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考试试题-考试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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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 库 版)中 级 经 济 师 考 试 经 济 基 础 知 识 考 试 试 题 考 试 题 库 L 下 列 合 同 中,属 于 从 合 同 的 是()。A.保 管 合 同 B.租 赁 合 同 C.买 卖 合 同 D.抵 押 合 同【答 案】:D【解 析】:从 合 同 是 指 不 能 单 独 存 在 的,必 须 以 主 合 同 的 存 在 为 前 提 的 合 同,也 称 为“附 属 合 同”。例 如,在 当 事 人 之 间 订 立 有 借 款 合 同 和 为 保 证 履 行 该 借 款 合 同 的 担 保 合 同 时 一,借 款 合 同 是 主 合 同,而 担 保 合 同 就 是 该 借 款

2、合 同 的 从 合 同。抵 押 合 同 是 抵 押 权 人(通 常 是 债 权 人)与 抵 押 人(既 可 以 是 债 务 人,也 可 以 是 第 三 人)签 订 的 担 保 性 质 的 合 同,属 于 从 合 同。2.下 列 法 律 原 则 中,属 于 经 济 法 基 本 原 则 的 是()。A.有 限 干 预 原 则 B.合 同 自 由 原 则 C.一 物 一 权 原 则 D.诚 实 信 用 原 则【答 案】:A【解 析】:经 济 法 基 本 原 则 是 经 济 法 宗 旨 和 本 质 的 具 体 体 现,是 经 济 立 法、经 济 司 法、经 济 法 的 实 施 等 一 切 经 济 法

3、制 工 作 都 必 须 遵 循 的 指 导 方 针,对 经 济 法 所 调 整 的 经 济 关 系 的 各 个 方 面 和 全 过 程 都 具 有 普 遍 指 导 意 义。主 要 包 括:平 衡 协 调 原 则;维 护 公 平 竞 争 原 则;有 限 干 预 原 则;责 权 利 效 相 统 一 原 则。【说 明】根 据 最 新 版 考 试 教 材,该 知 识 点 已 删 除。3.甲 商 场 向 乙 企 业 发 出 采 购 100台 冰 箱 的 要 约,乙 企 业 于 5 月 5 日 寄 出 承 诺 信 件,5 月 8 日 信 件 寄 至 甲 商 场。适 逢 其 总 经 理 外 出,5 月 9日

4、 总 经 理 知 悉 了 该 信 内 容,遂 于 5 月 1 0日 电 传 告 知 乙 企 业 收 到 承 诺。该 承 诺 的 生 效 时 间 是()。A.5 月 9 日 B.5 月 5 日 C 5 月 1 0 日 D.5 月 8 日【答 案】:D【解 析】:承 诺 通 知 到 达 要 约 人 时 生 效。题 中,甲 商 场 向 乙 企 业 发 出 的 要 约 后,乙 企 业 的 承 诺 信 件 于 5 月 8 日 到 达 甲 商 场 时 承 诺 生 效。4.税 收 乘 数 为 负 值,表 明()。A.税 收 增 减 与 政 府 转 移 支 出 呈 反 方 向 变 动 B.税 收 增 减 与

5、政 府 购 买 支 出 呈 反 方 向 变 动 C.税 收 增 减 与 国 民 收 入 呈 同 方 向 变 动 D.税 收 增 减 与 国 民 收 入 呈 反 方 向 变 动【答 案】:D【解 析】:税 收 乘 数 表 明 税 收 的 变 动(包 括 税 率、税 收 收 入 的 变 动)对 国 民 收 入 变 动 的 影 响 程 度。由 于 税 收 增 加 会 减 少 社 会 总 需 求,进 而 减 少 国 民 收 入,所 以,税 收 乘 数 为 负 数,说 明 税 收 增 减 与 国 民 收 入 变 动 呈 反 方 向 变 动。5.关 于 短 期 边 际 成 本 曲 线 和 平 均 成 本

6、曲 线 之 间 的 关 系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2015年 真 题 A.平 均 固 定 成 本 曲 线 和 边 际 成 本 曲 线 都 具 有 U 形 特 征 B.当 边 际 成 本 与 平 均 总 成 本 相 等 时,平 均 总 成 本 曲 线 位 于 最 低 点 C.平 均 总 成 本 曲 线 比 边 际 成 本 曲 线 更 早 到 达 最 低 点 D.平 均 固 定 成 本 曲 线 总 是 高 于 边 际 成 本 曲 线【答 案】:B6.建 立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体 系 的 核 心 是 把 现 代()的 一 些 理 念 融 入 财 政 预 算 支 出 中,使 政

