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doc

上传人:不*** 文档编号:917472 上传时间:2019-09-09 格式:DOC 页数:57 大小:1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亲,该文档总共5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doc(5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苏交法20163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法治交通 “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 ,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交通运输局(港口局) ,厅属各单位:“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是转变交通运输治理方式,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促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为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民生交通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依据国家、部省有关法治建设的要求,

2、以及江苏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12月27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宣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江江苏苏省法治交通省法治交通“十三五十三五”发发展展规规划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二二一六年十二月一六年十二月目 录一、发展回顾与形势要求.1(一)(一) “十二五十二五”发展回顾发展回顾 .1(二)(二) “十三五十三五”发展形势发展形势 .

3、6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0(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 .10(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 .10(三)发展目标(三)发展目标 .11三、主要任务.13(一)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一)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13(二)深化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深化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7(三)构建交通运输行政监管和权力监督平台(三)构建交通运输行政监管和权力监督平台 .20(四)强化法治交通建设基础(四)强化法治交通建设基础 .23(五)提升法治交通实施能力(五)提升法治交通实施能力 .27四、重大工程.34(一)法规制度完善工程(一)法规制度完善工程 .34(二)行

4、政行为规范工程(二)行政行为规范工程 .35(三)综合执法改革工程(三)综合执法改革工程 .36(四)三基三化推进工程(四)三基三化推进工程 .37(五)法治文化建设工程(五)法治文化建设工程 .39五、保障措施.41(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 .41(二)健全工作机制(二)健全工作机制 .41(三)加大经费保障(三)加大经费保障 .42(四)强化考核评价(四)强化考核评价 .42附件: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说明.441“十三五”时期(20162020 年) ,是江苏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

5、动 “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是转变交通运输治理方式,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促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为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民生交通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以及部省有关贯彻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编制江苏省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 。该专项规划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江苏法治交通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

6、措施,是我省法治交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十三五”江苏法治交通建设的行动计划。一、发展回顾与形势要求(一)(一) “十二五十二五”发展回顾发展回顾“十二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交通进程,围绕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这一总体目标,突出交通运输立法和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两个重点,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法治交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 1、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十二五”以来,省级出台或修订了 5 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出台了 3 部交通运输政府规章。南京、无锡、苏州

7、、徐州 4 个有立法权的市出台了 11 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7 部交通运输政府规章。初步构建了符合江苏交通运输实际、内容涵盖交通运输各领域的地方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和省级机关各部门中均处于领先地位。江苏现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 33 件,政府规章 28 件,其中:省地方性法规 10 部,省政府规章 11 部;4 个有立法权的市共出台了 40 件交通运输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特别是在公交、出租车、航空、轨道交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2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依据国务院、交

8、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要求,我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提升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了 5 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和转移行政审批事项 10 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6 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 10 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审批事项由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全面清理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组织编制了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目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共 1350 项,其中市级行政权力 584 项,县级行政权力 531 项;优化再造权力运行流程,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强制流程分别减少 2 个环节

9、、6 个环节、4 个环节。编制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网上统一公示,并研究制定了一批配套的事中事后3监管制度。3 3、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探索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探索中推进以大部制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为契机,按照精简、效能、统一、规范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稳步推进了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各设区的市、县(市)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大队已全部组建到位,统一行使上航执法权;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并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的行政管理,成立了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实现了我省高速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综合执法。在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改革、乡

10、镇交管所体制改革、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基础上,从 2014年开始,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并被厅党组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为全省交通运输 18 项重点改革事项之一,经过深入广泛调研,形成了我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和初步方案,常州、盐城、昆山等地的试点工作有序推进。4 4、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着力推进交通运输法制队伍、执法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指导与监督,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完成了以“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阳光执法、智能执法和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五项执法行动” ,实现

