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安全交底实用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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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安装安全交底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安装单位: 年月日电梯安装安全交底第一节 基本守则第1条:工作前不喝酒。工作中不闲谈,不打闹。工作服穿着整齐,不穿长大衣,不穿拖鞋、带钉鞋、高跟鞋干活。女同志如留有辫子应用防护帽罩好。第2条:进入梯井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绝缘鞋,每隔十米必须挂安全网。第3条: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第4条:不带电作业,接近带电体时要有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第5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精神要集中,上下脚手架子时要防滑。第6条:机房门、窗安装完毕,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厅门必须设置防护。第7条:在井道工作时随身携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部件放入袋内。第二节 现场施工用

2、电第9条:手持电动工具配电箱加装漏电切断保护开关,所用导线必须是胶皮软线,其芯数应同时满足工作及保护接零的需要。第10条:梯井照明及手持灯的电压必须上36伏以下。变压器应用双圈的,一、二次应有熔断器保护,照明灯泡必须远离易燃物。第11条:所有电器用具外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做接零保护。(1) 保护零线必须单独直接与零干线相连。(2)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不可借用。第12条:梯井内临时灯线,焊把线等要随时整理,带电部分严禁与钢绳接触。第13条:各种电器禁止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第14条:行灯及电焊机一次线必须使用电缆或用塑料管保护,一、二次端子必须用绝缘物包好。机房临时电源线不可沿地

3、面敷设,用铁管保护时应为整根,管口处导线应有保护措施。第三节 设备拆运及存放第15条:拆设备箱时,箱皮要及时清理,防止钉子扎脚。第16条:设备及材料应分类堆放,易燃品必须严格单独保管(用后残油应妥善处理掉)。第17条:曳引机等重型设备及部件,应根据建筑要求放在承重梁上或分散垫板堆放。第18条:长形部件及材料禁止立放,防止倾倒。第19条:杠抬设备及材料要互相配合好,设备要捆牢,要轻抬轻放,注意人身安全及设备保护,除曳引机、控制柜外,其它设备和材料一律入库保管。第四节 搭拆脚手架第20条:(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视力不够等不得从事架子作业;(2)搭设架子之前,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报

4、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交给架子工。(3)使用的材料如钢管、扣件、接头卡子、脚手板、安全网必须经公司批准方可使用。(4)立杆时必须有23人配合,两杆连接必须用接头卡子连接。(5)递杠、拔杠、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6)横杆间隙不大于1200mm。(7)搭设工具应放有工具袋里。未架设完的脚手架非架子工不准上架。(8)搭设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安全带、穿绝缘鞋,每隔十米要挂安全网。(9)首层架子中心必须有一横杠上铺满脚手板。第21条:(1)井架搭完后必须要经使用单位技术、安全、施工负责人共同验收,架子合格后方能使用。(2)脚手板无探头板并绑扎牢固,铺设严密。每平方米至少应满足250Kg负载。(

5、3)如需修改加固,应由架子工进行。(4)对于并列电梯中间梁未安装前,不允许有一落到底的空档,要采取安全网或铺板措施,间距不超过6m。第22条:(1)架子的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架和排木,再依次拆十字盖的上部绑扣和接杠。(2)拆除全部十字盖、压栏子以前,必须绑好临时的斜支撑,防止架子倾倒。(3)禁止采用推动或拉倒的方法拆除。(4)拆杠和放杠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顺水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转向将大头顺下,握住小头尽量下递补,等上方“瞭高”人员接到下方人员接住的通知后再放手。(5)严禁向下抛物。(6)拆除架子时,作业区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人瞭望。严禁非作业人员进

6、入危险区。(7)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帽。(8)拆除架子过程中,应指定一个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并负责拆除,撤料和看护全部工作。(9)拆除过程中应注意架子缺扣、崩扣及搭的不合格的地方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发生事故。(10)拆至底部时,未埋设的架子应加临时加固措施。第五节 样板稳装及放线第23条:样板、木条,以及样板方木强度应符合安全要求。第24条: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要求牢固地安装在井壁上,不允许它用。第25条:放线时,钢丝上临时所拴重物,重量不可过大,必须捆牢,防止钢丝折断,重物下落,放线时下方不许站人。第六节 剔墙眼、打膨胀螺栓孔第26条: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拿榔头