7、 府 预 算 能 像 企 业 财 务 计 划 一 样,强 调 财 政 支 出 及 其 管 理 中 目 标 与 结 果 的 关 系,形 成 一 种 新 的 财 政 支 出 结 果 导 向 的 管 理 理 念 和 管 理 方 式,对 政 府 和 部 门 的 行 为 进 行 约 束,并 通 过 这 种 约 束 保 障 政 府 和 部 门 目 标 的 实 现,提 高 政 府 管 理 效 率、资 金 使 用 效 益 和 公 共 服 务 水 平。A.公 共 选 择 B.市 场 失 灵 C.公 共 物 品 D.市 场 经 济【答 案】:D【解 析】:财 政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是 2 0世 纪 8 0年

8、 代 以 来 出 现 在 西 方 国 家 财 政 支 出 管 理 中 的 一 项 重 要 制 度。建 立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体 系 的 核 心 是 把 现 代 市 场 经 济 的 一 些 理 念 融 入 财 政 预 算 支 出 中,使 政 府 预 算 能 像 企 业 财 务 计 划 一 样,强 调 财 政 支 出 及 其 管 理 中 目 标 与 结 果 的 关 系,形 成 一 种 新 的 财 政 支 出 结 果 导 向 的 管 理 理 念 和 管 理 方 式,对 政 府 和 部 门 的 行 为 进 行 约 束,并 通 过 这 种 约 束 保 障 政 府 和 部 门 目 标 的 实

9、 现,提 高 政 府 管 理 效 率、资 金 使 用 效 益 和 余 共 服 务 水 平。7.下 列 关 于 总 成 本 曲 线 变 动 规 律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oA.总 成 本 曲 线 从 原 点 开 始,随 产 量 的 增 加 而 逐 步 上 升 B.总 成 本 曲 线 不 随 产 量 的 变 动 而 变 动C.总 成 本 曲 线 从 纵 轴 一 个 截 点 即 产 量 为 零 时 总 成 本 等 于 固 定 成 本 的 那 个 点 开 始,并 随 产 量 的 增 加 而 逐 步 上 升 D.总 成 本 曲 线 从 纵 轴 一 个 截 点 即 产 量 为 零 时 总 成 本

10、等 于 可 变 成 本 的 那 个 点 开 始,随 产 量 的 增 加 而 逐 步 下 降【答 案】:C【解 析】:总 成 本 由 固 定 成 本 和 变 动 成 本 组 成,所 以 总 成 本 曲 线 是 从 纵 轴 一 个 截 点,即 产 量 为 零 时 总 成 本 等 于 固 定 成 本 的 那 个 点 开 始,随 产 量 的 增 加 而 逐 步 上 升。由 于 边 际 报 酬 递 减 规 律,总 成 本 曲 线 开 始 以 递 减 的 速 度 上 升,产 量 达 到 一 定 水 平 之 后 以 递 增 的 速 度 上 升。8.我 国 企 业 现 金 流 量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是(

11、)。A.采 用 直 接 法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正 表,在 补 充 资 料 中 提 供 按 间 接 法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的 信 息 B.采 用 间 接 法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正 表,在 补 充 资 料 中 提 供 按 直 接 法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的 信 息 C.采 用 直 接 法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正 表,在 补 充 资 料 中 提 供 按 直 接 法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的 信 息 D.采 用 间 接 法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正

12、表,在 补 充 资 料 中 提 供 按 间 接 法 将 净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的 信 息【答 案】:A【解 析】:我 国 企 业 应 按 直 接 法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正 表,在 补 充 资 料 中 提 供 按 间 接 法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的 信 息,并 将 正 表 中 按 照 直 接 法 反 映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和 在 补 充 资 料 中 按 照 间 接 法 计 算 调 整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核 对。9.下 列 抽 样 方 法 中,属 于 非 概 率 抽 样 的

