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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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31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一、 行政许可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它单位、 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 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以及乡( 镇) 村公共设施、 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审查并拟定供地方案审批会审议不同意的, 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

2、由同意的, 将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审批制作建设用地批准书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2、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未利用地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

3、请审批办审查并拟定供地方案审批会审议不同意的, 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同意的, 将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审批制作建设用地批准书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

4、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审查并拟定收地方案审批会审议不同意的, 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同意的, 将收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审批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性文件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划拨、 租赁批准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办审

5、查并发函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审批会审议审批会审议同意的, 将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依据市政府批复, 通知用地者交纳土地款和相关税费用地者交清款后, 制作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经审批会审议同意的, 将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依据市政府批复组织出让、 租赁活动签订出让( 租赁) 合同待用地者按规定交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 制作建设用地批准书服务窗口通知用地者领证划拨类出让、 租赁类审批办拟定供地方案并报审批会审议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审批办审查并拟定供地方案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审批办委托地价评估并将评估价报

6、地价会审议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5、 非农业建设项目( 用地) 延期动工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会审科室审查审

7、批办汇总提出办理意见审批会审议不同意的, 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同意的, 拟定文件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6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6、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

8、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审查并去函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 委托评估公司进行地价评估地价会审议地价审批办拟定补办出让方案审批会审议将补办出让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下发批复文件通知申请者按规定交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签订出让合同服务窗口通知用地者领取出让合同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7、 改

9、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 的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办审查并委托评估公司进行地价评估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地价会审议地价审批办拟定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方案审批会审议经审批会审议同意的, 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下发批复文件通知用地者按规定交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服务窗口通知用地者领取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10、: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8、 农村宅基用地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辖区国土分局经办人初审辖区国土分局地籍调查辖区国土分局分管领导复审辖区国土分局领导审核市政府审批、 缮证不符合办理的退回服务窗口通知用地者领证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

11、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9、 临时用地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材料不全, 一次告知补正。18个工作日内( 承诺期限) 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书面通知申请窗口收件, 初审审核审批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 颁发许可证( 有收费规定的, 按规定执行) 承诺时限不含补件、 批前公示、 合同签订时间、 缴交有关土地费用等时间。不符合条件的不同意同意承办机构

12、: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8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0( 1) 、 矿产资源开采( 新立开采登记) 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初审部长审核审批办主任签发制作采矿许可证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采

13、矿许可证国土部配号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0( 2) 、 采矿权延续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初审部长审核审批办主任签发制证国土部配号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

14、证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0( 3) 、 采矿权变更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初审部长审核审批办主任签发制证国土部配号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证承办机构: 市

15、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0( 4) 、 采矿权注销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初审部长审核审批办主任审批制作决定文件, 发件审批会审议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

16、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初审部长审核审批办主任签发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文件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

17、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2、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部长审核, 并作出批准与否建议审批办主任审批, 作出批准与否决定与申请人签订北海市基础测绘成果使用许可

18、协议, 提供测绘成果资料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3、 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复制、 转让或转借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部长审核, 并作出批准与否建

19、议审批办主任审批, 作出批准与否决定制作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文件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4、 探矿权变更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矿产科审查规划科审查不属于本单位范筹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政府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法规科审查主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审批

20、办负责人复核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国土资源部申请配号单位负责人审批制定决定文件及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证件) 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5、 采矿权转让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

21、关申请审批办提出审查意见局负责人审批, 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制作决定文件及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证件) 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6、 重大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2、,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提出审查意见局负责人审批, 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制作决定文件及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证件) 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7、 钟乳石洞穴旅游开发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

23、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牵头会同主办科室审查, 汇总提出审查意见局负责人审批, 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制作决定文件及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证件) 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8、 科学研究和教学需要采掘古生物化石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

24、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牵头会同主办科室审查, 汇总提出审查意见局负责人审批, 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制作决定文件及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证件) 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19、 科学研究采集钟乳石样品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

25、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牵头会同主办科室审查, 汇总提出审查意见局负责人审批, 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制作决定文件及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证件) 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07793966687(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20、 丙、 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初审) 流程图申请人提交申

26、请材料作出初审意见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审批办行政审批办公室初步审查审批办经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部长审核, 并作出批准与否建议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备, 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受理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二、 行政处罚类结 案当事人履行处罚

