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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 案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 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自 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2) 22号)文件工作安排,结合我县2023年度国土变 更调查初步成果,决定对全县2023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 地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 粮化”决策部署,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
2、占用耕地行为,结 合2023年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过程中的流出问题, 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排查整改,并将整改到位的情况纳入到国 士变更调查中,确保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科学、合 理、真实、准确。二、工作步骤(一)排查核实阶段(9月1日-9月10日)县自然资源局依照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制定排查核实 表下发各乡镇,并通过国土调查云APP将图斑分发至各派驻 自然资源所,各乡镇根据排查核实表牵头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各自然资源所提供技术业务支持。(二)集中整改阶段(9月11日-9月25日)各乡镇将排查整改结果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经县自然资源部门确认后开展整改工作,9月25日前完成整
3、改,并将整改结果和整改台账及时反馈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国土调查云APP及时举证上传。(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县整改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政 策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整改标准低等情况上报县政府 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三、职责分工(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问 题图斑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图斑整改工作的组 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二)县自然资源局:为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问题图斑 排查整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排查整 改工作进行技术支持、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负责汇总上报
4、 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问题图斑核定整改结果。(三)县农业农村局:为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业务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耕地流出到园地及农业设 施用地的图斑,抛荒耕地成林、成草和以河流、湿地、湖泊 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整改开展技术 指导,督促对已恢复耕种条件的地块落实耕种管护。(四)县林草局:负责核定耕地变更为林地地块是否符 合退耕还林政策,对于不符合政策的地块负责督促指导各乡 镇做好复垦工作。(五)县交通局:负责核定超标准在公路、铁路等用地 两侧红线外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3米, 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5米)的技术指导。(六)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超标
5、准在河渠两 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的图斑整改工作。四、排查整改要求(一)永久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流失问题2023年新发生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除以 下情形外,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1.2020年底前栽种的林(苗)林、果树;2 .在不稳定耕地上实施生态退耕,并符合国家退耕计划 和要求的:(1) 25度以上坡耕地;(2)重要水源地15-25 度坡耕地;(3)陡坡梯田;(4)严重沙漠化耕地;(5) 严重污染耕地。3 . 2023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 166号)之前,由永久基本农田转
6、为农 业设施建设用地、且符合相关用地政策的;4 .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 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以及其他因害 设防需要依法合规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按要求补划到位的。(二)一般耕地流失问题2023年新发生的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属于以下 情形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1 .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类型外擅自扩大退耕 还林还草规模的;2 .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3 .超标准在公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 绿化带的(县乡道路绿化带超过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超过 5米);4 .超标准在河渠两侧、
7、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 通道的;5 .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 湖、挖湖造景的;6 .摞荒耕地自然成林、成草的。一般耕地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可通 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其他农用地恢复耕种的方式补 足。但属于上述“一般耕地流失问题5”所列情形的,应限 期恢复整改为耕地,不得以“进出平衡”方式落实整改。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 的沁源县2023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问题排查整改领导 小组,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 林草、水利、交通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 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
8、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全县耕地流向其他农 用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二)加强部门协作。对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图斑,县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草、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 通力配合,提出排查整改意见,共同督促乡镇切实整改到位。(三)严格分类处置。对不符合流出要求的,严格整改 到位。对符合要求无需整改的,逐地块提交照片、影像等举 证材料,对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要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排查整改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做好政策解释 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损害 群众利益,防止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四)强化监督问效。领导小组要抽调专门人员对整改 结果进行督查检查,并上报县政府,各乡镇要扎实开展排查 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耕地保护的长效机 制,强化源头防控,加强耕地日常监测监管,用“长牙齿” 的硬措施切实保护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