7、的手不可戴手套,要避免上下交叉作业。第27条:暂不用的工具及螺丝等物应放入工具袋内,电锤应用保险绳拴住。第28条:使用电锤打眼不可用力过猛,防止卡住,扭伤第29条:所剔下的混凝土块等应做到随时清理,不可留在脚手架上。第七节 导轨架与膨胀螺栓安装第30条:导轨架安装应做到随稳随取,不可大量堆在脚手架上,防止堕落。第31条:在采取导轨架与导轨同时安装方法时,如导轨架与预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每5米至少有二个导轨架与导轨固定(待导轨找好后按全位置焊固)。第32条: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一定要站好位置,对好搬子开距,系好安全带,而且用力不可过猛。第八节 电汽焊工作第33条:电汽焊

8、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并做到现场备好消防用水,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要时设专人看火,下班时要检查施工现场,确认无隐患时,方可离去。第34条:在更换电汽焊地点时,不要手持焊把或连接胶管的焊抢攀登脚手架,梯井内电焊把线及汽焊胶管要随时整理。第35条:用汽焊切割导轨架及其它部件时,要在梯井外进行,操作场地要铺设铁板,严格防止割下焊渣触及易燃物及已装修好的地面。第36条:乙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品,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冬季施工防止乙炔瓶受冻受,冻后严禁火烤。第37条:乙炔瓶只许立用,不许卧放,不得垫在绝缘物上,不得敲击、碰撞。使用时除非条件不允许,应放于户外,并防止暴晒,不应放置地下室等不通风场所。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第38条:在梯井内进行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第九节 导轨安装第39条:立导前应对脚手板等进行整理,准备好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车处应进行加固,要满足吊装导轨的需要。第40条:采用卷扬机立道时,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米/分,所用滑车、大绳、卷扬机等均应事先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第41条:立导轨时要做到密切合作,统一行动,指挥信号要明确,导轨下方不可站人,导轨上升时要随层有人监护,注意有无受阻情况,卷扬机司机或拉大绳人员要精神集中,认真执行指挥命令,防止误操作。第42条:在进行导轨连接或将导轨暂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可过猛,防止导轨脱落,在导轨上端末与导架固定好时不可摘

10、下吊钩。第43条:紧固导轨连接板及导架螺栓时,要求与32条同。第44条:进行导轨找正工作,上下脚手架时要精神集中,防止踩空,不要猛跳,注意控头板,对于没有后墙的梯井,如观景电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杆当梯子使用。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第十节 对重安装第45条:安装框架前要检查倒链及承重点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井道内侧不可站人,放入井道时要用溜绳慢进行。第46条:安装对重块导体时两人要密切配合工作,先放入一端再放另一端,要防止砸手伤人,重量较重时要采用吊装工具进行。第十一节 轿厢安装第47条:所用倒链,钢丝绳扣等工具,用前要进行检查,应满足起重要求,倒链固定要牢靠,不可用其长时间吊挂重物。第48条:架

11、桥厢所用的支持物应满足下列要求:载重量1000公斤以下,井道深不大于23米,可以用两根不小于200X200毫米木方支持。载重量在3000公斤以下,井道不大于4米时,可以用两根不小于18#或20#槽钢支持(方法见工艺标准)。如载重量及井道深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相应增加支物规格尺寸。第49条:对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安装前要进行整理,要铺满脚手板,防止人员及物品堕落。第50条:两人以上杠抬重物时(如上、下梁、底盘等),要互相配合好,部件要捆牢。第51条: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可站立于井道内侧,防止挤伤。第52条:吊装上梁,轿厢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人员不可直立于重物下面

12、。第53条:安装货梯等笨重部件时,要由起重工配合工作。第十二节 厅门安装第54条:安装上坎时(尤其是货梯)要互相配合好,防止掉下伤人,上坎如重量较大,可使用滑车等进行工作。第55条:门扇安装要符合工艺要求,不得掉下。井道防护门在厅门正式安装完严禁拆除。勾子锁未起作用时,要采取防护措施,拴牢,不能扒开。第56条:勾子锁、电锁安装要符合要求。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应站好位置,用力不可过猛。为防止堕落,电钻可用保险绳拴住,外皮必须做好接零保护。第57条:如厅门部件与灌注地脚螺丝一次安装方法时,部件必须用方木等临时支固牢紧,并严格防止碰撞支持物。第十三节 量、断、做、挂钢丝绳第58条:放测量绳线时,绳头

