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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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贝IJ1. 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 1 领导机构1.1 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2.3 市指挥部办公室2.4 市专家组2. 5 市现场指挥机构2. 6县、区组织指挥机构3应急准备3. 1预案体系4. 2 风险控制5. 3 应急队伍6. 4物资装备7. 5科技支撑3. 6联动机制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新媒体等渠道或方式向本 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可 组织人员逐户当面告知等方式。预警内容

2、:预警原因、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 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 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预警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专项指挥机构)或其授权 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报 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 区政府通报。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专项指挥机构)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同时予以发布; 一级(红色)、二级(橙色)预警,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予 以发布。4. 2. 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根 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

3、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 或多项措施:(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 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判影响范围和危害 程度。(2)防范措施。设置危害警告标志,采取健康防护措 施;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 伍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 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3)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 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4. 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发布预警信息的政府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 调整预警级别;当

4、威胁或危险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 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5信息报告5. 1 信息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 者应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 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事发地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接报后,立即核实、分析 研判、分类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 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 人民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初步认定为重大级别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 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

5、厅、生态环境部; 省生态环境厅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在1小时内报告 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其中,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 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可直接向生态环境 部报告,并同时报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县级人 民政府须在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对重大级别以上突 发环境事件,省人民政府在接报后按规定及时向国务院报 告。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 县级人民政府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 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2)

6、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 人群的;(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4)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5)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 的;(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 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续报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按照原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 定执行。5.2信息通报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引发或可能引 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 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和单 位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通

7、 报。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 地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 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上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 事件信息时,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通报相关生态环境部门。6应急响应6. 1 响应分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较 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区政府组织应对(市有关部门 视情予以指导),其中,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 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报请市人民政府 指导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 应对,其中,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市人民政府处

8、 置能力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应当报请省人民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指导 应对。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 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级(见 6.3响应措施)。县、区人民政府响应等级可参照市级层面 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 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 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 度。6.2 先期处置县、区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 件,应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 采取

9、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财产损 失,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 境局报告。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 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 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 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 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应 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 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6. 3 响应措施市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 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1)三级响

10、应。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将 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决 定启动三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总指挥。市指挥部办公 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给予指导和支持。市指挥部办公室 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2)二级响应。对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 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 应。市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 人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 状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必要时,提请市 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3) 一级响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

11、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 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 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 应状态(视情报请省人民政府或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指导协 调)。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 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 出工作部署。6.4指挥协调6. 4. 1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 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处置工作。(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2)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 调现场处置工作,县、区级人民政府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 挥机构应纳入

12、市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市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 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3)根据需要,市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前方工 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 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4)研究决定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 事项;(5)统一组织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6)向受事件影响或可能受事件影响的省内有关市通 报情况;(7)视情向兄弟市或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6. 4.2接到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将会产生 严重后果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 应急响应,事发地县区级人民政府成立县区现场指挥部,负 责现场指挥。

13、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和支持事发地 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 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主要工 作:1 1) 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 等;(2)指导事发地制订应急处置方案;(3)根据事发地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 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4)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 调;(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2 .5 应急处置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 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会同事发地政府迅速开展应急 处置工作。(1)污染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

14、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 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 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必要时,事发地人民 政府可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 负荷。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 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 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 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 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 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做好有毒 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2)转移安置人员根据

15、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 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 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 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 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医疗条件。(3)医疗救治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 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 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 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事发地救援工作。 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4)应急监测根据突发环境事

16、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 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 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加强大气、 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5)专家会商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 染物种类,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 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 回等措施建议。(6)市场监管和调控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 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卫生健康、市场 监督管理等部门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 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

17、灾害等。(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各级 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 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 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 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 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针对重特大或敏 感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 构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8)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 机传播谣言、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查涉嫌 环境污染犯罪案

18、件;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 事发现场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情绪疏导和 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6. 6响应终止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4监测预警4. 1 监测4.2预警5信息报告与通报5. 1 信息报告5.2信息通报6应急响应6. 1 响应分级6.2先期处置6. 3 响应措施7. 4指挥协调8. 5应急处置9. 6 响应终止7后期工作10. 1损害评估11. 2 事件调查12. 善后处置13. 4总结报告8附贝IJ14. 1预案管理14.2 预案解释14.3 案实施时间 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

