格遵照执行,并保存相应记录。8.3.1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根据采购合同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 1)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性能标准是否与采购合同、设计文件相符; 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各

27、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测试指标是否与验收规范、标准相符;(如水泥天、天的检测报告等) 3)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各项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有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需要时,对于特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如锅炉、电梯和起重设备等,施工企业可到供应方的现场进行验证。 验收的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8.3.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建立制度明确对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识别、评价、处置和记录职责、权限与控制方式,并确保有效实施

28、。对不合格的处理措施:拒收、加工使其合格后直接使用、经发包方及设计方同意改变用途使用、降级使用、限制使用范围、报废。(种) 8.3.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方面的要求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1)国家已经明令淘汰和禁止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2)与相关方之间的合同约定;3)施工企业对社会的承诺。 施工企业应通过控制采购活动,满足各项要求。8.4.1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在编制的管理制度中,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管理,应明确以下要求: 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入库要求; 2)仓储管理,包括仓库料场设置、安全防护条件等; 3)存储管理,

29、包括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摆放、隔离、标识、维护、保养、账目、盘点等。8.4.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贮存、保管和标识要求如下: 1)贮存:提供必要的环境和设施条件,防止产品损坏、变质、丢失和误用; 2)保管:通过合理摆放、隔离、检查、维护保养等措施,防止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损坏、损耗; 3)标识:通过适当的标识,防止相似而不同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相互混淆错用,此外,标识的责任者必须明确。 施工企业对上述要求的执行情况应进行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4.3 条文讲解: 本条文是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搬运及防护要求,目的在于确保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

30、备处于完好状态。 施工企业应对施工所用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搬运、防护要求进行识别,明确其搬运和防护的具体作业规定,包括作业人员、设备、方法、步骤等。施工企业对易燃、易爆、易碎、超长、超高、超重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明确搬运要求,并对其进行防护,防止损坏、变质、变形。 当需要编制搬运方案时,应经审批后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组织实施。8.4.4条文讲解: 发放工作是划清仓库与使用单位的经济责任界限,防止因错发而影响施工生产并造成经济损失一项重要工作。施工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发放工作: 1)遵循“先进先出,推陈储新”出库原则。 2)严格出库凭证管理,确保发料通知、提料单、拨料单等,

31、凭证填制必须准确无误,印鉴齐全,无涂改现象。 3)遵守发料工作程序,提料和发料准确、及时,尽可能一次地完成; 4)出库物资和单据、证件要向收料人当面点交清楚,办清手续,由收料人签章。 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特性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通过连续的唯一性标识记录来实现确保可追溯性。8.5.1、8.5.2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对发包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合格性验收。验收的内容与企业自行采购物资的验收相同,包括规格、数量、进场时间、质量特性等。对于发包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进行标识并建立单独的物资台帐和验收记录。 对于发包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2、施工企业在验收、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时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和发包方沟通,同时采取标识、隔离等措施,按照规定,根据与发包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处理,并应做好记录。 建筑法第二十五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方不得指定施工企业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9、分包管理9.1.1,9.1.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明确本企业存在分包类别。常见的分包类别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设备设施租赁、技术服务等。施工企业应建立一套有效的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各管理层次和部门在分包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制度内容应包括:项目施工结构分解,确定项目分包范

33、围,选择项目分包模式和分包合同种类,分包招标,合同谈判与签约,分包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分包项目结束后评价等内容。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9.2.1 条文讲解: 本条从对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两个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 1)分包方评价 对供应方的评价主要涉及本条所列出的六项要求。 2)供应方选择 施工企业应制定分包计划,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分包单位。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分包

34、单位不得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给其他专业分包,但可以进行劳务分包。 9.2.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约定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分别以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3-0213)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3-0214)为准。施工企业对分包合同的拟定、审核、批准、签订及履约管理应明确职责和程序,严格遵照执行,并保存相应记录。 注:禁止转包和再分包。9.3.1 条文讲解: 事前控制:交底、方案审批、确认和验证。 本条从三个方面明确了对分包的管理要求:1)分包项目实施前,总包单位

35、主要以技术交底的形式对从事分包的有关人员进行分包工程施工或服务要求的交底;2)总包单位对分包方有关施工或服务方案的编制有指导义务,并按照制度要求对分包编制的施工或服务方案进行审批;3)总包单位应对照分包合同要求,对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主要材料设备和设施进行验证,对不满足要求的,按规定进行处理。9.3.2 条文讲解: 事中控制:监督检查、验收。 施工企业对分包施工或服务过程的控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对分包施工或服务活动的监控; 2)分包项目的验收。9.3.3 条文讲解: 事后控制:评价。 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履约情况的评价,可在分包施工和服务活动过程中或结束后进行,并可按照管理要求由项目

36、经理部或相关部门实施。 分包工作的改进包括:发现并处理分包管理中的问题;重新确定、批准合格分包方;修订分包管理制度等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10.1.1,10.1.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一部分,应与企业已建立其他体系文件相互融合、协调一致。 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是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为确保项目经理部的施工和服务质量满足要求,施工企业其他的各职能层次应对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即对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企业应采取适当的纠正