13、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第59条:如使用喷灯加热,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油现象,所用汽油应符合要求,装油应不超过容量的3/4,使用时打气不可过足,进行预热及熔化钨金时,要选择背风无易燃物的环境进行。点燃后喷灯不准对准人或装饰好的墙面地面。第60条: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要防止容器与炉丝接触,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第61条: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和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要掉进行水点以免引起飞溅伤人,操作时戴好手套及防护眼镜。第62条:挂绳时绳头应挂好一端再挂另一端,上方操作时,下方不可站人,操作时精神要集中,防止钢丝绳滑落。第十四节 稳钢梁第63条:搬抬钢梁要互相配合好,防止砸手砸脚。第64条:用汽焊

14、割切钢梁时,要按第35条执行。第65条: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梁时,应在其下方采取铺设脚手板等措施,防止人或钢梁坠落,对于机房在下面的电梯,严禁将绳轮浮于其顶层钢梁上面,以防坠落伤人。第十五节 装抗绳轮第66条:安装抗绳轮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第67条:为了防止因安装孔不合适,造成抗绳轮搬上搬下,可先将轴承架子预安装,无问题时再进行全部安装,工作时下方不可站人。第十六节 电线管及电线槽的安装第68条: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时,应将工件放平操作时压力不可过猛。安全罩必须完备。工作时要戴好防护眼镜,对面须设防护。周围不得有易燃物。第69条:管、槽、锯口应去毛刺,防止划伤。第70条:使用射钉枪固

15、定线槽板时,应按射钉枪安全损伤规程进行。第71条: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可大量堆于脚手架上。第72条:在进行穿线工作时,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拉线人员用力不可过猛防止滑。第73条:机房内采用沿地面铺设线槽时,穿线后应立即加盖防止电线损坏,短路及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第十七节 在井道内开慢车进行的安装工作。第74条:电梯只允许开检修速度(开慢车要求见十八节)首先装好极限开关并起作用。第75条:进行施工操作时必须切断控制电源或动力电源系好安全带。第76条:轿厢上应预先装好防护栏。第77条:在轿厢工作时,为保障安全应操纵轿顶按钮开关,开车前司机要与其他人员打

16、好招呼。第78条:任何情况下,不可跨于轿厢与厅门之间进行工作。更不可探头于中间梁下、厅门口下、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如必须进行时应切断电源。第79条:多部并列的电梯进行此项工作,各电梯人员要左右照顾、互相注意,如果确实难达到安全要求时,对相邻电梯可采取错开同一时间工作,以保安全。第十八节 调整试车第80条:调整试车必须按“工艺标准”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初试时机房必须派人监视,试车工作不得少于二人,离开机房时门要加锁,试车时不带乘客。第81条:电梯开慢车需具备以下条件:1经过电气动作试验,正确无误。2经过抱闸调整作用可靠无误。3熟悉“工艺标准”的操作要求,按其步骤进行。第82条:电梯开快开需具备以下

17、条件: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正常无误2各种安全设备如限速器、缓速开关,限位开关,极限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厅门锁、电锁作用可靠。4熟悉“工艺标准”的试运行操作要求,按其步骤进行。第83条: 试车中轿厢上工作人员必须做到:1电梯行驶时轿项上人员要选好位置,要注意与对重交错情况,及顶层建筑物突出部分,以及轿厢上复绕绳轮(复绕电梯)以防止发生碰伤绞伤事故。2司机接到开车命令应进行重复,取得准确无误招呼后方可开车。3轿厢行驶时(包括慢车、摇车)严禁人员出入。4电梯因故停驶时,如轿底高出门口地平,超过门口高度1/3时(约70公分)轿内人员不准向下跳,如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5在轿厢

