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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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 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 产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建立大安 全大应急框架,着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 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 预防转型;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 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防范重大安

2、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 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 新发展格局。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 产重要部署,对标对表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突出抓好各 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 点,纳入各地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十七)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条 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 办法、重

3、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制 修订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应急管理厅、气象局、新疆消防 救援总队分工负责)。研究起草自治区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意见,规制矿山安全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分工负责)。建立事故警示教育 制度,健全完善事故信息通报机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 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分工负 责)。开展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推动规划 顺利实施(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分工负 责)。(十八)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落实安全生产法按日 连续处罚等惩处手段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行刑衔接, 对未批先建

4、、制售使用假证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分 包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 肃追究刑事责任。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 “上线入网: 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严 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专 业化、精准化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明确分类分级行政执法 标准,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协作顺畅的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工作机制(自治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州、 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十九)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十安 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加快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 动化减

5、人”,持续推进矿山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 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 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中 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州、市人民政府,各 行政公署分工负责)。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矿山智 能化和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 监察局新疆局等分工负责)。持续完善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 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检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 自动化控制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自治区应急管理 厅,

6、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加强市政消 防水源、消防队站等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新疆消防救援 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二十)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 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强化矿山和危险化 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新 疆消防救援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社会救援力量应急调用、共训共练、救援协同机制。 加强先进适用的救援装备和大型专业装备的配备,完善社会 救援装备物资征用机制。规范现场救援组织指挥,加强事故 现场救援决策、指导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救援 队伍作用(自治

7、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州、 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二十一)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发挥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功能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自 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新疆银保监局会同自治区各有关 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深化安全 培训1“走过场”、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 培训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违法违规行 为(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 工负责)。拓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 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依法予以奖励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各有关部门,

8、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二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新开展“安全生产 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全国青年安全生产 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宣传 “五进”工作,加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 宣传引导,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自治区 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广播电视局、团 委、总工会、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 政公署分工负责)。开展自治区党政领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 企业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政治素质、 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各有关 部

9、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培训的重要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学习宣传贯彻和 主题宣讲活动,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 负责)。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 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自治区实施细则。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量身定制 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自治区安委会 办公室会同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

10、标在经济社 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 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 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 政公署分工负责)。推动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 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 问题,落实重大隐患治理销号,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 工作。对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同类事故反复发生、 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由安委会负责人约谈相关责 任单位及人员(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制定自治区 安全生产委

11、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厘清权 责边界,传导责任压力,形成责任链条(自治区安委会办公 室会同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 政公署分工负责)。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安全 监管职责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半 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重大问题(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 强电化学储能电站、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步步惊 心和滑雪滑冰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气象灾 害风险评估,防范因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自治区发 展改革委、工业

12、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气象局 等,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根据国务院、 自治区督导检查发现以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由自 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交办各地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并加 强跟踪督导(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四)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 安全检查、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推 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

13、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 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 全培训和管理。督促高风险企业与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签订 责任书,向职工群众和社会进行安全承诺。严格开展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动态监管考核机制(自治区各负有安全 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 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自治区国资委 负责)。(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 落实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全面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措 施落实情况评估,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 化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充分发挥

14、考核指挥棒作用(自治区安 委会办公室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 行政公署分工负责)。三、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六)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 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建设。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 联审联查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严格高危项目安 全准入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实事求是组织 评估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 不上及时予以纠正。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安全不达标项 目,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自治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 的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

15、署分工负责)。(七)常态化开展风险管控。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健全 完善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联合会商机制、事故复盘机制, 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 机制,打通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自治区各负有安全 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加快推进应急指挥部建 设,建立分级指挥与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自治 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安委会办公 室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综合运用 提醒提示、通报批评、警示约谈、追责问责等方式强化

16、考核 巡查结果运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九)加强重大隐患整治。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入 排查重大隐患、精准判定重大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坚 决防止隐患诱发事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 导检查,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整治重大隐患,对危险性 较大、整改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重大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力、。针对春节、全国两会”、五一”、 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查暗访,推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会 同各有关部门,各州、市人

17、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十)强化矿山安全整治。全力做好国家矿山安全帮扶 指导配合工作,对全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和非煤矿山“一矿一 策”进行诊断治理,全面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 深入开展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尾矿库安全治理和煤田火区治 理,严厉打击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 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自治区应急 管理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 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推动隐蔽 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瓦斯、冲击地压、水 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持续做好煤炭安全保供,严格煤矿 产能核增审核把关。全面开展露

18、天转井工开采煤矿和金属非 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 未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以及未按规 定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气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十一)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 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文博 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 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 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 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 车违规停放

19、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 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新疆消防 救援总队,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 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卫生健康 委等,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开展打击 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新疆消防 救援总队,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各州、市人 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十二)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 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 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

20、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 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 员建设运行,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 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 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气象局等,各州、 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加强高铁、旅客列车、 货物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铁路沿线 安全环境治理,强化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护路巡防、 视频监控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 团有限公司等,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 持续深化基础薄弱、管理能力不

21、足的运输航空公司新疆基地 安全治理(民航新疆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 署分工负责)。开展“商渔共治2023”专项行动,防范船舶碰 撞风险,严查非法载客、捕捞、运输等行为(自治区交通运 输厅、农业农村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 责)。(十三)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突出建筑起重机械、 基坑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 险作业环节,精准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 专项整治,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加快推进 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 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严格公路、铁 路、电力、水利、城市轨道交

22、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违法分 包转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 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 限公司等,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十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和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 继续开展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深化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 治提升及化工老旧装置、液化煌储罐区、油气储存企业、装 置“带病”运行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 治“回头看”、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实施化工产业 聚集重大风险防控项目(自治区

23、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有关 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组织开展 化工园区认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指导油气长输管 道企业对运行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开展评估治理,健全高 风险区域管控政企联动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 厅、市场监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十五)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 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 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 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 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

24、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 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自治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应 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等,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分工负责)。(十六)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高温熔融 金属、工业煤气安全、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 等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成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各州、市人民政 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 严格安全许可审批(自治区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 理厅、市场监管局等,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 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自治区生 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等,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分工负责)。加强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 负责)。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改革委,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强 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 安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分工负责)。五、深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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