11、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意识、执法队伍素质、治理能力、执法服务水平和交通运输部门形象“五个提升”。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充实法制人员,全面实施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共举办 29 期培训班、累计 5100 余人参加培训;并举办 58 期执法人员轮训班,累计11000 人参加轮训。基本完成了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执法场所外观“四统一”工作。普遍建立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初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公路、运管、航道、海事等系统通过积极推广应用车辆动态称重、车载监控和固定智能监控等信息化系统,探索开展公路治超和运政稽查非现场执法以及水上不停船执法,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依法开

12、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其纠错和救济作用。配合省法制办、省检察院制定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移送刑事司法的标准,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完善执法监督网络、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基本形成了交通运输执法与监督并重的格局,组织执法工作明察暗访,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和执法评议考核,多次获得部省表彰。5 5、法治交通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法治交通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 4 次,定期组织公务员集中学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范围,组织拍摄了首部法治宣传微电影跑车的二牛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被省法宣办评为法宣创新奖。以公路、运管、海

13、事、航道执法为题材,组织拍摄的路上的风景等 5 部交通法宣微电影全部上线。组织参加省法治建设主题征文、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法治交通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利用高速公路路口、桥梁、车站、港口、码头等,开辟交通运输法治宣传专栏,制作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动漫作品,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并被表彰为5“六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建设与发展,我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基本实现了“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对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但是对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与实现江苏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4、要求相比,我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交通运输部门法定职责界定不够一是交通运输部门法定职责界定不够清晰。清晰。随着我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加快构建,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能不断拓展和深化,而相应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尚未完善,航空、铁路等地方管理职责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长期以来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着条块矛盾,交通运输部门内部有关管理机构职责交叉,且交通运输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也存在着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对依法履职产生一定影响。二是法治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二是法治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高。交通运输行业“重建轻管”还没有根本转变,把工程建设当作硬

15、任务、硬指标,而把法治建设当作软任务、软指标,对法治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执法的动机和目的认识存在偏差,趋利执法、执法不规范和不文明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着薄弱环节。是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着薄弱环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仍存在着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现象,监管的制度不够健全,监管的覆盖面不够全面,现有监管要求履职不到位,监管手段不足、监管方式单一、监管环节衔接不畅,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动监管不够,部分领域还存在着监管权责不对等的现象。四是交通运输执法保障四是交通运输执法保障不够到位。不够到位。交通运

16、输执法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执法机构性质、执法人员编制、执法经费保障不明确、不统一,一线执法人员年龄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装备建设总体而言较为滞后,突出表现在配备标准偏低、信息化水平不高、资源共享不足、更新不够及时;此外,执法装备配置不均衡,部分执法领域装备配备严重不足等。(二)(二) “十三五十三五”发展形势发展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中共中央先后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提出“十三五”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 ;2014 年

17、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并对江苏新时期发展作出了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发展定位,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围绕法治建设也先后作出了具体部署。同时,我省交通运输部门也正在进行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探索和实践。面临这样的背景和形势,对“十三五”法治交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践行一是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六大以来,法治建设逐渐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六大明确把

18、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7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明确了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治国被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法治政

19、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 ,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对于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 ,主动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形势,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上,创新交通运输行业治理理念和方式,协调法治交通与“五个交通”的关系,以绿色的理念引导和转变法治交通建设重点,以开放、共享的理念推进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多元治理,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要求切实转变交通运输治理理

20、念和治理方式,将交通运输二是要求切实转变交通运输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将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方面,随着国家现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立法法预算法 行政诉讼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对法治交通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 立法法对立法的权限、规则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并且将立法权限扩大到各设区的市;预算法健全完善了全口径预算体系和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对部门收入和支出管理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受案范围、实施立案登记制,并规定复议机关可以一并作为被告;安全生产法进一步

21、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要求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并明确了更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手段。另一方面,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提升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这对政府及其部门运行模式和治理方式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的背景下,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传统的行业治理方式需要与“互联网+”等新业态的要求不断融合。因此,在新的法治环境和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转变交通运输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将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服务、