13、 是()。A.判 断 抽 样 B.分 层 抽 样 C.整 群 抽 样 D.等 距 抽 样【答 案】:A【解 析】:非 概 率 抽 样 又 称 非 随 机 抽 样,是 调 查 者 根 据 自 己 的 方 便 或 主 观 判 断 抽 取 样 本 的 方 法,其 最 主 要 的 特 征 是 抽 取 样 本 时 并 不 是 依 据 随 机 原 则。这 类 抽 样 方 法 主 要 有:判 断 抽 样;方 便 抽 样;自 愿 样 本;配 额 抽 样。BCD三 项 属 于 概 率 抽 样。10.主 要 以 税 收 为 收 入 来 源、以 行 政 事 业 项 目 为 支 出 对 象 的 政 府 预 算 是()

14、。A.绩 效 预 算 B.地 方 预 算 C.资 本 预 算 D.经 常 预 算【答 案】:D【解 析】:经 常 预 算 主 要 以 税 收 为 收 入 来 源,以 行 政 事 业 项 目 为 支 出 对 象。A 项,绩 效 预 算 是 指 先 由 政 府 部 门 确 定 需 要 履 行 的 职 能 以 及 为 履 行 职 能 需 要 消 耗 的 资 源,在 此 基 础 上 制 定 绩 效 目 标,并 用 量 化 指 标 来 衡 量 其 在 实 施 每 项 计 划 过 程 中 取 得 的 成 绩 和 完 成 工 作 的 情 况;B 项,地 方 预 算 是 指 由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预 算

15、 组 成 的 预 算;C 项,资 本 预 算 主 要 以 国 债 为收 入 来 源,以 经 济 建 设 项 目 为 支 出 对 象。11.下 列 经 济 理 论 或 模 型 中,对 税 率 与 税 收 收 入 或 经 济 增 长 之 间 关 系 进 行 描 述 的 是()。A.尼 斯 坎 南 模 型 B.李 嘉 图 等 价 定 理 C.拉 弗 曲 线 D.瓦 格 纳 法 则【答 案】:C【解 析】:拉 弗 曲 线 是 对 税 率 与 税 收 收 入 或 经 济 增 长 之 间 关 系 的 形 象 描 述,因 其 提 出 者 为 美 国 经 济 学 家 阿 瑟 拉 弗 而 得 名。该 曲 线 的

16、 基 本 含 义 是:保 持 适 度 的 宏 观 税 负 水 平 是 促 进 经 济 增 长 的 一 个 重 要 条 件。12.按 照 经 济 学 家 科 斯 关 于 企 业 本 质 属 性 的 理 论,导 致 市 场 机 制 和 企 业 的 交 易 费 用 不 同 的 主 要 因 素 是()。A.市 场 不 是 万 能 的 B.企 业 的 机 会 成 本 C.存 在 道 德 风 险D.信 息 的 不 完 全 性【答 案】:D【解 析】:科 斯 认 为 企 业 是 为 了 节 约 市 场 交 易 费 用 或 交 易 成 本 而 产 生 的。交 易 费 用 包 括 两 类:签 订 契 约 时 交

17、 易 双 方 面 临 的 偶 然 因 素 所 可 能 带 来 的 损 失;签 订 契 约 及 监 督 和 执 行 契 约 所 花 费 的 成 本。因 此 导 致 市 场 机 制 和 企 业 的 交 易 费 用 不 同 的 主 要 因 素 在 于 信 息 的 不 完 全 性。13.下 列 企 业 经 济 业 务 产 生 的 现 金 变 动 中,属 于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的 是()oA.销 售 商 品 收 到 现 金 B.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收 到 现 金 C.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现 金 D.向 银 行 借 款 收 到 现 金【答 案】:A【解 析】:经

18、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包 括:销 售 商 品、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购 买 商 品、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B C两 项,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收 到 现 金 和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现 金 属 于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D项,向 银 行 借 款 收 到 现 金 属 于 筹 资 活

19、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14.下 列 经 济 理 论 中,属 于 财 政 支 出 规 模 增 长 理 论 的 有()oA.梯 度 渐 进 增 长 理 论 B,非 均 衡 增 长 理 论 C.政 府 活 动 扩 张 法 则 D.内 生 增 长 理 论 E.经 济 发 展 阶 段 增 长 理 论【答 案】:A|B|C|E【解 析】:关 于 财 政 支 出 规 模 的 增 长 理 论 有:瓦 格 纳 法 则 一 一“政 府 活 动 扩 张 法 则”;皮 考 克 和 魏 斯 曼 一 一”梯 度 渐 进 增 长 理 论”;马 斯 格 雷 夫“经 济 发 展 阶 段 增 长 理 论”;鲍 莫 尔

