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库1000题(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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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会 计 继 续 教 育 考 试 题 库 及 答 案 一、单 选 题 i.下 列 不 属 于 新 套 期 会 计 准 则 中 被 套 期 项 目 条 件 的 是()。A、允 许 将 非 金 融 项 目 的 组 成 部 分 指 定 为 被 套 期 项 目 B、允 许 将 负 债 项 目 的 组 成 部 分 指 定 为 被 套 期 项 目 C、允 许 将 一 组 项 目 的 风 险 总 敞 口 和 风 险 净 敞 口 指 定 为 被 套 期 项 目,并 且 对 于 风 险 净 套 期 的 列 报 作 出 了 单 独 的 要 求 D、允 许 将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在 内 的 汇 总 风

2、险 敞 口 指 定 为 被 套 期 项 目:B2.在 进 行 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时,下 列 各 项 交 易 或 事 项 不 会 导 致 资 产、负 债 产 生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是()。A、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B、期 末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C、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D、取 得 的 国 债 利 息 收 入:D3.企 业 将 一 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重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3、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对 于 之 前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利 得 或 损 失 应 作 的 会 计 处 理 为()。A、将 其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B、将 其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C、将 其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留 存 收 益【)、无 需 结 转 其 他 综 合 收 益:B4.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终 止 确 认 时,之 前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利 得 或 损 失 应 当 转 入()

4、。A、资 本 公 积 B、留 存 收 益 C、递 延 收 益 D、当 期 损 益:D5.如 果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的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储 备 金 额 是 一 项 损 失,且 该 损 失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计 在 未 来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弥 补 的,企 业 应 当 在 预 计 不 能 弥 补 时,将 预 计 不 能 弥 补 的 部 分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转 出,计 入()。A、实 收 资 本 B、所 有 者 权 益C、当 期 损 益 D、资 本 公 积:C6.套 期 会 计 方 法,是 指 企 业 将 套 期 工 具 和 被 套 期 项

5、目 产 生 的()在 相 同 会 计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或 其 他 综 合 收 益)以 反 映 风 险 管 理 活 动 影 响 的 方 法。A、利 得 B、损 失 C、利 得 或 损 失 D、以 上 均 不 正 确:C7.()年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发 生 后,上 述 金 融 工 具 会 计 问 题 凸 显,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理 事 会 对 金 融 工 具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进 行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修 订,并 于 2014年 7 月 发 布 了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 号 一 一 金 融 工 具。A、2007 年 B、2008 年

6、C、2009 年 D、2010 年:B8.新 准 则 中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不 包 括()。A、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B、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C、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D、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D9.某 银 行 在 某 地 区 有 一 组 房 屋 贷 款 组 合,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对 所 有 的 贷 款 按 照()个 月 预 期 信 用 损 失 计 提 减 值 准 备。A、24B、10C、12D、13:C10.

7、下 列 各 项 中,无 论 是 否 发 生 减 值,均 不 需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是()。A、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B、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C、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D、固 定 资 产:C11.2 0 X 4年 9 月 1 日,A公 司 发 行 了 不 可 赎 回 的 优 先 股。该 优 先 股 每 年 每 股 的 固 定 累 计 强 制 股 利 为 5 0 0元。如 果 当 年 的 收 益 不 足 以 支 付

8、 股 利,则 该 股 利 将 在 未 来 的 年 度 支 付。A 公司 可 以 宣 告 额 外 的 股 利,但 是 必 须 在 各 类 不 同 的 股 票 间 平 均 分 配。下 列 有 关 A 公 司 对 该 优 先 股 的 分 类,正 确 的 是()。A、划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B、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核 算 C、划 分 为 权 益 工 具 核 算 D、作 为 复 合 金 融 工 具 处 理:D12.企 业 将 一 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重 分 类 为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9、的,所 确 认 的 新 账 面 价 值 为()。A、该 金 融 资 产 在 重 分 类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B、该 金 融 资 产 在 重 分 类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C、该 金 融 资 产 在 重 分 类 日 的 账 面 余 额 D、该 金 融 资 产 在 重 分 类 日 的 摊 余 成 本:A13.下 列 各 项 交 易,应 当 将 固 定 资 产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是()。A、甲 公 司 2012年 1 0月 1 日 与 A公 司 签 订 不 可 撤 销 的 销 售 协 议,约 定 于 2013年 1 1月 30日 将 一 台 生 产 设 备 转 让 给 A公 司

