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局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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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漠河市局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指导思想1.1 编制依据适用范围1.2 工作原则灾害分级2主要任务1组织灭火行动2.1 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2.2 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3. 1. 1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1.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相关人员职责3. 1.3各镇、场、煤矿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设立1.4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工作组构成及职责防灭火责任状签订工作和与相邻的县区林业局、内蒙、联防协议 的签订工作;(4)负责根据气象形势和物候条件,强化林火监测预警, 及时研判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对卫星热点信息第一时间组 织核查反馈,组织实施全市局森林

2、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考核 等工作,组织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和火灾事故查处督办工作;(5)负责做好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发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及其他需要市局防指处置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森防指和市委、市 政府、林业局报告火情信息;(6)负责统筹地方和林业森林防灭火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对上争取等事宜,做到统一谋划、统一调配、统一争取、统一实 施;(7)负责市局防指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8)承办市局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设立漠河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10个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北极镇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辖管漠河林场防区)与漠河林 场共同完成各项防灭火工作古莲林场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前

3、哨林场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河东林场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河湾林场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金沟林场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古莲河露天煤矿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库宝河林场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富源沟林场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大凌河林场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指挥、督促本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由市局防指统一领导。3. 1.4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工作组构成及职责1 .统筹调度组:负责统筹协调各类物资,做好扑救保障工作, 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调度长:市政府副市长林业局副局长副调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主任成 员:市财政局局长林业局财务科科长市商务局局长市场监管局

4、局长市发改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2 .指挥扑救组:负责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 据火情变化,适时做出调整扑火力量的决定。指挥各类扑火队伍 参加火灾扑救,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组织火场的检查验收。指挥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局防指专职指挥 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主任成 员:漠河市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林业局森林消防一大队大队长 林业局森林消防二大队大队长3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各种扑火机具、食品、装 备、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林业局财务

5、科科长成员: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副主任4 .交通运输组: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各类扑火力量赶赴火场和 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负责调用、征用各单位及社会运输车辆, 协调机场,铁路运输车辆调配,维护火场交通运输秩序,保证交 通运输安全,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 交通保障。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漠河机场分公司 副总经理漠河车站站长5 .通讯保障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络,保障各类扑火队伍 与市局防灭火指挥部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实时接 收卫星热点图片、传递网络信息,确保火场通讯畅通,指导修复 受

6、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市工信局局长成员: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副主任联通公司经理移动公司经理电信公司经理6 .专家咨询组:负责组织现场火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 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 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 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副 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主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成 员:由专家咨询组组长提名7 .宣传报道组:负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火场宣传、火场影像资料收集及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 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火场现场工作的新闻报 道。组长:市委

7、宣传部部长林业局宣传部部长成 员: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主任林业局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8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 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组长: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林业局纪委书记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林业局纪委副书记林业局组织部副部长成 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林业局纪委、林业局 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9 .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指导火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 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火场,组织指 导火场伤员转运救治工作,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火场、安置点传 染病防控工作。组长

8、: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成 员:市医院、民政局及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10 .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组: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 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 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 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国内 外捐赠接收等工作。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市民政局局长成员:市商务局副局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市发改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11 .火因调查组:负责做好森林火灾火因调查和有关违法犯 罪案件查处工作。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副组长:市公安局森保大队大队长12 .治安

9、保障组:负责指导协助火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 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 作。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13 .综合协调对外接待组:负责协助市局防指主要领导安排 部署相关工作,按照市局防指要求,做好国家、省、地等上级领 导、专家组、督察指导组、新闻媒体的住宿、餐饮、车辆保障等 工作。组长:市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林业局党政办主任成 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市会议服务中心主任 林业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14 .森林资源受灾情况核查组:负责核查森

10、林火灾受灾资源 具体工作。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林业局副局长成员: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15 2漠河市局兵力部署漠河市局兵力由各相关单位,漠河森林消防大队、漠河市消 防救援大队、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 防队组成,进入防期前,各施业区根据实际情况将兵力靠前布防到重点火险区域。秋防期间靠前驻防队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 调整。16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 “联合指挥、联合办公、防扑一体、不分你我”,构建“大联防、 大指挥”原则,负责综合指导全市局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森 林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

11、林火灾的扑救及应急 救援工作。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市局森林防灭火组织 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密切协作。各部门接到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知,组织本 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人员,按照预案立即行动,在市局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统一命令下做好扑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具体职责任务:1 .市局组织部门:按干管权限,分工负责考察市局干部在扑 火救灾工作中的表现,为干部任用提供参考。2 .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失职渎职人 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3 .市局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 宣传,经市局