20、一 一“非 均 衡 增 长 理 论”;公 共 选 择 学 派 的 解 释。15.决 定 某 种 商 品 需 求 价 格 弹 性 大 小 的 因 素 主 要 有()oA.该 种 商 品 的 替 代 品 的 数 量 和 相 近 程 度 B.该 种 商 品 的 生 产 周 期 长 短 C.该 种 商 品 在 生 活 消 费 中 的 重 要 性 D.该 种 商 品 的 用 途 多 少 E.该 种 商 品 的 生 产 自 然 条 件 状 况【答 案】:A|C|D【解 析】:影 响 需 求 价 格 弹 性 的 因 素 主 要 有:替 代 品 的 数 量 和 相 近 程 度;商 品 的 重 要 性;商 品

21、用 途 的 多 少;时 间。B E 两 项 属 于 影 响 供 给 价 格 弹 性 大 小 的 因 素。1 6.()是 指 企 业 购 买 或 租 用 的 生 产 要 素 所 实 际 支 付 的 货 币 支 出。A.显 成 本 B.隐 成 本 C.机 会 成 本D.生 产 成 本【答 案】:A【解 析】:生 产 成 本 可 以 分 为 显 成 本 和 隐 成 本 两 部 分。其 中,显 成 本 是 指 企 业 购 买 或 租 用 的 生 产 要 素 所 实 际 支 付 的 货 币 支 出;隐 成 本 是 指 企 业 本 身 所 拥 有 的、并 且 被 用 于 该 企 业 生 产 过 程 的 那

22、 些 生 产 要 素 的 总 价 格。17.在 某 电 商 网 站 上,商 品 甲 得 到 6 个 评 价 得 分,分 别 是 1、4、4、5、5、5;商 品 乙 得 到 5 个 评 价 得 分,分 别 是 3、3、3、4、4。关 于 这 两 组 数 据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有()。A.商 品 甲 的 评 分 中 位 数 高 于 商 品 乙 B.商 品 甲 的 评 分 均 值 低 于 商 品 乙 C.商 品 甲 的 评 分 众 数 高 于 商 品 乙 D.商 品 甲 的 评 分 分 布 离 散 程 度 大 于 商 品 乙 E.商 品 甲 的 评 分 分 布 是 左 偏 的【答 案】:A|C

23、|D|E【解 析】:商 品 甲 的 评 分:中 位 数 为:(4+5)/2=4.5,均 值 为:(1+4+4+5+5+5)/6=4,众 数 为 5,标 准 差 为 1.55,离 散 系 数 为:1.55/4=0.3875,偏 态 系 数 为 一 L93;商 品 乙 的 评 分:中 位 数 为 3,均 值 为:(3 十 3+3+4+4)万=3.4,众 数 为 3,标 准 差 为 0.55,离 散 系 数 为:0.55/3.4=0.16。由 于 商 品 甲 的 评 分 偏 态 系 数 为-1.931,说 明 严 重 左 偏。18.下 列 关 于 纯 公 共 物 品 的 表 述 错 误 的 是()。

24、A.纯 公 共 物 品 是 具 有 完 全 的 非 竞 争 性 和 完 全 的 非 排 他 性 的 物 品 B.纯 公 共 物 品 一 般 通 过 纳 税 间 接 购 买 而 被 动 消 费 C.纯 公 共 物 品 在 消 费 时 无 法 分 割,只 能 由 政 府 提 供 D.医 疗 卫 生 属 于 纯 公 共 物 品【答 案】:D【解 析】:D 项,医 疗 卫 生 属 于 准 公 共 物 品。19.具 有 现 代 意 义 的 政 府 预 算 制 度 最 早 在()建 立。A.德 国 B.美 国 C.法 国 D.英 国【答 案】:D【解 析】:英 国 是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最 早、议

25、会 制 度 形 成 最 早 的 国 家,政 府 预 算 制 度 最 早 出 现 在 英 国。1 8 3 2年,英 国 国 会 通 过 法 律 规 定 财 政 大 臣 每 年 必 须 向 国 会 提 出 全 部“财 政 收 支 计 划 书”,并 由 国 会 批 准。至 此,具 有 现 代 意 义 的 政 府 预 算 制 度 真 正 建 立 起 来 了。20.按 提 供 信 息 的 详 细 程 度 及 其 统 驭 关 系 分 类,账 户 可 以 分 为()。A.总 分 类 账 户 和 明 细 分 类 账 户 B.一 级 账 户 和 二 级 账 户 C.资 产 类 账 户 和 权 益 类 账 户 D