10、B、乙 公 司 管 理 层 作 出 决 议,计 划 将 一 栋 自 用 办 公 楼 于 本 月 底 出 售 给 B公 司 C、丙 公 司 与 C公 司 签 订 一 项 销 售 协 议,约 定 于 次 月 1 日 将 一 条 生 产 线 出 售 给 C公 司,双 方 均 已 通 过 管 理 层 决 议 D、丁 公 司 2013年 1 月 1 日 与 D公 司 达 成 协 议,计 划 将 于 本 年 1 0月 3 1日 将 一 台 管 理 用 设 备 转 让 给 D公 司,但 是 此 协 议 为 口 头 协 议,尚 未 签 订 正 式 的 书 面 协 议:C14.关 于 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11、 资 产 的 会 计 处 理,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A、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资 产 可 以 包 括 固 定 资 产、无 形 资 产 和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B、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资 产 应 按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重 新 预 计 净 残 值 C、只 有 单 项 非 流 动 资 产 可 以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D、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资 产 调 整 后 的 预 计 净 残 值 低 于 原 账 面 价 值 的,应 将 差 额 确 认 为 营 业 外 支 出:A15.下 列 各 项 资 产,应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12、 固 定 资 产 的 是()。A、A公 司 的 1 月 3 1日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的 管 理 用 设 备,拟 于 5 年 后 销 售 给 M公 司 B、B公 司 停 止 使 用 的 生 产 线,准 备 在 1年 内 对 外 销 售 C、C公 司 2 月 1 日 与 N公 司 签 订 不 可 撤 销 的 协 议,约 定 于 8 月 1 日 销 售 给 N公 司 的 一 项 生 产 设 备 D、D公 司 3 月 1 日 与 W公 司 达 成 协 议,约 定 将 于 9 月 1 日 出 售 给 W公 司 的 一 栋 厂 房,但 未 签 订 书 面 合 同:C16.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4 号 一 一 固 定 资 产 第 2 2条 规 定,企 业 应 当 对 持 有 待 售 固 定 资 产 的预 计 净 残 值 进 行 调 整。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有()。A、从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之 日 起 继 续 计 提 折 旧 和 减 值 测 试,处 置 时 再 处 理 B、如 果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的 金 额 大 于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条 件 时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则 调 整 原 账 面 价 值 C、如 果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的 金 额 小 于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条 件 时 该 固 定 资

14、产 的 账 面 价 值,则 将 原 账 面 价 值 调 整 到 预 计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之 差 额 D、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条 件 时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账 面 价 值 小 于 预 计 净 残 值,应 作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C17.关 于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有()。A、企 业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不 用 对 其 预 计 净 残 值 进 行 调 整 B、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必 须 满 足 企 业 已 经 就 处 置 该 固 定 资

15、产 作 出 决 议 C、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必 须 满 足 企 业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D、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必 须 满 足 该 项 转 让 将 在 两 年 内 完 成:B18.甲 公 司 计 划 出 售 一 项 固 定 资 产,该 固 定 资 产 于 2017年 6 月 3 0 日 被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固 定 资 产,公 允 价 值 为 320万 元,预 计 处 置 费 用 为 5 万 元。该 固 定 资 产 购 买 于 2010年 12月 11日,原 值 为 1000万 元,预

16、 计 净 残 值 为 零,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为 10年,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取 得 时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则 对 该 项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 调 整 为()万 元。A、35B、45C、350D、315:A19.下 列 各 项 负 债 中,其 计 税 基 础 为 零 的 是()。A、因 欠 税 产 生 的 应 交 税 款 滞 纳 金 B、因 购 入 存 货 形 成 的 应 付 账 款 C、因 确 认 保 修 费 用 形 成 的 预 计 负 债 D、为 职 工 计 提 的 应 付 养 老 保 险 金:C20.采

17、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核 算 所 得 税 的 情 况 下,一 般 会 减 少 当 期 利 润 表 中“所 得 税 费 用”项 目 的 因 素 有(A、本 期 应 交 的 所 得 税 B、本 期 发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C、本 期 转 回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D、本 期 发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D21.下 列 关 于 无 形 资 产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是()。A、企 业 自 创 商 誉、自 创 品 牌 及 报 刊 名 等