12、防指授权,做好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和 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按 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规定,负责火场宣传、接 待记者及新闻发布等工作。4 .市局团委、妇联:负责对青少年、妇女、儿童的森林防灭 火预防常识和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转移安全引导等工作。5 .市局发改、计划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局森林防灭火基 础设施建设,为全市局森林防灭火工作争取项目、资金。6 .市局财政、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 则,将本级应负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必要经费纳入预算统筹保 障,按程序及时下拨,并配合主管部门监督使用,落实森林火灾 应急准备资金,根据相关规

13、定及时支付本级扑救费用。7 .市局审计部门:按照权属分别负责对市政府、林业局森林 火灾预防与扑救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8 .市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院 所,为全市局推广应用高科技森林防灭火成果提供技术支持,推 动森林防灭火科技项目的研发与应用。9 .市局司法、法务部门:负责按照权责分工,指导制定普法 责任清单,监督有关部门依据清单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 法规常识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森林防灭火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 作。10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国家、省、地上级有关部门的沟 通联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14、;负责全市 局社会资源、社会力量的统筹调配和调动,与林业局森林防火办 共同负责漠河市局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漠河森 林消防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参加扑火救援,指导受灾群众的生 活救助;负责全市局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执法、督 察检查,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火案调查;与林业局防火办共 同编制全市局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承担市局防指办公室相关 工作。n.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沟通联络上级林草部门,负责向 市局防指办公室呈报上级林草部门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 部署和相关要求,履行林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指导、 检查本区域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防 灭火设

15、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市局防指办公室相关工作。12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根 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做好火险预报和火 险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供卫星遥感森林草原火情监测报告,协 助相关部门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和损失评估。13 .市公安局:负责火因调查、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做好森林 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 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 做好火场交通管制以及前指、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治安秩 序等防范处置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14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中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统筹应急无

16、线电频率的使用,检测、查处无线电干扰,维护火场 无线电通讯秩序,保障指挥扑救无线电通信专用频率使用安全, 协调通讯公司为火场提供移动通信保障,保证火场通讯畅通。15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运输部门运力,保障全市局国 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畅通,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16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指导森林漠河市局兵力部署1.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专家组3. 5扑火指挥4处置力量4. 1力量编成2兵力调动5预警和信息报告1预警4.1 林火监测火情信息报告5. 应急响应6. 1分级响应6. 2 响应措施6.2. 1应急响应行动6. 2. 2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

17、急响应启动预案、设立前指6. 2. 4林火扑救6. 2. 4. 1扑火原则6. 2. 4. 2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6. 2. 4. 3 扑火安全6. 2. 5避难场所分布及疏散安置人员2. 6医疗救护火灾发生地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灾民临时安置、生活 保障、扑火物资给养保障以及灾后救济工作。17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灾区以及扑火人员的伤病救治、卫 生防疫工作,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 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18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林业局产业发展科:负责监督、 检查、指导林区景区、林下经济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和发生森林火 灾时的紧急避险工作。19 .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

18、台):负责开展森林火灾预防、 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扑 火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20 .市教育局:负责对校园内学生、教师的森林防灭火预防 常识和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转移安全引导等工作。21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区周边乡村做好农田剩 余物田间清理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22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工作奖惩暂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监督各级党委、镇有效解 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3 .市检察院:负责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依法将对危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批捕起诉,依法监督 案件办理,配

19、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24 .市人民法院:负责做好危害森林防灭火安全案件的审判 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要提高审判效率,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 相关工作。25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和现役部队做好参 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26 .供电公司:负责其产权内电力线路、设施设备维护检修 及故障清除工作,消除火险隐患。按市局防指要求进行防火停电, 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27 .林业局森林防火办:负责组织指导市局经营范围内森林 火灾预防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控、宣传 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灭火设施建设等日常工作;组织、 协调林业局成员单位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与市应急管

20、理局共同 负责漠河市局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及时上报森林火灾处置情 况,建立和管理森林火灾信息档案,承担市局防指办公室相关工 作。28 .林业局生态修复管理科:负责根据相关部门核查认定的 森林火灾火烧迹地受损程度和数量,制定火烧迹地生态修复方 案,并共同做好后续恢复工作。29 .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提供林业局林权范围内火 灾发生地的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组织协调调查规划设计部 门开展森林火灾受害森林资源情况调查,核查森林资源损失。30 .林业局安全生产科:负责林业局森林防灭火领域安全生 产督查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局防指的工作安 排,完成相关工作。3.4专家组漠

