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doc

上传人:教**** 文档编号:91794203 上传时间:2023-05-27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论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浅论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浅论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论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doc(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浅论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摘要】国民待遇原则是WTO中重要的差不多原则。在爱护国际贸易秩序、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进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正确明白得那个原则是我国在WTO中爱护我国的权益和履行我国的义务的重要条件。本文要紧论述了国民待遇的含义;国民待遇原则在物资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以及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领域的适用及其例外【关键词】国民待遇;适用;例外一、WTO中国民待遇概述WTO中的国民待遇,是指“对其他缔约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相同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人所享有的待遇。” 曹建明、贺小勇著,世界贸

2、易组织(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第66页。WTO国民待遇原则调整的是外国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等方面与本国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等在本国市场上的竞争关系,这说明了它们在内国的地位问题。WTO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各缔约方不能通过国内税、费,国内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政策、措施等,来限制外国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国际投资等在国内的销售及服务,也不能通过其他限制措施来剥夺、限制关税减让给外国产品、服务带来的与国内产品、服务同等的竞争机会。也确实是说,不得对外国产品、服务及知识产权进行鄙视,从而使他们处于比本国产品、服务及知识产权爱护等方面不利的竞争地位。

3、由此能够看出,WTO国民待遇强调的是“内外平等”,这一点与最惠国待遇原则不同,最惠国待遇原则强调的是“外外平等”。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同为GATT/WTO体制的非鄙视待遇原则的支柱。最惠国待遇即一成员方现在或今后给予任何另一成员方的优待和豁免,也将给予第三成员方。与国民待遇原则不同,它解决的是不同的第三国成员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平等待遇问题;而国民待遇则是解决任一外国或地区与内国的某种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问题 关于国民待遇原则待遇的标准问题,要紧有两种观点:其一是“不低于”标准;其二是“相同”标准。那个地点取“相同”标准。见周林彬,郑远远,WTO规则例外与例外规则,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

4、第1版,第16页。正是借助于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实现了内外不同地域的法律主体在特定领域的法律地位平等,表达了非鄙视的精神,有力地促进了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流转和自由开展。二WTO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曹建明,贺小勇. 世界贸易组织M,法律出版社,1999 ,73。(一)GATT1994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GATT体制的国民待遇的适用范畴较小,仅适用于物资贸易,更具体地说,仅适用于对进口商品的国内税收和政府对进口商品的法规、规章等治理措施方面。GATT文本第3条是“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条款。依照该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对来自任何一个其他成员的进口商品所直截了当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

5、他国内收费均不得高于其本国的同类产品;在进口商品从通过海关进入进口方境内至该商品最终被消费期间通过的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和规章方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国内商品所享受的待遇。GATT订入该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防止政府实行爱护主义,干预进口物资,保证各成员享受关税减让带来的利益,并保证进口商品与国内同类商品获得同等的竞争条件。GATT国民待遇条款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成员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时,另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截了当或间接的方式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2)给予进口产品的有关国内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

6、法令、规章和条例等的待遇,不能低于给予国内相同产品的待遇。据此,假如没有对国内产品在上述方面做出任何规定,则不能规定进口产品必须满足某些方面的要求。(3)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截了当或间接方法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国内产品。(4)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国内费用或定量规定等方式,从某种意义上为国内工业提供爱护。与此同时,1994 年关贸总协定规定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国内数量限制条款,在实施时应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二)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通过长期的谈判和各方的妥协让步,服务贸易总协定终于将国民待遇原则作为

7、其规定的具体承担义务部分。该条款规定:在其承诺表所列服务部门中和在遵守该表内所列任何条件和资格的情形下,每一成员在所有阻碍服务提供的措施方面给予任何其他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应低于给予其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服务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的一个重要特点,确实是将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为普遍义务,而是作为具体承诺与各个部门的开放联系在一起,如此能够使分歧较小的国家早日达成协议,否则就加重了他们在服务贸易和国际收支中的负担,这是有悖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宗旨的。因此,服务贸易中的国民待遇是以WTO 成员间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谈判方式达成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确定不同服务行业中不同程度地履行国民待遇。