26、.基 本 账 户 和 辅 助 账 户【答 案】:A【解 析】:账 户 按 照 反 映 会 计 要 素 的 具 体 内 容 分 为:资 产 类、负 债 类、所 有 者 权 益 类、收 入 类、成 本 类、费 用 类 和 损 益 类;账 户 按 照 提 供 信 息 的 详 细 程 度 及 其 统 驭 关 系 分 为:总 分 类 账 户 和 明 细 分 类 账 户。2 L在 货 币 供 给 机 制 中,中 央 银 行 和 商 业 银 行 具 备 的 功 能 是()oA.中 央 银 行 具 备 创 造 派 生 存 款 的 功 能,商 业 银 行 具 备 信 用 创 造 货 币 的 功 能 B.中 央

27、银 行 具 备 信 用 创 造 货 币 的 功 能,商 业 银 行 具 备 创 造 派 生 存 款 的 功 能 C.中 央 银 行 和 商 业 银 行 都 具 备 创 造 派 生 存 款 的 功 能 D.中 央 银 行 和 商 业 银 行 都 具 备 信 用 创 造 货 币 的 功 能【答 案】:B【解 析】:中 央 银 行 利 用 自 身 掌 握 的 货 币 发 行 权 和 信 贷 管 理 权,来 创 造 信 贷 资 金来 源。商 业 银 行 不 具 备 信 用 创 造 货 币 的 功 能,但 是 具 备 在 中 央 银 行 发 行 货 币 的 基 础 上 扩 张 信 用、创 造 派 生 存

28、 款 的 能 力。22.一 般 来 说,国 债 的 政 策 功 能 包 括()oA.弥 补 财 政 赤 字 B.筹 集 建 设 资 金 C.缩 小 外 贸 顺 差 D.调 控 宏 观 经 济 E.调 节 货 币 供 应 量 和 利 率【答 案】:A|B|D|E【解 析】:国 债 的 政 策 功 能 包 括:弥 补 财 政 赤 字。财 政 赤 字 可 以 通 过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增 加 税 收 和 发 行 国 债 等 方 式 弥 补。比 较 而 言,以 发 行 国 债 方 式 弥 补 财 政 赤 字 对 经 济 可 能 产 生 的 副 作 用 较 小。筹 集 建 设 资 金。在 市

29、场 经 济 条 件 下,通 过 发 行 国 债 的 方 式 可 以 筹 集 到 用 于 建 设 大 型 公 共 物 品 投 资 的 资 金。调 节 货 币 供 应 量 和 利 率。国 债 是 一 种 收 入 稳 定、无 风 险 或 风 险 较 低 的 投 资 工 具,在 不 少 国 家 成 为 中 央 银 行 调 节 货 币 供 应 量 和 调 节 利 率 的 重 要 手 段。调 控 宏 观 经 济。现 代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可 以 通 过 适 度 举 借 债 务,筹 集 建 设 资 金,将 社 会 上 的 闲 置 资 金、消 费资 金 引 导 到 国 家 重 点 建 设 上 来,可

30、 以 调 节 社 会 投 资 结 构 和 产 业 结 构,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协 调 发 展 等 方 式 来 调 控 宏 观 经 济。23.下 列 经 济 业 务 中,因 经 营 活 动 而 引 起 现 金 流 入 的 有()oA.收 到 咨 询 收 入 B.销 售 商 品 取 得 现 金 C.收 到 投 资 收 益 D.收 到 出 口 退 税 E.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收 到 现 金【答 案】:A|B|D【解 析】:现 金 流 量 表 中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和 流 出 的 项 目 有:销 售 商 品、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收

31、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购 买 商 品、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等。C E两 项 均 属 于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24.我 国 政 府 预 算 体 系 的 基 础 是()oA.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B.一 般 公 共 预 算 C.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D.社 会 保 障 预 算【答 案】:B【解 析】:我 国 完 整 的 政 府 预 算 体 系 包 括 一 般 公 共

32、 预 算、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和 社 会 保 障 预 算,四 类 预 算 之 间 既 相 互 独 立,又 有 机 衔 接。从 衔 接 性 看,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中 安 排 了 大 量 社 会 保 障 支 出;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中,都 可 以 调 剂 部 分 资 金 用 于 社 会 保 障。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是 政 府 预 算 体 系 的 基 础。25.利 用 财 务 会 计、统 计 及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并 通 过 对 这 些 资 料 进 行 整 理、计 算、对 比 和 分 析,产 生 一