18、 可 以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B、企 业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在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应 该 全 部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C、支 付 土 地 出 让 金 获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一 般 应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D、企 业 合 并 中 形 成 的 商 誉 应 该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C22.下 列 关 于 金 融 工 具 披 露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有()。A、企 业 本 期 发 生 了 拖 欠 以 外 的 其 他 违 约 情 况,若 在 期 末 前 相 关 违 约 情 况 已 得 到 补 救 或 已 重 新 议 定 债 务

19、 条 款,则 无 需 披 露 B、企 业 可 以 披 露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差 异 很 小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C、债 权 人 可 以 选 择 收 回 债 权 时 间 的,债 务 人 应 当 将 相 应 的 金 融 负 债 列 入 债 权 人 可 以 要 求 收 回 债 权 的 最 早 时 间 段 内 D、企 业 应 当 披 露 流 动 性 风 险 敞 口 汇 总 定 量 信 息 的 确 定 方 法:B23.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收 到 政 府 给 予 的 奖 励 款,应 视 与 资 产 或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按 原 政 府 补 助

20、 准 则 的 规 定 应()。A、冲 减 管 理 费 用 B、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C、冲 减 开 发 成 本 D、计 入 营 业 外 支 出:B24.下 列 关 于 费 用 报 销 的 说 法,不 正 确 的 是()。A、填 错 报 销 单 时 直 接 销 毁,重 新 填 写 B、报 销 人 员 统 一 把 报 销 单 交 给 专 职 报 批 人,由 报 批 人 统 一 找 审 批 人 进 行 审 批 C、当 月 的 发 票 应 该 下 月 报 销;特 殊 情 况 可 根 据 企 业 具 体 的 财 务 制 度 规 定 进 行 报 销 D、跨 年 发 票 可 在 下 年 度 1月 份

21、内 进 行 报 销:C25.下 列 有 关 政 府 补 助 的 说 法 中,不 正 确 的 是()。A、政 府 以 投 资 者 身 份 向 企 业 投 入 资 本,享 有 企 业 相 应 的 所 有 权,属 于 政 府 补 助 B、财 政 部 门 拨 付 给 企 业 用 于 新 产 品 生 产 定 额 补 贴,属 于 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 C、财 政 部 门 拨 付 给 企 业 用 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专 项 资 金,属 于 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 D、财 政 部 门 拨 付 给 企 业 用 于 鼓 励 企 业 安 置 职 工 就 业 而 给 予 的

22、奖 励 款 项,属 于 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A26.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收 到 政 府 给 予 的 奖 励 款,应 视 与 资 产 或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按 原 政 府 补 助 准 则 的 规 定 应()。A、冲 减 管 理 费 用 B、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C、冲 减 开 发 成 本 D、计 入 营 业 外 支 出:B27.下 列 关 于 政 府 补 助 的 说 法,错 误 的 是()。A、企 业 取 得 的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费 用 或 损 失 的,在 取 得 时 应 先 判 断 是

23、否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B、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应 在 其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其 他 收 益 或 冲 减 相 关 成 本 C、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或 结 束 前 被 处 置 时,尚 未 分 摊 的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应 一 次 性 转 入 当 期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D、企 业 取 得 的 针 对 综 合 性 项 目 的 政 府 补 助,需 将 其 分 解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部 分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部 分,分 别 进 行 处 理:B28.企

24、业 进 行 的 下 列 交 易 或 事 项,不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的 是()。A、甲 公 司 收 到 的 先 征 后 返 的 增 值 税 500万 元 B、乙 公 司 因 满 足 税 法 规 定 直 接 减 征 消 费 税 200万 元 C、因 鼓 励 企 业 投 资,丙 公 司 收 到 当 地 政 府 无 偿 划 拨 的 款 项 2000万 元 D、丁 公 司 取 得 政 府 无 偿 划 拨 的 山 地,用 于 开 发 建 厂:B29.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的 是()。A、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 B、行 政 无 偿 划 拨 的 土 地 使 用

25、权 C、增 值 税 出 口 退 税 D、税 收 返 还:C30.2015年 12月,甲 公 司 收 到 财 政 部 门 拨 款 2000万 元,系 对 甲 公 司 2015年 执 行 国 家 计 划 内 政 策 价 差 的 补 偿。甲 公 司 A 商 品 单 位 售 价 为 5 万 元/台,成 本 为 2.5 万 元/台,但 在 纳 入 国 家 计 划 内 政 策 体 系 后,甲 公 司 对 国 家 规 定 范 围 内 的 用 户 销 售 A 商 品 的 售 价 为 3 万 元/台,国 家 财 政 给 予 2 万 元/台 的 补 贴。2015年 甲 公 司 共 销 售 政 策 范 围 内 A