8、另外,服务贸易国民待遇原则的实施应本着“利益互惠”的原则,但这种利益互惠不应是绝对数量上的“对等优待”,而是“相互优待”,以符合水平不同国家的需要。(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总则和差不多原则中,明确规定了有关知识产权的国民待遇原则。它规定:除巴黎公约(1967 年)、伯尔尼公约(1971 年)、罗马公约或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公约中分别规定的例外条款以外,各成员在知识产权爱护方面给予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其本国国民的待遇。这一规定将GATT仅适用于外国进口产品的国民待遇扩大适用到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版权等内容的知识产权领

9、域。(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中明确而又具体地规定了使用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即“在不损害(1994 年关贸总协定)的其他权益和义务的情形下,任何成员不得采取任何与1994 年关贸总协定国民待遇和一样禁止使用数量限制规定不一致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纳入该协议的并非所有的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列入禁止清单的只有当地成份要求、贸易(外汇)平稳要求、国内销售要求、进口用汇限制等四项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性要求。这些措施在某种程度上都扭曲了贸易格局和投资流向,不符合1994 年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原则,应加以

10、禁止。但对进展中国家作出一些专门规定,如1994 年关贸总协定中的所有例外都能够视具体情形适用于该协议;进展中国家能够享受专门优待;对发达国家和进展中国家规定了不同的过渡期等。三、国民待遇原则在GATT1994中适用的例外WTO在确立国民待遇原则的同时,也对这一原则作出了明确的例外规定。(一)GATT1994中一样例外条款与安全例外条款 张汉林,刘光溪著,经济全球化一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国民待遇例外的规定集中表达在GATT的“一样例外条款”(第二十条)和“安全例外条款”(第二十一条)。1、 爱护公共道德在国民待遇方面,出于爱护公共道德的考虑,WTO承诺各缔约方在

11、特定的情形下能够对同类的进口商品和本国产品实施差别待遇。例如关于某些进口书籍在推销、宣传或销售渠道分配等方面所给予的待遇能够远远低于国内的同类书籍所享受的待遇。这尽管也有违于国民待遇原则, 但因基于“爱护公共道德”这一理由, 因而也仍是正当的、合理的和不受责难的。2、 保证居民及动植物安全保证居民及动植物安全是指爱护居民及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因为某些物质可能会对居民的生命或健康造成危害(例如食品、药品以及包含有有害物质的各种商品),也有些物质可能会对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带来危害(例如含有有害物质的农用化学品、饲料等)。为了爱护居民或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WTO承诺各缔约方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能够实施贸

12、易上的差别待遇措施或数量限制措施。在国民待遇方面,因有关居民和动植物安全的产品可能在一开始生产就受到了相应的监控, 因而当其形成最终产品后在流通领域里所连续同意的监控也就能够不必过分严格,并由于这种方便而能更为迅速地完成流通过程。但关于同类的进口商品,所有必要的监控都必须等到商品到达边境后才能开始,因而就可能要同意较严格的监控,从而与同在流通领域里的进口方同类国产商品相比就可能相应缓慢地完成流通过程。因此那个地点就在国产商品和进口商品之间形成了某种差别待遇,这种差别待遇在其合理范畴内是正当例外。3、 黄金白银进出口例外黄金和白银两种贵金属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起到世界货币的作用,因此, 黄金和

13、白银的进出口也就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硬通货币的出入境,从而也就涉及到一国的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要求黄金和白银这种专门商品像其他一般商品一样适用于国民待遇,就涉及到货币的世界性自由流通的问题,对此在可预见的今后仍是不现实的。WTO承诺各缔约方对黄金和白银这两种稀有贵金属的出入境实施专门政策。4、 知识产权爱护与禁止欺诈行为知识产权要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在国际贸易方面爱护知识产权确实是应为合法商品确保市场,同时也应禁止假冒商品和与商业欺诈行为(即各种不正当贸易行为) 相联系的商品进入市场。准许合法商品和基于正当贸易行为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以及阻止假冒商品和基于商业欺诈行为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