33、系 列 新 的 信 息,服 务 于 企 业 加 强 内 部 经 营 管 理、加 强 决 策 控 制、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的 需 要 的 一 套 信 息 处 理 系 统,称 为()oA.管 理 会 计 B.预 算 会 计 C.政 府 会 计 D.责 任 会 计【答 案】:A【解 析】:管 理 会 计 是 从 财 务 会 计 中 分 离 出 来 的,它 利 用 财 务 会 计、统 计 及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并 通 过 对 这 些 资 料 进 行 整 理、计 算、对 比 和 分 析,产 生 一 系 列 新 的 信 息,用 于 满 足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人 员 编 制 计 划、做 出

34、决 策、控 制 经 济 活 动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需 要,服 务 于 企 业 加 强 内 部 经 营 管 理、加 强 决 策 控 制、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的 需 要 的 一 套 信 息 处 理 系 统。管 理 会 计 主 要 包 括 预 测 分 析、决 策 分 析、全 面 预 算、成 本 控 制 和 责 任 会 计 等 内 容。26.最 小 二 乘 法 的 原 理 是 使 得()最 小。A.因 变 量 的 观 测 值 y i与 自 变 量 的 观 测 值 x i之 间 的 离 差 平 方 和 B.因 变 量 的 观 测 值 y i与 估 计 值 团 之 间 的 离 差 平 方 和 C

35、.自 变 量 的 观 测 值 x i与 均 值 团 之 间 的 离 差 平 方 和 D.因 变 量 的 观 测 值 y i与 均 值 回 之 间 的 离 差 平 方 和【答 案】:B【解 析】:最 小 二 乘 法 就 是 使 因 变 量 的 观 测 值 y i与 估 计 值 团 之 间 的 离 差(又 称 残 差)平 方 和 最 小 来 估 计 参 数 回 0 和 配 的 方 法。27.根 据 经 验 法 则,当 数 据 服 从 对 称 的 钟 形 分 布 时,与 平 均 数 的 距 离 在 3 个 标 准 差 之 内 的 数 据 项 所 占 比 例 约 为()。A.99%B.68%C.95%

36、D.100%【答 案】:A【解 析】:当 数 据 服 从 对 称 的 钟 形 分 布 时,经 验 法 则 表 明:约 有 68%的 数 据 与 平 均 数 的 距 离 在 1 个 标 准 差 之 内;约 有 95%的 数 据 与 平 均 数 的 距 离 在 2 个 标 准 差 之 内;约 有 99%的 数 据 与 平 均 数 的 距 离 在 3 个 标 准 差 之 内。28.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按 照 统 一 表 式、统 一 指 标、统 一 报 送 时间,自 上 而 下 地 统 一 布 置、自 下 而 上 地 逐 级 提 供 基 本 统 计 数 据,这 种 统 计 调 查

37、方 式 是()oA.统 计 报 表 B.抽 样 调 查 C.普 查 D.重 点 调 查【答 案】:A【解 析】:统 计 报 表 是 我 国 目 前 搜 集 统 计 数 据 的 一 种 重 要 方 式,是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的 规 定,自 上 而 下 地 统 一 布 置、自 下 而 上 地 逐 级 提 供 基 本 统 计 数 据 的 一 种 调 查 方 式。统 计 报 表 要 以 一 定 的 原 始 数 据 为 基 础,按 照 统 一 的 表 式、统 一 的 指 标、统 一 的 报 送 时 间 和 报 送 程 序 进 行 填 报。29.根 据 经 验 法 则,服 从 对 称 钟 形

38、 分 布 的 标 准 分 数 在 2,+2 范 围 内 的 概 率 是()oA.95%B.50%C.68%D.99%【答 案】:A【解 析】:经 验 法 则 表 明:对 于 服 从 对 称 的 钟 形 分 布 的 标 准 分 数,约 有 68%的 标 准 分 数 在 1,+1 范 围 内,约 有 95%的 标 准 分 数 在 2,+2 范 围 之 内,约 有 99%的 标 准 分 数 在-3,+3 范 围 之 内。30.关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有()oA.股 东 之 间 可 以 转 让 全 部 或 部 分 股 权 B.经 股 东 同 意 转 让

