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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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城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实施就业优 先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 人实现较为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庆阳市促进残疾人就 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庆城县“十四五”残 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 方案。一、任务目标以我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 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作用,坚持就业优先、 创业为荣,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多渠道灵活就 业保障制度,健全公共就业

2、创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残疾人就 业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全 县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00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 续提升,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 参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主要措施(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各的作用,足额保障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扶持。(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信息支撑。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做好全国残疾人 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按规定落实 保障条件。依托全国残

3、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配合建立 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公示和证书管理、培 训评估、线上培训资源等信息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与管理系 统。(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舆论宣传。开展“2023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借助全国助残日、国 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类媒体加大选题策划力度, 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制作新媒体产品等多种 形式,加强全媒体宣传力度,讲好新时代残疾人就业创业故事。 加强残疾人就业社会宣传,用好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栏等载体, 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注重挖掘培养残疾 人就业创业先进

4、典型,展示爱心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 形象,展示残疾人身残志坚、努力奋斗的自强风采,充分发挥 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更好实现 自身价值。(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监督评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 的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 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 权益的行为,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 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 年底向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送落实情况,并在本方案实施期 间至少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评 估。

5、2024年底前,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 部门和单位,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县残联 负责)级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 就业要求,在公务员录用、遴选、选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工作中,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倾斜政策,切 实保障残疾人权利。建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情况统计制度,制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 以上的党政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 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 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

6、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的残疾人要达 到15%以上(含15%)。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 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县级机 关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县委组织部、县委 编办、县人社局、县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县 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各乡、镇政府推进落实,不再一一列出)(二)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按照有关 规定向社会定期公示,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 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选择一批交通水利、文化旅游等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企业, 每年开发一

7、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新建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 区公共服务点、增加邮政快递员、营业员岗位时,应当预留一 定比例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 费,有条件的免费提供店面、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烟草专 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我 县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县发 改局、县国资局、邮政庆城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三)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组织一批头部 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 聘残疾人。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 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

8、减轻残疾 人就业创业负担。依托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对接残 疾人就业需求,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组织创立助残 就业创业企业联盟,为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就业创业培训和雇主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 以“民营企业招聘月” “金秋招聘月”“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 业” “民营企业进校园” “中小企业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 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提供适合残疾人就业 的岗位。要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 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对残疾人创办的企业, 吸纳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9、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扶持资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县工商联、县财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充分发挥各类残疾 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 用,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和广泛社会影响、品 牌化的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服务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辐 射更多残疾人创业就业。学习“庆阳市集善乐业残疾人就业服 务中心”和其他不同形式残疾人就业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推 广中国盲人协会“心光绽放”、聋人协会“天籁之家”、肢残人 协会“美丽工坊”、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蜗牛之翼”、

10、精神 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手拉手社区康复就业”等残疾人组织助残 就业服务项目,实施“陇原千企万人助残就业计划”项目,打 造残疾人文创基地和残疾妇女“美丽工坊”等品牌。鼓励支持 有一定基础的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广泛动员 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 动。(县文旅局、县妇联、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建立健全“基 本就业服务援助+专项就业政策援助+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急 难就业援助”“四位一体”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体系,进一步提 升就业困难残疾人的就业率。县残联要做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劳动项目调配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在辅助性就业

11、机构设置社 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统筹“残疾人之家”、残 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服务功能,发挥街道、社 区、残疾人亲友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各方作用,推动 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对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 就业援助范围,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 援助,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吸纳 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59人、1015人、15人以上 的辅助性就业机构一次性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就 业补助。扶持资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2、。落实巩固残疾人脱 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和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 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 支持,促进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和就业帮扶车间招工时,对残疾人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 庭予以重点照顾倾斜,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村残 疾人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就业。 加大脱贫残疾人稳岗就业扶持力度,持续推动残疾人产业帮扶, 通过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 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融资等方面服务,扶持农村残疾 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 农村寄递物流等行

13、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 困难残疾人家庭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持续开展农村困 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将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高素 质农民培育范围,开展适宜的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提升 其就业能力。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 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县残联应给予5000元一次 性创业补贴。对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残疾人年 稳定就业时间不少于6个月,安置人数达到10人的残疾人就业 帮扶基地,扶持10万元;安置人数超过10人、不

14、足20人的, 扶持15万元;安置人数超过20人的,扶持20万元;安置人数 达到50人以上的,扶持30万元。扶持资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 障金中列支。(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 社局、县残联、人行庆城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加 强协调配合,建立高效的“分工合作、政策共享、信息交换、 运转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信息,建立 “一生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通过 多种形式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有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 位推介等工作,帮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了解当前就业形势,掌 握求职技能,提供精准就业帮扶。将高校

15、残疾人毕业生作为重 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 动和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组织各类线上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常态化纳入“24365校园网 络招聘服务”“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线上招聘活动。 精准筛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离校不断线就 业服务。对普通高校应届残疾人毕业生且有意愿通过双向选择, 在本县范围内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 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就业的,且按月 足额为高校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发放12个月工资的用人单位给予 每人每年2万元的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扶持资金从县残疾 人就业

16、保障金中列支。(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人 社局、县教育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推动盲人保健按摩行 业标准化建设,发挥盲人按摩机构示范作用,规范开展盲人保 健按摩及培训,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和行 业规范化发展。采取“集中培训、跟师培训、进店培训”等多 种培训方式,加大盲人按摩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培训+ 就业+运行”模式,培养一批具备较高按摩技能的盲人按摩从业 人员。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对新开办的盲 人按摩机构且吸纳2名以上视力残疾人稳定就业的,应给予3 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其中市级补助2万元,县级补助1万元。 补助资

17、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开展残疾人就业服 务“四个一”活动,每年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 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 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 逐步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政 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扶持一批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 岗位开发、劳务输出等专业化服务。依托重要时间节点,搭建 平台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 残

18、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展示等活动。(县人社局、县残联按职 责分工负责)(十)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残疾人就业和 培训需求实际,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 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提 高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能力,促进残疾人掌握就业技能。积极 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推介、交流等活动。 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开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建设残疾人 职业培训线上培训资源库,通过高质量职业培训增强残疾人的 就业创业能力。每年组织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培 训残疾人100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 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培

19、训补贴除省、市级补助外,其他 由县财政承担。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按规定由省级专项给予职业技能鉴定 补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 责)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推动。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 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10项行动责任 分工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并推进落实。残联要配合 有关部门完善、落实、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及时掌 握并按规定共享残疾人就业状况与需求信息,组织实施残疾人 就业帮扶活动,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二)强化资金保障。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 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制定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实施办法,合理确定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等内容,统筹用好 各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避免交叉使用。 对各类残疾人就业帮扶、培训基地建设按规定给予适当扶持。 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征收、使 用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发挥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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