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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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了爱护企业的信息安全,特订立本制度,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二、计算机治理要求 1、治理员负责公司内全部计算机的治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名单报给治理员,治理员(填写计算机地址安排表)进展备案治理。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治理员申请备案。 2、公司内全部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假如其他人要求上机(不包括治理员),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消失问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计算机负责人担当。 3、计算机设备未经治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拆卸更换;

2、假如计算机消失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准时向治理员报告,治理员查明故障缘由,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缘由,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惩罚。 4、日常保养内容 A、计算机外表保持清洁。 B、应常常对计算机硬盘进展整理,保持硬盘干净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时,应关闭主机电源。 5、计算机地址和密码由治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展保管,不得随便带出公司或个人存放。 6、制止将公司配发的计算机非工作缘由私自带走或转借给他人,造成丧失或损坏的要做相应赔偿,制止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硬盘格式化操作。 7、计算机的内部调用 A、治理员依据需要负责计算机在公司内的调

3、用,并按要求组织计算机的迁移或调换。 B、计算机在公司内调用,治理员应做好调用记录,调用记录单经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交治理员存档。 8、计算机报废 A、计算机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治理员依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状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固定资产治理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 B、报废的计算机残件由治理员回收,组织人员一次性处理。 C、计算机报废的条、件: (1)主要部件严峻损坏,无升级和修理价值。 (2)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三、环境治理 1、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做到防尘、防潮、防干扰及安全接地。 2、应尽量保持计算机四周环境的干净,不要将影响使用或清

4、洁的用品放在计算机四周。 3、效劳器机房内应做到洁净、干净、物品摆放整齐;非主管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四、软件治理和防护 1、职责: A、治理员负责软件的开发购置保管、安装、维护、删除及治理。 B、计算机负责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及日常维护。 2、使用治理: A、计算机系统软件:要求治理员统一配装正版d专业版,办公常用办公软件安装正版ffce专业版套装、正版E治理系统,制图软件安装正版CAD专业版,杀毒软件安装安全杀毒套装,邮件软件安装闪电邮,及自主开发等各种正版及绿色软件。 B、制止私自或安装软件、嬉戏、电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装或删除软件时,向治理员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要求的软件由治理部员或在治理

5、员的监视下进展安装或删除。 C、计算机负责人应治理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软件的用户名、工号、密码。若调整工作岗位,应准时通知治理部员更改相关权限。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计算机,或更改、破坏他人的文件资料,做好局域网上共享文件夹的密码爱护工作。 D、计算机负责人应准时做好业务相关软件的应用程序数据备份(刻录光盘),防止因机器故障或被误删除而引起文件丧失。 E、计算机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觉特别或消失错误代码时,计算机负责人应准时上报治理员进展处理。 3、升级、防护: A、如操作系统、软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级,则由治理员负责升级安装、购置等。 B、盘、软盘在使用前,必需先采纳杀毒软件进展扫描杀毒,

6、无病毒后再使用。 C、由治理员帮助计算机负责人对计算机进展病毒、木马程序检测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杀毒软件。 五、硬件维护 1、要求: A、治理部员负责计算机或相关电脑设备的维护。 B、对硬件进展维护的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需实行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C、对硬件进展维护的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预备离去时,必需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D、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爱护电源。 E、治理部员应按设备说明书进展日常维护,每月一次。 2、维护: A、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工作,由计算机负责人负责。 B、治理员必需常常检查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准时发觉和解决问题。 六、网络治理 1、制止扫瞄或登

7、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网站、扫瞄非法信息以及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2、制止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数据上传网络与拷贝传播。 七、修理流程 当计算机消失故障时,应马上停顿操作,上报公司治理员,填写公司电脑修理记录表;由治理员负责修理。 八、奖惩罚法 由于计算机设备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治理员将计算机的治理纳入对各计算机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 1、但凡发觉以下行为,治理员有权依据实际状况惩罚并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严峻的则交由上级部门领导对其处理。 A、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

8、含嬉戏、电影),每个软件罚xx元。 B、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每次罚xx元。 C、下班后,计算机未退出系统或关闭显示器的,每次罚xx元。 D、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罚xx元。 E、扫瞄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网站,传播非法邮件的,每次罚xx元。 F、如有私自或没有经过治理部审核更换计算机地址的,每次罚xx元。 G、如有拷贝受控文件及数据,有意删除共享资料软件及计算机数据的,按损失酌情进展惩罚。 2、凡发觉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丧失的,其损失由责任人赔偿硬件价值的全部费用。 九、附则 1、本制度为公司计算机治理

9、制度,要求每一位计算机负责人和员工都必需遵守该制度。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编制与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治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聘请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削减劳动酬劳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留意收集和保存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消失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安全治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10、、为了加强和标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治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

11、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其次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治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规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供应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准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依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12、单位可以依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以下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催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治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学问、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

13、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托付的其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准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治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托付经营、治理时,产权单位应当供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托付治理的单位统一治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托付经营、治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治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

14、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治理责任,可以托付统一治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治理单位应当在治理范围内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退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治理单位应当对受托付治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急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供应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

15、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治理。 对建筑物进展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立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治理 第十三条、以下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治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消遣场所等公众聚拢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拢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播送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16、(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急性的文物爱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给、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根据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

17、格治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治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治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治理职能部门。归口治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治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拢场所应当在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展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前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

18、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急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展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前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治理;消防(掌握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治理;火灾隐患整改;

19、用火、用电安全治理;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治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治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简单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峻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治理。 其次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治理。制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别状况需要进展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根据单位的用火治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急前方可动火施

20、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拢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实行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展防火分隔,去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消遣场所在营业期间制止动火施工。 其次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播送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以下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

21、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掩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其次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急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治理。 其次十三条、单位应当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力量。 其次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马上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准时报警,快速扑救火灾,准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赐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供

22、应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供应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爱护现场,承受事故调查,照实供应火灾事故的状况,帮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缘由,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其次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展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依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

23、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公众聚拢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完毕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展检查,消退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准时订正违章行为,妥当处置火灾危急,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马上报告。发觉初起火灾应当马上报警并准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其次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展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

24、少每月进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学问的把握状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治理状况; (八)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九)消防(掌握室)值班状况和设施运行、记录状况; (十)防火巡查状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状况和完好、有效状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

25、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其次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查修理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状况进展检查和修理保养。 其次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展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其次十九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展维护保养和修理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修理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状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准时予以消退。 第三十一条、对以下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

26、当场改正并催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治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状况以及改正状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治

27、理人员应当依据本单位的治理分工,准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治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退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急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治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力量解决的

28、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准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 公众聚拢

29、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展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展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拢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播送、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命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以下人员应当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 (三)消防掌握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

30、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抢救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抢救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展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

31、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根本状况和消防安全治理状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根本状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依据状况变化准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根本状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根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状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治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状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状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

32、状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治理状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修理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状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状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状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觉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

33、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与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根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赐予表彰嘉奖。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赐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赐予行政惩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状况依法实施监视,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担当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公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全都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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