14、都必定要涉及到来自具体国家的具体商品。因此,WTO承诺各缔约方能够依照知识产权爱护或禁止欺诈行为这类理由准许来自某些国家的商品进口,同时阻止来自其他某些国家的同类商品进口。如此治理进口贸易的措施是对WTO原则的正当违抗,然而这类违抗必须在其合理的范畴内。所谓合理的范畴是指不得武断地认定某项进口交易中的进口商品是侵权假冒商品, 或是基于商业欺诈行为的商品,认定必须基于有关国内法规所确立的、具有连续性效力的认定条件或标准, 如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另外,还有监狱劳动产品、艺术品和文物等几个问题。(二) 国民待遇原则在GATS中适用的例外服务贸易协议(GATS)第14条对一样例外作出了规定,

15、其中一部分内容与GATT一样例外差不多相同。GATS要紧规定了以下五种例外情形 张革,GATS国民待遇原则的法律分析及我国处理原则,现代法学2001年第5期。:1、为爱护公共道德或公共秩序而采取的必需的措施。该款与GATT差不多相同,但比之GATT规定更进了一步,即要求公共秩序例外必须是当社会差不多利益受到“真正严峻威逼”之时。2、为爱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而采取的必需的措施。该款与GATT完全相同,同样可用于环境爱护。3、为保证某些与协定的规定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的实施所采取的必需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为防止欺诈和欺诈性的适应做法而采取的必需的措施;为爱护、处理和防止个人资料或个人隐私的扩

16、散和爱护个人记录和帐户隐秘而采取的必需的措施;以及安全问题等。该款在适用条件上与GATT相同,但列举的具体措施则与GATT不同。4、为了保证公平、有效地向不居住在成员境内的其他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征收或收取直截了当税而实施差别待遇,不能被认为是违抗了国民待遇原则,即税收征收方面的差别待遇。5、旨在幸免双重征税而制定的协议或幸免该成员受约束的任何其他双重征税的国际协议或安排规定而实施的差别待遇,不得视为违抗国民待遇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尽管GATS一样例外条款中列入了爱护人类与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条款,但谈判各方认为需要进一步对服务贸易与环境爱护的关系进行讨论。如此,在乌拉圭回合终止时,通过了关于服务贸

17、易与环境的决定,提请环境委员会对此进行研究。此外,在乌拉圭回合终止时,各成员方还对是否将“文化例外”列入一样例外进行了猛烈的争辩。这场争辩源于欧盟鉴于美国视听企业在全球占据垄断地位因而提出要对视听进行爱护,要求在一样例外中加入文化例外条款,或加入有关“文化专门性”的提法,但由于美国及其他成员方对此进行了保留,欧盟最后没有将视听业纳入承诺表中。(三) 国民待遇原则在TRIPS中适用的例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1PS协议)第27条第l款规定,假如某一成员在其境内阻止对某些发明的商业性利用是出于爱护公共秩序或者道德,包括爱护人类、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或者幸免严峻环境损害所必需的,则能够

18、不授予这些发明专利权,条件是这种措施不为法律所禁止。第2款规定,关于以下发明能够不授予专利权:有关人体或动植物的诊断、治疗或外科手术方法,除微生物外的植物及动物,以及除微生物工艺之外的植物或动物的、要紧属于生物过程的生物工艺。然而,各成员应该规定用专利或者以一种专门有效的制度或者通过这两者的综合应用来爱护动植物品种 欧福永,熊之才,WTO框架下我国的补贴问题法律计策研究,福建政法治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12月第4期。能够看出,TRIPS协议中的一样例外规定与物资贸易领域或服务贸易领域中的相关一样例外规定具专门大程度的一致。二、国民待遇原则在TRIMS中适用的例外TRIMS协议与GATTI9