26、商 品 1000件。假 定 不 考 虑 增 值 税,甲 公 司 对 该 事 项 应 确 认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是()。A、3000万 元 B、2000万 元 C、0D、5000万 元:D31.下 列 选 项 中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的 有()。A、新 能 源 企 业 的 风 力 发 电 B、新 能 源 企 业 的 垃 圾 处 理 C、新 能 源 企 业 的 处 置 废 弃 电 子 产 品 补 贴 D、某 公 司 为 响 应 政 府 号 召 建 造 一 项 环 保 工 程 而 得 到 政 府 贴 息:D32.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7、 的 金 融 资 产 如 为 债 券 投 资,则 其 确 认 利 息收 入 时 应 采 用 的 方 法 是()。A、直 线 法 B、平 均 摊 销 法 C、实 际 利 率 法 D、票 面 利 率 法:C33.下 列 有 关 政 府 补 助 的 说 法 中,不 正 确 的 是().A、政 府 以 投 资 者 身 份 向 企 业 投 入 资 本,享 有 企 业 相 应 的 所 有 权,属 于 政 府 补 助 B、财 政 部 门 拨 付 给 企 业 用 于 新 产 品 生 产 定 额 补 贴,属 于 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 C、财 政 部 门 拨 付 给 企 业 用 于 购 建 固

28、定 资 产 专 项 资 金,属 于 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 D、财 政 部 门 拨 付 给 企 业 用 于 鼓 励 企 业 安 置 职 工 就 业 而 给 予 的 奖 励 款 项,属 于 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A34.下 列 关 于 资 产 或 负 债 计 税 基 础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A、资 产 的 计 税 基 础 是 指 账 面 价 值 减 去 在 未 来 期 间 计 税 时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税 前 扣 除 的 金 额 B、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是 指 在 未 来 期 间 计 税 时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29、税 前 扣 除 的 金 额 C、如 果 负 债 的 确 认 不 涉 及 损 益 就 不 会 导 致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产 生 差 异 D、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通 常 不 会 导 致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产 生 差 异:D35.下 列 关 于 政 府 补 助 的 说 法,错 误 的 是()。A、企 业 取 得 的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费 用 或 损 失 的,在 取 得 时 应 先 判 断 是 否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B、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30、应 在 其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其 他 收 益 或 冲 减 相 关 成 本 C、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或 结 束 前 被 处 置 时,尚 未 分 摊 的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应 一 次 性 转 入 当 期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D、企 业 取 得 的 针 对 综 合 性 项 目 的 政 府 补 助,需 将 其 分 解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部 分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部 分,分 别 进 行 处 理:B36.下 列 有 关 政 府 补 助 的 内 容,表 述 不 正 确 的 是()。A、政 府 以

31、投 资 者 身 份 向 企 业 投 入 资 本,享 有 企 业 相 应 的 所 有 权,不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B、财 政 部 门 拨 付 给 企 业 用 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或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的 专 项 资 金 属 于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 C、财 政 部 门 拨 付 给 企 业 用 于 鼓 励 企 业 安 置 职 工 就 业 而 给 予 的 奖 励 款 项,不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D、财 政 部 门 用 于 拨 付 企 业 的 粮 食 定 额 补 贴,属 于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C37.企 业 进 行 的 下 列 交 易 或 事 项,不 属

32、于 政 府 补 助 的 是()。A、甲 公 司 收 到 的 先 征 后 返 的 增 值 税 500万 元 B、乙 公 司 因 满 足 税 法 规 定 直 接 减 征 消 费 税 200万 元 C、因 鼓 励 企 业 投 资,丙 公 司 收 到 当 地 政 府 无 偿 划 拨 的 款 项 2000万 元D、丁 公 司 取 得 政 府 无 偿 划 拨 的 山 地,用 于 开 发 建 厂:B38.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的 是()。A、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 B、行 政 无 偿 划 拨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C、增 值 税 出 口 退 税 D、税 收 返 还