18、上进行调正工作时,必须按78条要求进行。6对于多部并列电梯还要按79条要求。第84条:在机房进行调正试车工作时,必须做到:1在进行调整修理工作时,除因工作需要而且有充分把握外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并挂好牌或派专人看守。2曳引机钢丝绳附近及其转动部分是危险部分,应设围栏或防护装置在接近时要充分提高警惕。在与下方人员进行联系时,不可手扶绳轮或钢绳。3因工作需要在机房操纵轿厢时,必须与轿厢上人员联系好,将轿门厅门完全关团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厅门敞开的情况下将轿厢开走。4因工作需要在机房摇车时必须与轿厢上人员联系好,为了防止抱闸打开时轿厢产生意外溜车,操纵抱闸人员应断续动作并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19、。对于齿轮电梯不能采取摇车方法。第85条:在厅门进行调整工作时要做到:1进入轿厢前须看清轿厢上否停于该层,不可只看楼层灯即进入轿厢,防止附落。2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人监管,装好防护栏,挂好警告牌,防止坠落事故。3试车前当厅门关好后若因土建尚未装修门套,在厅门两侧留有空隙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全部封好,以防木方、杂物、手臂伸入梯井。4对于暂不投入使用的按钮要用铁盖板等措施暂时封好闭好。第86条:在梯井底坑进行工作时须将控制电源(或动力电源)切断。第87条:当对电梯电源进行检修或倒线时,再次送电前必须核对相序以防电梯失控。第88条:冬季施工曳引机应加入冬季用油,停梯时间较长时,开车前应检查润滑

20、油情况,如有凝结现象应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交底人: 被交底人:年月日 年月日前 言 本标准的第1、2、3、4章以及7.2.1(部分内容)、8.17.1、9.1.2b)、9.9.6.2(部分内容)、12.6(部分内容)、13.1.1.3、15.2.3.2(部分内容),16.2a)6)(部分内容)、附录C、附录E、附录G、附录M及附录ZA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标准EN8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998年版,对GB 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效采用EN811:1985)进行修订的。经本次修订后的GB 75882003在技术内容上与

21、EN811:1998等效,条文编号与之一致。 欧洲标准EN811:1998与EN811:1985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动。增加了许多新的技术内容和计算方法。本次对GB 7588的修订除少部分内容根据我国电梯行业情况有所变更外,基本上接受了EN811:1998的内容。 在本次修订中,主要技术内容变更如下: 1.GB 75881995适用范围简洁明确,因此仍保留GB 75881995适用范围,为了明确起见,加上“病床电梯”,删去EN811:1998的使用范围。 2.本次修订对EN811:1998所引用的标准做了以下转化: (1)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入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国家标准

22、已被我国等效采用后成为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直接引用相应的我国标准号。 (2)属于EN81l: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没有列入的,在EN811:1998中也未提及标准代号,但其内容上涉及我国应实施的有关标准的,则也列入“引用标准”。如:16.2a)6)中原文为“使用CENELEC符号”,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T 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又如:对于9.1.2 c)的要求,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 8903电梯用钢丝绳。 (3)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已列入的,但我国尚未转化的国外先进标准,我们直接引用国外标准号,如:ENl2021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

23、道的系列标准辐射,EN12021电磁兼容性 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 抗干扰性。 3.为了与我国其他电梯标准协调,EN811:1998中与GB/T 702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术语相同的术语不再列入,仅保留专用术语,并增加了“检修活板门”及“井道安全门”等。 4.根据我国国情,对EN811:1998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或调整。 (1)增加的内容:如在5.1.2中增加“观光电梯可除外”;在7.1及8.6.3中增加了“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8mm”;在5.6.1中增加“特殊情况,为了满足底坑安装的电梯部件的位置要求,允许在该隔障上开尽量小的缺口”。 (2)删去的内容:

24、如删去9.8.2.1中“具有缓冲作用的瞬时式安全钳”及其他条文中相关内容; 删去10.3.4中“具有缓冲复位的蓄能型缓冲器”及其他条文中相关内容。 (3)调整的内容:如对8.2.1、8.2.2轿厢有效面积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对9.8.2.1中轿厢采用的瞬时式和渐进式安全钳的速度范围作了调整; 在附录D的D2j)中, 将: “额定速度”调整为“检修速度; 将F5.3.1“具有缓冲作用的蓄能型缓冲器”的试验方法内容调整为“线性蓄能型缓冲器”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安全准则以及附录内所有的要求,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制造、安装与检验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安全要求,对于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定期