19、94、GATS、TRIPS一样,都规定了成员方应当承担国民待遇的义务,也都存在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不同的是,国民待遇原则在TRIMS中适用的例外协议没有具体规定国民待遇和其例外情形,只是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情形还要引用其他协议的规定。(一)原则性规定TRIMS协议将成员方国民待遇的义务限定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上,与贸易有关的国民待遇原则均可适用于TRIMS,这表达在TRIMS第3条:“1994年GATT项下的所有例外均适用于TRIMS协议。曹建明、贺小勇著,世界贸易组织(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第301页。”因此,该条规定是对TRIMS国民待遇例外条款的原则性规定。同时,该条规

20、定也把TRIMS国民待遇的例外与GATTI994第20条、21条、11条、12条等例外规定紧密联系在一起。(二)进展中国家的专门优待TRIMS协议对进展中国家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给予了专门大的优待,这要紧是因为进展中国家经济实力弱,在国际投资领域的投资能力小,所占的份额少的缘故。据有关部门统计,“整个80年代,在所有外商直截了当投资流出额中,发达国家占97%一98%,进展中国家仅占2%一3%。”曹建明、贺小勇著,世界贸易组织(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第300页。针对发达国家等汹涌而来的国际投资,进展中国家往往会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以爱护本国的经济产业,这就会造成对国际投资贸易的扭曲。为

21、解决这一问题,兼顾发达国家的利益,TRIMS要求各成员方在一定期限内应当取消一切与TRIMS规定不相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同时,TRIMS在第4条规定了“进展中国家可依照GATT1994第18条、关于1994年关贸总协定国际收支规定的谅解和关于为国际收支目的采取贸易措施的宣言的相关规定,而临时背离TRIMS协议第2条的义务。”曹建明、贺小勇著,世界贸易组织(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第302 页。TRIMS在制定中,充分考虑到了各成员经济进展状况的不同,分别实行了时刻长短不等的过渡期制度。即使是经济发达的国家,TRIMS也给予了最长2年的过渡期;关于进展中国家,则给予了最长5年的

22、过渡期;关于最不发达的国家,则给予了最长7年的过渡期。但即使如此,仍旧不能完全幸免一些国家专门是最不发达的国家在过渡期期满后,不能适应TRIMS国民待遇要求的情形发生。为此,TRIMS指出,进展中国家成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取消与TRIMS规定不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存在困难的,能够要求物资贸易理事会延长取消期限,但需要说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物资贸易理事会在考虑此等要求时,应顾忌到该成员方的进展、财政和贸易的专门需要。”由此可见,TRIMS在过渡期安排上,差不多充分考虑到了进展中国家专门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进展状况,在权衡大局利益和适当照管个别利益上,做出了较妥善的处理。为此,进展中国家应当充分

23、利用这一优待,快速进展本国经济,并尽快取消与TRIMS规定不相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以适应国际投资贸易的需要,促进世界经济的共同进展。由以上能够看出,TRIMS在过渡期的安排上具有专门大的灵活性,“正是由于TRIMS协议的这些灵活性规定,使得该协议更易为经济进展水平不同的各类国家所同意。” 刘笋,WTO法律规则体系对国际投资法的阻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30页。 TRIMS国民待遇原则对进展中国家专门的优待和其在过渡期的安排上,充分表达出了其基于世界各国经济进展状况的不同,不墨守成规、不囿于形式,而力求事实上平等的务实态度。这种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精神,正是TRIMS的闪光点,因此

24、得到了宽敞进展中国家的拥护。同时,它也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投资贸易的顺利进行,为国际自由贸易做出了积极奉献。四、终止语我国已是WTO成员国,为此,认真研究WTO法律制度及其规则,关于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WTO法律制度是目前世界上最复杂的一个法律体系,条约众多、内容纷杂,且含有专门多的例外。WTO法律制度追求贸易自由的理念是正确的,随着各成员方经济社会的进展,贸易自由将会在更大范畴内展现。WTO在追求贸易自由的同时,还集中反映出了各成员方利益的平稳,每一个协议(协定)差不多上各成员在追求不同利益目标下相互妥协的结果,否则就不可能形成现在的格局。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地品味到不管法