37、和纠正措施。10.2.1,10.2.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在进行项目策划时,应根据工程质量管理需求确定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定其职责、权限、利益和应承担的风险。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相适应,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决定是否设立专业职能部门。 项目经理部应明确专人负责设计文件的接收,确保设计文件的有效性。图纸会审是指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单位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对图纸进行全面细致的熟悉,审查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情况并提交设计院进行处理的一项重要活动。设计交底是指在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

38、位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按法律规定的义务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 10.2.3 10.2.5 条文讲解: 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1人员;2施工机具;3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4施工方法;5环境因素。 下列因素应列为工序质量控制点: 1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 2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 3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4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间歇时间; 5某些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 6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 7紧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

39、针对工程项目质量策划,施工企业应明确并满足以下要求: 1)策划时间;2)职责划分;3)策划依据;4)策划内容,应包括本条所要求的15项要求;5)策划结果的表现形式; 6)策划文件的批准,除内容审批外,是否还需外部审批;7)策划结果的动态管理要求。10.3.1 条文讲解: 本条文中的“施工设计”是指施工图设计。国际工程、外资工程中,施工图设计往往由总承包商承担。承担施工图设计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否则应按本规范“9 分包管理”条文的要求选择设计分包并对其施工设计活动进行监控。 施工企业的设计部门接到施工设计任务后,应明确设计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进行设计策划,编制设计计划。当设计分阶段进

40、行时,根据需要,可分阶段进行相应的设计策划活动。设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设计计划的实施情况。随工程设计的进展,设计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计划进行调整、补充或修改。 10.3.2 条文讲解: 设计评审是对施工设计进行正式的、按文件规定的、系统的评估活动,以便评价设计结果满足要求,识别设计中的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设计阶段通常进行不只一次的设计评审。最终的设计评审在提交施工图之前进行。 设计验证是对施工设计进行的检查,以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设计验证可包括:设计评审,进行替换计算 ,进行试验和实验 ,在发放之前对设计阶段文件进行评审。 设计确认应在施工图提交前进行,以为确保施工设计能够

41、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 由于施工企业的特点,施工设计的评审、验证和确认也可以采用审核、审查和批准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和所承接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施工企业的施工设计活动及其管理可适当增减或合并进行。施工设计依据的评审:主要是指对设计依据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10.3.3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在设计管理制度或设计程序文件中应明确:设计变更的批准方式和要求,审批人员及其权限,变更所需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程序和记录要求。 在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时,应对变更可能造成的施工质量影响进行评审,并保存相关记录。10.4.1 10.4.2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结

42、果进行施工准备,包括:技术经济资料准备,施工现场准备,通信、交通、消防和办公、生活(含住宿、食堂)基础设施准备,人员、机具、材料设备等施工生产要素准备,冬雨期施工准备等。 施工企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提出开工申请是国家法规的强制要求,报审、报验、开工申请的内容和程序应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执行。开工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10.4.3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向项目经理部的交底包括技术交底及其它相关要求的交底。交底应在施工前进行,通过交底应确保被交底人了解本岗位的施工内容及相关要求。 交底的依据: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等。 交底的内容:质

43、量要求和目标、施工部位、工艺流程及标准、验收标准、使用的材料、施工机具、环境要求及操作要点。 交底方式:口头、书面及培训等,分层次、分阶段的进行。交底的层次、阶段及形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施工的复杂、难易程度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确定。对于小型、常规的施工作业,交底的形式和内容可适当简化。10.5.110.5.2 条文讲解: 对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2季节性施工措施;3现场试验环境的控制措施;4不同专业交叉作业的环境控制措施;5其他相关措施。 发包方财产:1文件资料;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发包方提供的未完工程;4发包方直接分包的工程。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是准确选择质量控

44、制点并实施有效控制,即对需要重点控制的质量特性、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以及施工主导因素等采取特殊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实行强化管理,使工序处于良好控制状态,保证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需要确认的过程往往是其结果不能由后续的检验试验进行验证或经济的进行验证的过程(特殊过程)。常见的特殊过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结构焊接、地下防水、预应力施工等。对施工过程进行确认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并证实这些过程具备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施工企业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序的特点,对需要确认的过程及时实施确认活动。10.5.310.5.4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可通过任务单、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各种检验试验记录等表明施

45、工工序所处的阶段或检查、验收的情况。施工现场标识的管理包括:标识的建立、转移、改变和撤消。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沟通程序,规定沟通的信息内容、责任者、信息交流渠道和沟通方式,并应特别关注电子手段沟通方式的控制需求。 施工企业应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识别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并采取改进措施。 10.5.5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要求包括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本条款规定了8项质量管理记录作为基本的施工记录。施工企业可以结合工程项目的需要进行补充。10.6.110.6.2 条文讲解: 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是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决定了项目质量管理的最终效果。施工企业应根据合同或事先的约定策划进行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成品保护。 服务包括:1保修;2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3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服务不仅包括工程交付后的保修工作,而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服务活动。有关服务的要求可通过合同、协议或口头约定方式予以确定。施工企业应按照所赋予的职责对工程项目的服务进行策划,可以形成具体的项目用户服务/质量回访计划。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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