25、检验以及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的内容不应超出本标准的范围。 本标准的附录A、B、D、F、H、J、K、L、N均为标准的附录,附录C、E、G、M、Z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代替GB 75881995。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过渡期为1年,过渡期满后,GB 7588199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迅达电梯、中国天津奥的斯电梯、上海三菱电梯、广州日立电梯、苏州迅达电梯、沈阳东芝电梯、杭州西子奥的斯电梯、通力电梯、广州广日电梯工

26、业、蒂森电梯、上海东芝电梯、上海永大机电工业、广州奥的斯电梯、华升富士达电梯、苏州江南电梯(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鑫、康红、张广健、万忠培、叶丹阳、朱健、徐文刚、金来生、马凌云、黄启俊、杨锡芝,严建忠、王伟峰、林曼青、陈路阳、魏山虎。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年,第一次修订于1995年,第二次修订于2003年。 0 引言 0.1 总则 0.1.1 本标准从保护人员和货物的观点制定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安全规范,防止发生与使用人员、电梯维护或紧急操作相关的事故的危险。 0.l.2 研究了电梯在下列方面的多种事故的可能性: 0.1.2.1 可能因下列事故造成危险: a)剪切; b)挤压; c

27、)坠落; d)撞击; e)被困; f)火灾; g)电击; h)由下列原因引起的材料失效: 1)机械损伤; 2)磨损; 3)锈蚀。 0.1.2.2 保护的人员: a)使用人员; b)维护和检查人员; c)电梯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如有)外面的人员。 0.1.2.3 保护的物体: a)轿厢中的装载物; b)电梯的零部件; c)安装电梯的建筑。 0.2 原则 制定本标准时,采用了下列原则。 0.2.1 本标准未重复列入适用于任何电气、机械及包括建筑构件防火保护在内的建筑结构的通用技术规范。 然而,有必要去制定某些为保证有良好制造质量的要求。或许它们对电梯的制造者而言是特有的要求,也或许因为在电梯使用中

28、,可能是有较其他场合更为严格的要求。 0.2.2 本标准不仅表达了电梯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且另外叙述了电梯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中的最低限度的规范要求。某些国家的建筑结构等法规也不可忽视。 受此影响的典型条款是,机房、滑轮间高度及它们入口门尺寸的最小值的规定。 0.2.3 当部件因质量、尺寸和(或)形状原因用手不能移动时,则这些部件应: a)设置可供提升装置吊运的附件;或 b)设计可以与上述吊运附件相连接的件(如:采用螺纹孔方式);或 c)具有容易被标准型的提升设备缚系吊运的外形。 0.2.4 本标准尽可能只提出所用材料和部件必须满足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0.2.5 买主和供应商之间所作的协商

29、内容为: a)电梯的预定用途; b)环境条件; c)土建工程问题; d)安装地点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0.3 假设 考虑到包含在一部完整电梯内的每一零部件的可能危险。 制定了相应规范。 0.3.1 零部件是: a)按照通常工程实践和计算规范设计,并考虑到所有失效形式; b)可靠的机械和电气结构; c)由足够强度和良好质量的材料制成; d)无缺陷。 有害材料如石棉等不准使用。 0.3.2 零部件应有良好的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尽管有磨损,仍应满足所要求的尺寸。 0.3.3 选择和配置的零部件在预期的环境影响和特定的工作条件下,不应影响电梯的安全运行。 0.3.4 承载支撑件的设计,应保证在01

30、00额定载荷下电梯均能安全运行。 0.3.5 本标准对于电气安全装置的要求是,若电气安全装置完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其失效的可能性不必考虑。 0.3.6 当使用人员按预定方法使用电梯时,对因其自身疏忽和非故意的不小心而造成的问题应予以保护。 0.3.7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人员可能做出某种鲁莽动作,本标准没有考虑同时发生的两种鲁莽动作的可能性和(或)违反电梯使用说明的情况。 0.3.8 如果在维修期间,一个使用人员通常不易接近的安全装置被有意置为无效状态,此时电梯的安全运行无保障,则应遵照维修规程采取补充措施去保证使用人员的安全。 0.3.9 所用的水平力: a)静力:300 N; b)撞击所产

