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县城敖包特街改建工程花岗石招标文件新标书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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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JZB2010-03D029项目名称:和丰县城敖包特街改建工程花岗石材料采购项目委托单位:和丰县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A 投标方须知附表序号内 容说 明1项目名称:和丰县城敖包特街改建工程花岗石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ZB2010-03D0292项目委托方:和丰县政府采购办3招标方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13楼 邮编:830000电话:0991-4593009 传真:0991-45930094投标语言:中文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5投标方资格标准:1、 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

2、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方不发生关系。2、 所投产品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 资质要求: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 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6、 提供在国内和疆内的业绩和不良记录。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缺一项可导致废标6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元整(须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转帐支票(仅限本地使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90天)7投标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五套9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

3、:开标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21日 10:00 时之前(北京时间)10开标日期:2011年5月21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11交货期:首批时间:2011年6月15日按业主要求分批供货。授予合同适用于本投标方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成交商须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依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002年10月15日发布)的规定中货物采购缴纳代理服务费。第一章、综合说明一、总则1、招标邀请:项目编号:XJZB2011-03D029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和丰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对和丰县城敖包特街改

4、建工程花岗石材料采购项目以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投标方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2、有兴趣的合格投标方可在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3、有兴趣的投标方可从2011年5月15日起至2011年5月15日每天10: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购买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5月21日10:0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投标文件请随身携带,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开标时间:2011年5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欢迎投标方代表出席开标仪式。6、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八楼

5、会议室 招标方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招标三部邮 编:830000 电子信箱:xjmeetc联 系 人:邢玉 电话:0991-4593009传真:0991-4593009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人民币帐号:3002013709022305571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分理处2、对投标人的要求: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复印件,具有相应产品生产和销售资格,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2.2拥有类似供货或工程业绩;2.3在新疆拥有

6、一定的库存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有相应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支持保证日后供货能力。2.4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中标人按中标价依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002年10月15日发布)的规定中货物招标代理费缴纳支付代理费。二、招标文件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花岗石暂定为:(1)花岗岩面板规格:600*1200*40mm(长*宽*厚),共计36920平方米。(2)花岗岩路缘石规格:490

7、*400*150mm(长*宽*厚),全长共计3600米,技术标准详见附后。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以及所有按照第 6 条所述的招标答疑文件和第 7 条发出的补充通知。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6、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资料等发出后 2 日内,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自己的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等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须加盖法人公章(并附U盘一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 2 日之前将对其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

8、不指明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 2 日之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 据此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按照第 13 条的规定,投标有效期将相应顺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份数8.1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8.2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6份。正本份,副本5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注明

9、“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9、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附件一)、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单(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附件三)、投标书附录(附件四)、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代理或授权文件,企业概况(资金财务状况)、产品的详细说明、近三年类似业绩、售后服务承诺、供货计划,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11、投标报价11.1 投标报价为本招

10、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总报价系指按照招标人要求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格,同时还包括装卸费用。包括产品价格、检验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以及交付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所有产品进场前必须经过抽样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11.3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所有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文件中的每一项单价及合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2、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合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书应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须知第 3 项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11、13.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以补充通知进行,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期内,应满足原投标有效期内的全部规定。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拾万元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或现金)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14.2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14.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予以退回(无息)。14.4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4.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14.4.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14.4.2.1 签署合同;1

12、4.4.2.2 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1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5.1 投标人须按第 10 条规定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投标须知第 5 项要求的本数编制。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5.2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提供的格式填写,如内容填写不够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增页。四、投标文件的封装与递交16、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志16.1 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6.2 投标文件的封袋应确保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13、。16.3 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投标截止期17.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须知第 7 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送达招标人。17.2 招标人根据第 7 条的规定可以发出补充通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须知第 7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18.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第 16 条的规定编制、密封,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标明“修改”

14、或“撤回”字样。18.3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书。18.4 在投标须知第 7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与原投标有效期或根据第 13 条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书;否则,根据第 14 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19、开标19.1 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第 8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19.2 开标程序19.2.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19.2.2 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宣

15、布检查结果;19.2.3 经监督人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供货期、质量、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19.3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20、有效证件20.1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以下有效证件以备查验:(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代理人);(2) 营业执照原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 税务登记证原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0.2 证件齐全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21、无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

16、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4)按第 20 条规定有效证件不齐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2、唱标22.1 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有效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2.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按第 18 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 招标人将宣读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