21、河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处置 森林火灾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 保障。专家组工作职责如下:1 .在基地指挥部、火场前指(分指)领导下进行工作。2 .发生森林火灾后,专家组成员按市局防指命令迅速赶赴火 场前指(分指)开展工作。3 .专家组中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及各 专家组成员负责为火场前指(分指)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按不 同阶段分别提供下列信息支持:(1)森林火灾发生地镇、场及火场周边道路、桥涵情况, 协助火场前指(分指)制定最佳进兵路线;(2)火场区域及周边河流分布情况,主要提供渡口位置, 特别是可以直接涉水过河位置,供前指(分指

22、)制定布兵方案时 参考;(3)火场区域及周边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特别是自然保护 区、原始林区和人工林地分布情况,供火场前指(分指)制定扑 救方案时参考;(4)火场区域及周边林场、村屯分布情况,特别是野外居 民点分布情况。火场前指(分指)根据居民点分布位置分析受火 威胁程度确定保护及疏散方案;(5)火场周边特别是林火主要发展方向上可以依托的阻隔 带,如铁路、公路、简易道、河流、农田等分布情况;4 .专家组中气象局负责提供火场气象信息和人工影响天气 灭火作业建议。5 .专家组成员共同研究分析林火行为,判断林火发展方向及 蔓延趋势,并提出相应的扑救建议,供火场前指(分指)决策时 参考。3. 5扑火指挥

23、一般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漠河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 指挥。跨县(区)、林业局界及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 漠河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 挥。各级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 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 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一旦发现火情,所属市局指 挥部立即派1名党政主要领导和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奔赴火 场,并在火场组建扑火前线指挥部;预判发生危险性较大森林火 灾,处级包片领导及有关单位立即组成扑大火前线指挥部。参加 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漠河市森林消防大队、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

24、、漠河市消防救 援大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 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市局森林防 灭火指挥部和火场前指领导,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 权限组织实施。4处置力量1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漠河市森林消防大队等受 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 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 量作为群众队协助做好扑救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为缩短扑火 半径,及时、高效的处置发生的森林火灾,全市局兵力实行靠前 驻防。4. 2兵力调动本责任区的专业扑火队伍首先进入火

25、场,然后调动本市局的 森林消防大队和本市局专群扑火队伍参战。当调动专业队伍和森 林消防大队时,必须同时调动相应的群众森林消防队负责火场清 理看守工作,群众森林消防队按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火 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带足扑火和清理工具。如本市局内扑火兵 力不足,由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地防指请示就近调动其他 (县、区、)局的森林消防队伍和专群扑火队伍增援。各扑火队 伍出发后每30分钟报告一次队伍所在位置坐标,有特殊情况随 时报告。跨区域援外扑火增援队伍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具有扑火指挥 经验的副处级领导带队。超过300人的队伍必须由市局党政主要 领导带队。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时,由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动

26、全区所有扑火力量参与扑救。5预警和信息报告1预警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 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 用红色(V)、橙色(IV)、黄色(III)和蓝色(II)表示(I 级不发布预警信号),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 .预警发布。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接收地防指发布的 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 台和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 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必要时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 镇、场级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动态发布高火险预警信息,并提出 工作要求。3 .预警响应。当发

27、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的镇、 场级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响应预案,加强森林 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 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 扑火准备。当地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的镇、场级森林防 灭火分指挥部应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 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 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市局防指对兵力部署进行必要调整,森林消 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 行督促和指导。5. 2林火监测1 .林火监

28、测。预案启动后,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利 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充分利用飞机、 无人机、瞭望塔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并及时向前指提供火场态势信 息。2 .火灾预防。预案启动后,全市局各级森林防灭火部门应进 一步加强林火预防工作,消除各类火险隐患,防止发生新的火灾。 检查火场附近城镇、林场、村屯以及重要设施周围隔离带开设情 况,严防山火危及城镇、村屯、林场和重要设施安全。3 .火场气象形势预报。预案启动后,市局及气象部门全面监 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做好人工促进增雨准 备工作,条件允许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4 .3火情信息报告5 .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逐级、归

29、口”上报原则。各林场、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 部,确定火场位置坐标和火场基本情况后,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 部立即上报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政 府掌握情况,同时报告本辖区的处级包片领导。每30分钟报告 一次火情发展态势和扑救进展情况,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 况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立即补报文字材料。6 .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扑报同步”信 息报告制度,火情上报时间滞后于卫星热点发现时间的,一律视 为瞒报。7 .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火情信息后,立即向当 日市局(处)级带班领导报告,同时上报市局防指总政委、总指 挥、专