22、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既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又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交通运输部门对微观经济事务的影响,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要求强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建设现代综三是要求强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保障作用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保障作用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改革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及全球治理体系深度变革, “一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长9三角城市群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宏观背景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对资源

23、、市场两头在外的江苏经济带来更为严峻挑战的形势下,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好交通“先行官”职责,支撑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向基本现代化迈进,2014 年省政府制定了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规划纲要 ,明确了推进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提出了“六个交通”的发展理念,并明确综合交通是核心,智慧交通是关键,绿色交通是引领,平安交通是基础,民生交通是出发点和落脚点,法治交通是保障。因此,按照部省的有关要求,为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改革,必须适应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化,充分发挥法治交通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不断强

24、化法治思维、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深化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法治实施能力和基础建设,促进“六个交通”建设协调推进。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合作”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心,以建设法治交通运输部门为着力点,坚持以法治引领和规范交通运输改革和发展,促进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法治保障。(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权责法定,规范运行

25、权责法定,规范运行。坚持法治先行,把法治建设贯穿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全过程,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明确界定法定职责,推进交通运输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创新、科技执法创新、法治文化创新,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交通运输生产关系,推动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更好地支撑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出行需求。开放共享,提升服务开放共享,提升服务。推进转变交通运输治理理念和治

26、理方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在法规制度建设、运输服务供给和事中事后监管中的11作用,推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的多元合作治理体系,提升交通运输治理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针对交通运输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迫切需求,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权力监督,强化法治思维能力和基层执法与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三)发展目标(三)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交通运输规划、建设、

27、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行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实现江苏法治交通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主要指标单位目标值属性 1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和修订件数件30预期性 2交通运输立法项目公众参与率%100约束性 3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后评估率%30预期性 4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和规范率%100约束性 5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率%100约束性 6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制定件数件100预期性 7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完成率%100预期性 8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率%100约束性 9行政权力三级同权同名率%100约束性 10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率%30预期性 11建设、运输市场信用等级应用率%100约束

28、性 12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率%100约束性 1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率%100约束性 14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覆盖率%100约束性 15市县执法文书抽查频次次/年2约束性 16领导班子集中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次/年2约束性 17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次/年4约束性 18公务员每年学法学时学时/年40约束性 19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履行率%100约束性主要指标单位目标值属性 20执法全过程记录覆盖率%100约束性 2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约束性 22执法案件优良率%90预期性 23投诉举报处理率%100约束性 24市县执法案件复议撤销或者变更率%0.1预期性 25市县执法案件行政诉讼败

29、诉率%0.1预期性 26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天/年15约束性 2745 岁以下执法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100预期性 28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率%80预期性 29执法车船配备达标率 %90预期性 30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配 备、使用率%100预期性13三、主要任务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提出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

30、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八方面主要任务,以及国家、部省有关法治建设的要求,围绕推进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结合我省法治交通建设实际, “十三五”期间,法治交通建设重点要完成“12234”工作任务,即健全一个体系: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深化两项改革: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两个平台: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平台、行政权力监督平台;强化三个基础:执法队伍职业化和法制队伍专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和执法管理信息化;提升四个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1 1、加快

31、重点领域立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建设。围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运输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立足江苏实际,坚持立法先行,加快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的立法进程,理清各有关部门职责权限,建立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互补、衔接协调机制,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重点将有限的立法资源优先集中用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与管理以及民航、铁路、港口等领域,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到 2020 年,力争基本建立“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相互衔接”的地方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加强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为导向,及时将

32、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纳入法规规章草案,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实际,重点在交通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请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明确监管程序和要求;同时,针对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及时修订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突出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建设。加快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加快综合运输、安全应急、节能环保、管理服务、城市客运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制定,加强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运输装备、信息化等领域关键标准的制修订,积极开