25、律条文多么难明白,只要正确运用好分析方法,透过现象看本质,就能清晰地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作为WTO的一成员国,我们要依照我国的实际情形,以WTO各项差不多原则为指导,制定、完善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措施,指引我国国际贸易的进展。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连续快速进展期,WTO规则给我国经济建设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只有正确、适度地适用国民待遇原则,才能使我国经济步入良性、健康的进展轨道。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承诺和要求,充分利用好进展中国家的有利地位,利用“一国四席” 陈女、曾华群总主编,曾华群主编,WTO与中国外资法的新领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26、l月出版,第329页。“一国四席”中的一国是指中国,四席指的是中国、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各在WTO中占有一个席位。的有利条件,合理、适当地利用“保证条款”和“例外条款”,积极整合、建设、利用好区域贸易的优势,全力进展我国的经济贸易。为此,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WTO制度及其规则,全面分析其益处和弊端,趋利避害,有效指导我国国际贸易立法和实践,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连续快速进展。参考文献:1曹建明,贺小勇. 世界贸易组织M .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刘凯湘,任颂.论我国外资立法中国民待遇原则之确立J.北京社会科学,2001.3王允文.世贸组织的差不多原则M.中国政法大学,2004.4余劲松、吴志攀

27、. 世界贸易组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5曹建明、陈治东. 国际经济法专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6李双元、蒋新苗. 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兼论中国“入世”后的应对措施. 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7王霄宇. 我国外资待遇问题研究以“国民待遇原则”为视角D . 长春:吉林大学,2007.8赵维田.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9王传丽.国际贸易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修订版.10邓志能.WTO例外规则WTO规则要紧漏洞及其争端及其案例与计策,广西民族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鸣谢值此论文成稿之际,

28、方知自己在实际的写作过程中知识之匮乏,技巧之粗糙。马老师一丝不苟的作风,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不仅授我以文,而且教我做人,让我一生受益。马老师在指导过程中一字一句的斟酌,让我学会了于细微之处见精神的求学态度,对马老师的感激之情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谢马老师对我的教育培养以及细心指导。同时也感谢在写作过程中给予我关心的同学,专门是宿舍的同学在我的写作、修改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搜集、错误改正等宝贵意见,对我的论文完成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学年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学院: 班级: 姓名:评判指标评判要素(参考标准,评阅人有权依照学术实际决定)分值得分选题意义论文选题的理论或实践意义,以及论文对本

29、论题及相关问题的综述选题得当;有学术意义或实践意义;论题明确、一目了然;论文在引言或者沿革部分对论题的观点进行概述10文献把握程度论文参考文献(论文、论著)的丰富程度标准为:优10篇以上;良79篇;合格46篇;差3篇以下。评判时能够视论文对同一作者的同类著述的引用情形多少决定。15引用文献可靠论文参考文献(资料)来源的可靠性依照论文有关资料数据的运用和学术观点等引用情形判定。标准为:优真实,有引注;良真实,但引注大多为转引;合格真实,但无引注;差来源不明10差不多观点正确论文差不多观点的正确性、新颖性、专门性标准为:优专门、正确;良专门、差不多正确;合格无错误;差不正确15写作规范论文的写作方法符合规定的写作方法具体参照规范的要求结合文字表述、文笔流畅程度、书写格式、语法等。15表达作者专业功底从论文的写作方法与研究思路评判要紧从论文写作所反应作者的专业功底进行评判。标准为:优扎实;良比较扎实;合格差不多把握;差论文多处显现常识性错误。10论文写作进程论文写作打算和实际写作的进程从论文写作打算进程表和中期检查情形评判15总体评判论文整体水平的表达以上评判指标外,论文评阅人依照论文完成情形酌定10论 文 成 绩(百分制)对论文的文字意见(要紧为优缺点)指导教师签名: 评 阅 时 间: 年 月 日注:指导教师评语字数不得少于30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