33、:C39.2015年 12月,甲 公 司 收 到 财 政 部 门 拨 款 2000万 元,系 对 甲 公 司 2015年 执 行 国 家 计 划 内 政 策 价 差 的 补 偿。甲 公 司 A 商 品 单 位 售 价 为 5 万 元/台,成 本 为 2.5 万 元/台,但 在 纳 入 国 家 计 划 内 政 策 体 系 后,甲 公 司 对 国 家 规 定 范 围 内 的 用 户 销 售 A 商 品 的 售 价 为 3 万 元/台,国 家 财 政 给 予 2 万 元/台 的 补 贴。2015年 甲 公 司 共 销 售 政 策 范 围 内 A 商 品 1000件。假 定 不 考 虑 增 值 税,甲

34、 公 司 对 该 事 项 应 确 认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是()。A、3000万 元 B、2000万 元 C、0D、5000万 元:D40.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号 一 一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修 订)(征 求 意 见 稿)所 规 定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是()。A、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B、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C、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D、长 期 股 权 投

35、 资:D41.企 业 从 二 级 市 场 购 买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以 短 期 持 有 并 以 获 取 差 价 为 目 的 的 金 融 资 产,一 般 应 当 划 分 为()。A、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B、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C、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D、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A42.在 初 始 确 认 时,如 果 能 够 消 除 或 显 著 减 少 会 计 错 配,企 业 可 以 将 金 融 资 产 指 定 为

36、()。A、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B、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C、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D、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B43.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初 始 确 认 是 发 生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应 当 计 入()。A、当 期 损 益 B、初 始 确 认 金 额 C、留 存 收 益 D、资 本 公 积:A44.下 列 各 项 中,不

37、 属 于 准 则 规 范 的 政 府 补 助 的 是()。A、政 府 对 企 业 的 无 偿 拨 款 B、财 政 贴 息 C、无 偿 划 拨 天 然 起 源 的 天 然 森 林 D、直 接 免 征 的 税 款:D45.下 列 有 关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权 益 法 增 资 后 仍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A、投 资 方 应 当 按 照 原 有 持 股 比 例 对 股 权 投 资 继 续 采 用 权 益 法 进 行 核 算 B、增 资 后 应 综 合 考 虑 与 原 持 有 投 资 和 追 加 投 资 相 关 的 商 誉 或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额

38、 C、若 原 投 资 时 产 生 正 商 誉 50万 元,新 增 投 资 时 产 生 负 商 誉 20万 元,则 应 确 认 营 业 外 收 入 30万 元【)、若 原 投 资 时 产 生 负 商 誉 10万 元,新 增 投 资 时 产 生 负 商 誉 20万 元,则 增 资 日 应 确 认 营 业 外 收 入 30万 元:B46.下 列 事 项 产 生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是()。A、计 提 坏 账 准 备 B、当 期 购 入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C、当 期 购 入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D、固 定 资

39、 产 按 照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税 法 按 照 年 数 总 和 法 计 提 折 旧:A47.下 列 关 于 股 份 支 付 可 行 权 条 件 修 改 的 表 述 中,错 误 的 是()。A、如 果 修 改 增 加 了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企 业 应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增 加 相 应 地 确 认 取 得 服 务 的 增 加 B、如 果 修 改 增 加 了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数 量,企 业 应 将 增 加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相 应 地 确 认 为 取 得 服 务 的 增 加 C、如

40、 果 修 改 减 少 了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企 业 应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减 少 相 应 地 确 认 取 得 服 务 的 减 少 D、如 果 在 等 待 期 内 取 消 或 结 算 了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企 业 应 立 即 确 认 原 本 应 在 剩 余 等 待 期 内 确 认 的 金 额:C48.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 号 一 一 固 定 资 产 规 定,下 列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不 正 确 的 是()。A、任 何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均 应 预 计 弃 置 费 用 B、一 般 企 业

41、 固 定 资 产 的 报 废 清 理 费,应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费 用 处 理,不 属 于 固 定 资 产 准 则 规 范 的 弃 置 费 用 C、对 于 构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各 组 成 部 分,如 果 各 自 具 有 不 同 的 使 用 寿 命 或 者 以 不 同 的 方 式 为 企 业 提 供 经 济 利 益,企 业 应 将 各 组 成 部 分 单 独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并 且 采 用 不 同 的 折 旧 率 或 者 折 旧 方 法 计 提 折 旧 D、企 业 购 置 的 环 保 设 备 和 安 全 设 备 等 资 产,虽 然 它 们