31、生的力:1000N; 这是一个人可能施加的作用力。 0.3.10 除了下列各项以外,根据良好实例和标准要求制造的机械装置,在无法检查情况下,将不会损坏至濒临危险状态。 下列机械故障应考虑: a)悬挂装置的破断; b)曳引轮上曳引绳失控滑移; c)辅助绳、链和带的所有连接的破断和松驰; d)参与对制动轮或盘制动的机电制动器机械零部件之一失效; e)与主驱动机组和曳引轮有关零部件的失效。 0.3.11 轿厢从最低层站坠落,在撞击缓冲器之前,允许安全钳有不动作的可能性。 0.3.12 当轿厢速度在达到机械制动瞬间仍与主电源频率相关时,则此时的速度假定不超过115额定速度或相应的分级速度。 0.3.1

32、3 装有电梯的大楼管理机构,应能有效地响应应急召唤,而没有不恰当的延时。 0.3.14 通常应提供用于提升笨重设备的设施(见0.2.5)。 0.3.15 为了保证机房中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考虑设备散发的热量, 机房中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病床电梯及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应遵守的安全准则,以防电梯运行时发生伤害乘客和损坏货物的事故。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乘客电梯、病床电梯及载货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和液压电梯。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

33、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idt IEC68-2-27:1987) GB/T 2423.6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idt IEC68-2-29:1987) 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idt IEC 68-2-6:1982) GB/T 2423.22200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

34、(idt IEC60068-2-14:1984) GB/T 42071984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GB/T 47231992 印制电路用覆铜箔酚醛纸层压板 GB/T 47241992 印制电路用覆铜箔环氧纸层压板GB/T 4728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GB 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idtIEC 60950:1999) GB 5013.4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4部分: 软线和软电缆(idt IEC245-4:1994) GB 5013.51997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5 部分: 电

35、梯电缆(idt IEC245-5:1994) GB 5023.1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 一般要求(idt IEC227-1:1993 Amendment No.1 1995) GB 5023.31997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idt IEC 227-3:1993) GB 5023.4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idt IEC 227-4;1992) GB 5023.5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

36、缆(软线)(idt IEC227-5:1979 Amendment No.1 1987,amendment No.2 1994) GB 5023.6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6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idt IEC 227-6:1985) GB/T 70241997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89031988 电梯用钢丝绳(eqv ISO 4344:1983) GB l2265.11997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eqv EN294:1992) GB 130281991 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eqv IEC 742

37、:1983) GB l4048.4199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eqv IEC947-4-1:1990) GB l4048.5200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eqv IEC 60947-5-1:1997) GB l4821.11993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eqv IEC 364-4-41:1992) GB/T 156511995 半导体器件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第5 部分: 光电子器件(idt IEC747-5:1992) GB/T 162611996 印制板总规范(idt IEC/PQC 88:199

38、0) GB/T 168561997 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 GBl6895.3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4章: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idt IEC 364-5-54:1980) GB/T 16935.1199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一部分: 原理、要求和试验(idt IEC664-1:1992) JG/T 5072.11996 电梯T型导轨 GA 1091995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 EN 12021:1998 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辐射(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39、standard for lifts , 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Emission) EN 12021:1998 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抗干扰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lifts , 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Immunity) HD 384.6.61S1 建筑物的电气安装第6部分:验证第61章:初校验(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Part 6

40、;VerificationChapter 61:Initial verification)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7024中的术语及下列定义: 3.1 曳引驱动电梯traction drive lift 提升绳靠主机的驱动轮绳槽的摩擦力驱动的电梯。 3.2 强制驱动电梯(包括卷筒驱动) positive drive lift 用链或钢丝绳悬吊的非摩擦方式驱动的电梯。 3.3 非商用汽车电梯non-commercial vehicle lift 其轿厢适用于运载私人汽车的电梯。 3.4 滑轮间pulley room 不装电梯驱动主机,仅装设滑轮或限速器和电气设备的房间。 3.5 轿厢有效