30、职指挥,于通报政府政务值班室。30分钟之内,将火情 上报地防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每30分钟或在重要阶段报告火 情发展态势和扑救进展情况。6应急响应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坚持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 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第 一时间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危 险性较大森林火灾或初判发生较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 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 人以上50人以下的)以上森林火灾,由地防指森林防灭火指挥 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6. 2 响应措施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

31、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 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6.2. 1应急响应行动1 .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局防指主要领导报告 火情并建议启动预案;.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2 .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预案成立的各工作组人员上岗到位;3 .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地区森林防灭火主管部 门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4 .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灾情况、启动预案事宜 和各单位应承担的任务通知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部门按照 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工作;5 .召开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 情,确定扑火救灾方案,落实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6

32、 .2.2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核实起火地 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气象形势、火场植被及扑救组织 情况,进行情况调度,绘制火场态势图,提出处置意见,并立即 向市局值班领导报告,并向地区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报告。同时 将情况通报市局防指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7 .2.3启动预案、设立前指处级包片领导或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指挥及施业区 内有关单位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后,总指挥由经验丰富的处级领 导担任总指挥。6. 2. 4林火扑救立即就近组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处 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 森

33、林消防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民兵预备役等救援力量,请示 地防指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公安森保、交警 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做好火案查处和交通管制工作。各扑火 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 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 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 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 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由 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 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发展变化,各级 领导靠前指挥,扑火前

34、线指挥部的人员相应调整,但必须坚持由 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6. 2. 4. 1扑火原则1 .以人为本原则。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好人民群众和扑 火人员安全;其次要保护好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最后是保护 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2 .科学扑救原则。在扑火战略上因地制宜,因火施策,重兵 投入,科学扑救。3 .合理用兵原则。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为主,专 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森林消防队主力军尖刀兵的作用, 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社会力量为辅。4 .落实责任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 片的扑火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责任制。6. 2. 4.

35、 2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扑火力量的组成。预案启动后,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森林6.2.7 善后处置保护重要目标6.2.8 维护社会治安6.2. 10 火案查处6. 2. 11 信息发布2. 12 火场清理7. 2. 13 应急结束6.3地区级层面应对工作6. 3. 1 IV级响应6. 3.1.1启动条件6. 3.1.2响应措施6. 3. 2 III级响应6. 3.2.1启动条件6. 3.2.2响应措施6. 3. 3 II级响应6. 3.3.1启动条件6. 3.3.2响应措施6. 3. 4 I级响应6. 3.4.1启动条件6. 3.4.2响应措施6. 3.5启动条件调整3. 6 响应终止6.4相关规

36、定 消防大队、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扑火力量 为主,经过培训的群众森林消防队为辅。必要时可动员经过专业 训练的驻军、武警部队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2 .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如市局扑火力量不足时,请示 地防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增援扑火力量。3 .兵力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 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铁路输送方式为辅,特殊情况按地防指 命令执行。6. 2. 4. 3 扑火安全要严格落实“安全官”制度,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 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 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 安全。6.2.

37、5 避难场所分布及疏散安置人员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 带,制定紧急避险疏散预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 线,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 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 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 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各乡镇、林场、村屯森林 火灾紧急疏散路线图由镇、场制定。6.2.6 医疗救护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 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迅速将受伤 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 救治或对重

38、伤员实施异地救治。6.2.7 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 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 抚恤等措施进行妥善安置。6.2.8 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油库、液化石油气站、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基地、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 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消防大队,利用消防车, 采取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6.2.9 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 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 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6

39、.2.10 10 火案查处火因调查由市公安局负责,相关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 级主管部门处理,火犯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结果报市局防指。6. 2. 11 信息发布我市局发生森林火灾宣传报道工作,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 区森林防火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委宣传部 负责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 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 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6.2. 12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 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

40、收,达到无火、无 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6.3. 13 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 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 3市局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 扑救情况,依据国家和省、地级层面的应对工作动态,结合本地 区实际,设定市局级层面的w级、ni级、n级、I级由低到高四 个响应等级。6. 3. 1 IV级响应1. 1 启动条件1 .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 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 上50人以下的);.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的森林