17、称、供货期、质量、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应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出席。六、评标、定标23、评标23.1招标机构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评委名单在定标后宣布。23.2评标办法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采取综合评估进行评标。2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重大偏差审核,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界定为发生重大偏差的

18、,作废标处理;未发生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进入评审。23.2.2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价格、质量、供货期、企业概况(资金财务状况)、产品检测检验报告、产品的详细说明、近三年类似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现场的技术指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24、定标原则24.1评标委员负责评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确认中标人。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 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19、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5.2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以及这些微小之处不致构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时予以补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应当签字确认其补正

20、。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6、重大偏差26.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2 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26.3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26.4 投标的供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26.5 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6.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7、废标27.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该投标

21、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27.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27.3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27.4 出现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8、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8.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第 26 条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价与比较。28.2 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对投标价格按照第 25 条的规定改正错误,确定每一份投标书的评标价格。29、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22、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或招标人的授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授予合同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0、中标中标人的投标须符合下列条件: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1、合同签订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31.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1.3 招标人与中标

23、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第二章 技术要求花岗岩面板规格:600*1200*40mm(长*宽*厚),共计36920平方米。其中:600 mm、1200 mm误差0.2 mm; 40 mm 最薄位置40 mm花岗岩路缘石规格:490*400*150mm(长*宽*厚),全长共计3600米。其中:490*400mm双面抛光(水磨)其中一个角为45度15 mm倒角;490*150mm单面抛光(水磨);误差0.1 mm石材为:新疆红、鄯善红、托里红、中国红(任选)面板加工工艺:火烧板、荔枝面、机刨石(任选)注:开标时需带样品:样品规格面板200*300*40mm;缘石规格:200*4

24、00*150mm。第三章 合同条款合同的组成: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 招标文件(2) 中标的投标文件(3) 合同条款及合同特殊条款(4) 项目订货合同(5) 中标通知书1. 定义1.1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a.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附件、附表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文件。b.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 ,在乙方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c.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和服务。d.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的加工、运输、验收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e.甲方:系指要求购买合同货

25、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即和丰县城乡建设局f.乙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g.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h.验收:系指甲方依据技术规定接受所供货物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2.技术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本招标书的技术要求。2.1本合同项下所有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相应的标准。3.合同价格3.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小写:9522200元 (大写:玖佰伍拾贰万贰仟贰佰元整)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材料、服务、检测、验收等费用,还包括合同材料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3.1.1 合同设

26、备价格为:伍拾万元整。3.1.2 合同设备的运杂费为:玖拾叁万元整。 3.1.3 合同其他费为柒拾陆万元整(含税)。3.2 除非因业主要求的变更外,本合同总价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变动。投标人必须考虑的市场变化,风险由乙方承担,业主不会因上述原因而调整合同价格。4.货物交货日期:为三个月。4.1 货物交货日期:此交货期系指第一批货物抵达交货地点的时间,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4.2 初交货物日期:按招标人要求4.3完毕日期:按招标人要求验收日此完工日期是指本合同全部材料运送完毕,经业主负责人员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交付用户的时间。5.结算方式5.1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5.2本合

27、同的付款采用: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6. 合同总价及支付办法在甲方监督下由总承包商签订和乙方合同签订,并在七个日历天内,由总承包商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20 %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50%。材料经业主指定人员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结算总价的5 %作为质保金,决算完毕后七日内不计取任何利息,全部付清。7.1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供货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供货。甲方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供货期延长的,供货期限相应顺延。 1)额外的或附加的产品数量;2)不可抗力;3)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4)可能出现的非乙方过失或违约的其他特殊情况

28、。7.2.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照下列第 2 执行: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2)按照合同供货期约定,每推延一天赔偿人民币5000元。7.2.3甲方可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8. 价格8.1乙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投标报价一致。9.质量保证9.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该项目承包商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损坏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92乙方在交付后,需按照甲方要求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

29、保障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9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项目中任何一部分都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指控。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如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10.检验10.1货物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 、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10.2货到现场后,甲方予以验收协助。10.3产品直接运到现场,由甲方 、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验,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11. 索赔11.1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甲方在规定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验收期限

30、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1. 1.1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拒收货物,乙方应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本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12.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13.更换缺损的材料或修理缺损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4.招标货物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所要求的技术。招标书上对货物的一系列技术条

31、件均要全部达到要求,否则可视为乙方违约,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5.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若乙方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甲方同意更长一些时间内,未能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0%的罚金。16. 货物的质量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标准和规范。17.验收:交接货物时乙方提供相关的所有证明材料。18.售后服务承诺19.不可抗力20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