41、面积available car area 地板以上1m高度处测量的轿厢面积,乘客或货物用的扶手可忽略不计。 3.6 再平层re-leveling 电梯停止后,允许在装载或卸载期间进行校正轿厢停止位置的一种动作,必要时可使轿厢连续运动(自动或点动)。 3.7 钢丝绳的最小破断载荷minimum breaking load of a rope 钢丝绳公称截面积(mm2)和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N/mm2)与一定结构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换算系数的连乘积。 3.8 安全绳safety rope 系在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上的辅助钢丝绳,在悬挂装置失效情况下,可触发安全钳动作。 3.9 使用人员user

42、利用电梯为其服务的人。 3.10 乘客passenger 电梯轿厢运送的人员。 3.11 批准的且受过训练的使用者authorized and instructed user 经设备负责人批准并且受过电梯使用训练的人员。 在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如果电梯负责人已将电梯使用说明书交给批准的且受过训练的使用者并且满足下述两个条件之一时,允许他们使用电梯: a)只有经批准且受过训练的使用者持有钥匙,插入装于轿厢内或轿厢外的锁内,电梯才能开动 b)电梯装于禁止公众进入的地方,当不上锁时,由电梯负责人派一人或多人进行看管。 3.12 电梯驱动主机lift machine 包括电机在内的用于驱动和停止电梯

43、的装置。 3.13 平衡重balancing weight 为节能而设置的平衡全部或部分轿厢自重的质量。 3.14 电气安全回路electric safety chain 串联所有电气安全装置的回路。 3.15 检修活板门inspection trap 设置在井道上的作检修用的向外开启的门。 3.16 井道安全门emergency door to the well 当相邻两层地坎之间距离超过11m时,在其间井道壁上开设的通往井道供援救乘客用的门。 3.17 夹层玻璃laminated glass 二层或更多层玻璃之间用塑胶膜组合成的玻璃。 4 单位和符号 4.1 单位 本标准采用国际单位制(S

44、I)。 4.2 符号 符号在相应使用的公式中解释。 5 电梯井道 5.1 总则 5.1.1 本章各项要求适用于装有单台或多台电梯轿厢的井道。 5.1.2 电梯对重(或平衡重)应与轿厢在同一井道内(观光电梯可除外)。 5.2 井道的封闭 5.2.1 电梯应由下述部分与周围分开: a)井道壁、底板和井道顶板;或 b)足够的空间。 5.2.1.1 全封闭的井道 建筑物中,要求井道有助于防止火焰蔓延,该井道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 只允许有下述开口: a)层门开口; b)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c)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 d)通风孔; e)井道与机房

45、或与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 f)根据5.6,电梯之间隔板上的开孔。 5.2.1.2 部分封闭的井道 在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用于防止火焰蔓延的场合,如与瞭望台、竖井、塔式建筑物联结的观光电梯等,井道不需要全封闭,但要提供: a)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围壁的高度应足以防止人员: 遭受电梯运动部件危害; 直接或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电梯设备而干扰电梯的安全运行。 若符合图1和图2要求,则围壁高度足够,即: C轿厢; H围壁高度; D与电梯运动部件的距离(见图2) 图1 部分封闭的井道示意图 1)在层门侧的高度不小于3.50m; 2)其余侧,当围壁与电梯运动部件的水平距离为最小允许值0.50m

46、时,高度不应小于2.50m;若该水平距离大于0.50m时,高度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当距离等于2.0m时,高度可减至最小值1.10m。 b)围壁应是无孔的; c)围壁距地板、楼梯或平台边缘最大距离为0.15m(见图1); d)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其他设备干扰电梯的运行见5.8b和16.3.1c; e)对露天电梯,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见0.3.3),例如,沿建筑物外墙安装的附壁梯。 注:只有在充分考虑环境或位置条件后,才允许电梯在部分封闭井道中安装. 5.2.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 5.2.2.1 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除了因使用人员的安全或检修需要外,一般不应采用。 5.2.2.1.1 检修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40m,宽度不得小于0.60m。 井道安全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80m,宽度不得小于0.35m。 检修活板门的高度不得大于0.50m,宽度不得大于0.50m。 5.2.2.1.2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l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以确保相邻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11m。在相邻的轿厢都采取8.12.3所述的轿厢安全门措施时,则不需执行本条款。 5.2.2.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井道内开启。 5.2.2.2.1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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