39、的 股 权,在 任 何 情 况 下,其 他 股 东 都 享 有 优 先 购 买 权 C.股 东 向 股 东 以 外 的 人 转 让 股 权 的,应 当 经 其 他 股 东 过 半 数 同 意 D.公 司 章 程 对 股 权 转 让 另 有 规 定 的,该 规 定 无 效 E.股 东 向 股 东 以 外 的 人 转 让 股 权 的,股 东 应 书 面 通 知 其 他 股 东 征 求 同,0、【答 案】:A|C|E【解 析】:公 司 法 第 七 十 一 条 规 定,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股 东 之 间 可 以 相 互 转 让 其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股 权。股 东 向 股 东 以 外 的

40、 人 转 让 股 权,应 当 经 其 他 股 东 过 半 数 同 意。股 东 应 就 其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书 面 通 知 其 他 股 东 征 求 同 意,其 他 股 东 自 接 到 书 面 通 知 之 日 起 满 3 0 日 未 答 复 的,视 为 同 意 转 让。其 他 股 东 半 数 以 上 不 同 意 转 让 的,不 同 意 的 股 东 应 当 购 买 该 转 让 的 股 权;不 购 买 的,视 为 同 意 转 让。经 股 东 同 意 转 让 的 股 权,在 同 等 条 件 下,其 他 股 东 有 优 先 购 买 权。两 个 以 上 股 东 主 张 行 使 优 先 购 买 权 的

41、,协 商 确 定 各 自 的 购 买 比 例;协 商 不 成 的,按 照 转 让 时 各 自 的 出 资 比 例 行 使 优 先 购 买 权。公 司 章 程 对 股 权 转 让 另 有 规 定 的,从 其 规 定。31.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的 管 理 原 则 有()oA.以 收 定 支 B.专 款 专 用 C.结 余 结 转 下 年 继 续 使 用 D.以 支 定 收 E.统 筹 使 用【答 案】:A|B|C【解 析】: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是 指 政 府 通 过 向 社 会 征 收 基 金、收 费 以 及 出 让 土 地、发 行 彩 票 等 方 式 取 得 收 入,专 项 用

42、于 支 持 特 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和 社 会 事 业 发 展 的 收 支 预 算。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的 管 理 原 则 包 括 以 收 定 支,专 款 专 用,结 余 结 转 下 年 继 续 使 用。32.关 于 免 除 的 说 法,错 误 的 是()A.免 除 可 导 致 合 同 关 系 消 灭 B.免 除 须 取 得 债 务 人 同 意 C.免 除 可 以 是 部 分 免 除 也 可 以 是 全 部 免 除 D.免 除 是 债 权 人 放 弃 债 权 的 行 为【答 案】:B【解 析】:债 务 免 除 是 指 债 权 人 免 除 债 务 人 的 债 务 而 使 合 同

43、关 系 消 灭 的 法 律 行 为。合 同 法 第 105条 规 定:“债 权 人 免 除 债 务 人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债 务 的,合 同 的 权 利 义 务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终 止。”可 见,债 务 的 免 除 可 以 是 部 分 免 除 或 者 是 全 部 免 除,而 引 起 合 同 关 系 终 止 原 因 是 指 债 权 人 对 债 务 人 的 全 部 债 务 予 以 免 除 的 情 况,即 因 债 权 人 免 除 债 务 人 的 全 部 债 务而 使 合 同 的 权 利 义 务 全 部 终 止。B 项,免 除 不 需 要 经 过 债 务 人 同 意。33.完 全 竞 争

44、 市 场 和 垄 断 竞 争 市 场 的 主 要 区 别 在 于()。2011,2007年 真 题 A.企 业 是 否 可 以 取 得 最 大 利 润 B.产 品 是 否 具 有 差 别 性 C.是 否 存 在 政 府 管 制 D.消 费 者 的 价 格 弹 性 大 小【答 案】:B【解 析】:完 全 竞 争 市 场 和 垄 断 竞 争 市 场 的 主 要 区 别 在 于 产 品 是 否 具 有 差 别 性。在 垄 断 竞 争 市 场 上,不 同 企 业 生 产 的 产 品 虽 然 属 于 同 一 大 类,但 却 具 有 一 定 的 差 别 性。这 种 差 别 既 可 能 是 实 际 质 量