33、展标准试点示范,加强现行交通运输标准规范的宣贯、执行、检查和监督。2 2、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加强立法前期工作。加强立法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立法前期调研,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制度,合理安排年度立法计划。围绕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综合执法和新兴运输业态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和储备,努力破解改革难题;围绕交通运输发展趋势和方向,加强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与城乡交通一体化、交通运输信息化、绿色低碳交通等15前瞻性领域的立法研究和储备。同时,加强交通运输立法与相关领域、部门立法的协调、衔接研究。积极将研究形成的有关成果向有关立法

34、机关提出建议,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全全面面落落实实立立法法工工作作机机制制。落实立法协商、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等立法工作机制,落实按照法规规章制定程序有关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相关要求,推进交通运输立法精细化。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交通运输立法的途径和方式,落实有关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要求,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意见,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时作出说明与反馈。建立交通运输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起草和审核。逐步实施委托第三方参与起草立法草案。到2020 年,交通运输立法项目公众参与率达到 100%。加强立法工作的

35、指导与协调。加强立法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建立省市立法协调机制,避免和减少省市重复立法,加强省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引导和统筹,加强省与设区的市以及各市之间的立法交流与互动,增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推进区域制度一体化建设。支持设区的市加强立法研究与创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城乡交通建设与管理、运输服务等领域的立法步伐。组织设区的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厅有关单位开展立法培训和交流,提高立法工作水平。指导设区的市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立法工作机构,引进立法工作人才,加强立法队伍建设,保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到 2020 年,实现新取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在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均取得零的突破。3 3、规范法

36、规制度管理、规范法规制度管理完善法规制度清理长效机制。完善法规制度清理长效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落实有关公众参与清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及时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提出清理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每隔 2 年清理一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对不符合交通运输改革和发展要求,或者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以及与其他法规制度不协调的,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制度,颁发规范性文件一律规定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为 5 年。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实施法

37、规制度后评估和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实施法规制度后评估和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开展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后评估,加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新形势和新要求的适应性等评估,完善专家参与和由第三方开展的法规制度后评估工作机制,确保法规制度后评估的专业性与客观性。推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 “十三五”期间,完成 5 件以上省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后评估自评工作。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计划,选择一批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落实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新实施交通运输法规规章满1 年,由实施部门向政府报告法规规章实施情况。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

38、。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17论决定等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和审查规范性文件。 “十三五”期间,力争委托第三方起草或者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5 件以上。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卷宗,反映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决策等全过程,做到全程留痕、立卷归档。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实现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达 100%。(二)深化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深化综合执法

39、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 1、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稳稳步步推推进进交交通通运运输输综综合合执执法法改改革革。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等要求,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顶层设计和省对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构建“一陆一水一基层”改革框架,统筹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一头对外,推进综合执法。充分运用既有改革成果,整合执法职能和资源、归并执法队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和执法力量配置、减少执法层次,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加强综合执法机构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加快研究并制定出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着力规范综合

40、执法机构设置,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加强综合执法站所建设,强化执法装备配备,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加强对综合执法改革措施出台的跟踪监管,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改革措施。涉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需相应改变财政保障关系的,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提请财政等部门,足额保证执法经费,落实执法装备配备。明确乡镇交管所综合执法职能。明确乡镇交管所综合执法职能。将乡镇交管所纳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统筹考虑,进一步明确乡镇交管所执法主体、机构性质、管理职能、执法依据、人员编制与经费保障。同时结合有关乡镇的实际情况,明确乡镇交管所有关服务职能。强化乡镇交管所基础建设,加强乡镇交管所的装备配备、工作服装、执法证件管理,提

41、高乡镇交管所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2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取消消、下下放放相相应应行行政政审审批批事事项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动、积极、合理取消下放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事项对应事项的承接工作。法律、法规未设定行政许可的管理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以备案、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名称、编码、运行流程、裁量基准的

42、统一,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同权同名” ,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向社会公示。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的监督,建立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衔接”工作,做到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清理意见,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并逐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按19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严格按照公示的许可目录实施行政许可,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强化许可关口监管,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许可事项进行审查。研究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规范,实行目录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推进各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缩减许可环节,压缩裁量空间,提高办理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