41、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启动IV级响应。6. 3. 1.2响应措施1 .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 展态势;2 .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县(区)、 林业局的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支援;.根据需要请示就近调派应急航空救援飞机;3 .发布森林高火险预警信息;4 .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物及重大危险源安 全的建议;.协调指导媒体做好报道。6. 3.2 III级响应3. 2. 1 启动条件1 .森林火灾已达到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 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2 .发生在敏感时段

42、、敏感地区,当日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 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启动m级响应。6. 3. 2. 2 响应措施.市局防指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1 .请示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 灾扑救;.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6. 3. 3 II级响应3. 3. 1启动条件1 .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 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 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2 .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森林火灾;.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

43、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6. 3. 3. 2响应措施在H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 .处级包片领导全部到一线指挥;.调动市局内所有扑火力量参与火灾扑救;2 .按照跨区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森林消防大队、专 业森林消防队和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扑火力量参加扑救工作。6. 3. 4 I级响应6. 3. 4. 1 启动条件1 .森林火灾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 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 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 500公顷;.乡镇、林场受到威胁,森林资源和扑火损失较大;2

44、 .发生森林火灾的市局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 蔓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启动I级响应。6. 3. 4. 2 响应措施1 .市局森防指领导靠前指挥,市局森防指总指挥将率领副总 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局森防指扑 火前线总指挥部;.调动全市局所有专群力量参与火灾扑救;2 .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地区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调派全区专 业力量和飞机实行跨地区支援扑火,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 扑火任务;3 .根据地区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设立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 应的保障工作。6. 3.5启动条件调整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资源损 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

45、动市局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 准可酌情调整。6. 3. 6 响应终止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市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镇、场 森林防灭火分指挥部。6.4相关规定6. 4.1市局及乡镇林场要制定详细的扑火预案,预案要有组 织机构、兵力部署及具体扑救程序等,并附有扑救指挥图,扑救 指挥图可用1: 10万地形图或林相图标注,标注内容有:兵力布 防情况、向导队伍、扑救队伍、机具配备情况以及瞭望塔、检查 站、直升机机降点、直升机取水池、所有交通路线、河流、桥涵 等,确保发生林火时能多路进兵,及时扑救。6. 4.2为使扑火队伍快速进入火场,成立专业向导队

46、伍, 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及时准确将扑火队伍特别是外援扑火队伍 从最佳路线带入火场,第一时间展开扑救工作。各镇、场森林防 灭火分指要对所辖区域的道路交通、河流分布情况进行全面踏 查。准确掌握支岔线、冻板道、农田路通行状况,较大河流适合 渡船位置以及能够涉水过河地段,确定多种地面进兵方式。各镇、 场对本施业区按林班划分若干扑火战区,每个战区落实23名 特别熟悉本战区道路交通情况的向导队。火情发生后,根据火场 周边交通条件和天气条件分别采取空中机降、陆路开进、渡船、 涉水过河等多种途径进入火场,避免因地形、道路、河流、桥涵 等情况掌握不清影响扑火队伍及时进入火场,贻误扑火战机。扑火向导队伍实行二级

47、管理。一级向导队伍:市局防指成立一支1520人由营林、资源、 森调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熟悉当地特别是火场周边交通情况的向 导队伍,负责本地区内其他县(区)、林业局外援扑火队伍的向 导工作。二级向导队伍:市局防指成立成立一支1015人熟悉本地 区交通情况,能够熟练使用对讲机、GPS,会识图用图,具有一 定林火扑救工作经验的科级干部组成的向导队伍,负责本地区以 外外援队伍的向导工作,并且全程陪同外援队伍,承担外援队伍 的向导、通讯、督导和扑火指导任务。6. 4. 3市局半专业队、群众扑火队的运兵车辆要提前落实到 位,登记造册,以便扑火运兵需要。大型筑路设备如推土机、挖 掘机、装载机及吊车等要提前确定数

48、量及具体联系方式,避免因 临时征调影响扑火。6. 4.4投入火场使用的所有飞机,统一请示地防指调度指 挥。通讯联络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火场管 理办法和火场通讯方案执行。6. 4. 6由于发生大火的时间、地点及气象条件均无法准确 测算,扑大火时要因时、因地灵活执行预案规程。市局对预案中 所要求出动人数、火场指挥人员、机具配备等必须认真落实,否 则追究领导责任。7综合保障扑火前指保障扑大火时,市局防指的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应根据火场地理位 置,依托林场、乡镇、居民点,选择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 畅通的地方设立扑火指挥场所。配备标绘火场态势图;标注扑火 力量分布图;配备通信设施和网络办公保障;配备向导、通信人 员、扑火指挥图、GPS等人员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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