19、应 急响应。7后期工作7. 1损害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 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 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 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7.2 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 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 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7.3 善后处置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 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 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险企业开展理赔工作。7.4 总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20、应对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的人民政府组 织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其中较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应上报市人民政府。8 附则8. 1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 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 订。县、区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安徽省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 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机制,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 可操作性。8.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8.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

21、发之日起实施,原淮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淮府办秘2016192号)同时废止。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2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3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 责4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 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 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 .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

22、 水源地取水中断的。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 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 以下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 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中断的;6 .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 人

23、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 元以下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 坏的;5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 的;6 .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 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 群体

24、影响的;5 .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 下”不含本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预警体 系和应急准备能力建设;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提 出污染控制、消除处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 件信息发布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新闻 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善后恢复重 建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状态下,按程序动用市级医 药储

25、备;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通信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落实环境应急处置的治安、保卫、交通管 制和其他措施;负责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危 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放射源收贮工 作。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 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影响群众,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市财政局负责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环境应急处置经费 保障及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因地质灾害或矿产资源开发 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负责监 督和指导城市和县城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

26、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安置物资的运输 保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 工具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 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相关人员的资格 认定。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会同 相关部门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渔业 损失进行调查与评估,参与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物 种资源破坏的应急处置。市水利局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参与江河湖库水体 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做好重要江河湖库水利工程应 急调度;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制订受污染水体疏

27、导或截流方 案,配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重要生活 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 工作,并及时为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医学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组织评估突发环境事件 所导致健康危害的性质及其影响人数和范围;根据实际需 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 民众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市应急管理局参与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信息 通报工作,参与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次生突发环 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应急处置 相关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28、会同事发地县区政府组织 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做好 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 影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突发环境事件应 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 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广播电视台做好突 发环境事件处置信息发布及有关应对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林业局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有关森林资源 损害的调查、处置和评估工作,参与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 动植物物种资源破坏的应急处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 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

29、织 调出。淮南军分区、武警淮南支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抢险救援 工作,协助做好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应 急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事 发区域及周边地区进行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提供现场气象 预报服务信息,并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援,对重金 属污染和危险物品爆炸、泄漏事件等进行现场灭火与泄漏控 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 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汇总上报事件信息,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 部署,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做好突发环境 事

30、件应对工作,承办指挥部文电、会务及简报编辑、资料整 理归档等工作。二、污染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淮南军分区、武警 淮南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污染处 置;明确现场处置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 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疏散受威胁人员。三、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 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做好 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 供依据。四、医疗救

31、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 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对污染处置提供应急医护保 障;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 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五、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 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 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六、转移安置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 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局等单

32、位组成。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 移、临时安置及组织调集重要生活必需品,做好物资发放及 监管。七、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 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 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 实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八、社会维稳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 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受影响地区等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管理、 矛盾纠纷化解、商品的市场监管等工作。九、调查评估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

33、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及污染损害评估工作。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2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3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 责4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一、对情况危急,预计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 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 成特别重大危害的事件,视情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为 一级(红色);二、对情况紧急,预计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 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

34、 大危害的事件,视情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为二级(橙 色);三、对情况比较紧急,预计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 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 成较大危害的事件,视情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为三级 (黄色);四、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预计可能发生或引发一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 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事件,视情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 别为四级(蓝色)。1总贝IJ1.1 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 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 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淮南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 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 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 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 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 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

36、以应对的 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 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1.4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 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 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1.5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 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2组织指挥体系2. 1 领导机构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 对工作的行

37、政领导机关。在市长领导下,市政府对较大以上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2. 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市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 作。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 长。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 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8、市消防救援支队、淮南军分区、武警 淮南支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 单位职责见附件2。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 员进行调整。市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 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生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 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 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2. 3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 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 管理体系建

39、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办理市指挥部 交办的其他事项等。2.4 市专家组市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和管理,为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2. 5 市现场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 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6县、区组织指挥机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 工作,设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负责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 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 期处置;并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3应急准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 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

40、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 设等工作。3. 1预案体系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完善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开展突发 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3.2 风险控制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 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 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企业突发 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

41、时 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3. 3 应急队伍县、区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 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 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 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 力。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 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3.4 物资装备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 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 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 动态管理,有

42、条件的地区应设立实物储备库。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3.5 科技支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 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县 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3. 6联动机制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环 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 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 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4监测预警4. 1 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 测机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环境监测、互联网信 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信息收集; 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 康、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导 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环境安 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强化监测手 段,提高监测能力。5. 2预警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 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 蓝色标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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