32、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克服的。20.1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 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方面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 合同争议的解决21.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2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审理。21.3 双方约定的有审判管辖权的审判机关为: 塔城地区人民法院。21.4 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2

33、1.5 在法院判决期间,除提交法院判决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22.违约、索赔及终止合同22.1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a.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延期的期限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b.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规定义务,乙方收到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5天内仍未纠正其过失。22.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完工期交付货物时(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批次货物金额的2%;迟交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批次货物金额的3%;迟交3周至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批次货物金额的5%;不足一周的

34、按一周计算。如合同交货完工延迟5周,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追回预付的工程款并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进一步追诉权利。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22.3一旦甲方根据违约条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采购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对于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乙方应继续履行。23.变更指示23.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半个月内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a.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b.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c.交货地点;d.乙方

35、须提供的服务。23.2 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应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接变更指示后3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24. 合同修改24.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及监理签署书面合同修改书。25.转让与分包25.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26. 适用法律26.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解释。27. 计量单位27.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28.通知28.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信

36、函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相应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地址。29.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9.1除了乙方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规定、规格、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30. 合同生效及其他3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30.2乙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31.乙方应保证给业主提供工厂检验合格报告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

37、含在投标价格内。附件一:投 标 书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邮政编码:联 系 人:张福金联系电话:13999171568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和丰县城敖包特街改建工程花岗石材料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并充分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承诺:1、我方愿以 投标报价单(附件二) 所报的投标价格及投标书附录(附件四)的承诺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立即开始组织供货,并在 90 日历日内保证交货完毕。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 国家标准 的质量

38、等级交付全部产品。 4、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5、我方理解你们将不必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者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投 标单 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11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鄯善县天山红石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鄯善县石材园区 营业期限: 二零零玖年十月九日至二零一玖年十月八日止 成立时间: 二零零玖年十月九日 姓名: 刘义生 性别: 男 年龄: 55 职务: 董事长 系鄯善县天山红石业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公章):2011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

39、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刘义生 (姓名)系鄯善县天山红石业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张福金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和丰县城敖包特街改建工程花岗石材料采购 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 张福金 性别: 男 年龄: 53 单 位: 石材市场 部门:天山红经销部 职务: 总经理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11年5月20日附件二投标报价单项目名称:投标人鄯善县天山红石业有限公

40、司法定代表人刘义生委托代理人张福金联系人张福金联系电话13999171568单位地址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鄯善县支行石材名称和级别 鄯善红面板工艺火烧板、机刨面板面单价火烧板 220元/平方米 机刨面235元/平方米路缘石单价 198元/米投标报价(元):人民币小写:9522200大写:玖佰伍拾贰万贰仟贰佰元整简要说明:投 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11年5月20日附件三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备注鄯善红火烧板1200*600*4036920m2220鄯善红机刨面1200*600*4036920m2235鄯善红路缘石490*400*1503

41、600m198税金总报价(元)人民币¥9522200元 大写:玖佰伍拾贰万贰仟贰佰元整说明:本表如不够填写,投标人可自行扩展。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投 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2011年5月20日附表四投标书附录项目名称:序号项 目内 容1供货期90天(日历日)2延误供货赔偿金额500元/每天3延误供货赔偿金额的最大限额最终合同的 0.001 %4自报质量等级中级5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赔偿金最终合同的 0.1 %6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 1 %7产品质保期6个月8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11年5月20日企业近三年

42、类似项目业绩采购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m2)履约日期履约情况新疆特变电工新疆红光板600*600*301500天山灰麻900*600*50700鄯善红火烧板900*600*502600天山天池芝麻白火烧板1200*600*302400安溪红火烧板1200*600*302800天山灰麻火烧板1200*600*301600乌市教育大厦鄯善红火烧板400*600*505000英国棕900*600*304600阜康市政办公楼鄯善红火烧板900*600*308000注: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数量,须附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投 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11年5月20日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标准分评分原则投 标 人1企业的基本概况3营业执照、企业简介、资金财务状况。2加工计划5计划完整,可操作性,合理性3工期2是否满足标书要求4近三年类似业绩4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数量、履约情况等。5库存说明4库存说明大于供货量1倍满分6供货计划4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7现场的技术指导2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8售后服务6能够满足招标要求,且具有更为优惠可行的售后服务及承诺。提供了详细的维修、维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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