42、 的 使 用 不 能 直 接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但 是 有 助 于 企 业 从 相 关 资 产 获 得 经 济 利 益,或 者 将 减 少 企 业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出,对 于 这 些 设 备,企 业 应 将 其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A49.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 号 一 一 固 定 资 产 规 定,下 列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不 正 确 的 是()。A、己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无 论 是 否 交 付 使 用,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应 当 按 照 估 计 价 值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43、 产,并 计 提 折 旧;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同 时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B、处 于 修 理、更 新 改 造 过 程 而 停 止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应 当 转 入 在 建 工 程,停 止 计 提 折 旧;不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的,不 应 转 入 在 建 工 程,照 提 折 旧 C、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不 计 提 折 旧【)、固 定 资 产 发 生 的 更 新 改 造 支 出 等,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44、 的,应 当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同 时 将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扣 除:A50.2010年 6 月 1 日,黄 河 公 司 对 经 营 租 入 的 某 管 理 用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改 良。2010年 1 0月 3 1 日,改 良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在 改 良 过 程 中 共 发 生 资 本 化 支 出 1 2 0万 元;假 设 不 考 虑 其 他 事 项,发 生 的 支 出 在 两 年 内 平 均 摊 销,2 0 1 0年 末,黄 河 公 司 因 该 事 项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额 为()。A、1 0 万 元 B、

45、2 0万 元 C、0D、3 0万 元:A51.下 列 各 项 对 于 企 业 某 项 设 备 设 备 维 修 保 养 期 间 的 会 计 处 理 中,正 确 的 是()。A、维 修 保 养 发 生 的 费 用 应 当 计 入 设 备 的 成 本 B、维 修 保 养 期 间 应 当 计 提 折 旧 并 计 入 当 期 成 本 费 用 C、维 修 保 养 期 间 计 提 的 折 旧 应 当 递 延 至 设 备 处 置 时 一 并 处 理 1)、维 修 保 养 发 生 的 费 用 应 当 在 设 备 的 使 用 期 间 内 分 期 计 入 损 益:B52.下 列 关 于 固 定 资 产 后 续 支

46、出 的 表 述 中,错 误 的 是()。A、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应 当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B、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应 当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C、发 生 的 所 有 后 续 支 出,均 需 在 发 生 当 期 计 入 损 益 D、固 定 资 产 在 定 期 大 修 理 间 隔 期 间,照 提 折 旧:C53.下 列 对 于 甲 公 司 就 其 某 项 设 备 更 新 改 造 会 计 处 理 的 表 述 中,错 误 的 是()。A、更 新 改 造 时 发 生 的 支 出 应 当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B、更 新 改 造 时

47、 被 替 换 部 件 的 账 面 价 值 应 当 终 止 确 认 C、更 新 改 造 时 替 换 部 件 的 成 本 应 当 计 入 设 备 的 成 本 D、更 新 改 造 时 发 生 的 支 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应 当 予 以 资 本 化:A54.关 于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是()。A、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取 服 务 交 付 的 现 金 的 交 易 B、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取 服 务 交 付 现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义 务 的 交 易 C、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取 服 务 承 担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48、 工 具 为 基 础 计 算 确 定 的 交 付 现 金、不 包 括 其 他 资 产 的 交 易 D、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取 服 务 承 担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计 算 确 定 的 交 付 现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义 务 的 交 易:D55.2015年 1 月 1 日 甲 公 司 以 现 金 8 000万 元 取 得 乙 公 司 100%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能 够 对 乙 公 司 实 施 控 制。持 有 期 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未 发 生 减 值。2016年 2 月 10 B,甲 公 司 将 持 有 的 乙 公 司 90%的 股 权 对

49、非 关 联 方 出 售,收 到 价 款 8 100万 元,相 关 手 续 于 当 日 完 成。处 置 后,甲 公 司 无 法 再 对 乙 公 司 实 施 控 制,也 不 能 施 加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因 此 将 剩 余 投 资 转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剩 余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900万 元。假 定 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因 处 置 持 有 乙 公 司 部 分 股 权,对 甲 公 司 2016年 度 损 益 的 影 响 金 额 为()。A 900万 元 B、950万 元 C、1 000万 元 D、1 100万 元:C56.关 于 以 现 金

50、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以 下 表 述 不 正 确 的 是()。A、等 待 期 内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需 要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预 计 行 权 数 量 变 动 B、等 待 期 内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应 对 权 益 工 具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并 以 此 为 基 础 确 定 成 本 费 用 和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C、等 待 期 内 按 照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预 计 行 权 数 量 为 基 础 计 算 或 修 正 成 本 费 用 D、可 行 权 日 之 后 负 债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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