45、的 差 别,也 可 能 是 形 式 上 的 差 别,还 可 能 是 消 费 者 感 觉 上 的 差 别。34.财 政 支 出 绩 效 是 指()oA.预 计 财 政 支 出 所 要 实 现 的 目 标 B.完 成 财 政 支 出 预 算 安 排 的 进 度C.在 预 算 年 度 终 了 后 财 政 结 余 的 资 金 规 模 D.完 成 财 政 支 出 目 标 所 取 得 的 效 果、影 响 及 其 效 率【答 案】:D【解 析】:“绩 效”是 从 管 理 学 引 入 到 财 政 支 出 管 理 中 的 一 个 概 念,可 分 为 私 人 部 门 绩 效 和 公 共 部 门 绩 效。财 政 支

46、 出 绩 效 是 指 财 政 支 出 目 标 完 成 所 取 得 的 效 果、影 响 及 其 效 率。35.各 单 位 按 收 入 法 计 算 的 增 加 值 应 包 括 劳 动 者 报 酬、固 定 资 产 折 旧、()和 营 业 盈 余。2010年 真 题 A.最 终 消 费 B.资 本 形 成 总 额 C.净 出 口 D.生 产 税 净 额【答 案】:D【解 析】:收 入 法 是 从 生 产 过 程 中 创 造 原 始 收 入 的 角 度 计 算 的 国 内 生 产 总 值。各 单 位 的 增 加 值 等 于 一 定 时 期 内 的 劳 动 者 报 酬、固 定 资 产 折 旧、生 产 税

47、净 额 和 营 业 盈 余 四 项 之 和。36.在 效 用 水 平 不 变 的 条 件 下,消 费 者 增 加 消 费 一 个 单 位 的 某 商 品 时,必 须 放 弃 在 另 一 种 商 品 的 消 费 数 量 称 为()。A.边 际 效 用 B.商 品 边 际 替 代 率 C.边 际 成 率 D.边 际 技 术 替 代 率【答 案】:B【解 析】:商 品 边 际 替 代 率 是 指 在 效 用 水 平 不 变 的 条 件 下,消 费 者 增 加 一 单 位 某 商 品 时 必 须 放 弃 的 另 一 种 商 品 的 数 量。37.甲 向 乙 借 了 3 0元 钱,同 时 甲 又 为 乙

48、 修 好 了 收 音 机,修 理 费 恰 好 是 3 0元。则 他 们 之 间 的 债 权 债 务 可 以()。A.提 存 B.昆 同 C.免 除 D.抵 销【答 案】:D【解 析】:D 项,抵 销 是 指 当 事 人 双 方 相 互 负 有 同 种 类 的 给 付 义 务 时,将 两 项 义 务 相 互 冲 抵,使 其 相 互 在 对 等 额 内 消 灭。适 用 抵 销 的 条 件 包 括:当 事 人 双 方 必 须 互 相 有 债 务、债 权;当 事 人 双 方 的 给 付 债 务 应 为 同 一 种 类;当 事 人 双 方 的 债 务 均 已 到 履 行 期;当 事 人 双 方 的 债

49、务 均 是 可 以 抵 销 的 债 务。A 项,提 存 是 指 债 务 人 于 债 务 已 届 履 行 期 时,将 无 法 给 付 的 标 的 物 交 给 提 存 机 关,以 消 灭 债 务 的 行 为。B 项,混 同 是 指 债 权 与 债 务 同 归 于 一 人 而 使 合 同 关 系 终 止 的 事 实。C 项,债 务 免 除 是 指 债 权 人 免 除 债 务 人 的 债 务 而 使 合 同 关 系 消 灭 的 法 律 行 为。38.时 间 序 列 分 析 中,报 告 期 水 平 与 某 一 固 定 时 期 水 平 的 比 值 是()。A.环 比 发 展 速 度 B.环 比 增 长 速

50、 度 C.定 基 发 展 速 度D.定 基 增 长 速 度【答 案】:C【解 析】:定 基 发 展 速 度 是 报 告 期 水 平 与 某 一 固 定 时 期 水 平(通 常 是 最 初 水 平)的 比 值。A 项,环 比 发 展 速 度 是 报 告 期 水 平 与 其 前 一 期 水 平 的 比 值;B 项,环 比 增 长 速 度 是 逐 期 增 长 量 与 前 一 期 发 展 水 平 之 比;D 项,定 基 增 长 速 度 是 累 积 增 长 量 与 最 初(基 期)发 展 水 平 之 比。39.通 常 情 况 下,政 府 治 理 通 货 膨 胀 可 采 取 的 措 施 有()。A.增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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