27、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诉诉讼裁决责令限期履行通知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上级机关复议裁决当事人申请复议、 起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听证( 较大数额罚款等) 涉嫌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违纪, 移送任免机关、 监察机关制作案件调查报告, 经办人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 处理理由, 依据及进行陈述、 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会 审深入调查取证, 收集证据( 制作询问笔录、 现场勘验、 鉴定) 处罚决定生效15日内, 将没收财务向同级国资部门移交案件来源2-1、 国土资源处罚一般流程图 巡查发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信访举报其它部门例行督察发现上级部门媒体网络社会舆论反映初查核实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移送有关

28、主管部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没有违法事实不予立案立 案归 档承办机构: 北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服务电话: 07792050782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自立案之日起2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承诺期限: 20日三、 行政检查类制定计划和方案, 确定检查内容、 方式和时间3-1、 未发现违法行为检查人员两人以上, 出示证件, 说明来意, 告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成立小组进检查现场发现违法行为制作检查笔录制作检查笔录请求报批制作检查笔录, 说明检查结论依法应当责令改正的行为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发现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现场检查行政检查

29、一般流程图按要求整改按照规定的日期进行复查责令改正保存证据 未按要求整改归档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检查结束承办机构: 北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服务电话: 07792050782; 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四、 行政征收类4-1、 耕地开垦费征收国土资源厅发放缴款通知书缴款人将缴费凭证核对后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审核缴款人根据缴款通知书将金额缴至国土资源厅非税专户 国土资源厅财务处核对缴费相符后, 报自治区政务大厅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07793966687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4-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对采矿权申请人提供的

3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采矿权的业主发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款书缴款人根据缴款通知书金额将市国土局指定的非税帐户缴款人缴款凭证送市国土局财务科, 复印送地矿科市国土局与采矿申请人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责任书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07793966687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4-3、 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至 .07.31) 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缴款通知书缴款人凭缴款通知书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至三联到代理银行缴款缴款人完成缴款后, 凭银行盖有收讫的第一联

31、( 回单联) 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换取第四联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收据联) 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07793966687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4-4、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国土资源局发放缴款通知书缴款人凭银行转账单、 缴款通知书原件到国土资源局财务科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凭缴款通知书到政务大厅国土窗口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至三联到代理银行缴款缴款人根据缴款通知书将应缴款项缴至国土资源局非税专户 现金缴费 转账缴费缴款人完成缴款后, 凭银行盖有收讫的第一联( 回单

32、联) 到政务大厅国土窗口换取第四联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收据联) 缴款人将国土资源局开具的缴费凭据送到国土资源局审批办备案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07793966687监督电话: 07792062719( 监察室 ) 4-5、 土地闲置费征收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经办科室对申请作出处理申请人领取协议缴纳闲置费后将缴纳发票复印件送国土局经办人初审及现场核实情况科长审核领导签发办理科室通知申请人领取限期开发协议承办机构: 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 07792050752监督电话: 07

33、792062719(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七、 行政确认类7-1、 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单位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收件、 档案资料扫描和录入 初审 复核不动产登记局审定同意的, 登簿、 缮证不同意办理的退回, 并告知理由服务窗口通知申请者领取证书承办机构: 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服务电话: (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日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公示等时间) 十、 其它行

34、政权力类10-1、 无偿收回闲置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初审部长审核审批会审议市政府审批颁发批复文件审批会审议同意的, 报市政府审批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6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0-2、 农用地转用、 补充耕地、 征收土地和供

35、地方案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承办科室编制”一书四方案”社保部门出具社保意见经审查, 材料不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作退件处理局领导审批市政府出具用地批文 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0-3、 探矿权年检权力清单运

36、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县( 区) 提出初审意见市级主办人审查意见审批办主任复核颁发审批后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完成年检信息网上报备归档单位负责人审批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0-4、 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权力清

37、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实地核查意见县( 区) 提出初审意见市级主办人审查意见审批办主任复核颁发审批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和采矿许可证副本市级主办人审查意见归档单位负责人审批 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10-5、 测绘作

38、业证核发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资质管理系统上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审批办经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部长审核, 并作出批准与否建议审批办主任审批, 作出批准与否决定审批办公室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审批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 政务窗口) 监督电话: ( 监察室 )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评审、 修改文本、 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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